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保洁招标公告
河道保洁招标公告(精选3篇)
河道保洁招标公告 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永中街道办事处委托,就龙湾区永中街道辖区河道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详细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河道保洁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谢绝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报名表;
3、有效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所提供的营业执照上需注明营业范围包括河道保洁)(加盖公章);
4、投标人简介;
5、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xx年8月19日--8月23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龙湾区永中街道招投标中心(永强大道4315号三楼303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 传真:
联 系 人:林先生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永中街道办事处
温州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8月19日
河道保洁招标公告 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庆元县财政部门批准,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庆元县水利局委托,就20xx年10月-20xx年9月县城河道保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内容如下:
1、采购类型、方式:分散采购,公开招标
2、采购项目名称:20xx年10月-20xx年9月县城河道保洁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编号:WXZXQYZB-20xx-002号
4、采购内容:河道保洁范围为垟心新桥至阁门岭段河道保洁(包括河道、亲水平台及绿化带)及绿化带的维护。
5、采购预算总价:37万元。
6、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6.2具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保洁服务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
6.3未被列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投标人,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以通过);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7、投标报名:
7.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xx年09月30日16时30分止(工作时间)。
7.2报名地点:庆元县水利局一楼。联系人:叶王健,电话
7.3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庆元县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表》;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8、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在报名时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以电汇、银行转账、汇票等形式缴纳。
(2)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20xx 0001 5435 743。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xx年09月30日16:30时止,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一经缴入均需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转帐退付。
1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0.1截止时间:20xx年10月09日15:00时整,逾期不受理;
10.2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庆元县市场路3号)。
11、开标时间、地点:
11.1开标时间:20xx年10月09日15:00时整;
11.2开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庆元县市场路3号)。
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3、保洁时间要求:
自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
15、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庆元县水利局 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柳先生 联系人:潘女士 郑女士
电话
电话/传真
年9月15 日
河道保洁招标公告 篇3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甬新河河道保洁项目(项目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甬新河河道保洁项目 ,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水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甬新河河道保洁项目 (交易类别)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甬新河河道保洁项目
项目地点: 宁波市甬江、奉化江、余姚江、甬新河
项目内容: 包括保洁河段内水面及边滩水草、垃圾等漂浮物的打捞清除并按规范处置,以及部分河段垃圾的专项清理,保洁船的维修养护(包括日常保养和大修)等。
招标范围: 标段1:姚江青林湾大桥以上至蜀山大闸河段的突击清草及青林湾大桥至姚江大闸河段(包括姚江湾头和运河水域)的日常保洁,日常保洁范围为两侧护岸墙之间的河道,面积约165万平方米;标段2:姚江大闸——奉化江(庙堰碶闸)——甬江庆丰桥范围内水域的日常保洁,日常保洁范围为两侧护岸墙之间的河道,面积约248万平方米;标段3:甬新河市直管段(从甬新闸到杭甬高速公路桥)的日常保洁,长8.3公里,日常保洁范围为两侧护岸墙之间的河道,面积约54.2万平方米。
服务期限:三年(20xx年6月5日至20xx年6月4日)
业主控制价:标段1: 89.0000万元/年(其中日常保洁:44.0000万元/年,突击清草:45.0000万元/年);标段2:61.0000万元/年;标段3: 35.0000万元/年
标段:3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经营范围包含河道保洁或水上漂移物打捞清运作业等类似水上保洁内容;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 投标人近五年内(20xx年1月1日以来)必须承担过至少一项单体合同金额在30万/年(含)或河道面积在50万平方米(含)及以上河道保洁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其中标段1投标人需另行提供20xx年1月1日以来从事集中清理大面积水葫芦等漂浮物的水上作业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原件,合同原件备查;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用户证明时间在开标截止之日前有效。
3.3最低配员要求:标段1:至少需配备7名船员;标段2:至少需配备5名船员;标段3:至少需配备3名船员;以上船只驾驶员需提供有效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设备要求(特指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业主要求的相应清草设备且工况良好;若无,须新购置或租赁。对租赁的,须提供相关设备的租赁意向协议;对拟新购置的,须出具新购设备承诺书和购船意向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4投标人的工商注册地不在宁波地区的,须在宁波地区设有分公司级分支机构(以工商行政登记为准,并在本公告截止日之前设立有效),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长期服务。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3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7 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及《交易员证》原件和IC卡。
3.8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xx年 4 月 19 日至20xx年 4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时,下午 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交易员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窗口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2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xx年 5月 14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
联系人:陈耀辉 余卫夫
电话: 0574-87648921 87648923
传真:87648923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丹亚 沈国麟
地 址: 宁波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五楼
电 话: 0574-87308526 传真: 0574-87329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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