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运输承运合同
设备运输承运合同(通用3篇)
设备运输承运合同 篇1甲方(托运人):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备运输承运合同 篇2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以下货物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运输内容:
1、货物名称: 重 量:
2、到 达 地:
3、运输总价(含运输货物保险费):_______ 大 写:
二、付款方式:
1%
2、运完付3%为质保金,视收货单位设备款支付情况按比例同步支付。
三、运输要求:
1、每批货物发运前,乙方至甲方开具产品发运单(一式五联),后至甲方仓库提货,提货完毕后在产品发运单第三联(成品库)签收。
2、乙方随车带产品发运单前二联,其中收货单位联交收货单位验收用,回单联经收货单位签收后返回。本合同货物全部运完后凭回单结算运费。
3、乙方接到甲方运输通知后,须在半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开具产品发运单并最迟在两天内到甲方指定的仓库装车发运,并及时通知收货单位做好接货卸车准备工作。若乙方逾期装车发运,必须征得甲方
同意,否则需支付500元/天违约金给甲方,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延迟装车发运,则乙方必须于次日装车发运。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批货物的发运单,自行组织该批货物的发运,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在乙方运输总价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时发运而引起收货单位投诉,造成甲方信誉损害及经济损失,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甲方有权中止双方的运输合同。
4、运输过程中的货物灭失、损坏均有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在运输前针对本合同承运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设备价格__万元的10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甲方仓库到合同指定到达地交货后10天止。
6、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乙方发生的环安事故均有乙方自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存二份,乙方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 年 月 日
设备运输承运合同 篇3承包单位: (以下称甲方)
租赁单位: (以下称乙方)
安装单位: (以下称丙方)
甲方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机 台 项目安装使用。为了加强起重设备安装、附墙、顶升、拆除作业以及相关方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其作业顺利进行,促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各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本施工项目中甲方租赁乙方设备的合同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协议,本协议与起重设备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的相关内容,以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安全生产。
一、甲乙丙三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1、甲方指定的设备安装地点满足设备的安全作业要求。在特殊环境中使用时(作业区内有高压电路、管道等),甲方应采取符合规范的防护措施。
1.2、甲方负责制作设备安装基础,并承担制作费用;基础制作必须满足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的相关规定,否则出现的与此相关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3、甲方负责安装承租设备专用的动力电源设施,安装地点电源配置的技术安全标准应完全满足设备的使用要求。
1.4、甲方负责作业区域警戒线的拉设工作,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处理乙方、丙方在安装、顶升、拆除期间与其他施工队伍交叉作业的协调工作,并派现场安全员进行现场监控,禁止非安装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1.5、甲方在使用设备期间,有权对设备的合理使用和设备操作司机纳入现场统一管理。对不服从现场管理或操作技能不能满足现场使用要求的司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进行调换。
1.6、 甲方人员不得拆卸所租乙方设备的任何部件和随机附件;否则,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损坏以及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1.7、对乙方、丙方提供的设备备案证(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安装单位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审验,甲方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安装单位红章。
1.8、对丙方执行设备安装、顶升、拆除的方案进行审核。
1.9、对丙方在甲方施工作业范围内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1.10、由甲方主管安全的人员向乙方、丙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乙方、丙方应在作业前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1.11、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1.12、甲方有权对乙方、丙方在安装、顶升、拆除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要求其停工整顿。
1.13、严格审查乙方、丙方作业人员的职业资格,禁止无执业资格人员进场作业。
1.14、乙方、丙方使用的辅助机械设备等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2.1、乙方出租的设备必须符合建设部第166号令中规定的设备使用应具备的条件。各种随机证件及技术资料齐全,以满足设备使用和安全备案要求。同时应保证整机技术安全性能良好,设备附属装置、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满足机械设备安全使用要求。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2.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出租设备的有关安装基础制作技术资料,并提供技术指导;协助甲方制作设备基础。与丙方一起负责对设备基础质量进行验收。
2.3、设备附墙作业前,乙方提供附墙埋件,乙方所制作附墙埋件应满足塔吊工作对埋件的受力要求。附墙框必须为原厂制造,附墙杆的加工必须符合原塔吊使用的力学要求。否则,由于不符合上述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备足够的设备操作人员,(单个司机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若乙方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每发现一人,乙方需缴纳违约金20xx元);乙方需主动提供司机操作证原件供甲方备案使用,并指定一名操作人员作为机长,负责设备的管理维护。乙方应约束所配司机服从甲方管理,对不服从管理或操作技能低下不能满足施工需求的司机应按甲方要求3日内给予更换。否则,由于人员不足、操作技能低下、司机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5、设备使用期间出现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如乙方确认设备需要停机维修时,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方可安排修理,乙方不得随意停机(所出现故障影响设备安全使用时除外)。
2.6、乙方应将设备的安全作业要求、有关安全技术数据、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通知甲方,以便共同管理设备的安全使用。
2.7、乙方应定期对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时的在作业间隙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以确保设备安全、正常使用。
2.8、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检查和创建活动期间,属乙方设备本身的问题由乙方负责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不属于设备原因而发生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2.9、完成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就设备安拆和使用所提出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10、乙方如将安装顶升、拆除等作业项目委托有合格资质的丙方专业作业队。则必须在事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将委托安装合同、安全作业协议、委托安装单位作业资质,作业人员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审查备案。
2.11、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提供真实的与乙、丙双方签订的就工程所在地安拆承包合同和安全协议。
2.12、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和现场监理设备安装、顶升、拆除队伍所取得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对甲方所租赁设备相应等级的安装、顶升、拆除、维修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作业,对每次作业质量和作业过程的安全生产负责。
2.1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及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前必须由甲、乙方的安全员和技术员对丙方的作业人员在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非丙方人员进行作业,同时填写书面记录。
2.14、乙方对所委托安拆顶升作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
2.15、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员管理人员,负责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工作。
2.16、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17、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2.18、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
2.19、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3、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3.1、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乙方和现场监理设备安装、顶升、拆除队伍所取得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对甲方所租赁设备相应等级的安装、顶升、拆除、维修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作业,对每次作业质量和作业过程的安全生产负责。
3.2、丙方需编制专项的安装(拆卸)方案,作业方案的编制及审核需由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完成并签字。丙方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的技术交底,要求并督促作业过程严格按方案作业。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顶升、拆除等作业,应按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准备好作业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现场监理审批后,告知安监站备案。作业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审批过的作业方案执行。作业完毕或中间休息,作业队负责人必须详细检查设备的所有安全装置是否正确调试满足安全要求,如当天未完成全部作业项目,则必须采取可靠技术措施(如开关箱上锁、拆除关键部件等)并悬挂警示标志,避免设备在无安全装置保护的状态下,被错误使用造成事故。乙方作业人员违章造成的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3.3、丙方执行设备安装、拆除或者加节前必须按规定,安排有作业资质的作业队进行,同时执行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符合作业资格的上岗证方可参加作业,否则不得参与作业。作业前必须完善作业方案的编审报批工作和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做到让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签字确认明了作业内容、技术要求和岗位职责。作业过程中应约束作业人员佩带安全防护用品,按章操作。否则,丙方承担200元/人.次的违约扣款。作业完成后,必须出具由安装单位作业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设备自检合格报告,告知甲方共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4、丙方负责与乙方一起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
3.5、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及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前必须由甲、乙、丙方的安全员和技术员对丙方的作业人员在现场进行安全交底,严禁非丙方人员进行作业,同时填写书面记录。记录甲方项目部留存。
3.6、丙方对所受委托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
3.7、丙方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严禁安排无证或所持证件规定专业与作业内容不符的人员上岗,若甲方发现丙方安排无证作业人员进行操作,丙方应承担200元/人·次的违约金。
3.8、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员管理人员,负责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乙方工作。
3.9、丙方人员应主动接受甲方的进场安全教育,遵守甲方、乙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若丙方人员违规作业,丙方应承担500-1000元/次的违约金。
3.10、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3.11、服从甲方、乙方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若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乙方的管理,丙方应承担200元/人·次的违约金,甲方、乙方违章指挥除外。
3.12、对甲方、乙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3.13、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若丙方未经同意,擅自更换和调动人员的,丙方承担200元/人·次的违约金。
3.14、丙方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3.15、丙方的作业人员需购买工伤保险。
3.16、丙方在每次设备安装、顶升完成后,应按规定进行自检,并调试合格。
二、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丙三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4、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丙方承担事故责任及承担由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事故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事故责任方进行经济赔偿。
三、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如果三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丙三方可协商解决。
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为准。
四、补充条款:
1、本协议与在此项目施工所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2、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所租赁设备拆除运输出甲方施工现场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保存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设备运输承运合同相关文章:
★ 运输购销合同
★ 设备机械租赁合同
★ 运输集装箱合同
★ 设备抵押借款合同
★ 租船运输货物合同
★ 国内运输承运合同
设备运输承运合同
上一篇:综合物流运输合同
下一篇:标准运输合同2022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