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协议书
质量安全协议书(精选4篇)
质量安全协议书 篇1为了切实落实巴东县安委会会议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把农村建房安全管理落到实处。按照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我村民委员会特与建房户签订本安全责任状,实行监督管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一、责任对象
村支两委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房户为直接责任人。
二、村委会职责
1、严格把握建房安全审查关,严禁给非法建房户批准“三材”物资和供应电力设施;审查建房户的建房安全施工申请书,签订建房安全责任状并报镇安监办备案。
2、认真搞好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宣传,落实好建房现场安全员。明确职责,在房屋动工时,要组织建房户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好记录。
3、严格建房用地选址关,不能在滑坡或因建房可能诱发滑坡的地方建房。
4、对建房户的现场施工、电线设施、爆破物资管理、安全防护用具佩戴等方面进行监管。定期巡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给予及时指出,并责令改正,做好记录。
5、村委会要加强日常监管,若接到建房户的险情报告,必须在1小时内赶往现场,组织抢险,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并及时上报。
三、建房户职责
1、建房户必须增强安全意识,自觉进行安全防护,写出建房安全施工申请书,并上报村委会同意。
2、建房地址不能选在滑坡或地灾危险区,不能选在因开工、采石、挖土可能诱发地灾的地方进行建房。
3、建房户在建房时,要有具体的`防护措施,雇请在施工管理方面有经验的人员参与建房,要明确一名现场监管员全天进行安全管理,给施工工人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4、严格按照《东?口镇建房安全告知书》的要求进行施工。
5、服从村委会管理,若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急抢险,配合村委会搞好善后处理,维持社会稳定。
6、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及安全生产合同,原则上要为施工工人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此责任状一式三份,村委会一份,建房户一份,镇村镇办一份存档备查。
村民委员会
建房户
年 月 日
质量安全协议书 篇2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农村居民住房(包工按天计算),为明确乙方在承建甲方房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建房过程中坚持安全、优质、高效原则,现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事故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与甲方无关。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任何大小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连带责任。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民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因施工问题导致相邻民居住房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3、在施工前后时间里乙方发生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连带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质量安全协议书 篇3甲方:
乙方:
我司负责安装的电梯现已调试完毕,但尚未通过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由于施工现场已将楼外电梯拆除,现需要使用我方安装的电梯,为了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同时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甲方应遵守以下使用协议:
1. 电梯在使用前,要对轿厢内部作妥善的保护。
2. 电梯内要保证良好的清洁。
3. 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因电梯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
4. 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甲方应派持有《电梯司机操作证》的专人看守。
5. 电梯不可运载超重、超高、超宽的物体。
6. 如电梯因井道跑水和进入杂物造成零部件损坏,由甲方负责。
7. 电梯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需及时通知本公司。
8. 电梯使用过程中出现一切电梯故障,切勿自行修理。
9. 电梯使用过程中严禁损坏轿厢内,厅门,呼梯层显等一切电梯设备,如有损坏或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需方负责赔偿。
10. 电梯在未验收之前,使用后需要重新调试,所产生的费用如下:
10.1 电梯轿门调整X元/台;
10.2 电梯厅门调整X元/门;
10.3 电梯舒适感(起动、停车)调整X元/台;
10.4 电梯靴衬更换X元/台;
10.5 电梯补充或更换润滑油X元/台;
10.6 电梯机房井道底坑杂物清理搞卫生X元/台;
10.7 电梯控制柜清理除尘X元/台;
10.8 其它不属于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造成的但又需要调整维修的费用另行计算。
以上各项工作应由使用方委托乙方完成并向乙方支付费用。
甲方:
乙方:
质量安全协议书 篇4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租赁乙方 施工电梯 台,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电梯在施工中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定安全使用协议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甲方工作:
1、负责现场施工电梯的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2、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停滞期间的保卫工作。
3、甲方在使用机械设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设备,严禁超载,禁止违章指挥。
4、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在设备使用各方面的关系。
5、为乙方操作人员提供食宿条件,餐费和被褥自理。
6、甲方根据操作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对其进行考核。甲方有权对违反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的操作人员进行处罚,罚金视情况为100元~500元/月。并有权要求调换操作人员。
7、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出具北京市八张验收表之外,甲乙双方设备主管部门要共同验收,并有祥细的量化验收单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1、在机械设备交由甲方使用前,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能、防腐及各部限位等作全面检查,保证甲方安全使用。
2、乙方安排操作人员3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并遵守现场规章制度。
3、乙方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并签字确认。
4、负责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的维修和保养。
5、施工电梯发生故障后,乙方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抢修,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
6、由于机械故障停止使用,每月累计24小时扣除一个台班,超过24小时加倍扣除。停止时间由现场安全员和乙方机长签字生效。
7、操作人员对甲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开机。
8、乙方应加强自身安全工作检查,如果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分析,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从事故责任方面讲,施工电梯刹车和防坠器失灵,配重钢丝绳断绳,电览断裂漏电,吊笼冒顶和附着件等所发生的一切机械事故,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伤亡事故处理:
甲乙双方工人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地方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领导,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由双方单位负责处理,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于甲方责任,乙方不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属于乙方责任,甲方不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但甲方按照地方政府部门的裁决协助乙方处理事故。对伤亡工人家属的经济赔偿和具体善后工作,由甲乙双方单位协商,但甲乙双方单位不直接对伤亡家属。
第五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法律不符者,按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2、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毕后即告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能。
承租方: 出租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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