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作品独家授权使用合同书
音乐作品独家授权使用合同书(精选7篇)
音乐作品独家授权使用合同书 篇1合同编号:
甲方(授权使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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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著作权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著作权授权使用专有事宜,特签署协议如下:
一、音乐作品
1、授权曲目:
2、作曲:甲方
二、授权范围及性质
1、授权作品:甲方拥有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合法的著作权。
2、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授权地域:甲方将其享有的上述权利在(根据下述序号选择)区域范围内许可给乙方使用。
4、授权方式:独家专属授权
5、授权性质:
: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本合约之作品的使用权。
: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以乙方名义打击各种侵犯本合约之作品的不法行为及获得赔偿的权利。
:以上两项授权的性质都为独占许可使用或独家代理。
在本合约约定的授权内容、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乙方可用于一切商业、发表、传播、发行等途径,甲方不得自己使用、处置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处置本合约之作品。
:甲方具有本音乐作品永久、全世界范围的著作权和署名权。
:在合约授权限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内,乙方拥有本音乐作品独家专属使用权,甲方不得自己使用、处置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处置本协议之作品。
当时间超过授权限制期限后,即年月日开始,乙方依旧拥有本协议授权作品的使用权,但是非独家专属。
三、授权内容
1、甲方将其对其作品享有的(根据下述序号选择)许可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使用。
(1)复制权,仅限形式的复制权;
(2)发行权;
(3)出租权;
(4)展览权;
(5)表演权;
(6)放映权;
(7)广播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仅限形式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
(10)改编权;
(11)翻译权;
(12)汇编权;
(13)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限。
2、乙方保证充分尊重甲方对本合约之作品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3、甲方同意乙方在适当的范围内基于合理使用之目的自主对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做适当修改或授权做适当修改。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授权内容拥有合法曲著作权,并保证授权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有导致法律纠纷的情形。
甲方违反前述保证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根据本协议对该授权内容的使用无须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的同意和支付任何费用。
2、若乙方如约使用授权作品,而导致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词著作权人、编曲著作权人、录音制作权人、演唱者等)就授权作品及授权内容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乙方应于知晓该异议或主张后尽快告知甲方;若导致乙方涉诉或乙方用于商业行为的本授权音乐作品无法正常运营,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使用权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全部损失,承担乙方因此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的赔偿金、补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
3、甲方对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如发生任何转让、继受之行为,必须事前书面告知乙方,且权利义务的转移不影响乙甲双方已签署协议的任何条款,乙方所获授权依本协议所载条款继受。
五、使用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采取下述第种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音乐作品使用费用。
(1)一次性付费:元(大写元)。
以一次性付费方式支付的,乙方付费时间为:。
(2)分次付费。
分次付费的,乙方分次向甲方支付音乐作品使用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元),乙方付费时间为:。
(3)基本费用加收入分配:基本费用元(大写元)+乙方使用甲方作品产生收入的%。
以基本费用加收入分配方式支付的,乙方支付基本费用的时间为,收入分配的结算周期为。
(4)其他支付方式:。
2、乙方应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将属于甲方的使用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3、甲方收款后须向乙方出具收款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收条、收据、发票等。
六、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秘密、其他机密信息,以及合约内容细则,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者泄露,也不可利用其做本协议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自协议生效日起永久有效。
七、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八、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的损失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十、争议解决
1、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①甲方;②乙方;③其他)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任何本合同有关事宜的联系,包括但不限于发出通知、提供资料,均应按照本合同所列下述通讯信息以上门、快递、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除非一方书面通知对方变更通讯信息。
以上门方式送达的,在对方签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的,在传真或电邮进入指定的特定系统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快递公司应为合法注册公司,快递进程可通过网络或电话进行查询),在快递发出后第五日视为送达。
甲方指定人员姓名:乙方指定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通讯信息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变更后的联系信息自到达被通知方次日起生效。
3、本合同双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之规定,照章纳税。
本合同约定的应支付给甲方的报酬均为税前报酬。
4、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十一、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二、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三、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音乐作品独家授权使用合同书 篇2合同编号: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音乐作品授权使用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授权作品
1.授权使用曲目
(1)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音乐作为甲方原创歌曲。具体作品目录,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本协议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约有效期内甲方新出专辑或新制作的其他音乐著作,根据双方协商不定期地以协议附件形式增补授权歌单提供给乙方。
2.甲方交付的作品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二条 授权内容
1.授权使用方式
(1)甲方同意就所拥有之多媒体录音著作,非专属授权给乙方将本著作重制为数位声音档案(甲方授权第三方的条件不得低于乙方),并提供电信增值服务予电话用户使用。
(2)甲方授权乙方通过其门户网站向用户提供前项所述移动增值业务的试听,订制服务及在乙方拥有经营权的网站上提供在线音乐的视听、订制服务;在线点播播放背景音乐,铃声图片下载等各类互联网增值服务;同时甲方同意乙方在其网站上使用甲方的图片提供图片下载业务;
(3)乙方在与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乙方可以与电信运营商合作销售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授权第三方在彩铃等移动增值业务中使用本协议约定之录音制品,该第三方亦应授予乙方相同的权利限制。
2.授权使用范围
(1)甲方将其享有的著作权利在 (根据下述序号选择)区域范围内许可给乙方使用。
①中国大陆;
②中国香港;
③中国澳门;
④中国台湾;
⑤其他地区 ;
⑥全世界国家和地区。
(2)甲方授权乙方在移动增值业务上使用甲方提供的歌曲产品。
(3)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费用支付
1.支付标准
乙方每月应支付甲方版权音乐作品使用费=全部授权音乐作品当月使用次数*单价*(1-运营商代收手续费比例)*(1-营业税税率)*甲方分成比例。
2.分成比例为:甲方为 %,乙方为 %。
3. 乙方应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将属于甲方的使用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4. 甲方收款后须向乙方出具收款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收条、收据、发票等。
第四条 费用核查
1.结算与报表提供:采取按月结算方式,当月结算的费用发生期为该月 日起至该月的最后一天。乙方应于每月 日之前提供报表(以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结算单为依据)。乙方提供的报表应就个别录音制品详列“歌曲名称、歌手、下载单价、使用次数、总收入、版税分成”等内容。如因移动运营商的原因未及时与乙方结算,乙方不被视为违约。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销售情况资料进行核查。如经核查发现乙方有提供虚假结算数据、资料行为,则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
(1)自身拥有授权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使用音乐作品的权利,包括词曲的著作权及演唱、演奏、录音的邻接权。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音乐作品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引起纠纷的,甲方应负责解决,如致乙方受到损害,甲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2)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应乙方要求,甲方应为之出具音乐作品授权使用书等证明文件。
(3)甲方保证和乙方共同为授权合作的个性化回铃音产品的市场宣传推广做出努力,授权乙方可以在乙方的个性化回铃音产品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所授权音乐作品及所授权音乐作品演唱歌手的形象图片、声音等。
2.乙方保证:
(1)按本协议之约定方式、内容及范围等使用授权音乐作品。
(2)按约定支付授权使用费。
(3)乙方不得将以重新编辑、录制或影音重制成等方法形成的其他形式的产品用于公开播送、公开演出和出版发行。
第六条 商业保密条款
1.对涉及双方任意方尚未向第三方公开的数据和信息,如双方共同认为有保密需要的,双方需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了解到的对方未公开的数据和信息,亦需保守秘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关数据和信息。
2.协议终止后,截止至 年,双方应有遵守上述保密条款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一方违约或者过错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全,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过错方/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2.由于移动运营商的网关造成信息延时、未成功发送等问题,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①甲方;②乙方;③其他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任何本协议有关事宜的联系,包括但不限于发出通知、提供资料,均应按照本协议所列下述通讯信息以上门、快递、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除非一方书面通知对方变更通讯信息。以上门方式送达的,在对方签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的,在传真或电邮进入指定的特定系统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快递公司应为合法注册公司,快递进程可通过网络或电话进行查询),在快递发出后第五日视为送达。
甲方指定人员姓名: 乙方指定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通讯信息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变更后的联系信息自到达被通知方次日起生效。
3、本协议双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之规定,照章纳税。本协议约定的应支付给甲方的报酬均为税前报酬。
4、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条 协议终止
本协议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协议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协议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6. 。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第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音乐作品独家授权使用合同书 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音乐作品授权使用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授权内容
1.授权使用方式
(1)甲方同意就所拥有之多媒体录音著作,非专属授权给乙方将本著作重制为数位声音档案(甲方授权第三方的条件不得低于乙方),并提供电信增值服务予电话用户使用。
(2)甲方授权乙方通过其门户网站向用户提供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述移动增值业务的试听,订制服务及在乙方拥有经营权的网站上提供在线音乐的视听、订制服务;在线点播播放背景音乐,铃声图片下载等各类互联网增值服务;同时甲方同意乙方在其网站上使用甲方的图片提供图片下载业务;
(3)乙方在与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乙方可以与电信运营商合作销售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授权第三方在彩铃等移动增值业务中使用本协议约定之录音制品,该第三方亦应受与乙方相同的权利限制。
2.授权使用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区域为中国大陆地区。
(2)甲方授权乙方在移动增值业务上使用甲方提供的歌曲产品。
3.授权使用曲目
(1)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音乐作为甲方原创歌曲。具体作品目录,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本协议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约有效期内甲方新出专辑或新制作的其他音乐著作,根据双方协商不定期的以协议附件形式增补授权歌单提供给乙方。
第二条 费用支付
1.支付标准
乙方每月应支付甲方版权音乐作品使用费=全部授权音乐作品当月使用次数乘以单价乘以(1-运营商代收手续费比例) 乘以(1-营业税税率) 乘以甲方分成比例。
2.分成比例为:甲方为% ,乙方为%
第三条 费用核查及付款方式
1.结算与报表提供:采取按月结算方式,当月结算的费用发生期为月_____日起至月的最后一天。乙方应于每月日之前提供报表(以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结算单为依据)。乙方提供的报表应就个别录音制品详列“歌曲名称、歌手、下载单价、使用次数、总收入、版税分成”等内容。如因移动运营商的原因未及时与乙方结算,乙方不被视为违约。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销售情况资料进行核查。如经核查发现乙方有提供虚假结算数据、资料行为,则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
(1)自身拥有授权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使用音乐作品的权利,包括词曲的著作权及演唱、演奏、录音的邻接权。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音乐作品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引起纠纷的,甲方应负责解决,如致乙方受到损害,甲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2)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应乙方要求,甲方应为之出具音乐作品授权使用书等证明文件。
(3)甲方保证和乙方共同为授权合作的个性化回铃音产品的市场宣传推广做出努力,授权乙方可以在乙方的个性化回铃音产品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所授权音乐作品及所授权音乐作品演唱歌手的形象图片、声音等。
2.乙方保证:
(1)按本协议之约定方式、内容及范围等使用授权音乐作品。
(2)按约定支付授权使用费。
(3)乙方不得以重新编辑、录制或影音重制成其它形式的产品,用于公开播送、公开演出和出版发行。
第五条 商业保密条款
1.对涉及双方任意方尚未向第三方公开的数据和信息,如双方共同认为有保密需要的,双方需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了解到的对方未公开的数据和信息,亦需保守秘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关数据和信息。
2.协议终止后,双方仍然应有遵守上述保密条款的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一方违约或者过错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全,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过错方/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2.由于移动运营商的网关造成信息延时、未成功发送等问题,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第十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_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音乐作品独家授权使用合同书 篇4合同编号: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音乐作品授权使用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授权作品
1.授权使用曲目
(1)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音乐作为甲方原创歌曲。具体作品目录,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本协议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约有效期内甲方新出专辑或新制作的其他音乐著作,根据双方协商不定期地以协议附件形式增补授权歌单提供给乙方。
2.甲方交付的作品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第二条 授权内容
1.授权使用方式
(1)甲方同意就所拥有之多媒体录音著作,非专属授权给乙方将本著作重制为数位声音档案(甲方授权第三方的条件不得低于乙方),并提供电信增值服务予电话用户使用。
(2)甲方授权乙方通过其门户网站向用户提供前项所述移动增值业务的试听,订制服务及在乙方拥有经营权的网站上提供在线音乐的视听、订制服务;在线点播播放背景音乐,铃声图片下载等各类互联网增值服务;同时甲方同意乙方在其网站上使用甲方的图片提供图片下载业务;
(3)乙方在与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乙方可以与电信运营商合作销售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授权第三方在彩铃等移动增值业务中使用本协议约定之录音制品,该第三方亦应授予乙方相同的权利限制。
2.授权使用范围
(1)甲方将其享有的著作权利在 (根据下述序号选择)区域范围内许可给乙方使用。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2)甲方授权乙方在移动增值业务上使用甲方提供的歌曲产品。
(3)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费用支付
1.支付标准
乙方每月应支付甲方版权音乐作品使用费=全部授权音乐作品当月使用次数*单价*(1-运营商代收手续费比例)*(1-营业税税率)*甲方分成比例。
2.分成比例为:甲方为 %,乙方为 %。
3. 乙方应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将属于甲方的使用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4. 甲方收款后须向乙方出具收款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收条、收据、发票等。
第四条 费用核查
1.结算与报表提供:采取按月结算方式,当月结算的费用发生期为该月 日起至该月的最后一天。乙方应于每月 日之前提供报表(以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结算单为依据)。乙方提供的报表应就个别录音制品详列“歌曲名称、歌手、下载单价、使用次数、总收入、版税分成”等内容。如因移动运营商的原因未及时与乙方结算,乙方不被视为违约。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销售情况资料进行核查。如经核查发现乙方有提供虚假结算数据、资料行为,则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
(1)自身拥有授权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使用音乐作品的权利,包括词曲的著作权及演唱、演奏、录音的邻接权。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音乐作品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引起纠纷的,甲方应负责解决,如致乙方受到损害,甲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2)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应乙方要求,甲方应为之出具音乐作品授权使用书等证明文件。
(3)甲方保证和乙方共同为授权合作的个性化回铃音产品的市场宣传推广做出努力,授权乙方可以在乙方的个性化回铃音产品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所授权音乐作品及所授权音乐作品演唱歌手的形象图片、声音等。
2.乙方保证:
(1)按本协议之约定方式、内容及范围等使用授权音乐作品。
(2)按约定支付授权使用费。
(3)乙方不得将以重新编辑、录制或影音重制成等方法形成的其他形式的产品用于公开播送、公开演出和出版发行。
第六条 商业保密条款
1.对涉及双方任意方尚未向第三方公开的数据和信息,如双方共同认为有保密需要的,双方需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了解到的对方未公开的数据和信息,亦需保守秘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关数据和信息。
2.协议终止后,截止至 年,双方应有遵守上述保密条款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一方违约或者过错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全,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过错方/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2.由于移动运营商的网关造成信息延时、未成功发送等问题,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①甲方;②乙方;③其他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任何本协议有关事宜的联系,包括但不限于发出通知、提供资料,均应按照本协议所列下述通讯信息以上门、快递、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除非一方书面通知对方变更通讯信息。以上门方式送达的,在对方签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的,在传真或电邮进入指定的特定系统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快递公司应为合法注册公司,快递进程可通过网络或电话进行查询),在快递发出后第五日视为送达。
甲方指定人员姓名: 乙方指定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通讯信息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变更后的联系信息自到达被通知方次日起生效。
3、本协议双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之规定,照章纳税。本协议约定的应支付给甲方的报酬均为税前报酬。
4、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条 协议终止
本协议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协议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协议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6. 。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第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音乐作品独家授权使用合同书 篇5甲方(许可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词曲著作权的拥有者或授权代理人,乙方为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演唱者及录音制作权利者,双方就本音乐作品的词曲著作权利归属及授权转让使用方式签定本和约。
第一条:授权范围及性质描述
1、授权作品:甲方拥有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合法的词曲著作权。
2、授权期限:永久。
3、授权地域:全球范围。
4、授权方式:普通授权。
第二条:授权内容
1、在本合约约定的授权范围内,甲方授予乙方使用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词、曲内容即授权的词、曲著作权权利种类为:包括但不限于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的所有权利种类(复制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出版权、发表权、汇编权等)。
2、乙方保证充分尊重甲方对本合约之作品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3、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在任何渠道发表、传播、经营。
4、甲方同意乙方在适当的范围内基于合理使用之目的自主对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做适当修改或授权做适当修改。
第三条:授权作品的交付
1、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向乙方交付乙方认可的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词、曲成品内容。
2、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应乙方要求,甲方应就授权音乐作品向乙方出具授权使用书等证明文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1、甲方保证对授权内容拥有合法词曲著作权,并保证授权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侵犯任何
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根据本协议对该授权内容的使用无须另行取得任何
第三人的同意和支付任何费用。
2、若乙方如约使用授权作品,而导致
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词、曲著作权人)就授权作品及授权内容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乙方应于知晓该异议或主张后尽快告知甲方。若导致乙方涉诉或乙方用于商业行为的本授权音乐作品无法正常运营,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全部损失,承担乙方因此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的赔偿金、补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
3、甲方对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如发生任何转让、继受之行为,必须事前书面告知乙方,且权利义务的转移不影响甲乙双方已签署协议的任何条款,乙方所获授权依本协议所载条款继受。
第五条:使用费用本次协议所涉及音乐作品为_____首,每首歌曲使用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第六条:协议的修改、解除、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除非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对其进行修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或盖X确认之后方可生效。如果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由双方一致同意修改后而与其他条款或附件的任何规定产生冲突、歧义或不一致,应以双方一致同意修改后的条款或附件为准。
2、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导致协议无法正常履行或无法实现协议目的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不可抗力本协议任何一方由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影响协议有关条款的履行的,不视为违约。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就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违约条款
1、因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约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解释等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判决。
第十条:其他
1、 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予以修改、补充或变更。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盖X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音乐作品独家授权使用合同书 篇6甲方(许可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许可人):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是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词曲著作权的拥有者或授权代理人,乙方为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演唱者及录音制作权利者,双方就本音乐作品的词曲著作权利归属及授权转让使用方式签定本和约。
第一条:授权范围及性质描述
1、授权作品:甲方拥有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合法的词曲著作权。
2、授权期限:永久。
3、授权地域:全球范围。
4、授权方式:普通授权。
第二条:授权内容
1、在本合约约定的授权范围内,甲方授予乙方使用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词、曲内容即授权的词、曲著作权权利种类为:包括但不限于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的所有权利种类(复制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出版权、发表权、汇编权等)。
2、乙方保证充分尊重甲方对本合约之作品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3、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在任何渠道发表、传播、经营。
4、甲方同意乙方在适当的范围内基于合理使用之目的自主对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做适当修改或授权做适当修改。
第三条:授权作品的交付
1、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向乙方交付乙方认可的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词、曲成品内容。
2、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应乙方要求,甲方应就授权音乐作品向乙方出具授权使用书等证明文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1、甲方保证对授权内容拥有合法词曲著作权,并保证授权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根据本协议对该授权内容的使用无须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的同意和支付任何费用。
2、若乙方如约使用授权作品,而导致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词、曲著作权人)就授权作品及授权内容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乙方应于知晓该异议或主张后尽快告知甲方。若导致乙方涉诉或乙方用于商业行为的本授权音乐作品无_____常运营,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全部损失,承担乙方因此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的赔偿金、补偿金、罚款、诉讼费、_____等。
3、甲方对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如发生任何转让、继受之行为,必须事前书面告知乙方,且权利义务的转移不影响甲乙双方已签署协议的任何条款,乙方所获授权依本协议所载条款继受。
第五条:使用费用
本次协议所涉及音乐作品为_____首,每首歌曲使用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第六条:协议的修改、解除、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除非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对其进行修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之后方可生效。如果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由双方一致同意修改后而与其他条款或附件的任何规定产生冲突、歧义或不一致,应以双方一致同意修改后的条款或附件为准。
2、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导致协议无_____常履行或无法实现协议目的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任何一方由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_____、政府禁令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影响协议有关条款的履行的,不视为违约。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就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违约条款
1、因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约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解释等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判决。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予以修改、补充或变更。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音乐作品独家授权使用合同书 篇7合同编号:
甲方(授权使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著作权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 著作权授权使用专有事宜,特签署协议如下:
一、音乐作品
1、授权曲目:
2、作曲:甲方
二、授权范围及性质
1、授权作品:甲方拥有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合法的著作权。
2、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授权地域:甲方将其享有的上述权利在 (根据下述序号选择)区域范围内许可给乙方使用。
(1)中国大陆;
(2)中国香港;
(3)中国澳门;
(4)中国台湾;
(5)其他地区 ;
(6)全世界国家和地区。
4、授权方式:独家专属授权
5、授权性质:
A: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本合约之作品的使用权。
B: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以乙方名义打击各种侵犯本合约之作品的不法行为及获得赔偿的权利。
C:以上两项授权的性质都为独占许可使用或独家代理。在本合约约定的授权内容、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乙方可用于一切商业、发表、传播、发行等途径,甲方不得自己使用、处置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处置本合约之作品。
D:甲方具有本音乐作品永久、全世界范围的著作权和署名权。
E:在合约授权限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乙方拥有本音乐作品独家专属使用权,甲方不得自己使用、处置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处置本协议之作品。当时间超过授权限制期限后,即 年 月 日开始,乙方依旧拥有本协议授权作品的使用权,但是非独家专属。
三、授权内容
1、甲方将其对其作品享有的 (根据下述序号选择)许可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使用。
(1)复制权,仅限 形式的复制权;
(2)发行权;
(3)出租权;
(4)展览权;
(5)表演权;
(6)放映权;
(7)广播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仅限 形式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
(10)改编权;
(11)翻译权;
(12)汇编权;
(13)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限 。
2、乙方保证充分尊重甲方对本合约之作品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3、甲方同意乙方在适当的范围内基于合理使用之目的自主对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做适当修改或授权做适当修改。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授权内容拥有合法曲著作权,并保证授权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有导致法律纠纷的情形。甲方违反前述保证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根据本协议对该授权内容的使用无须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的同意和支付任何费用。
2、若乙方如约使用授权作品,而导致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词著作权人、编曲著作权人、录音制作权人、演唱者等)就授权作品及授权内容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乙方应于知晓该异议或主张后尽快告知甲方;若导致乙方涉诉或乙方用于商业行为的本授权音乐作品无法正常运营,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使用权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全部损失,承担乙方因此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的赔偿金、补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
3、甲方对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如发生任何转让、继受之行为,必须事前书面告知乙方,且权利义务的转移不影响乙甲双方已签署协议的任何条款,乙方所获授权依本协议所载条款继受。
五、使用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采取下述第 种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音乐作品使用费用。
(1)一次性付费: 元(大写 元)。以一次性付费方式支付的,乙方付费时间为: 。
(2)分次付费。分次付费的,乙方分 次向甲方支付音乐作品使用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乙方付费时间为: 。
(3)基本费用加收入分配:基本费用 元(大写 元)+乙方使用甲方作品产生收入的 %。以基本费用加收入分配方式支付的,乙方支付基本费用的时间为 ,收入分配的结算周期为 。
(4)其他支付方式: 。
2、乙方应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将属于甲方的使用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3、甲方收款后须向乙方出具收款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收条、收据、发票等。
六、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秘密、其他机密信息,以及合约内容细则,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者泄露,也不可利用其做本协议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自协议生效日起永久有效。
七、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八、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6. 。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的损失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十、争议解决
1、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①甲方;②乙方;③其他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任何本合同有关事宜的联系,包括但不限于发出通知、提供资料,均应按照本合同所列下述通讯信息以上门、快递、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除非一方书面通知对方变更通讯信息。以上门方式送达的,在对方签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的,在传真或电邮进入指定的特定系统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快递公司应为合法注册公司,快递进程可通过网络或电话进行查询),在快递发出后第五日视为送达。
甲方指定人员姓名: 乙方指定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通讯信息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变更后的联系信息自到达被通知方次日起生效。
3、本合同双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之规定,照章纳税。本合同约定的应支付给甲方的报酬均为税前报酬。
4、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十一、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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