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烧砖生产线承包经营合同
免烧砖生产线承包经营合同(精选3篇)
免烧砖生产线承包经营合同 篇1发包方:_____烧砖厂
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合理诚信的原则,甲方愿将丽江___建材有限公司_____烧砖厂的一条免烧砖生产线承包给乙方进行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生产方式及承包价格
1、承包范围:第一个月喂板及放水泥月工资1700元,搅拌机操作月工资1700元,学开主机月工资1700元,上车、码砖每块砖均为0.01元计价,以上均为包住不包吃,月生活费乙方自理,甲方提供一名厨师。
第二个月起,乙方承包主机、搅拌机、喂板、放水泥等操作。
2、承包价格:第二个月起承包总价以每块砖标准砖0.029元计价。
第二条 计量方式
1、计量方式:以每月实际总产值计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甲方出库单实际量计算,第一次结算时间:按时间生产时间满一个月,月底甲方结算,待次月5日至10日甲方发给乙方上个月的工资,以此推每月按出库单的实际数量计算付给乙方当月工资。
码砖以每月产量扣除1%损耗后计算付给乙方应得的工资。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必要生产条件:一条免烧砖生产线机械设备、生产所用的所有原料、场地、水电等均由甲方提供。
2、甲方为乙方的生产工人无偿提供住宿、伙房、生活用电、及一名厨师工资。
伙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需按甲方质量要求进行生产、堆放,服从甲方管理及调度。
2、甲方提供的设备需保养、简单维修、焊接、更换零配件需乙方协助时,乙方派人无偿协助甲方进行相关工作。
3、乙方必须给生产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且要求生产工人按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有违安全生产条例进行生产及厂部要求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六条 生产期及产量
1、气候在零度以上开始生产至零度以下不能生产为止,月产量壹佰万块以上标准砖实心砖。
第七条 安全管理
生产人员由乙方组织,生产及生活人员管理均由乙方负责,中途不准随意少人影响生产。
在厂内不准饮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聚众赌博、不准酒后上岗、不准使用电炉取暖。
人员调动必须经甲方批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乙方进行协调的事后相关事宜处理。
第八条 安全生产
生产工人由乙方组织管理,经培训后上岗的工人必须有安全意识,定岗后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不能擅自换岗,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汇报
厂部,不得擅自拆装机械设备、电器、线路、开关等设备,如不按规定操作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人身事故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工艺要求
原料上配料机后,调整好得配料数量不能随意变动,如:沙子、水泥或其它原料的配料比例必须按厂部的要求严格执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工序要求
①、上料人员必须按要求操作,按每斗料所用水泥、沙的比例,所产出得板数严格控制在要求范围内。
②、搅拌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在机器转动时,不得将手和身体的其他部位伸向机器开口处,也不能再机器转动时用工具清理和维修机器,否则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③、严格控制水的比例,每料搅拌时间不得低于2分钟,如发现一次搅拌时间不足2分钟的料送给料斗,罚款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④、砖机放板工要按要求操作,要与搅拌人员、操作台人员配合,保持砖机及输送带周围的清洁。
⑤、砖机操作人员必须懂自动化设备操作,按调整好得所有时间操作,要随时观察设备及产品的变化,包括砖的高度、湿度、压力及成品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厂长,要保持设备的安全正常清洁,要每班清灰、注油,要帮助清理出在砖机前的废品砖渣至上料斗。
⑥、乙方发现运送途中有破损的砖要及时清理在手推车上返回上料斗,如发现该清理的砖没有清理,或把破损砖清理在场地的造成原料损失的,发现一次每块罚款5元。
⑦、乙方必须安排好场地的有效利用,砖垛必须整齐,高度一致。
合理安排每天所出产品的摆放,破损砖不准起垛,如发现破损砖必须清理至指定地点进行粉碎再利用。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因气候、电力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停产在一周以内甲方不负责任。
因此停产在一周以上,甲乙双方可以共同协商解决的办法。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所列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免烧砖生产线承包经营合同 篇2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包经营,并且得到了发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______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
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______亩土地,其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实际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葡萄、水果、种苗、绿化苗木等其他农作物。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4)依据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转。
2.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六、承包金的数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为每年______万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
2.乙方如违反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土地造成的损失;乙方超出合同规定付款期限的,则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严重毁损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甲方同意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整,或按毁损土地面积在承包金中予以扣减,直至土地恢复种植能力;
2.甲方保证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内无故干扰、侵犯乙方的自主经营活动,如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
3.承包期内,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乙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强迫乙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更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须配合乙方土地流转事项,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内若遇政府征用,则除土地补偿金归甲方外,其余款项一律归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则继续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调整。
九、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用于向有关部门申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另贰份分别报南浔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特别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发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报请南浔镇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本合同无效,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
免烧砖生产线承包经营合同 篇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潮州市潮安县贵业陶瓷制作厂 住所:潮州市潮安县浮洋镇洪巷村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潮州市潮安县浮洋镇洪巷村的潮州市潮安县贵业陶瓷制作厂手彩业务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潮州市潮安县贵业陶瓷制作厂(以下简称公司)的手彩业务。
二、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承包经营保证金 元(大写: ),该承包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且乙方未违约时甲方归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保证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应当由其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环保、质检等费用)时,甲方可不经过乙方同意,将相应款项直接从其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2、将公司手彩业务在本合同签订后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
3、将公司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物品借用登记表》为准) 。
4、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 个月后即告解除。
5、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管理好资产,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不得干预乙方对被承包企业行使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手彩业务,并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均与甲方无关。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保证金。
3、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手彩业务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手彩业务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4、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甲方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甲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6、对公司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送等。
7、承包经营期间,若以公司的名义贷款,须经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同意。
8、应每 月前据实向甲方报送手彩的财务报表。
9、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并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10、不得更改公司房屋建筑结构及用途,特殊情况确需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动工。
11、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12、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公司,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公司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14、乙方经营涉及或处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交纳。
15、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公司声誉和形象的事。
16、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环保、消防、治安、安全等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17、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通信费、税费、种类管理费等与本公司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8、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 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19、甲方对外所享有的债权,乙方负有清收义务。
20、乙方应自行解决承包方工人的食宿问题,但需遵循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需借用公司食堂就餐和宿舍就寝,公司将按规定收取费用并接受公司管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承包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公司。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公司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公司房屋建筑结构及用途。
3、乙方损坏公司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乙方经营超出公司《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受到相关政府机关行政处罚或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停止。
5、乙方未遵守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6、因安全事故而乙方拒不赔偿的。
7、承包期内,乙方经营公司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和形象的行为。
六、公司印章的保管与使用
公司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与公司有关的印章,乙方对外联系业务原则上以个人名义开展工作,确因业务需要加盖具与公司有关的印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免责条款
因国家、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1、该公司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的;
2、该公司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公司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公司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
甲、乙双方同意在承包期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包费用按乙方实际承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保证金,则按每迟交一天支付滞纳金 元计算。如逾期超过 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保证,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公司及其它财物,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2、承包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费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承包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及公司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且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壹式贰份各六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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