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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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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通用12篇)

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无锡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村)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元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30%   元

  竣工验收当天  5%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100%  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无锡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篇2

  兹有住户_________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对其购买(或租赁)的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营管理的_________大厦_________层_________室进行装修。为加强对装修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大厦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责任书。

  一、装修人员入户装修时,必须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每日每人_________元的管理费。

  二、装修人员每人须交两张1寸照片,一张办理临时出入证,另一张办理个人档案。

  三、装修人员在装修期间不得影响相邻住用户的休息,装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即上午8:00-12:00,下午14:00一18:00。禁止在晚上使用电动机械及进行油漆喷涂等操作。

  四、装修人员不准侵扰其他业主(或使用人),不准在楼道内闲逛,不准在其他楼层停留。

  五、装修人员必须保持公共场所,包括楼梯、过道及墙壁的清洁。不允许将污水、废物倒在楼道里,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装修垃圾应及时处理。

  六、施工负责人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如不得随意按电梯按钮,不得乱刻、乱画,不能撬各种门锁。

  七、注意用电及消防安全。例如,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接到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烧水。

  八、进行电焊施工必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配备消防用具,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旁吸烟。

  九、装修材料超长超宽时,禁止使用电梯。

  十、装修人员不准在施工场所留宿,确需过夜留守的应先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过夜。

  十一、施工队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装修。如业主要求违章装修时,应解释说明,不予装修。否则,除业主承担责任外,施工队伍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十二、出现问题时,施工负责人应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双方协商解决,不得擅自作主。

  十三、如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十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十五、本责任书签字盖章后有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型____房____厅____套,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

  3.承包方式: 清包工 。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家具打造,清洁工程,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总价款:¥约____元(包括清洁费和搬运费),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如甲方决定对该房屋初定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变更,包含增加或删减,该总价款不做变更。

  6.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_约____天( 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应超过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则相应顺延竣工日期)。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如延长工期后遇春节假期,甲方允许乙方春节期间停工____至____天)。

  第二条 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即 )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 )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 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聘请设计师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特别要求(具体内容见参见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进行施工。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6.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橱柜防火门,台面,PPR水管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7.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8.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9.工程保修期三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

  -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一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订地点:

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篇4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住 所: 营业地址:

  电 话: 电 话:

  依照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

  1.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发包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材料的提供

  1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双方共同验收;

  第六条 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支付首期30% 第二次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剩余70%

  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3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 ______部门___份。

  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发包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工程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家庭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范围: 卧室、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套内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弱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地面龙骨、毛地板铺设、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房门等设施的安装,储藏室、搬运工程等其他双方约定以及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打孔工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6.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人民币______元整。      人工费:人民币______元整。

  管理费: 无。             设计费:无。

  垃圾清运费:无。           税金:无。

  材料搬运费:无。

  其他费用:无。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闭口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

  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

  第二条 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4)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2.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施工工器具;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

  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应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环保标准;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质量、环保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包的所有材料应自行搬运入户。

  甲方自购的材料,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误差大于10%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并参照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约定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3.关于施工工艺,双方另做如下约定:

  1.卫生间和厨房要作好防水,并经12小时积水渗漏试验

  2.卫生洁具固定牢固,管道接口严密。

  3.线路穿管后必须可以抽动。

  4.杉木地板与龙骨成45度角铺,使用木螺钉固定。

  5.墙面乳胶漆,一底两面

  6.门套和踢角线,一底三面

  7.门,一底三面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工地在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周围邻居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7.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8.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每一节点,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未经甲方在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中书面确认,乙方不得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9.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10.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和乙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应同乙方协商,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工程款及材料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工程款付款比例金额材料款总计金额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三天内30%

  水电验收合格时水电验收合格两天内0

  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前30%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30%

  工程质保尾款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10%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乙方未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应根据假冒伪劣的材料的价款,双倍赔偿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工程和材料质量问题以及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责任,甲方只向乙方一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约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1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1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附件

  甲方(签字):____ 乙方(签字):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签订地点:北京

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篇6

  合同当事人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现场施工负责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行业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一)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宅系合法所有或有合法使用权。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宅进行装饰,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应为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

  (二)装饰施工地址: 市 区(县) 路(小区) 幢 号(单元) 楼 室。

  (三)住宅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四)装饰施工内容:施工内容应正确、扼要说明主要工序。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五)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4)乙方以每平方 元单价包干方式。

  (六)双方约定并依照设计施工图纸合理确定工程预算造价,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考虑人工幅度差,见附件二《工程预算清单》。

  合同含税总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

  合同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价格确认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总价的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时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5%。经双方约定增项后的结算总价不应超出原合同价的10%。按实结算单个项目的结算价应与预算项目价保持一致;与同类项目设计有差异的项目,结算价不应超过该类项目预算价的10%。乙方应在合同报价中列出详细的应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甲方确认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该部份的变更价应当按实计算。

  (七)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一)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二)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再收取设计费用。双方也可另行协商约定设计委托事项,设计费用单列。

  本工程图纸由 单位设计,设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并做好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若甲方不清空或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负责向物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办理施工手续及施工人员出入证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费用被物业管理部门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赔偿款项在工程款中扣减。

  (三)将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居室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乙方,并由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退回甲方。

  (五)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等施工必备条件。

  (六)负责协调因施工而发生的邻里之间的纠纷。

  (七)不得要求乙方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燃气管道、设备管线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八)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九)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验收、工程主要节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十)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工程款。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及施工记录,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三)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保护好已有保护措施的家具和陈设。

  (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六)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方负责支付拆除、垃圾清运费用。

  (七)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的相关部门批准备案,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八)不得随意更改燃气管道、水表前管道和电表前管线。

  第六条 开工前的准备

  开工前双方共同检查居屋的水、电、电视、电话、网络、下水管道等线路是否畅通;墙体、窗台有无渗水漏水;室内物品是否完好。要做好相关的现场记录,双方签字认可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七条 装饰装修材料的提供

  (一)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遗失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承包方式采用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的,除附件三所列材料、设备外,设计范围内所包含的其他必要材料、设备均应由乙方提供。乙方不得以附件四未包含为由,另行向甲方主张材料、设备费用。

  (二)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四《工程主材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五)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应当具备有效的出厂证明及合格的检验单。

  (六)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坚持确认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或人身伤害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变更

  (一)工程项目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二)因甲方原因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的原因,工程部位、时间和材料等。在签订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变更所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和无法再利用而造成的材料损耗等损失由甲方补偿,乙方两天内根据变更内容向甲方提出因变更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清单。

  第九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不能保证双方约定的作业时间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耽误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一)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的情况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二)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为防范工程意外产生的损失,应购买工程保险,工程保险费用由 方办理并支付,若一方委托另一方办理,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一)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设计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第56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四)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手续,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的七日内,不能组织和参加验收的,将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对乙方的验收结果有异议,可以要求复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复验。若复验合格,因复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因修 理或返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五)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填写附件六《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签字,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六)如甲方要求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应在工程完工7天以后、交付使用以前,由甲方(或委托乙方)组织安排相关部门认可、具有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检测不合格,视其原因对发生的治理费用及再次检测费用按下列情况确定双方承担责任的大小。

  (1)乙方包工、包料的由乙方完全承担。

  (2)甲方提供材料的由甲方完全承担。

  (3)甲乙双方共同提供材料的,由甲乙双方所提供影响居室环境材料的比例相应承担。

  (七)工程保修:埋设在墙体、地面内的电气网络管线和给排水管道等隐蔽工程保修期 年(不低于八年),包括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和 的保修期 年(不低于八年);其他装修部位的保修期为 年(不低于两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验收合格签字后,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填写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乙方同时提供竣工图等资料。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同意以《工程主材报价单》、《工程预算清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二)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对设计方案、预算确认 合同签订当日 % 元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 元

  工程过半(已完成石材或瓷砖等饰面板的镶贴、门窗的安装、瓦、木工工序基本完成) 油漆工进场前 % 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 天内 %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 元

  (2)其他支付方式:

  (三)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款结算单,甲方接到工程款结算单后 日内既未提出异议也未予确认的,乙方应再次催告甲方确认,甲方接到催告后 日内仍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并向乙方结清工程余款。

  (四)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八《工程结算单(决算)》。

  (五)工程款应交入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公司帐户或乙方加盖公章形式出具的书面指令函指定的收款帐户,任何第三方(包括项目经理、家居顾问等员工)未经乙方加盖公章的书面指令均无权代乙方收取任何装修款项。

  (六)甲方应按约及时付款,在甲方付款£前/£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并提供税务统一发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以下第 种方式赔偿给甲方:1、人民币 元/天;2、合同总价款的每日万分之 ;3、其他: 。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三)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四)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五)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七)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八)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以下第 种方式赔偿给乙方,工期顺延:1、人民币 元/天;2、合同总价款的每日万分之 ;3、其他: 。逾期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九)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

  1.

  2.

  3.

  4.

  5.

  第十七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防水工程、门窗工程、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墙饰面工程、楼地面饰面工程、涂饰工程、细部工程、厨房工程、卫浴工程、电气工程、家居智能化工程、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其它要求);

  附件二:工程预算清单(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主材、辅材、损耗、机械、人工、备注)

  附件三: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四:工程主材报价单(装饰部位、装饰内容、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备注);

  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变更前价格、变更后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六: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章、第三方代表签章);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附件八:工程结算单(决算)(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 方: 乙 方(签章):

  姓名(签字):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附件一:

  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装饰施工内容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序号 工程施工内容及说明

  1 防水工程

  2 门窗工程

  3 吊顶工程

  各功能区域吊顶所用材料及形式:

  4 轻质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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