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雇佣合同
教师雇佣合同(通用6篇)
教师雇佣合同 篇1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20xx年 11月 11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无固定期限。本合同依法终止条件为: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二、工作任务
(一)辅助丙方__________(甲方女儿)完成家庭作业,以及复习巩固。
(二)送丙方上学,并为丙方准备晚餐。
三、工作时间
(二)乙方实行双休制,即周一至周五工作,周末休息;如需乙方周末工作,甲方应付30~50元每小时不等,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对于合同规定外的事情,乙方可拒绝;如需乙方在规定时间外工作,甲方应征求乙方同意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乙方工资为人民币20xx元/月;另乙方需补贴甲方生活费人民币200~400元/月
(二)甲方每月11日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后在次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五、福利
(一)甲方给乙方提供单独住房一间以及简单家电
六、责任
(一)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解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三)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在未经对方同意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之修正:
对于本合同之任何修正,只有双方共同签署,以书面形式承认的才能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商榷。
八、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管辖,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北京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师雇佣合同 篇2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乙方(受聘人)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河南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长期合同。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给乙方与甲方其他在编在职教职工同等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根据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并根据内部有关规定,保证乙方享受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满工作量的福利待遇;
(4)养老、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如有违反,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
(2)乙方享有参与学校办学、教育、教学,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权利;
(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满勤满量;
(4)乙方接受甲方根据内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进行的考核,乙方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的标准;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常规和教学常规,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甲方的的声誉;
(6)乙方不得从事有偿家教;
(7)乙方擅自中途解除、终止本合同后,五年内不得到其他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及与教育教学相近的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1.在聘任期内,甲方应该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和乙方的工作性质等支付工资给乙方;
2.除前款工资性劳动报酬外,乙方还可按学校规定领取校内津贴。在学校津贴制度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上述津贴制度应同时变化。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根据法律/fanwen/1578/,法规和学校规定减发或停发乙方基本工资,校内津贴和生活补贴,并视情形解除本合同:
(1)当月事假,病假超过学校规定工作日;
(2)出现旷工行为;
(3)受党政纪律处分;
(4)不能很好履行职位职责的,且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4.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法律,省地方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包括保险,医疗等费用。甲方同时为乙方子女就学提供可能的方便。
第四条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因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可以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终止本合同:
(1)合同期满;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7)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又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者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8)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按照国家规定乙方经甲方同意考入高等院校深造以及经甲方同意调出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相关工作条件的;
(3)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4.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如果甲、乙双方要解除、终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凡属法律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的,甲方应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2.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害的,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乙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赔偿甲方为招用乙方而支出的招录费、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六条其他约定
1.如本合同为续签的劳动合同,甲方在前一个劳动合同终止前30天已经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乙方。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已详细阅看,对合同内容予以全面理解,并已知晓甲方的各类规章制度。
2.甲方对乙方的某次或某几次违反本合同和规章制度的行为未追究,并不表明甲方不追究或默许乙方的上述行为,更不表明对乙方再次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不予追究。乙方不得以自己或他人曾经违反规章制度甲方未予追究抗辩甲方依本合同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违反规章行为进行处理。
3.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就业状况、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人事资料,根据乙方的个人情况,乙方应当提交的材料以甲方通知起为准。一旦乙方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用工材料、个人信息或未就个人变更信息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的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的联系地址。一方向对方通过快递或挂号信方式投递后第2日视为对方收到。乙方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在变更当日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如乙方以上事项变更事宜,没有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向原地址邮寄法律文书之日将视为已经送达。甲方如果在合同期内变更地址,乙方在职应视为其知道新地址,甲方无需再书面通知乙方。
5.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的新雇主发出关于乙根据本合同应有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的通知。
6.若本合同中部分条款因违反法律法规而无效,但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机构申请裁决。
2.本合同若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协议有冲突,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取代任何以前的,包括但不限于在面试中所有书面和口头讨论、声明等。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如与国家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4.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收执一份,乙方人事档案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教师雇佣合同 篇3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为了保证甲方和乙方之间更好地交流,同时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公平合理的报酬,甲方与乙方双方自行达成协议,结算可以按小时,星期,月份,具体何种方式可以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一次试讲机会,时间为两小时。甲方对乙方在工作方面有意见时,可协商解决。
3.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日以口头方式或其他方式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视为合同继续有效。
4. 甲方因特殊原因导致课程不能按时进行的,双方自行协商改动时间。
5. 甲方应保证乙方在甲方家中授课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在晚间授课,安全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应为甲方子女提供课程教育辅导。
2. 乙方在为甲方进行家教服务期间,要尽职尽责,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认真热情地为甲方子女给予因材施教的教学辅导。
3. 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甲方子女的学习情况,并共同研讨有关教学的一切问题。在甲、乙双方商定的基础上,乙方应遵从甲方及其子女所提出的教学辅导意见。
4. 乙方因个人紧急事务、伤病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执教的,参见本合同第五条对请假的相关规定。
5. 乙方在甲方家中执教过程中,须保证甲方家中财产安全,如有损坏,可与甲方协商赔偿。
6. 乙方在甲方家中执教过程中,须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
第三条 家教老师应有以下的教学态度
1. 开课前,充分准备教材,并了解学生的学习背景。
2. 请重视着装和仪容。
3. 不因个人情绪影响教学。
4. 教学应有激情,多给学生以正面的鼓励。
5. 与学生之间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
6. 对于学生的学习状况,应与家长建立固定沟通管道,站在关
7. 家教老师之言行举止,对学生有示范影响,务必塑造端正形象。
8. 因学生处于高三特殊年级,应着重对学生的在校作业进行辅导,并利用学生所拥有的教学资源辅导资料进行辅导。
9. 在不影响学生其他科目的在校作业完成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布臵相关作业。
第四条 薪金
(1)付款方式(以人民币现金付清):
①每次 ②每五次 ③每十次 ④到期结算
(在要选的项目序号上打√)
(2)家教价格: 元/小时,每节课2小时
(3)乙方前往甲方指定的授课地点执教途中的交通费由乙方自理。
第五条 家庭教师请假
1. 总则:每5节课为一个教学周期,可在周期内进行适当调整。在5节课的周期内,缺课包含在内。
2. 迟到/早退:每5节课累计迟到/早退25分钟以上的(或2次及以上),甲方一次性扣罚乙方一节课的费用,并且需要在本次授课结束后或下次授课结束后适当延长时间而不得收取费用(可延长至下一周期)。
3. 病假/事假:因乙方请病假/事假产生的缺课时数,由甲方视需要择期补课,或以缺课为由不予以计算薪金。
4. 每五节课内请事假2节课及以上的或请病假3节课及以上的,下一周期每小时给付原一小时薪金的一半,下一周期过后薪金恢复正常。
5. 在扣罚期间的5节课周期内,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至第四款之规定依然适用。
6. 关于乙方恶意缺课的或未提前通知的,本周期内的薪金减半。
7. 本合同第五条的所有内容可叠加扣罚,最低不低于太原市人民政府所划定的一类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8.3元。
第六条 工作及安全责任
在家教时间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乙方必须认真地进行授课,不得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 工作纪律
乙方除收取协商的劳动报酬外,不得收取甲方任何礼品,不允许在甲方家中就餐,工作期间不允许使用手机,不允许接打电话,进入甲方家中时须提前调为静音模式。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双方发生冲突的,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根据本合同第十条之规定依法解决。
2. 一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本协议的,甲方需要提前3日通知甲方,乙方需要提前7日通知甲方。
3. 乙方私自延长授课时间的,甲方不发放乙方私自延长部分的工资;甲方延长授课时间的,须给乙方加付延长部分工资(加付工资标准:30分钟以内不计费,半小时以上均按一小时收取)。
4. 如乙方因故迟到或早退,应在本次授课结束后或下次授课时间结束后适当延长时间,而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 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形,依法保留追究违约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3.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4. 调解不成的,若有诉讼之必要,双方同意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一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1.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附件1为《家教应征简历》,附件2为乙方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附件3为甲方或甲方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于全部合同内容完结之日终止。
2.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师雇佣合同 篇4一、_____________________聘请_______________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文姓名)_________________(译名)女士(先生)为_________________。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定本合同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 合同期自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 日止。
三、 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
四、 受聘方的月薪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 元,其中_______%可按月兑换外汇。
五、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3、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的条件和居住的条件。
4、配备合作共事人员。
5、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六、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保证工作质量。
4、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根据医生的诊断,受聘方在病假连续30天后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1)聘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的工作条件;
(2)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八、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时,应向另一方支付500~20xx美元(或相当数额的人民币)的违约金。
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关机构证明,经聘方同意后,离华的费用自理;受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离华费用自理外,还应当向聘方支付违约金。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经受聘方同意后,离华的费用聘方负担;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负担受聘方离华费用外,还应当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一方要求签定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定新合同。
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一、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家事务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
(地点)签定,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教师雇佣合同 篇5________ (聘方)聘请________ (受聘方)为外籍工作人员(或________ 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聘期为____ 年,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到职之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离聘之日止。
第二条 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如下:
受聘方应按时、按质完成以上工作任务。聘方应为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聘方应予考虑采纳。双方应积极合作。
第三条 中国政府法定的工作日为:每周5天,每天8小时(教师按周课时填写)。
第四条 聘方每月付给受聘方工资人民币____ 元,并按附件规定提供各项生活待遇。
第五条 受聘方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令、有关规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条
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断合同,必须在离华前一个月向聘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聘方同意,受聘方仍应照常进行工作。聘方自同意之日起的两周后,停发工资,并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属的有关生活待遇,回国的一切费用自理。
受聘方违犯中国政府法令,聘方有权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个月内工资照发,但受聘方应在此期间内安排回国,聘方负担受聘方及其家属在中国境内的旅费,国际旅费自理。
如受聘方渎职,聘方有权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个月内,安排受聘方回国。受聘方及其家属回国的旅费,由聘方支付,其他一切费用自理。
第七条
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经医生证明连续病休2个月后仍不能继续工作,聘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并根据受聘方的健康情况,于一个月内安排其回国。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属回国的飞机票和负担按规定限量的行李托运费。
第八条
本合同自聘期开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长聘期,均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另签延聘合同,延聘合同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延聘期内继续有效。双方均未提出延长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长聘期时,本合同期满即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外文略)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教师雇佣合同 篇6甲方:(学生)____
联系电话:____
乙方:(家长)____
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外出进行对乙方的孩子的家教工作。工作期间应注意以下事项:
1、认真为教学做准备,做好备课工作
2、教学活动时,对乙方的孩子负责,解答疑惑,指导课程学习,不得教对方一些不正确的学习方法
3、乙方还可以根据自己具体要求再添加合理的条款。
第二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注意以下事项:
1、确保学生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其他合法权利。
2、不得以不正当理由解雇甲方或者拒付甲方报酬。
3、甲方还可以根据自己具体要求再添加合理的条款。
第三条 乙方对甲方有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期间报酬照算,到期时乙方可以以正当理由解雇甲方。如果乙方满意,则转入正式工作合同期。
第四条 工作时间: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合同期限:生效日期____ 年__月__日终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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