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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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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精选13篇)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 篇1

  委托机构:_________(简称甲方)

  服务机构:_________(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食堂委托经营事宜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 委托经营

  为甲方职工提供物美价廉的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甲方所属食堂。

  第二条 设备

  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经营所必要的设施、场地、器物。

  第三条 经费

  各种经费的负担划分为:

  甲方负担:食堂设施费、食堂备用品费、水、电、暖气费和消费品费。乙方负担:劳务费、材料费及相应杂费、保健卫生费、交通费、电话费(限于长途电话)和营业费。

  第四条 供餐

  由乙方印制餐券,甲方职工凭餐券就餐。餐券由甲方销售或发放。

  第五条 支付

  乙方将回收的餐券交给甲方,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等额现金。

  第六条 食谱

  乙方以周为单位确定食谱。食谱的制定应以职工饮食调查结果为依据,并需经甲方总务部门审查。

  第七条 规格

  乙方向甲方职工提供的三餐价格为:早餐_________元,中餐_________元,晚餐_________元。

  第八条 供餐时间

  乙方向甲方职工的供餐时间为:早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中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晚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

  第九条 合同变更

  乙方在变更食品种类、质量、分量规格、价格及供餐时间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条 管理监督

  甲方对乙方的供餐内容、服务态度和供餐业务负有监督责任。

  第十一条 经营人

  乙方更换食堂经营人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历表。

  第十二条 损失赔偿

  乙方应妥善管理各种设施,因乙方责任造成有关设施损坏时,应以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卫生

  乙方应努力保持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乙方从业人员应持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可的健康证明。

  第十四条 卫生责任

  因乙方供餐不卫生造成甲方职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时,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时间: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 篇2

  受托人:

  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种类:建造日期:年月日

  总长:型深:型宽:

  总吨:净吨:载重吨:

  主机功率: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责任:

  ⒈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⒉负责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并承担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保持船岸的通讯畅通;

  ⒊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⒋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⒌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⒍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⒎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⒏其他责任:

  四、乙方责任:

  ⒈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⒋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⒌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⒍其他责任: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

  九、其他约定: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住址:

  《水路运输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编号:身份证编号: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 篇3

  甲方:广州________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市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整合教育优势和资源,使之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甲方将其所属的“北京师范大学南奥实验学校”已建成的小学(以下简称“小学”)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以下简写为“托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小学简况

  小学占地 m2,建筑面积为 m2,可办班 个,可容生 名。于 年 月 日开学,现有 个班 名学生、 位教职员工。

  二、托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30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如需继续托管,则另订合同。

  三、托管方式

  甲方将业已投入小学的所有资产(见明细附表)在托管期间无偿移交乙方,由乙方行使权属所有者的全部权利进行经营管理。

  四、双方责任

  甲方:

  1、在托管期内继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条件。

  2、在托管期内不干预乙方的经营管理。

  3、在托管期内不调减已投入小学的资产。

  4、在必要时,应乙方要求积极配合乙方解决须甲方到场的问题。

  乙方:

  1、全面履行所有者的经营管理权,小学的学费及其它一切费用的收入归乙方所有,小学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办学经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2、承认托管前甲方和有关办学单位签订的有关合作办学的协议、合同,并履行其中应由甲方履行的责任与义务。

  3、对甲方已投入的资产负责维护、保养,如因教育实际需要而作变动,应通报甲方。

  4、负责托管期内新的教育投入。

  5、努力整合有关资源,把学校办出特色,使之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应。

  6、积极配合甲方塑造品牌、促进销售的宣传活动,为甲方企业形象的提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多作贡献。

  五、未竟事项的续办

  甲方原报批的“北京师范大学南奥实验学校”含初中部和高中部,日后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兴办初中、高中部,则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乙方负责土地以外的资本投入并负责兴建和经营管理。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补充完善。

  甲方:广州番禺奥林匹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珠海市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 篇4

  运输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

  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船名: 曾用名:

  船舶种类: 建造日期: 年 月 日

  总长: 型深: 型宽:

  总吨: 净吨: 载重吨:

  主机功率: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责任:

  ⒈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⒉负责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并承担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保持船岸的通讯畅通;

  ⒊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⒋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⒌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⒍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⒎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⒏其他责任:

  四、乙方责任:

  ⒈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⒋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⒌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⒍其他责任: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

  九、其他约定: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水路运输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编号: 身份证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 篇5

  目录

  第1章定义

  第2章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2.2酒店规模

  2.3建筑进行程序

  2.4酒店验收

  第3章酒店开业前事项

  3.1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3.2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3.3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3.4部分开业期间

  3.5酒店开业日

  第4章技术顾问服务

  4.1专业技术及经验

  4.2技术顾问概要

  4.3报酬

  4.4付款方式

  第5章管理公司的责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务

  5.2商号、商标、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

  5.3广告

  5.4对酒店层面之协助

  5.5管理

  第6章酒店业主责任

  6.1增设及更换家私、装置及设备

  6.2建筑结构修茸——修改及扩充

  6.3酒店业主的税务责任

  第7章保险

  第8章财务项目

  8.1银行帐户

  8.2管理公司应收之基本管理费

  8.3奖励性管理费

  8.4付款于酒店业主

  第9章合同期限

  第10章一般期限

  10.1酒店财产所有权

  10.2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10.3合同终止

  10.4特别条款

  10.5继承和转让

  10.6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0.7双方关系

  第11章杂项

  11.1整体合同

  11.2通知

  11.3登记及其它手续

  1.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2.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_________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1章 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及___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10 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 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 篇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发展本市的对外经济、贸易及旅游业,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酒店的先进水准,从而使酒店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以下简称委托方),特委托 (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全权经营管理酒店。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国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国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 名词定义

  第一条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词指位于 酒店,内容包括:

  (1)间有卫生间的客房;

  (2)各类中西类餐厅、风味餐厅、旋转餐厅、多功能厅、迪斯科厅、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网球场、附设商场、美容室、洗衣房、商务设施、停车场以及其它康体设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绿地等,全部占地约亩;

  (3)提供后勤服务的综合楼及职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约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电讯、煤气、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空调、电梯、卫生设备、冷藏等设备;

  (5)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条 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饰和其他物品;

  (2)饭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酒吧、公共卫生(PA)设备、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3)必要的车辆和运输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营运所必须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所列内容,以酒店正式开业日前双方交接所附明细清册为准。

  第三条 酒店正式开业日

  “酒店正式开业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其基本条件为:

  (1)酒店建设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设备及设施已安装完毕、正常运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备齐;

  (4)酒店工程经国家验收合格,包括消防、卫生设施;

  (5)酒店营业执照及各项营业许可证已经获得;

  (6)各项保险生效;

  (7)酒店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全部汇入酒店营业账户;

  (8)委托方与管理公司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开业。

  酒店正式开业日之前的对外营业称为“酒店试营业期”。以上各项若有一项未达到者,均属“酒店试营业期”。

  第四条 双方

  这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委托方与管理公司。

  第五条 总收入

  在本合同中这是指经营酒店及其设备所得的客房、餐饮、附属的涉外商场、娱乐设施、场地出租、电话、电传、传真、洗衣、出租汽车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总和。

  第六条 经营毛利

  本合同中的“经营毛利”是指总收入减去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

  (2)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会费和保险费;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

  (7)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

  (8)委托方董事会特别要求所进行的、非酒店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审计、律师等费用;

  (9)投资方成员在酒店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

  (10)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

  (11)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

  (12)其他非酒店经营所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 商标及服务标志

  这是酒店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市场推广中所用的属于管理公司专有的标记、图案或文字。

  第三章 酒店管理

  第八条 管理权

  委托方授权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间,对酒店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定权和指挥权,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包括签署总额不超过万人民币的短期经营周转资金的贷款合同。

  第九条 总经理

  酒店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人选经管理公司与委托方充分协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总经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总代表。总经理对酒店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酒店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公司负责。

  总经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总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委托方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撤换。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十条 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将根据酒店的实际状况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劳动工资计划,根据上述方案计划安排酒店员工工作。

  2.酒店各级员工的聘任、奖惩、调动和安置均由总经理按国家有关合作经营企业的规定决定和处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职工均受酒店雇佣,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均由酒店负责;工资、奖金、休假、医疗等享受酒店员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亲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时间另计),其交通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在酒店费用中列支。

  第十一条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管理期分为两个阶段__试营业期和正式全面营业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筹建后期和试营业期内,除了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

  2.对酒店设施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

  3.招聘员工,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岗位责任制;

  4.进行市场推销;

  5.为酒店正式全面营业进行积极准备,包括筹备酒店正式开业仪式等。

  6.有计划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争取在 年内为甲方培训一支能自行管理、经营、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操守的管理队伍,最终使甲方能在最短时间内能独立经营和管理好酒店。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酒店进入了全面营业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业务骨干筹备酒店开业,作好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和设备运行与到位。

  (2)乙方负责招聘具备酒店从业素质的员工,开展员工上岗前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3)宾馆装修期间提出专业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负责为宾馆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按照 星级宾馆的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5)建立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跟业绩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

  (6)负责为宾馆的经营拓展客源市场,建立酒店自身销售网络系统,并利用乙方现有的酒店网络,积极使用电子商务,积极促销酒店旅游市场。

  (7)乙方将派出专业人员整合本地资源,设计酒店的整体CIS形象识别系统,以统一、整体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区。

  (8)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向甲方股东提交酒店的年度预算、年度经营计划以及酒店最佳的产品组合内容和远景发展规划。

  (9)尽快使酒店达到 星级酒店标准并通过验收,为酒店在本地区创优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尽全力完善、维护好酒店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酒店常新、环境完美、不断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实施全面经营管理工作,乙方实施在甲方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设备、设施条件,提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和服务水平;

  (14)全面负责酒店的公共关系事务和市场推销;

  (15)深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16)负责监督和考核总经理的工作业绩;

  (17)每一会计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经营方案及财务预算;

  (18)每一个月的后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该月酒店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

  (19)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_______个月内,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财务报告,说明本年度决算情况和经营成果;

  (20)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修改酒店各项收费标准;

  (21)负责酒店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22)为保障酒店的权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进行法律诉讼;

  (23)争取在 年内回收酒店投资的本息。

  第四章 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第十二条 试开业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无营业收入,故开业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员到位后,每月暂按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支付管理费。

  第十三条 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第十四条 在酒店试营业期内,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条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条 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当月总收入乘以上费率,于次月15日前汇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账户。

  第十七条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试营业期不收效益管理费。酒店正式开业后始收效益管理费。

  第五章 双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 委托方董事会的责任:

  1.及时办妥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提供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定额流动资金。定额流动资金须在酒店对外试营业前15天提供,流动资金定额由双方在试营业前核定;

  3.按时审批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计划;

  5.协调好基建与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宾馆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酒店费用。

  6.委托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委托方承担。

  7.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十九条 管理公司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酒店任职;

  3.按时提交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国内同类酒店的管理水平,并尽快培养当地干部和员工,进入酒店管理各级领导层;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集团优势,在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7.其他必须由管理公司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 篇7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一至六层商场由全体业主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管理,乙方所购买的一至六层范围内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称为商铺。

  第二条 甲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接受全体业主的委托对实施统一经营管理。乙方是 楼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的业主,该商铺的建筑面积是平方米。购买该商铺总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 )(以实际面积结算金额为准)

  第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购买该商铺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当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终止前九十日内,甲方就该铺面向乙方发出书面业主公告。在本合同终止前六十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书面提出处置该铺面的选择申请。

  第二章 商 场 经 营

  第四条 乙方购得商铺,对该商铺拥有产权;乙方将该商铺的使用权给甲方,同时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管理。甲方将委托经营的全部商铺面积统一招商,按照经营要求统一安排品牌。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与该商铺场地上经营的经营商户发生任何形式的经济、法律关系,更不能达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约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欲将该商铺转让,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通知后才能转给第三方,在乙方将商铺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必须事先约定商铺买受人无条件承接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约定,且转卖合同金额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商铺总价款。甲方不对乙方超过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的部分承担按如下第七条约定商铺收益回报。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期限内由甲方按照以下约定支付乙方商铺收益回报:从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从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从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 价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以上约定年收益回报率均为税前收益。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年度收益起算日为 年 月 日。乙方前两年的收益回报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的收益回报甲方分月支付,从 年 月 日开始在每月的 日前汇入乙方指定商业银行帐户(开户名: ,帐号: )。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报时,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扣除收益回报的 用以支付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相关税费(不含个人所得税)后再支付乙方。委托期限内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做相应调整。

  第三章 商 场 管 理

  第九条 委托期限内根据商城的统一规划和各种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权在所有委托甲方代理经营的场地内统一设计、变更铺面之间的尺寸或合并、分割、出租等,所发生的装修费由甲方承担,委托期限结束后,乙方如不委托甲方继续经营,甲方不负责相关铺面的恢复及恢复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 委托期限内甲方拥有乙方商铺除产权外的全部使用权和经营权、出租权、招商权、管理权等所有权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该商铺上合法的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应得的投资回报,乙方应承担其干涉行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拥有但不限于为有利于统一经营和管理乙方该商铺所涉及的使用权、经营权、出租权、招商权、管理权。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商场的整体经营布局规划设计及经营环境的规划设计,负责办理工商、税务、商品检验、卫生检疫等事宜。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商场公共场地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及水、电、电梯保养及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拥有获取本合同第七条规定之利益回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乙方在转售该商铺时,必需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有优先购买权并以市价回购。否则,只有甲方提出书面放弃,才可转售其他买受人,在转售该商铺时,按本合同第六条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有条款对该商铺转让的其他买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至本合同终止期为止。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应按时将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得的收益回报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报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商场整体经营受到影响,违约一方须赔偿守约方及其他商铺的全部损失。

  第十九条 非因甲方的过错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及其商铺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赔偿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条 任何书面通知或图文传真按本合同所述的双方注册地址送达后,即应当视为传达。

  第八章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关合同内容的增加、减少或修改,均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二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发生方应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通知对方。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变更文件、补充约定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与该商铺买卖合同(合同号为 )同时签定同时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 篇8

  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市________路____号。

  2.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市________路____号及__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10 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 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13 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 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暴动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 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 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 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厅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礼堂

  ……歌舞厅

  ……运动/健康设备

  ……商店

  2.3 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

  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见。

  2.4 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条 酒店开业前事项

  3.1 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组织开业典礼。

  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责任。

  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 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A)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3.5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B)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

  (C)其应再包含:

  ……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人员的工资。

  ……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费用。

  ……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开幕典礼之成本。

  ……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表之资金于8.1条所述的银行账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算表之资金于第8.1条所述的银行账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发生:(a)开业延误酒店业主应将根据因延迟而修订之预算表所需增加之资金,存入上述提及之账户,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由开业日起壹百贰拾(120)天内,管理公司应送与酒店业主一份说明所有发生于开业前之开支和交回过渡之款项于酒店业主,该份记录将以会计记录为基础,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簿。

  如本合同于开业日前因酒店业主原因终止,酒店业主应赔偿管理公司于开业前服务所招致的合理损失,(b)酒店业主应负责向管理公司赔偿。

  3.3 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酒店业主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供足够之作业流动资金,使酒店保证得以无间断和有效的运作。

  特别提出的是,酒店业主同意在开业前六个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够资金,以

  采购足够应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费品)酒店开业后不超过六十天,管理公司应呈交一份确实支出表予酒店业主。

  3.4 部分开业时间

  由双方同意,酒店将有一段部分开业期,由酒店确实完成和获得入伙纸后以供第一个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设施,至酒店开业日前立即终止,开业日明确列在第3.5条。

  部分开业期间于经营期内的营业支出,应列入开业前预算内。

  3.5 酒店开业日

  开业日应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并应在:

  (A)家私、装置和设备已实质上装配完毕以后。

  (B)已取得酒店经营所需之执照和许可证以后。

  (C)双方认为该酒店已能在完整的营业基础上提供豪华服务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开业将不会解除酒店业主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责任,特别是参照第2.4条有关更正酒店建筑及设备之任何缺点或不足。

  酒店开业日,预计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条 技术顾问服务

  4.1 专业技术及经验

  管理公司应以其专门经验以及专业技术提供现代化的酒店设计及部署工作,并适当地指导酒店业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术顾问概要

  (A)酒店设备

  (Ⅰ)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选择及订立酒店里应有的各种设备,诸如客房的种类与数量,以及餐饮、宴会、会议厅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区域。

  (Ⅱ)管理公司将预备一份设备计划,推荐及详细说明各设备的主要特征。

  (Ⅲ)酒店业主将需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给“管理公司”。

  (1)最终施工图及详细规格,必须具备可用以呈报有关政府机构所需的资料,(适用于呈报及申请有关建筑许可证、规划、消防局准证、旅游局准证等等)招标、施工用途之有关文件。

  (2)规范客房的详图。

  (3)灯光与园艺布置详图。

  (4)最终设备的布置图与详细规格。

  (5)适用于市场地销和广告宣传有关客房,各餐饮设备及公共场所的图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B)室内设计与装修

  (Ⅰ)管理公司将会给予酒店业主就室内设计和针对客房、走廊、公共场所、餐饮设施、宴会厅、会议厅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见,以及技术上的建议。

  (Ⅱ)酒店业主将会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给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属装置性质的客房布局图。

  (2)侧面与天花板示意图。

  (3)灯光图。

  (4)将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样本和详细规格,包括地毯的样本,墙与天花的处理以及家私和附属装置的材料。

  (5)特别设计家私、灯光配件及零件的详细图则。

  (6)选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图纸与详细规格。

  (8)制服的美术设计、美术稿。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给、营业设备、营业所需的供应,管理公司将会:

  (Ⅰ)预备一份完整的货单,包括营业设备以及后勤的供给(这份货单应包含物品、数量、详细规格等等),若酒店业主另有要求,也必须提供一家或多家供应商的地址。

  (Ⅱ)筹备初步财政预算,以便采购初期所有的营业设备,后勤和营业所需的供应。

  (Ⅲ)为以上(I)项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终财政预算。

  (Ⅳ)因通货膨胀因素,财政预算应经常地加以检讨与调查。

  4.3 报酬

  (A)上述技术顾问及酒店开业后的服务(参见第3.1条、4.1条及4.2条)所引起的经费,包括其人员的薪俸、旅差费、食宿、办公费等,由酒店业主支付。

  (B)津贴、报销费用:在酒店业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将委派专家,针对项目的某一阶段来提供专门的意见,指导或其他方面的服务,酒店业主应承担这些专家的津贴及所引起的费用,包括了来回机票、住宿酒店费、交通费等等。

  4.4 付款方式

  (A)酒店业主对4.3(A)项费用的支出,应与提供服务者另行协商。

  (B)津贴、报销费用,每个月管理公司会提出清单给酒店业主,酒店业主须于30日之内付清。

  第5条 管理公司的责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公司只许用酒店作为以管理公司集团酒店时下高效能管理为标准的酒店经营,管理公司除与国际经营行业正常有关或因标准改变而产生的辅助及附加活动外将不能在酒店内从事其它活动。

  5.2 商号、商标、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酒店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许可酒店业主在酒店公共宣传以及有关酒店经营有关之使用________商号、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所有“酒店”经营的一般用具应注明________之服务标志以便确认酒店为管理公司集团成员之一。合同期满或解约后,酒店将继续使用________商号,至于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则在解约时另行协商。

  5.3 广告

  5.3.1 集团广告,推广及公共关系

  管理公司将会由合同批准之日起准备酒店之所有公开宣传、广告、公共关系及努力促销本酒店业务节目和运动。

  5.3.2 酒店间之相互广告及宣传

  管理公司集团之酒店将会向它们之顾客推荐酒店业主之酒店,同样酒店亦应向其顾客推荐集团之其他酒店。

  5.3.3 集团广告和业务推进之分摊

  酒店应共同负担管理公司集团为属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叙述之广

  告及业务推进活动,其应承担款项相等于酒店每月总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将按月收取该款项,该款项将于计算营业毛利时当作营业支出处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管理公司应提供给与酒店业主所有已进行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的证明资料。

  5.4 在酒店层面的协助

  管理公司将会辅助酒店之业务推广工作,以令酒店达到履行集团之业务推广政策,酒店层面的营业推广,应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场和其它管理公司认为适当市场进行。

  管理公司将定出每年之营业推广计划,并将其呈与酒店业主审查,此外,管理公司还将提供一切必要的辅助及指引,特别有关以下:

  ……确定酒店营业政策。

  ……决定每年及长远之有关住客率、收入、顾客对象等等之目标。

  ……定出及发布所有酒店价目(客房、餐厅、酒吧、会议设施等等)。

  ……确定特别的营业条件。

  ……定出赊销信用方针。

  ……设立对各方不同顾客之营业方式及程序。

  ……分析经营业绩和常设控制系统。

  管理公司将在酒店层面进行适当广告及业务推广事务,包括:

  ……确定酒店广告及业务推广政策。

  ……按管理公司之标准样本,准备广告文件及小册。

  ……派发这些文件给集团酒店,管理公司各营业代理办事处。

  当酒店进行专门地区业务推广活动时,管理公司将会为其安排负责该专门地区之营业办事处加以协助。

  酒店将会被纳入于管理公司所参加之商业陈列及展览会,所有参加直接费用由酒店自行承担,管理公司须事前作出预算,经酒店业主同意时方执行该项计划。

  5.5 管理

  5.5.1 日常业务管理

  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会的常设机构--监审委的监督。监督原则只是对涉及酒店的依法经营,和大的经济开支(指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酒店的副总经理、副财务总监、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经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监审委的同意,监审委的具体条例参看附件二。

  管理公司将会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适当及必要之管理服务,包括:

  (A)一般酒店组织。

  (B)人事管理,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管理公司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将有挑选、雇请、训练、指派、调动或解雇所有雇员的决定权。在没有酒店业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亚籍、香港同胞)雇员在开业后第一个五年内任何时间不可多于____人,按通常经营方式,管理公司长期培训员工,逐步减少外籍员工。

  酒店业主将在酒店外供给该等外籍雇员适当住所,其费用由酒店营业支出。总经理将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权负责酒店的经营及管理,每月向董事会报告酒店经营管理情况。管理公司在酒店进行辅助之专家亦有同样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员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将有权代表酒店业主派发服务费予雇员和支出经常性的额外津贴。

  (D)制定所有价目,收费及价格,及与此有关的监督和控制酒店经营中的任何性质收入,或各类服务的收费,及收据事项等,除上述(B)项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业成法提供新闻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费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许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内享用折扣价格或免费住宿及服务。

  (E)制定商业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确保有关商店不会影响酒店的名誉水准及正常营业。

  (F)定出采购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应品、和物资的选择,建立及维持酒店正常经营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货,选择供应商,为确保最优惠条件下谈判供应合约。

  (G)定出对供应商和酒店顾客赊帐之政策及与信用机构,特别发信用卡之机构协商,作出安排。

  (H)有关酒店经营中,管理公司若认为需要或合适,经业主批准后,可以酒店业主的名义采取任何法律诉讼及其它法律行动。

  (I)监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许权持有人及其雇员的活动,包括对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费用或以其它正确理由而采取之债项追讨行动,或因同样正确原因终止特许权持有人、特权持有者的权利。

  (J)除酒店业主对维修责任范围外,管理公司应依照管理标准为保持酒店良好状况,进行需要之维修、保养。所有有关费用将会算入酒店之营业支出内,凡超过贰拾万港元应当作特别项目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如需对物业的重大改变及改善,需聘请专家提供上述服务时,经双方同意后所发生之费用由酒店业主负责。

  (K)商讨及签署有关酒店正常营业所需的合约及预备有关之法律文件。

  (L)财政及会计管理,见以下条款。

  5.5.2 会计

  管理公司应为酒店业主之利益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记存一份所有有关酒店经营之事务之完整的会计记录。此等会计记录根据“统一制度”之规则,但在必要时,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簿。然而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无论如何,在本合约期满时,全部记录将交还酒店业主。会计记录,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在税法规用中文书写或及时用中英两种文字对照书写。

  5.5.3 常年计划

  (A)开业日后六十天内和最少在下一财政年度开始前三十日内,管理公司将要提呈酒店业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计划,该常年计划将包括开房率及损益预算表,酒店业务推广政策及提供以下项目之预算。

  ……修葺及保养。

  ……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换、增添及更新的费用。

  ……酒店各部门所有雇员,包括全部行政雇员之薪酬、工资、酬劳及额外津贴之支出。

  酒店业主收到常年计划后应与管理公司商讨及提出意见,以达到双方一致赞同;若酒店业主在收到常年计划后三十天内,没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对该计划的具体书面反对意见,该计划应被视为已获业主批准。

  (B)管理公司在每财政年度执行此合约所订明之责任时,必须努力按照常年计划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别情况,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过于偏离该年常年之计划,招致任何与常年计划有关之巨大额外支出或擅自未有酒店业主批准时,更改酒店经营方式,但酒店业主也不能无理拖延批准。管理公司对常年计划不作任何担保、保证及声明,所有计划内推算只可作为合理预测。

  5.5.4 会计报告

  年度内,管理公司将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内呈交与酒店业主一份由酒店总经理或总会计主任签发之损益报表,明列上月“酒店”营业之成绩,和一份酒店之资产负债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将呈交酒店业主酒店上个财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之资产负债表及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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