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协议
烟花爆竹经营协议(精选4篇)
烟花爆竹经营协议 篇1(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关于烟花爆竹实施加盟连锁经营要求精神,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甲乙双方就烟花厚竹加盟连锁经营相关事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盟经营的基本要求
1、乙方必须是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军售)许可证》的零售经营权。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当向甲方缴纳履约安全保证金元。
4、乙方保持原有的隶属关系和核算办法不变。
第二条:加盟经营店的地址
乙方在温江区镇(乡)街道(村)经营烟花爆竹。
第三条:合同期限与延续
1、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__年元月日起至_______年月日止,共计壹年。
2、本合同期满,乙方许可证未到期的双方应续签本合同。合同期内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应提前半月书面告之甲方,按照烟花爆竹加盟连锁经营合同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双方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加盟连锁经营的运行方式,甲方对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的经营模式。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安全法规教育,不断提高乙方的经营和管理水平。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义务咨询,及时向乙方传送商品信息和市场行情的服务。
4、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的商品进行检查、监督,帮助乙方纠正经营中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递交监管部门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做好经营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和净化烟花爆竹市场,商品一律在甲方进货,并“粘贴”由成都市安监局、成都市公安局、监制的“烟花爆竹封签”,不得销售非法的烟花爆竹。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义务技能培训和安全法规教育。
3、乙方不得随意变更加盟连锁经营的负责人、营业场所等,确需变更的应提前向办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待办理完变更手续后,重新签定烟花爆竹加盟连锁经营合同书。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经营权的,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所缴的保证金不退还,同时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经营烟花爆竹的门市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门市与仓库必须与其它商品分离开,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好安全工作。乙方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概有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有权举报所在区域内的其他违规经营人员。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乙方销售、储存非法烟花爆竹,被举报或被有关职能部门查处时,发现一次扣除履约安全保证金500—1000元,被安监部门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扣除履约安全保证金全额,加盟连锁经营合同自行终止。
2、乙方收到甲方“烟花爆竹加盟连锁经营违约金支付通知书”七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到期不支付的,每日按违约金数额的百分之三加收违约金。
3、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责任,无安全事故,合同终止时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安全风险保证金全额,合同续延的转作续签合同应缴纳的履约安全保证金。
4、政策法令要求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任意一方终止经营的解除本加盟合同,按照加盟连锁合同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完善与生效
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发展和共谋利益的原则协商解决和完善。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烟花爆竹经营协议 篇2甲方:
乙方:
为开拓长白烟花爆竹市场,加强安全经营和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遵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期限
本协议暂定为三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聘任唐艳为土产公司副经理,主管经营爆竹业务甲方发包给乙方经营权,承包期内乙方全权经营。乙方自筹资金依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负。甲方负责营业税及工商费。乙方负责长白县质检费和其他一切费用等事宜,库房更新甲方负责,维修乙方负责。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协调好当地各相关部门的一切关系,给乙方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三、方向甲方交纳经营管理费每年 万元,交款时间为每年的4月末前付清,不付清经营管理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出现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中的一切相关手续,更夫及保管员的工资由乙方负责(更夫及保管员的使用,乙方必须与更夫及保管员签订安全等各方面的相火合同)。
五、方购进的产品必须经过安监部门批准,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方可进入市场批发、销售。杜绝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和零售网点。如出现伪劣产品后果乙方全部负责。
六、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烟花爆竹条例安全管理的要求依法经营。加强购进、销售、储运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积极配合甲方的安全检查,出现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七、方要全力配合乙方经营,积极为乙方协调各方面关系,甲方会计为双方兼职。
八、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除政策需要变更和终止外,单方不得违约,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此协议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及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上缴县社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烟花爆竹经营协议 篇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的通知》(公通字【1999】102号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自治县公安局安委办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关于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恭政办【20xx】46号)规定。为加强本县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恭城县范围内的烟花爆竹流通经营、活跃市场、增加节日气氛,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县内烟花爆竹批发业务由乙方承包经营,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烟花爆竹业务期限: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时间五年。
二、承包经及交纳期限:乙方上交甲方的承包金每肆万捌仟元整。承包金乙方按比例于每月5日前交给乙方。如不按时上交,按违约处理。签订合同时乙方需交甲方安全风险保障金贰万元。
三、烟花爆竹的流动资金由乙方投入,在经营过程中,盈亏自负。
四、甲方随时可以对乙方的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恭城瑶族自治县烟花爆竹专营部的公章由甲方保管。
五、乙方到县外购进的烟花爆竹,须报计划给甲方同意后,才能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以及市公安局支队办理购买证和运输证。
六、乙方在购进、销售烟花爆竹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办发明电【20xx】7号、公通字【1999】102号、桂公转【20xx】22号及恭政办【20xx】4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乙方购进的烟花爆竹,必须存放于甲方指定的符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定点的安全标准专用仓库,并设专人保管。
八、乙方在合同期内购销烟花爆竹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和有关税费及其他部门管理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乙方在县内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贴有《恭城县公安局监制》的防伪标志后才能进行批发销售,无防伪标志的作非法经营,经有关部门查处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县内的销售网点,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后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核批准后并发给烟花爆竹销售证,网点须凭证经营。
十一、甲方原在乡(镇)设立的二级批发站不再进行烟花爆竹批发业务。但乙方必须按前三年的销售额平均数每年支付4%夫人承包费。原二级站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抓好市场监管,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原二级站的烟花库存(罚没烟花爆竹,协商解决)乙方按二级站的进货价格接收并立即付款。
十二、烟花爆竹市场安全检查和管理,其所需全部费用(油费、过路费、餐费等)由乙方支付,如遇公安、工商、消防、质检以及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等部门检查有关烟花爆竹安全销售、储存或其他事宜的,其接待费或其他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 十三、在经营过程中。由甲方委托乙方为专营部门负责人及办理工商执照。。其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条例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专营部、仓库的安全。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四、甲方现存商品(含乡镇二级批发站的商品)按出厂价顺加5%转让给乙方,移交时乙方付款50%,余下的50%在明年农历正月底前付清。甲方交给乙方的烟花爆竹如有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十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以乙方个人名义出具欠款条,不得以甲方名义出具欠款条。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立即终止本承包合同。
十六、如甲方上级部门有新的文件精神使合同未能履行期满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终止合同。
十七、如合同期满后,需向外承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给乙方承包。
十八、承包期满后,如不续订合同,乙方所存余的商品,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十九、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则赔偿另一方贰万元损失。
二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烟花爆竹经营协议 篇4(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关于烟花爆竹实施加盟连锁经营要求精神,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甲乙双方就烟花厚竹加盟连锁经营相关事项,特订立本合同,望双方共同
第一条:加盟经营的基本要求
1、乙方必须是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军售)许可证》的零售经营权。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当向甲方缴纳履约安全保证金 元。
4、乙方保持原有的隶属关系和核算办法不变。
第二条:加盟经营店的地址
乙方在温江区 镇(乡) 街道(村)经营烟花爆竹。
第三条:合同期限与延续
1、本合同有效期从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计壹年。
2、本合同期满,乙方许可证未到期的双方应续签本合同。合同期内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应提前半月书面告之甲方,按照烟花爆竹加盟连锁经营合同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双方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加盟连锁经营的运行方式,甲方对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的经营模式。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安全法规教育,不断提高乙方的经营和管理水平。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义务咨询,及时向乙方传送商品信息和市场行情的服务。
4、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的商品进行检查、监督,帮助乙方纠正经营中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递交监管部门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做好经营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和净化烟花爆竹市场,商品一律在甲方进货,并“粘贴”由成都市安监局、成都市公安局、监制的“烟花爆竹封签”,不得销售非法的烟花爆竹。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义务技能培训和安全法规教育。
3、乙方不得随意变更加盟连锁经营的负责人、营业场所等,确需变更的应提前向办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待办理完变更手续后,重新签定烟花爆竹加盟连锁经营合同书。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经营权的,本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所缴的保证金不退还,同时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经营烟花爆竹的门市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门市与仓库必须与其它商品分离开,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好安全工作。乙方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概有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有权举报所在区域内的其他违规经营人员。
第五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l、乙方销售、储存非法烟花爆竹,被举报或被有关职能部门查处时,发现一次扣除履约安全保证金500—1000元,被安监部门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扣除履约安全保证金全额,加盟连锁经营合同自行终止。
2、乙方收到甲方“烟花爆竹加盟连锁经营违约金支付通知书”七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到期不支付的,每日按违约金数额的百分之三加收违约金。
3、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责任,无安全事故,合同终止时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安全风险保证金全额,合同续延的转作续签合同应缴纳的履约安全保证金。
4、政策法令要求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任意一方终止经营的解除本加盟合同,按照加盟连锁合同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完善与生效
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发展和共谋利益的原则协商解决和完善。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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