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质量自查报告
执法质量自查报告(精选3篇)
执法质量自查报告 篇1今年,在市局法规处的领导下,我局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以加强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案件办理和突出法制宣传培训为着力点,从食品药品监管实际出发,进一步统一、规范全局执法工作,提高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有效发挥政策法规参谋、助手的作用,做到了组织队伍、制度职责、案件办理、普法宣传各项工作的全落实,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做好此次执法监督检查自查工作,我局认真对照市局文件中的五项检查内容和标准,对全局2019年度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共立案16起,查处一般程序案件16起,处罚案件16起,已全部处罚到位,无撤案案件,餐饮服务业行政许可11件。无涉刑案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开展了优秀案卷、典型案卷的评查工作,评出优秀处罚案件1件,许可案件1件,1件送省法制办评选,获得二等奖。
二、法制监督机构建设情况
今年我局成立了法制监察室、执法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王鸿平负责,成员有贺小光、王志春、王松华组成。负责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三、执法相关制度建设的落实情况
一是我局认真执行了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对机关行政执法的有关事项按规定时间、内容、程序进行了公开;按上级有关要求再一次对行政职权进行了认真梳理,进一步查找了各项职权的风险点,明确了风险等级,并通过政务公开栏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二是我局把药品监管执法具体要求、做法和程序予以规范化、制度化,明确了药监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目标,为做好评议考核机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年3月,我局与县卫生局完成了职能移交:我局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移交给了县卫生局,同时从县卫生局手中接过了对餐饮服务的监管职能。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服务行为,在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建设“十项制度”。根据《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县优化环境指挥部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执法人员制订了严格的监管工作程序,分别明确了执法前、执法中、执法后的具体行为事项,从而进一步避免了执法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使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工作更加条理有序,受到全县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拥护。通过坚持实行这些制度,全局工作人员做到了不失职、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三是建立了执法监督的相关制度。《案源管理制度》、《立、查、审、定四分离制度》、《日常检查工作制度》等,并按制度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四、法制学习宣传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针对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食品药品法制法规宣传活动,在3.15宣传活动、4月份的综治宣传活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6月中旬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餐饮食品安全周等宣传活动中印发传单5000余份,宣传手册800多本,接待来访咨询58次,受理举报投诉案4起;对赣星宾馆、莲花大酒店、工业园企业、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同时、按要求开展了xx普法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法人员熟知相关法律知识,并做到学习有记录、有体会。
虽然,今年以来我局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还有待加强。二是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不够。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水平。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执法活动。
执法质量自查报告 篇2一、主要成绩
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生产加工企业间次,检查经销企业间次,办理案件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万元,执行到位万元。其中立案案件宗(计量案件宗,质量案件宗,特种设备案件宗),已审理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万元,已结案宗,执行到位万元;现场处罚案件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万元,已全部执行到位。
二、机构设置及其人员配备及执行记录
1、设置政策法规宣教股,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公务员。
2、设置稽查队为专职行政执法机构,并委托其执法,被委托机构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稽查队执法人员为公务员,且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3、调整了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由5名执法人员组成,并下设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指定政策法规宣教股为受理行政执法投诉、申诉的机构,并由专人负责。
5、局不定期组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并积极参加省、市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稽查队每月安排半天时间举行案件办理分析交流会,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促进案件顺利执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三、建章立制及执行记录
1、制订《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制度汇编》,汇总了我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部门岗位执法责任制、法制机构和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案件管理制度,罚没财、物和登记保存(封存、扣押)物资管理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的规定等规章制度。
2、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其他有关行政执法制度,制订了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案件办理分析交流制度、行政案件审理制度、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打假责任制度,受理、处理行政执法投诉、申诉制度,落实“五不放过制度”、案件移送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等。
3、减免行政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4、对上级转办交办案件及时登记并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查处工作,查处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转办交办部门。
5、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案件移送,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和超越质监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坚决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以上各项制度我局均能认真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记录。
四、行政执法情况
1、所办理案件属于质监部门职权范围,超出质监部门职权范围或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按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案件,都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并形成处理意见、告知(听证)、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案件办理遵循“先立案,后查处”原则,查处时有2个以上执法人员,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所有立案案件经集体审理并做到查审分离。
3、定性准确、取证到位。行政案件的办理能对违法事实认定清楚、全面,证据确凿,并采取拍照、录像和复印有关资料等方式固化证据,证据间相互佐证,对违法行为定性准确、全面,不避重就轻。
4、法律适用准确,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遵循法律适用原则,做到优先适用上位法、特别法和新法,不存在选择性适用法条以及增、减法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内容的情况,文字表述准确,适用法律写全称。针对违法行为的轻重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危害等,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不存在显失公正的情况。
5、行政处罚执行符合规定。罚没款罚收分离,除法律规定可以代收的外,罚没款一律由指定银行代收,并出具省财政统一的罚没收据。对不符合行政处罚减、免条件的,不随意减、免行政处罚。罚没物品处理机构与案件办理机构分离。
6、文书使用正确、规范。办理案件使用统一格式的执法文书,文书使用正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文书语言简洁、规范,不存在随意使用简称、简写的情况;文书不存在涂改现象,更改处由当事人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书》以电脑打印形式,并及时上报市局稽查大队办理备案手续。
五、其他情况
1、行政案件投诉、申诉情况。今年,我局没有接到质监部门管辖范围的投诉案件,收到关于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问题和建筑房屋质量问题等投诉,我局建议当事人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
2、涉案物品和罚没物品管理情况。设立了固定的物品保管场所,指定专人对涉案物品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详细档案;详细记录物品出入库、交接及处理情况,物品处理情况及时归档;不存在挪用、调换、私分涉案物品的情况。
3、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今年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行政处罚错误或显失公正的情况,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情况。
4、行政执法案件公开情况。对符合案件公开条件的案件,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公开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公开,公开的范围、方式、内容、期限、程序均符合规定要求。
5、对本辖区内查处的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依照“五不放过”要求依法查处,做到:案情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该建议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理而没有建议的不放过。
6、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我局十分重视法制宣贯工作,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两名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加强了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我局执法人员通过书籍资料,案例分析,互联网论坛等方式,加强了对质监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了自身的素质。执法人员在巡查企业和执法过程中,主动对企业、群众进行计量、标准、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促进企业的质量管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特殊日子,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大型现场宣传活动,通过派发资料、现场真假鉴别、接受投诉咨询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另外还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今年上半年,分别向省、市、县媒体投递稿件并被采纳共19篇,其中省局网站采纳1篇,市局网站采纳1篇,日报采纳6篇,市电视台采纳1篇,县新闻媒体采纳9篇,市局简报采纳1篇。
7、行政复议、诉讼及国家赔偿情况。今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无行政诉讼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无违法行使职权而导致国家赔偿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
1、有关规章制度不够细化,执行情况记录不够全面;
2、执法人员数量较少,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3、大案要案少,需进一步开拓案源;
4、法制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等。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有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并做好详细记录;
2、充实执法队伍,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
4、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执法质量自查报告 篇3根据省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件检查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247号)的要求,我局迅速组建专班、集中时间对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和2019年以来的行政审批案卷进行自查和评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为认真落实好省局行政执法案件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自查方案,深刻领会抓好自查的意义,并且提出把这次行政执法案件的自查和评查,作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工商行政执法水平的有力举措。为确保各局认真自查、集中评查,提出“两坚持、三严格”即:坚持行政许可评查涵盖所有登记法规、坚持行政处罚案卷涵盖所有工商业务,做到涉及所有业务范围;严格执行评查制度和评分标准、严格按照评查程序、严格梳理疑难问题不遗漏,认真总结经验不瞎评。为此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法规科、企业科、个体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案卷评查领导小组,从县区局抽调行政审批、核审人员、经检执法等岗位业务骨干共同组成行政执法评查工作小组,就检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步骤等事项进行了统一安排,评查采取“一案两评”即先由各县区抽调人员实行交叉初评,再由市局相关科室汇同复评,以此保证案卷评查的公正性和准确度;认真做好评查情况分析通报准备。
二、重点突出、狠抓落实
根据文件要求,此次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我们除了重点对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的办案程序、行政强制措施、适用法律、证据效力及规范使用行政处罚文书等情况外,同时还对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事实认定、证据采集、行政处罚法律适用和公正性、办案程序、采取强制措施、法律文书使用、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执行及罚没财物收缴、立卷等方面。
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全市共计查办1612件,简易程序案件950 件,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自查,集中抽查县区局行政处罚案卷各10卷共50卷,行政许可案卷560卷。评查主要分为二个步骤,第一阶段为评查。行政执法评查小组对所属具有行政执法权的5个相关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随机抽取,均采用“一案两评”的方式步骤评查。评查组通过实地检查、个案剖析等方法,点面结合,检查到基层执法单位;第二为阶段总结整改。市局组织召开了由各县区局局长、分管局领导和相关业务科(股)队人员参加的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评查通报分析会,对评查的情况从问题危害及影响、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对评查发现的问题,从如何应对和整改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对问题以通报方式督促落实。
通过评查我们发现,在这610件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案卷中,案卷登记程序合法,登记材料齐全,处罚主体正确,处罚依据明确,处罚种类和适用准确,案卷制作比较规范。全市全年无败诉或复议被撤销案件。
三、总结经验、落实制度
总体来说,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情况较好,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较高,这是我局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结果,之所以能够出现上述情况,主要是做好了几个方面的监督工作:
(一) 对执法程序的监督切实到位
行政处罚程序更加合法。重实体轻程序现象有了明显改善,立案、查处、核审、执行“四分离”制度得到健全。各办案机构严格依照规定查办案件,全市所有自查案卷未发现明显违反法定程序查办的案件,所有办案人员和机构的程序性意识切实得以加强,杜绝“轻程序,重实体”。法制机构、监察机构对办案人员和办案机构对执法程序的监督突显成效。
(二) 对案件实体的监督更加有力
办案机构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理解更加深刻到位,法制机构严把核审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卷决不和稀泥,决不装糊涂,从自查情况看,查办的案卷均已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实体性监督有力到位。特别是证据收集的更加全面,各办案机构对证据收集的意识增强,证据收集也较为全面,更加重视对书式证据及旁证材料的提取,收集证据的方式也较为规范,多数现场检查记录记载全面、有序。基本上做到了证据确凿、真实、关联度强。
(三) 对强制措施使用的监督扎实有序
全市各办案机构均全部使用新式强制文书,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更加规范。申领和使用强制文书均严格依照规定审批、登记、备案和归档保存,同时留存一份交监察室备案,加强监督。实施强制措施的文书中引用的法律条、款、项具体和诉权告知较清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能够依法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或没收非法财物。加强强制措施文书使用的监督,确保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合理。
(四) 对案件执行工作的监督程序化、制度化
加大了对执行结果的监督,完善了处罚决定的执行的相关规定,定责定人负责案件的执行,对有能力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一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全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85件,执行罚没款40余万元。对没有履行能力和经批准分期履行的,依程序审批、登记和备案员,杜绝徇私,畸轻畸重,确保案件的执行。
(五) 对社会层面的监督切实加强
各办案机关均高度重视实际工作的社会效应,更加注重民生、民情,加大了关系民生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聘请了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时和不定时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经营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社会各层面的实际监督,各办案机构对关系民生的违法案件查处更加有力,从查办案件类型看,涉及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和酒类商标侵权案件较以前有明显上升,从而也体现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监管维权的重点放在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上,执法理念和监管方式有了提升和转变。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总体看案件质量较好,但仍还存在一些问题。⑴、“轻现检重询问”取证导向突出;⑵、个别案件程序存在瑕疵,主要是核审和局领导签批环节;⑶、未客观搜集证据或搜集证据未形成证据链;⑷、新文书填写不规范,主要是《行政强制法》实施后“现场检查笔录”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措施决定书”填写不规范;⑸、案卷的装订不规范。
五、整改措施
虽然我们行政执法质量有所提高、执法能力不断增强。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尚有距离,仍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行政执法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认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对于发现的问题,我局将立即着手整改,对执法案卷通报分析会所通报的问题,市局备案登记,责令各办案单位限期自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同时,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和保障执法水平和能力持续提升,一是要加大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要健全完善长效评查制度;三是要继续加大监督力度,改善监督的方式和方法,以科学、全面的监督机制保障执法工作的合法、合理、高效和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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