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设备供货和安装分合同
人防设备供货和安装分合同(精选3篇)
人防设备供货和安装分合同 篇1人防设备供货和安装分合同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 合同标的1.1 乙方供给甲方人防设备(详见合同附件一:产品及价格清单),并负责安装调试。
第2条 合同价款2.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包供货、包税费、包运输、包安装(含安装设计)、包调试及负荷试验、包工包料、包通过验收(包通过甲方及 市人防办的验收及其费用)、包工期、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承包方式,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材料,承包人防设备的供货及安装。本合同的价格为前述内容的包干价格。
2.2 结算方法:供货数量以本合同中确定的为准,实际数量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证为准,按实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执行。
2.3 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则甲方可按照超过部分的 %在结算金额中扣罚。
第3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安装工期3.1 乙方应当按甲方订货通知确定的交货时间将产品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2 乙方应在安装工程开工后 天内完成本合同的安装工程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的验收。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安装工程的开工日期:
(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进场开始工程安装;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开工指令单确定的开工日前进场开始工程安装。
3.3 安装过程中如遇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安装工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调整,并据此重新确定完工日期。
3.4 本合同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4条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4.1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暂定总价款(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2 付款方式:
4.2.1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履行情况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订货通知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订货总价款的10%作为定金。
(2)货到现场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且乙方将门扇安装完毕,双方办理确认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订货总价款的 %。
(3)工程安装完工后 10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结算等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及经 市人防办验收合格和办理结算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该批订货结算款的 %,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当地人防设备验收合格证。
(4)余款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在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无息向乙方结清。
4.2.2 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并缴纳有关的费用和税金。
4.2.3 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
4.2.4 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乙方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第5条 质量标准及验收5.1 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备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证书和质量合格证书,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并具备满足整个系统要求的功能。
5.2 验收
5.2.1 产品的供货安装验收必须以甲方认可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及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5.2.2 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后应立即知会甲方,由甲方对照订货通知与有关设计文件对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开箱验收,核对无误后设备方可进场安装。在开箱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单、产品检验报告单、操作维护手册、技术说明书、“三包”保修卡、产品及相关材料的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定书和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整机或配件为进口产品的,还应出具产品的生产厂家资料、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文件、海关完税证明、进口关税证明,保证达到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中的功能。进口产品的外文资料乙方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资料。
5.2.3 乙方安装完成并整理好竣工验收资料后,通知甲方验收,由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及通过 市人防办验收后方为竣工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应将人防设备的竣工图一式两份及其电子文件向甲方移交。验收过程中的手续办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5.2.4 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 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6条 保修条款6.1 本合同设备、系统、工程的保修期为 年,自安装工程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 小时内派员到场维修,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包括更换零部件);否则,乙方可适当向甲方收取更换的材料、部件的成本费。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员维修,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请人员修理,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若对保修责任产生纠纷,由 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2 在保修期内,乙方至少每月1次派员前往设备、系统、工程现场对设备、系统、工程进行维护保养并跟踪了解设备、系统工程的运行情况,建立用户跟踪卡,对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作好跟踪记录。
6.3 保修期届满之日起,设备、系统的保养维护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有关事宜由乙方与甲方或其属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维护或服务协议。
6.4 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属产品质量问题以成本价维修更换。
第7条 双方义务7.1 甲方义务
7.1.1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地下室人防施工图。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设计、补充设计方案和安装施工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7.1.2 向乙方提供工作场所,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7.1.3 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7.1.4 甲方须按乙方提供的施工技术交底资料进行施工。人防设备安装的工作吊环由甲方在施工中预埋或委托土建方安装。
7.1.5 甲方委派现场代表 监督、检查产品、工程的质量,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产品、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工作。如现场代表变更须及时通知乙方。
7.1.6 如有隐蔽工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7.1.7 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产品、完工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产品、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结算。甲方未及时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工程可能存在的隐蔽瑕疵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7.2 乙方义务
7.2.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安装资质证书。
7.2.2 按约定向甲方提供产品,完成安装并调试合格。
7.2.3 乙方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提前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包括准确无误的配件预埋图,并配合甲方进行配件预埋。
7.2.4 乙方应委派 为现场代表,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7.2.5 乙方负责通知甲方及有关单位验收,并负责办理本工程通过有管辖权的人防部门的验收手续。
7.2.6 在人防门工作吊环安装时,乙方负责及时配合甲方施工,如因乙方配合不及时或不当导致不及时施工或预埋不到位,责任由乙方承担。
7.2.7 乙方应提供产品附件及专用操作维修工具各一套。并须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达到技术熟练程度。
7.2.8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及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7.2.9 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7.2.10 如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隐蔽无效。
第8条 违约责任8.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2 乙方未按期交货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该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向甲方供货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直至通过验收。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前款承担违约责任。
8.4 若乙方的安装工程质量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进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因此造成逾期通过验收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5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验收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6 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8.7 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和甲方交予乙方使用的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
8.8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9条 转让条款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10条 合同终止10.1 因解除而终止
10.1.1 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10.1.2 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1.3 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0.1.4 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0.2.1 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10.2.2 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10.2.3 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10.2.4 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11条 保密条款第12条 免责条款第13条 法律适用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第14条 争议的解决第15条 其他人防设备供货和安装分合同 篇2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1.设备型号及数量
甲方向乙方购买由乙方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供货清单请参考附件一。
2.合同总价
2.1 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2 该合同总价为广州交货价,不含运输、包装费用。
3.付款及结算方式
3.1 合同签定当天内,甲方将合同总金额的_____%(即¥元)以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定金。
3.2 本合同签定后的第________天,甲方将合同总金额的_____%(即¥元)以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作为结算提货款。
3.2 乙方出具与甲方结算货款。
4.设备交货期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款后的两天内于乙方所在地发出本合同所指货物。
5.设备发货
5.1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运输方式和运费由甲方承担。
5.2 甲方因故要求推迟合同中约定的供货期,需在距交货期_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确认后生效,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由此而造成的误工费、运费等。
6.设备的签收
6.1 设备到货后,甲方人员检验并签收设备。“签收单”甲方需以邮政快递方式寄回乙方,如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后一周内,甲方未寄回“签收单”,视为签收合格处理。
6.2 若甲方发现设备规格或数量不符,乙方负责更换或补齐,因此延误甲方使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设备的安装调试与指导
7.1 乙方免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的全部图纸和技术资料,并无偿的指导服务,在甲方调试过程中如果遇到技术困难,根据需要可由乙方派工程师到甲方施工现场进行指导,乙方工程师的一切住宿差旅费用由甲方负责。
7.2 乙方工程师现场指导时间在不超出_____天时间内,乙方不再收取其他服务费用。
8.售后服务
8.1 设备自甲方签收后,乙方负责壹年的免费保修(人为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设备损坏除外),免费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终生有偿维修服务。
8.2 在免费保修期内,机器内自然损坏的所有零配件甲方均应以邮件方式寄回乙方处进行免费维修更换。若出现重大问题,无法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解决,乙方须派工程师到甲方处查看指导,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9.违约责任。
9.1 乙方若无正当理由延误交货,超出供货期,乙方每天按合同总额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2 若甲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则应每天按合同总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3 因甲方无故拒收货物,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受不可抗力条件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责任、延期履行本合同或者终止本合同,双方也可重新商定履行办法。
11.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合同的生效
12.1 本合同经双方传真件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以邮政快递方式进行文件原件的交换。
12.2 合同壹式两份,每份共________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其它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人防设备供货和安装分合同 篇3设备供货协议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煤电开发有限公司
通过竞争性报价,____________煤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确定______(以下简称供方)为设备名称供货单位。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合同金额、交货时间
1.合同金额:大写元整(¥_____)。说明已包含的费用。
2.交货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果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必须提前_____天通知供方,明确具体交货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符合国际、国家和煤炭行业有关设备质量的规定和规范。
2.满足工程初步设计、设备订货清册、《技术协议》的技术要求,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3.不发生设备质量事故。
4.供方对设备免费提供终生技术服务。
三、交货地点、方式:_____省_____县____镇____矿井,供方免费协助需方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等。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本合同设备由供方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由供方自主决定,运杂费由供方承担,现场卸车由需方负责。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交货验收之前的设备损耗等风险由供方负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设备供应的规定标准进行包装、供应和回收,相关费用由供方负担。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需方在收到设备后可以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八、随机备品备件、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见《技术协议》。
九、售后服务
1.供方免费为需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工作,保证现场安装调试一次性成功,并免费为需方培训产品操作、维修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满足需方工程进度。
2.供方保证派出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和人月数,满足工程需要。
3.供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质量保证期为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后_____个月。在质保期内如出现任何故障,供方负责免费维修、更换、恢复使用。
4.供方自接需方关于服务方面通知后应立即予以答复,保证_____小时之内派员赶到现场,会同需方对现场情况作正确判断,并制出维修、服务计划及安排,在最短时间内修复产品,使其恢复运行;经需方验收合格并对其维修服务作出鉴定后维修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5.产品保质期外,免费技术服务,负责以成本价格提供维修元器件、备品备件。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_____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价款的_____%,作为预付款。
2.供方将设备运至交货地点,需方应在7日内进行验收,经需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支付设备价款的_____%;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转一个月后_____日内再支付合同价款的_____%;剩余_____%的设备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
3.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转1年或货到验收合格后_____个月。以先到者为准)满后____个月内结清(无息)。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无。
十二、违约责任
1.供方的违约责任
1.1 设备交货延期,造成设备安装延期(因需方的原因除外)的,视情况扣减供方合同价款的_____‰~_____‰。
1.2 因设备制造原因或供方责任内的原因,在设备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发生设备缺陷或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或发生质量事故或达不到设计性能要求,由供方负责协调处理并视情况扣减供方相应设备价款的_____%~_____%。
1.3 因供方自身原因使提交的设备技术资料延误,造成设计拖期,视情况扣减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供方与需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约定的事项
1.银行保函:
1.1 在需方向供方支付预付款之前,供方需向需方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银行保函。
1.2 设备交货验收合格后,保函一次性退还。
2.合同价款的调整:
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价款可予以调整:
2.1 因需方的原因增加或减少设备;
2.2 因需方的原因变更设备,造成设备价格的增减。
3.不可抗力:
3.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台风等自然灾害和战争、暴乱等社会事件。
3.2 如果合同生效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从而阻止合同义务的履行,则供、需双方均不应认为违约和毁约。
3.3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
3.4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____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3.5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_____日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十五、附则
1.本合同所指《技术协议》,系指供方、需方及煤炭工业部济南设计研究院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_____省_____矿井设备技术协议书》。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
3.供方报价书、相关承诺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会议纪要、来往信函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六份,供方、需方各执三份。
供方:(盖章)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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