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考核自查报告
质量考核自查报告(精选3篇)
质量考核自查报告 篇1根据本公司对本运输企业质量信誉情况进行了认真考核,并对各项考核标准逐一打分,现将自评结果报上,请予以核定。
本运输企业自评分项得分情况如下:
一、安全管理
我公司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把住货运安全生产源头关,落实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因货运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事故这一总体目标,制定了一系列措施。
1、 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了安全小组,安全小组成员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上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并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3、 公司定期组织所有员工及驾驶员召开安全会议。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贯彻传达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政策。不断提高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充实安全知识。
4、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了安全流程再造。建立健全了公司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制度。扩建、完善了安全生产所需的设施设备。
公司通过以上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在本年度,实现了交通肇事率为0,交通责任事故伤亡率为0, 交通事故伤人率为0。
二、企业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
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主任,副经理为副主任,安全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健全了各种管理制度。
公司于上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安全流程再造。
对驾驶员进行严格检查,证件不全或无效的驾驶员及车辆一律禁止参加营运。
2、从业人员管理
公司一直以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严格按规定资格条件聘用从业人员,对上岗从业人员进行认真考核。必须符合应聘条件后方可允许其上岗。
3、车辆管理
建立健全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台帐。按照规定对营运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年审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质量信誉档案
公司各部门按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质量信誉档案。保持真实有效、连贯有序。并有专职人员负责记录保管。
5、企业稳定
公司的管理始终坚持科学规范、严谨有序。因此从未导致发生违反《信访条例》规定,出现过激行为、严重扰乱政府办公或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体性的事件。保障了社会的稳定。
质量考核自查报告 篇220xx年,我县水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水利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扣县委“三个示范县”发展定位、“一中心、五基地”产业定位和“145”战略,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民生为宗旨,以依法治水为主线,以项目推进为重点,以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为核心,以严格管理为手段,加快实施《江安县水利发展规划》,全力推进“民生水利、平安水利、和谐水利、生态水利、可持续水利”建设,为实现江安“三大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水利支撑。经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绩效考核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计划分100分,自查分107.4分)
(一)政务目标完成情况(计划分75分,自查分80分)
1.完成江安县五矿镇长宁河支流新田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加强对在建骨干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已完工程质量合格率100%。(计划分10分,自查分10分)
2.继续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解决1.4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完成市上下达任务的127%;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新增有效灌面1.116万亩,新增节水灌面1.92万亩,完成市上下达任务的120%;继续实施“清水工程”;抓好小型水利工程的确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计划分15分,自查分16.5分)
3、加快特色水产业发展,完成水产品产量1.23万吨,完成渔业经济总产值2.25亿元,完成市上下达任务的110%。(计划分5分,自查分5.5分)
4.以国土整治和农业综合开发及造林建设重点项目等为依托,在桐梓镇、阳春镇、怡乐镇、留耕镇等大力开展以新建蓄水池、新建及整治山平塘、建设排水沟、坡改梯土台建设、造林绿化等为主要措施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平方公里,完成市上下达任务的214%。。(计划分10分,自查分11分)
5.通过加强预案管理、严格24小时值班和强化监督检查整改等措施,全面加强防汛、工程建设、农村饮水、渔业船舶和水产品等领域安全管理,确保水库、堤防、水电站和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全年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完成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的竣工验收,实现境内15个乡镇雨情、成灾雨量等级或成灾水位等级实时预警,充分发挥在防汛减灾工作中作用。(计划分10分,自查分11分)
6.加强地方电力行业管理,完成农村小水电发电量630万度,实现利税157.5完成计划105%。(计划分5分,自查分5分)
7. 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制度。以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制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重点,以“还一湖清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自来水厂水质管理为核心,全面加强依法治水和水资源管理,不断提高“以水养水、以水兴水、以水惠民”水平,保障水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计划分5分,自查分5分)
8.加强水利资金执行进度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一是所有水利工程均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合同制、工程监督制、竣工验收制、县级报帐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由局纪委牵头,实行全程跟踪专项督查。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了水利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专户储存、专款核算,依法合理安排资金,及时办理工程验收、审计和工程决算;全面完成支农资金和中央水利资金自查自纠,未发生违规违纪现象。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系列规定和“站财局管站用”制度,全面加强机关和基层水务站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工作被省水利厅表彰先进集体。(计划分5分,自查分5.5分)
9.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优质高效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主动作为,敢于担当,提高行政效能。其中较突出的是县城长江防洪堤建设前期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圆满完成市县重点工作(民生工程)、防汛抗旱维稳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工作(计划分5分,自查分5.5分)
10.围绕转型升级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按照简政放权、环境兴市要求优化项目审批和行政审批。一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平台,优化行政审批(许可)程序。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行政调解、行政强制程序及相关规定。全年未出现水务系统干部职工被投诉、举报情况。(计划分5分,自查分5分)
(二)人事目标完成情况。
1.职工教育培训。一是局党政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二是采取会议、专题讲座、集中培训、送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强化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实现职工教育培训培训常态化、全方位、全员化,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意境、纪律观念、廉政意识和业务培训明显提高。成功举办了50人参加为期3天半全封闭准军事化的综合培训班1期,组织全系统职工参加为期半天的专题廉政教育讲座3次,组织由系统中层以上干部、重点岗位人员、检察院有关领导参加的防职务犯罪专题座谈会1次,组织了近30名职工参加部、省、市业务技术培训。(计划分3分,自查分3.3分)
2.职称评审和考工定级工作。按省、市、县要求,全面完成系统职称评审和考工定级工作,完成11人中级技术职称申报、1人助工申报、1人技师申报,完成9人职称聘用和5人岗位晋升,完成直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水务站岗位设置调整。(计划分3分,自查分3.3分)
3.综合统计工作。全面完成人事、劳资、年度考核等统计工作。(计划分4分,自查分4.4分)
(三)作风建设情况。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解决“四风”问题。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政府“十项规定”,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重点,以整治“四风”、正风肃纪为核心,以禁止乱发钱物、整治庸懒散浮拖为切入点,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规范机关管理,全年未发生违反规定被处理、通报情况。(计划分2分,自查分2.2分)
2.落实“两个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纪委书记具体抓,承担监督责任,形成党政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局党政与机关站股、乡镇水务站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并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资金使用、行政权力运行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进行监督,全年未发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计划分2分,自查分2.2分)
3.行风政风建设工作和社会评价。据县上组织的“两代表一委员”行风政风测评,我局满意率在80%以上。(计划分1分,自查分1分)
(四)共同目标和单项目标完成情况。
以保机关高效规范运行和目标任务完成为重点,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圆满完成政务管理相关工作。一是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5件。二是完成目标管理和政务督办工作。三是完成宣传、信息、调研、政务公开、信访、网络舆情、应急、普法工作。四是完成公文处理、档案管理、电子政务、保密、政务接待、统计、人事劳资、财务管理等工作。六是完成工会、退管、妇儿、统一战线、双拥、帮扶、计生“三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工作。(计划分10分,自查分11分)
二、获奖加分(15.7分)
20xx年,我局共获县级以上表彰12项,按照宜水发[2019]20号共加分8.9分,加分明细表见附表。
综上,我局在20xx年度目标管理工作中,紧紧围绕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做到了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工作到位,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自查合计得分116.3分。
质量考核自查报告 篇3一、主要成绩
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生产加工企业间次,检查经销企业间次,办理案件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万元,执行到位万元。其中立案案件宗(计量案件宗,质量案件宗,特种设备案件宗),已审理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万元,已结案宗,执行到位万元;现场处罚案件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万元,已全部执行到位。
二、机构设置及其人员配备及执行记录
1、设置政策法规宣教股,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公务员。
2、设置稽查队为专职行政执法机构,并委托其执法,被委托机构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稽查队执法人员为公务员,且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3、调整了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由5名执法人员组成,并下设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指定政策法规宣教股为受理行政执法投诉、申诉的机构,并由专人负责。
5、局不定期组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并积极参加省、市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稽查队每月安排半天时间举行案件办理分析交流会,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促进案件顺利执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三、建章立制及执行记录
1、制订《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制度汇编》,汇总了我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部门岗位执法责任制、法制机构和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案件管理制度,罚没财、物和登记保存(封存、扣押)物资管理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的规定等规章制度。
2、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其他有关行政执法制度,制订了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案件办理分析交流制度、行政案件审理制度、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打假责任制度,受理、处理行政执法投诉、申诉制度,落实“五不放过制度”、案件移送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等。
3、减免行政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4、对上级转办交办案件及时登记并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查处工作,查处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转办交办部门。
5、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案件移送,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和超越质监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坚决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以上各项制度我局均能认真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记录。
四、行政执法情况
1、所办理案件属于质监部门职权范围,超出质监部门职权范围或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按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案件,都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并形成处理意见、告知(听证)、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案件办理遵循“先立案,后查处”原则,查处时有2个以上执法人员,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所有立案案件经集体审理并做到查审分离。
3、定性准确、取证到位。行政案件的办理能对违法事实认定清楚、全面,证据确凿,并采取拍照、录像和复印有关资料等方式固化证据,证据间相互佐证,对违法行为定性准确、全面,不避重就轻。
4、法律适用准确,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遵循法律适用原则,做到优先适用上位法、特别法和新法,不存在选择性适用法条以及增、减法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内容的情况,文字表述准确,适用法律写全称。针对违法行为的轻重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危害等,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不存在显失公正的情况。
5、行政处罚执行符合规定。罚没款罚收分离,除法律规定可以代收的外,罚没款一律由指定银行代收,并出具省财政统一的罚没收据。对不符合行政处罚减、免条件的,不随意减、免行政处罚。罚没物品处理机构与案件办理机构分离。
6、文书使用正确、规范。办理案件使用统一格式的执法文书,文书使用正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文书语言简洁、规范,不存在随意使用简称、简写的情况;文书不存在涂改现象,更改处由当事人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书》以电脑打印形式,并及时上报市局稽查大队办理备案手续。
五、其他情况
1、行政案件投诉、申诉情况。今年,我局没有接到质监部门管辖范围的投诉案件,收到关于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问题和建筑房屋质量问题等投诉,我局建议当事人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
2、涉案物品和罚没物品管理情况。设立了固定的物品保管场所,指定专人对涉案物品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详细档案;详细记录物品出入库、交接及处理情况,物品处理情况及时归档;不存在挪用、调换、私分涉案物品的情况。
3、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今年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行政处罚错误或显失公正的情况,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情况。
4、行政执法案件公开情况。对符合案件公开条件的案件,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公开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公开,公开的范围、方式、内容、期限、程序均符合规定要求。
5、对本辖区内查处的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依照“五不放过”要求依法查处,做到:案情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该建议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理而没有建议的不放过。
6、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我局十分重视法制宣贯工作,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两名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加强了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我局执法人员通过书籍资料,案例分析,互联网论坛等方式,加强了对质监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了自身的素质。执法人员在巡查企业和执法过程中,主动对企业、群众进行计量、标准、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促进企业的质量管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特殊日子,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大型现场宣传活动,通过派发资料、现场真假鉴别、接受投诉咨询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另外还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今年上半年,分别向省、市、县媒体投递稿件并被采纳共19篇,其中省局网站采纳1篇,市局网站采纳1篇,日报采纳6篇,市电视台采纳1篇,县新闻媒体采纳9篇,市局简报采纳1篇。
7、行政复议、诉讼及国家赔偿情况。今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无行政诉讼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无违法行使职权而导致国家赔偿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
1、有关规章制度不够细化,执行情况记录不够全面;
2、执法人员数量较少,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3、大案要案少,需进一步开拓案源;
4、法制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等。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有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并做好详细记录;
2、充实执法队伍,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
4、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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