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表彰决定
关于对表彰决定(精选3篇)
关于对表彰决定 篇1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人社办﹝20xx﹞162号)要求,在各地各部门评选推荐基础上,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对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80个先进集体、120名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xx年1月5日至1月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楠
联系电话:028-86613500(兼传真)
电子邮箱: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月4日
关于对表彰决定 篇2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一年来,全区广大教职工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实力、美丽、活力、智慧、和谐“五个示范区”,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强化学校管理,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大幅提升,各项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今年中招、高招成绩喜人,实现了北京大学等名校录取的历史性突破。
为树立典型,激励全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教育管理和教学改革,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对在x年教育教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顽强拼搏,与时俱进,促进各项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希望全体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全区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x年xx月xx日
关于对表彰决定 篇3养护公司、各道班、股室:
x年,公路分局在xx市公路管理局正确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及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迎国检、争先锋”、“三严三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等活动,积极开展迎国检等公路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管理任务,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分局干职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对4个先进集体,3个先进工会小组,34名先进(生产)工作者和19名工会积极分子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公路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号召全分局干部职工向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大力弘扬“团结创新、务实精神”的江西公路精神,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扎实工作,争取以更优异的成绩,为实现公路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x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工会小组、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工会积极分子名单。
中共xx市公路管理局
分局支部委员会
x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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