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合同
电子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合同(通用14篇)
电子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电子监控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
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
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黏
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20__8-94。
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
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 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为__天。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办理。
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
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
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1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解决故障。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验收。
自验收合格之日支付合同总金额。
八、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电子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合同 篇2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部分设备及管线供货、管线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综合维保服务等。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维保。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30日历天。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起始日期。
2、如遇下列情况,须在事件发生2日内乙方提交顺延申请,经甲方代表签字同意,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
(1)在合同规定开工期前三天,甲方尚不能提供适合施工的条件及环境,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2)在施工中因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各种工程款项足以影响施工。
(4)因为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预估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最
终以双方签章确认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2、本合同价格为合同清单范围的含税总价包干,上述价格已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义务的一切对价,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管费、维保费、税金等。
第四条、施工材料及管理
1、本工程合同清单所列含主材、设备、材料及工程施工辅材全部由乙方供应。乙方应确保其所采购的材料均为合格、全新且符合甲方要求的。
2、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含甲供)均应经过双方人员共同检查验收,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的设备在启用前,双方人员应随时检查设备和材料的保管情况,以保证设备的到位。乙方保管期间发生的设备和材料的损毁灭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已通过甲方审核的方案的要求及说明文件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委派代表的检查监督。
2、乙方应按工程进度节点,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安装工程量、材料使用量、设备合格证、相关施工图纸、隐蔽工程相片、完工相片、测试报告、系统验收报告、用户操作手册等,材料提供完备情况为工程验收项目之一。
3、系统安装完毕后,由双方共同组织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及产品所通过的国际标准指标进行验收,并在3天内通过测试,测试的方法将严格按照厂商提供的测试规范进行。测试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系统的技术资料和测试报告,测试报告将严格依照厂商的测试报告样本填写。按照技术资料和测试报告全部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验收报告由甲方、乙方及业主三方存档,至此视为合格。若未能按时通过测试,乙方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甲方说明原因,同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而需要返工的工程,责任属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则甲方应提交相关的书面报告给乙方,由乙方负责返工,并再次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5、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返工。在维保期内乙方不能及时修理时,甲方可请第三方人员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报验前,乙方必须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四份提交给甲方。
7、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且正常试运行1个月后,双方签署交验手续。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交付的设计方案、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设计的重大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于变更前3天办理设计变更议定单,设计变更在经双方议定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双方共同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1)双方约定在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点验。在设备到达收货点后最迟2日内,按双方确认的设备清单及详细的技术参数,双方共同开箱对设备的数量及质量进行点验,经点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与本合同设备清单全部相符时,双方代表签署点验单。同时乙方应开始对设备的安全负责。
(2)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后至安装工程开始前,由乙方签领双方点验的设备并妥善保管。
(3)系统工程验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产品所通过的国际标准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代表签署“验收合格书”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1)提供系统工程建设的基本工作环境,并负责给予乙方工作支持。
(2)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建设所需费用。
(3)指派专人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负责内部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3、乙方责任
(1)负责本合同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保证系统正常运转及相应培训和技术转移工作。
(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系统建设方案。
(3)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合同预付款之日起,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工程进度要求和施工质量进行施工。
(4)乙方安装调试时发现现场环境不符合安装调试要求的,乙方应对现场环境进行整治使其符合设备安装调试的要求,整治费用和材料由乙方承担。现场环境整治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要求,不得偷工减料或使用劣质材料,当出现现场环境整治质量问题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整改或返工。
(5)安装调试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安装调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登高安装调试人员)需有相关作业证书及资格,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安装调试中的人身、设备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责任(包括第三方责任事故),导致甲方被追究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向甲方支付为维权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6)设备的放置场地由乙方负责,施工工具及器械由乙方自备;乙方应做到垃圾日日清理,并负责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7)乙方在基础施工中应事先确认开挖点安全,否则由此导致的水、电、煤气等管道破损由乙方负责。
(8)如因乙方设计不当造成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负责工程中与其他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10)协助甲方做好整体项目的调试与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验收相关工程资料。
(11)建立良好的维护制度(期限壹年),维护期间项目出现问题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壹年内免费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12)因期限延误等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以用户处罚金额为准)的由乙方承担,因甲方设备供应延误除外。
(13)不允许乙方将整体项目或项目的一部分进行外包,若甲方发现乙方将该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甲方将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将已收取甲方的费用全部退回,由此带来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应遵照甲方的项目实施管理规范施工,接受甲方的监控管理,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时进行汇报(汇报对象及时间要求依照甲方规定执行)。
(15)乙方应遵循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依照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内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现场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达90%以上并经现场双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确认后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甲方整体项目验收为准)后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双方结算总价的95%;剩余结算总价5%的工程款作为此项目维保金,1年内维保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经甲方售后部严格考核无误且无违约情形时,甲方无息支付维保金。
2. 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行联行号:
账 号: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方可付款。上述账户如有变更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前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账户付款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
3、发票要求
(1) 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 。未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退回,同时暂停结算相应工程款;
(2)发票作为付款依据;
(3)发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公司税号:
银行帐号:建设银行
地址电话: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双方确认验收合格之日为项目竣工日。由于修理、返工或乙方其他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2、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甲方应采取措施以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由于自身原因终止施工,须向甲方退还所有甲方已付款项,并按照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维保及服务
1、乙方对工程实行壹年维保,维保期从项目整体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2、乙方提供7×24(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下同)软硬件质量保障上门服务,提供
项目所在地4小时内,郊区12个小时以内,其他地区24小时现场服务。各种硬件和软件的一般故障均应在2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在4小时内恢复。如故障无法现场解决,甲方提供备用设备件,交由乙方进行更换,以保障业主方工作正常运行,而乙方必须在3天内负责将更换下来的故障设备发回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3、在壹年维保期内报障系统运行正常。期间,乙方应至少提供每点位每年2次免费巡检保养维护,为甲方的设备检修一次(包括配件的检查、调试、清理、更换配件等),巡检后需签证甲方提供的《巡检记录单》,并填写完整相应的服务内容,须经业主方盖章并签字确认。巡检安排具体时间待甲方通知。
4、为规范服务流程,乙方每月需提供与业主方签证的《维保服务月报》,并填写完整相应的系统运行指标情况、服务记录、工作量内容等,须经业主方盖章并签字确认,作为乙方向甲方申请结算维保金费的凭据之一。
5、在乙方维保期满壹年后,甲方根据业主方提供月度维保服务质量考核情况加权平均后进行评分,对乙方壹年来的维保服务质量作总体评价:
(1)若乙方总体服务质量考核分值≥80分,则视为考核合格,不予扣罚维保服务维保金;
(2)若乙方总体服务质量考核分值在60分(含)-80分(不含)之间,则视为考核基本合格,维保金支付百分比等同于分数值;
(3)若乙方总体服务质量考核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全额扣罚维保服务维保金。
6、为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乙方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并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受理日常维护及平时协助甲方维护检测等工作。
7、维保服务过程中,发现由于乙方前期施工质量问题导致故障仍需进行维修整改的,由乙方负责免费实施,并要求到达验收标准。
8、如乙方逾期维保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从维保金中扣除。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调解不成,双方均可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附 则
1、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2、工程预算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地位。
3、经甲方盖章的施工主材送样、送检规范,隐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规范,项目验收规范、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地位。
4、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 ,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负责本项目材料的交收,工程量结算、项目往来文件签署等与本项目的有关事宜;乙方指定 ,身份证号 ,作为乙方的授权代表,负责本项目材料的交收,工程量结算、项目往来文件签署等与本项目的有关事宜。授权代表一经指定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 贰份。本合同经双方授权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款,维保期满后自然失效。
甲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电子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合同 篇3闭路监控系统安装合同范本
编号:合字第号
采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闭路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并包通过有关技防办部门的验收。(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
二、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总造价
1.本监控系统含税总造价(含感应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2.工程全部完工,测试成功即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3.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初验验收合格,并且系统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再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进场,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五、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_______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年限
材料费
维护服务费
第一年
免
免
第二、三年
收取材料成本费
20__元/年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附表一中的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_______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_______%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及返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本监控系统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_______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仍需继续履行。
7.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
电子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合同 篇4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签订地点: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其他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闭路监控系统安装(改造)工程。
2.交货及安装(改造)工程地点: 。
3. 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改造)和调试,并确保通过有关技防办部门的验收。(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
第二条 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总造价
1.本监控系统含税总造价(含感应卡费用)为人民币 _____ __元,(含/不含增值税,税率: %)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按第 种方式: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2)工程全部完工,测试成功即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 ;
(3)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初验验收合格,并且系统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再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2.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 %,保修期满后支付 %。
第三条 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进场,到__ 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完成安装(改造)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因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第四条 供货及安装(改造)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改造)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以及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品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改造)。
第五条 验收
1.系统竣工
(1)系统按设计方案规定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使用要求并为甲方认可,视为竣工。少数非主要功能未按规定全部建成,由甲方与设计、乙方协商,对遗留问题有明确的处理方案,经试运行基本达到设计使用要求并为甲方单位认可,也可视为竣工。
甲方在试运行期间应如实记录试运行情况,根据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写出试运行报告。试运行报告中还应包括施工单位对使用单位进行技术培训的有关内容。
(2)系统竣工后,由设计、乙方写出系统竣工报告。其内容包括:系统概况;依据设计任务书或合同,对照正式设计文件对系统配置的设备、系统功能及系统软件运行质量自我评估,培训和维修服务条款等。
2.系统初验
(1)系统正式验收前,由甲方(或监理单位)组织设计、乙方根据设计或合同对系统进行初验,要求初验合格并写出初验报告。
(2)初验报告的内容包括:系统试运行概述;按照设计要求,对系统功能、运行效果进行检查的主观评价;按照设计对安装(改造)设备的数量、型号和系统软件的数量、版本进行核对的结果;对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的复核结果等。
3.系统检验
系统正式验收前,应按照设计及国家标准对系统功能检验和管理平台软件测试。
4.系统验收
经初验合格的技防工程,乙方应提供有关文件报原审批设计方案的公安机关验收。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上述文件及验收工作。
第六条 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_1_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附表一中的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改造)而引起的故障。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改造)施工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认证,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在收到后的_______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配合乙方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及时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 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_______%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及返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本监控系统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第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均应对技防工程技术资料保密。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图表、数据磁带、数据磁盘、基础资料等。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努力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中国石化内部纠纷调解处理委员会调解。
第十一条其他;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3.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4.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5.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第2款仍需继续履行;6.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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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4.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_______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5.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本合同第八条
第2款仍需继续履行。
6.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合同 篇5甲方(需方):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安装总额度为_________元(元),采购物品名称、数量、金额附明细。
二、设备安装期限为____年___月___日至 ____年___月___日完工,在履约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工期相应顺延。
三、合同签订后两日内甲方支付预付款 ______元(全款额的60%),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监控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完结后交付甲方使用,甲方确认设备正常使用后3日内将监控设备安装款余款 _____元结清,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
四、乙方确保安装设备与合同内设备型号一致,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配合协调施工环境,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讲解、交接,以便日后甲方对设备管理使用。
五、设备安装完毕从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保修(线材除外),并提供后续技术服务,人为损坏或雷击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正常使用过程中设备如出现故障,乙方需在与甲方约定时间内前往维修。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合同 篇6采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闭路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并包通过有关技防办部门的验收。
(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
二、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总造价
1.本监控系统含税总造价(含感应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2.工程全部完工,测试成功即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3.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初验验收合格,并且系统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再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进场,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五、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_______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年限
材料费
维护服务费
第一年免
第二、三年
收取材料成本费
__元/年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附表一中的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惠的服务。
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
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_______日内完成。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
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_______%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___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及返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本监控系统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_______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仍需继续履行。
7.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
电子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合同 篇7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
合同金额:(¥____________元)。
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监控系统工程范围内的项目需要增加,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质保说明)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天。(____________开工,____________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保修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工厂的正常生产。
3.在验收合格后的一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没有响应或24小时内没有排除故障且没有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则每出现上述情况一次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直到扣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次售后服务,均要求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4.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自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____________),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剩余70%(¥____________)逾期不付按0.1%支付滞纳金。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招标文件、投标书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1作为本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
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二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乙方执一份,电教站备案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
经办人:
电话: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经办人:电话:年_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
电子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合同 篇8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程项目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 _
3、工程范围和内容:部分设备及管线供货、管线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综合维保服务等。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维保。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30日历天。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起始日期。
2、如遇下列情况,须在事件发生2日内乙方提交顺延申请,经甲方代表签字同意,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
(1)在合同规定开工期前三天,甲方尚不能提供适合施工的条件及环境,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2)在施工中因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拨付各种工程款项足以影响施工。
(4)因为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预估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最
终以双方签章确认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2、本合同价格为附件合同清单范围的含税总价包干,上述价格已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义务的一切对价,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保管费、维保费、税金等。
第四条、施工材料及管理
1、本工程合同清单所列含主材、设备、材料及工程施工辅材全部由乙方供应。乙方应确保其所采购的材料均为合格、全新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合同清单详见附件)
2、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含甲供)均应经过双方人员共同检查验收,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的设备在启用前,双方人员应随时检查设备和材料的保管情况,以保证设备的到位。乙方保管期间发生的设备和材料的损毁灭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已通过甲方审核的方案的要求及说明文件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委派代表的检查监督。
2、乙方应按工程进度节点,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安装工程量、材料使用量、设备合格证、相关施工图纸、隐蔽工程相片、完工相片、测试报告、系统验收报告、用户操作手册等,材料提供完备情况为工程验收项目之一。
3、系统安装完毕后,由双方共同组织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及产品所通过的国际标准指标进行验收,并在3天内通过测试,测试的方法将严格按照厂商提供的测试规范进行。测试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系统的技术资料和测试报告,测试报告将严格依照厂商的测试报告样本填写。按照技术资料和测试报告全部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验收报告由甲方、乙方及业主三方存档,至此视为合格。若未能按时通过测试,乙方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甲方说明原因,同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而需要返工的工程,责任属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则甲方应提交相关的书面报告给乙方,由乙方负责返工,并再次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5、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返工。在维保期内乙方不能及时修理时,甲方可请第三方人员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报验前,乙方必须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四份提交给甲方。
7、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且正常试运行1个月后,双方签署交验手续。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交付的设计方案、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设计的重大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于变更前3天办理设计变更议定单,设计变更在经双方议定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1、双方共同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1)双方约定在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点验。在设备到达收货点后最迟2日内,按双方确认的设备清单及详细的技术参数,双方共同开箱对设备的数量及质量进行点验,经点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与本合同设备清单全部相符时,双方代表签署点验单。同时乙方应开始对设备的安全负责。
(2)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后至安装工程开始前,由乙方签领双方点验的设备并妥善保管。
(3)系统工程验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产品所通过的国际标准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代表签署“验收合格书”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1)提供系统工程建设的基本工作环境,并负责给予乙方工作支持。
(2)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建设所需费用。
(3)指派专人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负责内部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3、乙方责任
(1)负责本合同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保证系统正常运转及相应培训和技术转移工作。
(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系统建设方案。
(3)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合同预付款之日起,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工程进度要求和施工质量进行施工。
(4)乙方安装调试时发现现场环境不符合安装调试要求的,乙方应对现场环境进行整治使其符合设备安装调试的要求,整治费用和材料由乙方承担。现场环境整治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要求,不得偷工减料或使用劣质材料,当出现现场环境整治质量问题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整改或返工。
(5)安装调试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安装调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登高安装调试人员)需有相关作业证书及资格,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安装调试中的人身、设备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责任(包括第三方责任事故),导致甲方被追究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向甲方支付为维权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6)设备的放置场地由乙方负责,施工工具及器械由乙方自备;乙方应做到垃圾日日清理,并负责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7)乙方在基础施工中应事先确认开挖点安全,否则由此导致的水、电、煤气等管道破损由乙方负责。
(8)如因乙方设计不当造成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负责工程中与其他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10)协助甲方做好整体项目的调试与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验收相关工程资料。
(11)建立良好的维护制度(期限壹年),维护期间项目出现问题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壹年内免费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12)因期限延误等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以用户处罚金额为准)的由乙方承担,因甲方设备供应延误除外。
(13)不允许乙方将整体项目或项目的一部分进行外包,若甲方发现乙方将该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甲方将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将已收取甲方的费用全部退回,由此带来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应遵照甲方的项目实施管理规范施工,接受甲方的监控管理,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时进行汇报(汇报对象及时间要求依照甲方规定执行)。
(15)乙方应遵循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依照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内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现场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达90%以上并经现场双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确认后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甲方整体项目验收为准)后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双方结算总价的95%;剩余结算总价5%的工程款作为此项目维保金,1年内维保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经甲方售后部严格考核无误且无违约情形时,甲方无息支付维保金。
2. 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行联行号:
账 号: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方可付款。上述账户如有变更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前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账户付款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
3、发票要求
(1) 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 。未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退回,同时暂停结算相应工程款;
(2)发票作为付款依据;
(3)发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公司税号:
银行帐号:建设银行
地址电话: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双方确认验收合格之日为项目竣工日。由于修理、返工或乙方其他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2、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甲方应采取措施以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由于自身原因终止施工,须向甲方退还所有甲方已付款项,并按照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维保及服务
1、乙方对工程实行壹年维保,维保期从项目整体初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2、乙方提供7×24(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下同)软硬件质量保障上门服务,提供
项目所在地4小时内,郊区12个小时以内,其他地区24小时现场服务。各种硬件和软件的一般故障均应在2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在4小时内恢复。如故障无法现场解决,甲方提供备用设备件,交由乙方进行更换,以保障业主方工作正常运行,而乙方必须在3天内负责将更换下来的故障设备发回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3、在壹年维保期内报障系统运行正常。期间,乙方应至少提供每点位每年2次免费巡检保养维护,为甲方的设备检修一次(包括配件的检查、调试、清理、更换配件等),巡检后需签证甲方提供的《巡检记录单》,并填写完整相应的服务内容,须经业主方盖章并签字确认。巡检安排具体时间待甲方通知。
4、为规范
电子监控系统安装工程合同相关文章:
★ 机电安装工程合同
★ 木工工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