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务协议
员工劳务协议(通用13篇)
员工劳务协议 篇1员工劳务协议
为了保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确定劳动关系,甲、乙双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签约双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劳动协议期限
劳动协议固定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职责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 工作(岗位)。乙方需按甲方确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工作内容。
(二)甲方确因工作需要或因乙方的能力和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因甲方工作特性决定,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标准工时制:每周 周一至 周六工作,每日工作 8个小时,每周正式上班天数为六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节假日及下班时间员工因未完成本职工作自愿加班或补班者,公司不支付加班费。
(四)甲方依工作情况适当调整安排员工的法定节假日。
五、劳动保护,工作条件
(一)甲方应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具体按本公司规章制度办理。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参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需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六、劳动报酬
(一)按甲方现行工作制度和工资分配方式,乙方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
(二)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调整工资水平或乙方岗位(职务)发生变动时,工资待遇应予以调整。
(三)甲方的发薪日期为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业务佣金的计算为成交每套房屋总价的0.1%,业务佣金发放日期视具体项目而定,最晚日期不超过甲方拿到业务佣金的当月。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七、社会保险
(一)乙方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后,享有甲方为其缴纳综合保险。(可以协商暂定)
八、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
(一)甲方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员工守则、规章制度、保密协议),乙方在协议期内应严格遵守执行。
(二)甲方对于模范遵守规章制度的及工作成绩优异者按公司有关奖惩规定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可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严重者,甲方有权予以辞退。
(三)甲方不得对乙方进行体罚、殴打、搜身、拘禁和侮辱以及锁闭工作场所限制乙方人身自由。
九、辞退和辞职条款
(一)符合下列情形者,甲方可以解除协议,辞退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在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甲方工作的;
3、乙方因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4、乙方因玩忽职守、严重失误、私营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5、乙方不能胜任公司,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6、劳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协议达成协议的;
7、在劳动协议中另有约定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协议自动解除:
1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2甲方宣告解散的。
3合同期限届满
4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辞职:
1、甲方不按劳动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工作的;
3、双方没有其他特殊约定事项,乙方可提出辞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协议,辞退乙方:
1、乙方因病、非工负伤,在本公司规定治疗期间的;
2、乙方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3、劳动协议期限未满又不符合以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
4、乙方因公负伤,完全或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在本公司规定的工伤期内。
十、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
(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二)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员工守则)。
十一、违约责任,劳动争议
(一)劳动协议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并严格依法执行劳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
十二、其他事项
(一)劳动协议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无论何种原因,乙方离开甲方公司,应及时办清移交手续。
(三)本协议未及事宜,参考《员工守则》。
(三)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有意续签,双方另签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户籍所在地: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员工劳务协议 篇2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__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从事工作。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
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
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_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
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条中明确。
第十四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______元。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8.单位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月。
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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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八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照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赔偿金;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二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第四十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九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年____月___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年____月____
乙方:(签名)____年____月____
鉴证机构(盖章)鉴证人(签名)____年____月____
员工劳务协议 篇3发包人(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计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钢筋、架模、混凝土地、砌砖墙、水电门窗安装。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__月___日
合同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及结算办法:
甲方按照乙方每月完成进度合格部分产值__%支付乙方(以此类推),当工程整体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__日内支付本工程款的__%,余下__%作为保修金,__年内若无质量事故退还保修金。
五、甲方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施工图、该工程的定位坐标、标高,以及函接各种关系,所有工作确保施工合同的履行。如因甲方手续不完善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违约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超过__个工作日按应付工程款的金额每月__%的利息计算。双方办理完验收__天工程总额的__%,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实为违约,按总造价的__%实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__天按元每天向发包人计付处罚,同时提前__天甲方奖励乙方每天元。延期罚款总额不超过总价的。
七、补充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按发包人内审程序规定执行,涉及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核定,技术经济核定及设计变更等工程技术资料最终以发包人所确定的最终签审人(以发包人向承包人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签字确认为准,以此作为结算依据。本工程项目(含今后甲方所有二期、三期工程在同等条件下,直接由乙方承建)。
八、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日
员工劳务协议 篇4( )字第____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借用
第一条 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 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
第四条 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 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六条 甲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四)为派遣员工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由乙方决定。
(五)保证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为借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乙方的规定执行。 派遣员工结婚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3天,属于晚婚的,应再给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发给派遣员工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但最低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的80%。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女员工应提供合法的医生证明。
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乙方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其工资照发。
(七)不得解除或终止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八)不得解除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九)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规定,向甲方支付该员工的医疗补助费。
(十)督促派遣员工遵守中国政府颁布的税收法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员工办理借用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十二)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十四)派遣员工若向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随时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险公司投保派遣员工驾驶的乙方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员工驾驶乙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派遣员工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本条所列第(三)、(四)、(五)项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送甲方备案,应以规章制度和协议为准。
第十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决定借用的员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借用期限确定:
1.借用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
2.借用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要求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借用费(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试用期满,所派遣员工自动转为正式派遣员工,其借用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二)在借用期内,有解除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借用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退回甲方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补偿费中包含派遣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如派遣员工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乙方规定(此规定对派遣员工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经征求甲方意见后可随时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补偿费。
(四)可与派遣员工另行签订个人协议作为甲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
(五)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四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费、派遣员工名单、借用时间和付费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
第十二条 乙方须于当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费、补偿费和年终附加的工资(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费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以上费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滞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视情况提出索要违约金____元,并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三条 加班、加点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点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点时间×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300%;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 甲方(或乙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员工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条 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的服务内容在附件2中约定,附件2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条 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____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七章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 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员工劳务协议 篇5甲方:(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工商登记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
网址: 传真:
乙方:(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工商登记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
网址: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 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 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 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 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 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 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 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 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 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_____万元和_____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 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 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 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 中国员工因卖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 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 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2.1、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 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 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 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 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 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 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 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 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 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 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 国家或_______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 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 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30.1、中国员工的工资;
30.2、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0.3、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30.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 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_____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员工劳务协议 篇6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用工管理,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和学院的利益,根据《学院录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的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一条 劳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至 _年_月_日止,合同期限为壹年。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岗位工作。
工作地点为_______。
(具体工作任务等见合同附件)乙方应按协议约定的劳务服务内容、要求和方式全面谨慎地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
在协议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与甲方业务性质相同或类似的兼职或其他工作。
第三条 工作时间
乙方每周工作_天,每天工作_小时。
若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超过约定时间工作或者安排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参照国家以及甲方关于加班的规定向其支付报酬或安排补休。
第四条 工资待遇
1、根据《学院录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的办法》(试行)中不占编制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相应条款,乙方在劳务期间的工资为__元/月(大写:),在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的下月日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个工作日支付。
2、按相关规定为乙方交纳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单项保险(具体险种)。
3、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劳务,甲方不支付乙方此期间的劳务报酬,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劳务协议期间内乙方各种节假日、休息日等均参照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但乙方不享受劳动法律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待遇及加班费待遇。
第五条 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教育,检查督促乙方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宣传国家法令、法规和介绍甲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与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及职业道德教育;
(2)按时支付乙方的报酬,按规定代扣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单项保险。
3、乙方权利
乙方对甲方在劳务合同和岗位责任外的其他不合理要求可提出意见,必要时有权拒绝操作。
4、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团结协作、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第六条 保密义务
1、乙方负有保守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的义务。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乙方承诺并保证,在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仍对其在协议履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管理信息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协议履行期间同等的保密义务和不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3、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报酬中,已包含向乙方支付的乙方保守商业秘密的费用。
如因乙方泄露秘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劳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协议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协议,如乙方的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3)因个人能力、身体条件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内容的; (4)向甲方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或证件材料中弄虚作假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乙方不服从安排或不胜任岗位工作; (2)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出现过错、事故,给甲方造损失和影响的; (3)多次迟到、串岗、溜岗,连续旷工二天以上的; (4)有弄虚作假、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和触犯法律行为的; (5)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提出,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务合同的。
第八条 患病或受伤处理
1、协议期间如乙方因患病或受伤,需要住院治疗的,须向甲方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进行请假申请,医疗费用由乙方本人自行承担,乙方因病无法到甲方工作的期间,劳务报酬不予发放。
2、本协议期间,乙方因其个人原因而给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3、在乙方从事劳务服务中,若因第三人造成乙方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向第三人主张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声明条款
1、甲乙双方不具有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和保护。
在协议期间,乙方不享受甲方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和甲方规章制度所享受的福利待遇。
甲方无需为乙缴纳社会保险及提供相关福利待遇。
2、甲方向乙方发出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通知、协议或其他有关文件,以传真发出的,以传送确认为证,电文发出后1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发件方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即视为送达,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发出时间即为送达时间;通过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出的,以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的寄件人留存单据作为确认文本,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后最迟7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应发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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