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股东会决定书
独资股东会决定书(通用3篇)
独资股东会决定书 篇1关于同意公司的决定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100 %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100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
2、-------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
独资股东会决定书 篇2x有限公司股东决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自然人股东于20xx年10月16日在x有限公司会议室做出如下决定:1、自然人一人出资设立x有限公司。2、委派为公司开业登记代理人,全权办理有关事宜。 3、任命为公司的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4、聘任担任公司经理,任命南青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5、任命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6、制订x有限公司章程。股东承诺以上人员非《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担任公司职务的人员,无重大民事责任。
股东签字:
年十月十六日
独资股东会决定书 篇3股东决定
张三经研究,决定独资成立上海张氏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基本情况如下:1、公司名称为:上海张氏贸易有限公司2、公司住所:上海市南京路88号3、经营范围:电子产品。4、注册资本:100万元,张三认缴货币出资100万元,于20xx年9月9日前全部缴付至公司的临时账户。5、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命张三为执行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6、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任命李四为监事。7、聘任张三为公司经理。8、通过公司章程。
股东签字:
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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