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安全合同书
林木采伐安全合同书(精选3篇)
林木采伐安全合同书 篇1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森林资源采伐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大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乡有关《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通知》精神,特签订本安全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必须具有完备、合法的森林资源采伐审批证件及相关手续,并在乡政府划规定的区域(王某:7、8、9、10、11、12、13村;张某:1、2、3、4、5、6村)内按照审批有数量和树种开展采伐工作。
二、在本乡采伐有效期内,乙方每年年初必须与乡安办签订采伐安全合同,同时依照安全生产法规中有关实行安全抵押金制度的规定,向乡安办交纳5000-10000元的安全抵押金;采伐业主必须为采伐工人购买相关的商业安全保险,并将商业安全保险单的复印件交乡安办和生态林办公室各一份备案。
三、乙方依法对林木采伐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在进入采伐区作业前,必须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在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采伐区作业。严禁聘用不适任此工作性质的老弱病残参与采伐和运输等体力工作。凡进入作业区的乙方人员,甲方均视为安全培训合格。
四、乙方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前必须划定好安全作业警戒线,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五、乙方在采伐区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在采伐、运输等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人身、车辆、牲畜等相关安全事故并造成经济等一切损失的,乙方无条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由相关单位追究刑事责任。
六、甲方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的指导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停工通知书,并可根据情况按照规定给予乙方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指导和检查,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到位,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七、本安全合同一年一签订,当年内有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林木采伐安全合同书 篇2为确保学生自行乘车往返学校途中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告知家长的义务和责任,并制定如下协议:
1、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如“三无”车辆(无驾驶证、无保险凭证、无行驶证);报废车、货车、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上、放学。
2、学校要求家长亲自接送孩子上学、放学,情况特殊必须乘车的,要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署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及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4、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5、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或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①“三无”车辆(无驾驶证、无保险凭证、无行驶证);报废车、货车、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
②临时司机代驾。
③驾驶员酒后驾驶。
④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⑤驾驶员存在身体或心理健康等问题。
⑥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时存在安全隐患。
⑦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⑧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6、如学生在此期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及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请家长认真阅读以上内容,若无异议并同意接受,请签字。
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年 月 日
林木采伐安全合同书 篇3为了加强对通校生的教育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与通校生监护人签定如下责任书:
1、通校生应具备的条件:
① 居住在梓潼县文昌中学或距离梓潼县文昌中学不到一公里的学生;
② 家中有管理能力的 监护人;
③ 学生自己有很强的自控能力和安全意识。
2、通校生在往返学的途中或在家中(校外),若由于交通、私自用电、私自下河堰池塘洗澡、与他人打架斗殴、惹是生非、参与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参与非法社会团伙等等因素造成意外伤亡或损失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或其监护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通校生在校外或在家中的管理均由监护人负责,通校生在家中或路途中不得参与赌博、酗酒,不得看有凶杀、暴力、色情等内容的录像,学习期间不得无故滞留在家中。
3、通校生进出学校必须凭“通校生证”,否则不允许出入。擅自离校,或私自到校活动以及放学(放假)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意外伤亡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通校生在家里不得留宿他人,也不得在其它地方逗留和夜不归宿,否则后果由监护人负责。学生在校外就餐或吃零食等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和其监护人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5、通校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上课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6、学生监护人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接送工作,每天按照放学前五分钟到校门前等候,如果家长没有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接送,学生出现的安全事故概由监护人负责。若通校生在放学 20分钟后还未到家,监护人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7、通校生原则上要求家长或监护人接送。
8、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学校保存一份,监护人保存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班 级:
学 生:
学生监护人:
班 主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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