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委托协议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委托协议(精选3篇)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委托协议 篇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甲方):
危险废物处置收集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四川省危险废物泥沼环境防治法》的特别规定,限定危险废物《废机油HW08》产生单位必须按规定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HW08)交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集中统一收处置以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友好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甲方将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乙方收集处置。本协议的危险废物定义为:废机油HW08
二、甲方负责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在厂区内符合有关规范的临时设施中,并在包装物上张贴识别标签及安全用语。
三、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的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协助甲方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协助甲方上交环保部门的转移联单。
四、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壹个工作日内,组织车辆对危险废物进行转运。危险废物的装车、运输、处理、处置所涉及的费用及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应的人力支持,协助危险废物安全转运至乙方运输车上。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环保局审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完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手续。
六、乙方自备危险废物转移车辆,无渗漏包装工具及具有危险废物从业资格证的工作人员且必须定车定人。车辆为 、川 ,人员为: 。如乙方在转移过程中未按协议定车定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承担废机油(HW08)在厂内的收集、临时储存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的全部责任。甲方交付乙方废机油(HW08)后,因该废机油(HW08)在运输、存储、处理及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法、环境污染等风险和事故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经双方协商,本协议期内废机油(HW08)回收价格定为 。本协议期内,如废机油(HW08)的市场回收价格高于此价格的,乙方承按照最新的市场回收价格进行回收,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协议。乙方在收集过程中必须爱护甲方的厂区环境并做好清洁工作,做到人走场净。
十、本协议有效期为 20__年 1 月 1 日至 20__年 12月 31 日,合同期满后,如无异议,双方共同协商续签合同。
十一、乙方每次拉运废机油(HW08),重量依过磅单或其他双方确认的文字凭证为准,再按照第八项的价格当日内在甲方财务部门进行现金结算。
十二、在协议执行期间,若甲方将协议内明确规定并实际产生的废机油(HW08)交予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或自行运输、处置,造成的环境污染或其他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十三、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商不能解决的问题,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以备环保部门监查、审核,本协议从签约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委托协议 篇2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所产生废物的安全处置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甲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下列第三条所规定的废物)进行规范运输、贮存和最终安全处置。
第二条 合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标记、贮存。
2、危险废物应置于规范的包装袋或包装容器内,并在包装物上张贴识别标签。如有剧毒类危险废物、高腐蚀类危险废物和不明物,应在标签上明确注明并告知乙方现场收运人员。
3、负责在贮存一定数量的废物后告知乙方。
4、安排专人配合乙方对废物的现场装运。
5、安排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交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的转移手续,并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二、乙方责任:
1、在甲方告知达到一定数量的废物需要转运时,乙方 两 天内组织车辆进行转运。
2、甲方未按规范包装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包装,现场收运人员有责任告知并有权拒绝接收。3、安排专人负责,使用专用车辆,按约定时间及时对移交的危险废物进行转移,并负责转运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及人员的安全防护,承担全部废物交接后的全部责任。
4、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危险废物实施规范贮存和最终安全处置。5、对甲方移交的危险废物类型、数量及包装情况进行检查核实,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6、负责办理规定废物出区的相关环保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条 废物名称、数量及处理单价:
1、废物名称数 量单价(元/kg)处置方式
2、废助焊剂以实际转运数量计算沉淀、利用、焚烧
3、废硅胶以实际转运数量计算利用、焚烧
4、废乙醇以实际转运数量计算焚烧
5、废机油(液压油/真空泵油)以实际转运数量计算沉淀、利用、焚烧
6、助焊剂桶以实际转运数量计算利用、销售
7、无水乙醇瓶以实际转运数量计算高温、焚烧
8、废二甲苯以实际转运数量计算利用
9、报废太阳能电池板以实际处置数量计算高温、焚烧
10、碎钢化玻璃以实际处置数量计算利用、销售
11、整片钢化玻璃以实际处置数量计算利用、销售
注:甲方除支付上述费用外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如有发生的相关费用则由乙方承担。乙方委托陕西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的专业机构处理相应的工业废物,相应开具的危废转移联单复印件应及时提供给甲方进行存档。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 废物交接地点:甲方贮存地点。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转运并提供相应费用发票后,甲方按季度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处置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废物交接后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未将款项付清,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付清的,乙方有权将所接受废物退还甲方。
2.乙方未能及时配合甲方处理合同约定废物,超过约定期限1日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处理而不通知乙方。
3. 乙方未对本合同所列废物进行安全处置或在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视同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需方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也可向西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 贰 份,供方执 壹 份,需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要终止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向另一方提出,在双方履行完责任义务后终止。
3、本合同有效期自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结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委托协议 篇3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所产生废物的安全处置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甲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下列第三条所规定的废物)进行规范运输、贮存和最终安全处置。
第二条 合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标记、贮存。
2、危险废物应置于规范的包装袋或包装容器内,并在包装物上张贴识别标签。如有剧毒类危险废物、高腐蚀类危险废物和不明物,应在标签上明确注明并告知乙方现场收运人员。
3、负责在贮存一定数量的废物后告知乙方。
4、安排专人配合乙方对废物的现场装运。
5、安排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交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的转移手续,并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二、乙方责任:
1、在甲方告知达到一定数量的废物需要转运时,乙方 两 天内组织车辆进行转运。
2、甲方未按规范包装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包装,现场收运人员有责任告知并有权拒绝接收。3、安排专人负责,使用专用车辆,按约定时间及时对移交的危险废物进行转移,并负责转运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及人员的安全防护,承担全部废物交接后的全部责任。
4、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危险废物实施规范贮存和最终安全处置。5、对甲方移交的危险废物类型、数量及包装情况进行检查核实,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6、负责办理规定废物出区的相关环保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条 废物名称、数量及处理单价:
废物名称数 量单价(元/kg)处置方式
废助焊剂以实际转运数量计算沉淀、利用、焚烧
废硅胶以实际转运数量计算利用、焚烧
废乙醇以实际转运数量计算焚烧
废机油(液压油/真空泵油)以实际转运数量计算沉淀、利用、焚烧
助焊剂桶以实际转运数量计算利用、销售
无水乙醇瓶以实际转运数量计算高温、焚烧
废二甲苯以实际转运数量计算利用
报废太阳能电池板以实际处置数量计算高温、焚烧
碎钢化玻璃以实际处置数量计算利用、销售
整片钢化玻璃以实际处置数量计算利用、销售
注:甲方除支付上述费用外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如有发生的相关费用则由乙方承担。乙方委托陕西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的专业机构处理相应的工业废物,相应开具的危废转移联单复印件应及时提供给甲方进行存档。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 废物交接地点:甲方贮存地点。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转运并提供相应费用发票后,甲方按季度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处置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废物交接后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未将款项付清,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付清的,乙方有权将所接受废物退还甲方。
2.乙方未能及时配合甲方处理合同约定废物,超过约定期限1日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处理而不通知乙方。
3. 乙方未对本合同所列废物进行安全处置或在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视同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需方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也可向西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 贰 份,供方执 壹 份,需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要终止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向另一方提出,在双方履行完责任义务后终止。
3、本合同有效期自 20__ 年 3 月 16 日开始至 20__ 年 3 月 15 日结束。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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