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意向书
出版意向书(精选17篇)
出版意向书 篇1甲方(著作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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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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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上述作品的选题报告编委会已经论证通过,认为可以立项出版。为了保证作品的创作(含著、编著、翻译、注释、编译、编注)质量和出版进度,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创作和出版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为了保证上述作品的内容质量和交稿时间,双方共同拟定其创作原则和编写计划。
第二条乙方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原则和计划进行创作。作品的创作提纲、编写体例、字数标准、具体的内容、版式要求以及署名方式等内容应有详细的说明并附在意向书后面。
第三条乙方保证书稿内容健康,不含有以下违背党的路线方针、外交政策、宗教政策和民族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四条乙方保证上述作品不会引起版权纠纷,也不会将作品的全部或部分交付第三方出版。乙方保证其作品中不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或者隐私权等人身权利的内容,也不含有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内容。
第五条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交付完整的书稿。书稿应包含以下部分:
(一)扉页,包括书名、作者名、著作方式(著、编、编著、主编、译等)。如果是多人著作,应按顺序写出所有作者名。如果有英文书名,也应当写出。
(二)前言,注明写作者姓名和写作日期。
(三)目录,与正文中的标题完全一致。
(四)正文,包括注释、插图、表格、图表、照片等构成完整内容必备的部分。各级标题必须统一,序号应前后一致。
(五)附录,从别处引用的内容一定要注明出处。
(六)参考文献,应说明被参考或引用的书名、作者、出版者、出版时间。
除完整书稿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以下内容:
(七)作品内容简介、内容特点、推介语等。
(八)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年龄、发表著述及相关评价、给读者的赠言等。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书稿必须达到以下质量要求:
(一)文字应尽量避免拼写、语法和标点错误。注释清楚,引文准确。
(二)无知识性、常识性差错,如人名、地名、历史事件、译名、作品名、数字、引文、专业术语等。
(三)无技术性差错,如特殊字号和字体、下划线、大小写、缩格等。
(四)引文准确,重要引文应标明出处。
(五)每个章节体例统一,结构合理。
(六)标明页码。
(七)稿面清晰,没有辨认不清的文字和符号,没有容易引起误解的标记。
(八)所交书稿为定稿,内容不再有换补或增删。
第七条上述作品的交稿日期为 年 月 日。交付书稿形式为电子文件1份,a4纸打印稿1份,由作者签名。乙方保证按时交稿,如因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按时交稿,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商定解决方案,重新约定交稿时间,并提供文字说明。
第八条如乙方交来的稿件没能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照双方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修改。如乙方交来的稿件达到了该意向书及其附件中提出的所有要求,甲方应与乙方签署《著作权代理协议》。《著作权代理协议》签署后,如甲方发现书稿中仍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
第九条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另请他人编写:
(一)乙方不能在最后一次约定的时间内交稿,又不提前通知甲方;
(二)乙方虽经反复修改,但仍不能达到本意向书中提出的要求。
第十条双方因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著作权代理协议》之时,本协议即自行失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出版意向书 篇2甲方(著作权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乙方(著作权人):
地址:
电话:
作品名称:
上述作品的选题报告编委会已经论证通过,认为可以立项出版。为了保证作品的创作(含著、编著、翻译、注释、编译、编注)质量和出版进度,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创作和出版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为了保证上述作品的内容质量和交稿时间,双方共同拟定其创作原则和编写计划。
第二条?乙方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原则和计划进行创作。作品的创作提纲、编写体例、字数标准、具体的内容、版式要求以及署名方式等内容应有详细的说明并附在意向书后面。
第三条?乙方保证书稿内容健康,不含有以下违背党的路线方针、外交政策、宗教政策和民族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四条?乙方保证上述作品不会引起版权纠纷,也不会将作品的全部或部分交付第三方出版。乙方保证其作品中不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或者隐私权等人身权利的内容,也不含有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内容。
第五条?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交付完整的书稿。书稿应包含以下部分:
(一)扉页,包括书名、作者名、著作方式(著、编、编著、主编、译等)。如果是多人著作,应按顺序写出所有作者名。如果有英文书名,也应当写出。
(二)前言,注明写作者姓名和写作日期。
(三)目录,与正文中的标题完全一致。
(四)正文,包括注释、插图、表格、图表、照片等构成完整内容必备的部分。各级标题必须统一,序号应前后一致。
(五)附录,从别处引用的内容一定要注明出处。
(六)参考文献,应说明被参考或引用的书名、作者、出版者、出版时间。
除完整书稿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以下内容:
(七)作品内容简介、内容特点、推介语等。
(八)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年龄、发表著述及相关评价、给读者的赠言等。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书稿必须达到以下质量要求:
(一)文字应尽量避免拼写、语法和标点错误。注释清楚,引文准确。
(二)无知识性、常识性差错,如人名、地名、历史事件、译名、作品名、数字、引文、专业术语等。
(三)无技术性差错,如特殊字号和字体、下划线、大小写、缩格等。
(四)引文准确,重要引文应标明出处。
(五)每个章节体例统一,结构合理。
(六)标明页码。
(七)稿面清晰,没有辨认不清的文字和符号,没有容易引起误解的标记。
(八)所交书稿为定稿,内容不再有换补或增删。
第七条?上述作品的交稿日期为?? 年? 月? 日。交付书稿形式为电子文件1份,A4纸打印稿1份,由作者签名。乙方保证按时交稿,如因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按时交稿,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商定解决方案,重新约定交稿时间,并提供文字说明。
第八条?如乙方交来的稿件没能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照双方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修改。如乙方交来的稿件达到了该意向书及其附件中提出的所有要求,甲方应与乙方签署《著作权代理协议》。《著作权代理协议》签署后,如甲方发现书稿中仍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
第九条?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另请他人编写:
(一)乙方不能在最后一次约定的时间内交稿,又不提前通知甲方;
(二)乙方虽经反复修改,但仍不能达到本意向书中提出的要求。
第十条?双方因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著作权代理协议》之时,本协议即自行失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 月??日????????????????? 年? 月??日
出版意向书 篇3收 购 方:(甲方)
转 让 方:(乙方)
转让方公司:(丙方)
转让方担保人:(丁方)
鉴于:
1、乙方系丙方独资股东,拥有丙方100%的股权。
2、乙方愿意将其持有的丙方公司的所有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甲方愿意受让。
3、丁方系丙方原股东,且愿意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为了明确各方在企业并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形成合作框架,促进企业并购顺利进行,有利各方并购目的实现,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一、转让标的
乙方将合法持有的丙方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股权所附带的权利义务均一并转让。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确定。
三、排他协商条款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再行协商出让或出售目标公司股权或资产,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四、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所需的企业信息和资料,尤其是丙方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证其所提供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全面性,以利于甲方更全面的了解丙方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
2、乙方、丙方、丁方应当对有关合同义务的履行情况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若因乙方、丁方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费用分摊条款
无论并购是否成功,在并购过程中所产生的评估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其他费用由各自承担。
六、保证条款
丁方承诺,丁方为乙方在本意向协议及正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应承担的各项义务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
七、进度安排条款
1、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后五日内,以丙方名义在《绵阳日报》上进行公告,要求丙方债权人前来申报债权。
2、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五日内,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丙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乙方保证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全面。
3、评估报告作出后,甲乙双方对股权转让价格及具体权利义务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登记手续。
八、保密条款
1、各方在共同公开宣布并购前,未经其他三方同意,应对本意向书的内容保密,且除了并购各方及其雇员、律师、会计师和并购方的贷款方之外,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
2、各方在收购活动中得到的其他三方的各种资料及知悉的各种商业秘密,仅能用于对本次收购项目的可行性和收购对价进行评估,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3、各方对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书面资料、有关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透露给协议外的其他方。
4、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各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任何一方如有违约,给其它合作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该责任方负责赔偿。
九、终止条款
各方应当在本意向协议签订后的5个月内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否则本意向书丧失效力。
十、因本意向协议发生的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经各方盖章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版意向书 篇4(投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甲方收到乙方在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后,经过公司初审分析,认为该项目具有一定的市场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经双方友好协商和洽谈,初步达成投资合作意向。签订本协议是本着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拟定如下投资条款供双方遵守履约:
一、甲方利用自有资金或专项理财资金以委托贷款方式投入乙方项目的建设,协助乙方完成项目建设,形成真实、有效固定资产;并按甲、乙方共同认可的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由受托贷款银行代为发放,进行项目运作。
二、甲乙双方约定用款期限最长为3年,乙方每半年支付甲方贷款利息一次,不得拖欠。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当年同期挂牌贷款利率执行。同时按资金到帐数额的12%(含第一次上半年贷款利息)一次性收取投资固定收益。平台公司或中介公司的费用由乙方另行承诺。
三、乙方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公司名下现有固定资产、土地所有权、无形资产、项目所有权、经营权作为抵押借款保证。作为项目抵押的固定资产、土地所有权、无形资产、项目所有权、经营权须经过甲方或专业评估公司认可。甲方不参加经营和管理,但甲方和受托银行有权监督、监管乙方生产经营情况和计划用款。
四、乙方向甲方申报的建设项目的财务报表、账务数据,不得隐瞒、虚报、造假,应保证公开、真实、完整、有效、合法。投资项目必须是乙方自行、自主开发建设的项目(参照政府相关批复文件为确认);乙方保证与受托贷款银行在委托贷款到期前六十天,形成固定资产的抵押置换,按期归还甲方资金。乙方向委托贷款银行申请贷款所需贷前相关手续自行完备。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委托贷款银行的正式邀请后,将委派前期操作人员在三个银行工作日内到乙方所在地进行实地操作。在委托贷款银行举行三方洽谈,明确三方责任和权利及义务。在三方达成共识后,按照银行正常工作程序办理委托贷款的相关手续。甲方开立委托贷款专用帐户或一般结算账户。并在乙方所在地对乙方企业财务报表、公司账务进行审计工作后,立即办理固定资产抵押的公证手续。按照用款计划将首笔资金存入账户,同时按银行委托贷款规定办理正式签合同手续。并由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六、乙方责任:
1.如实提供贷款调查、审查过程中应交付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积极配合受托行的调查和审查。并针对甲方提出的受托银行履行的委托事项应协商确认。
2.乙方在贷款到期前如发生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事项应提前三十个受托行工作日通知甲方和受托行。
3.乙方在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资产有偿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进行其它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者可能影响受托行权益的行动时,应提前三十个受托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受托行,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责任,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动。
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其它企业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承担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乙方资产、权益设定抵押或质押,以致足以影响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能力。
5.乙方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它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受托行。
6.此项业务的委托代理手续费用,约定由乙方按照委托贷款银行的规定及时向中国 银行 支行支付,不得拖欠。
7.为了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乙方自愿先期支付甲方必要的综合服务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费、洽谈咨询费、差旅费、差旅补助等基础服务费用)。
七、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将资金存入受托银行的甲方专用委托贷款账户,并保证该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能够满足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提款金额。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损失及风险由甲方承担,受托银行不承担贷款损失的任何风险。
八、甲方委托乙方贷款银行履行的委托事项内容如下:
1.负责协助收回贷款本息,如借款人逾期不还,受托银行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通告借款人其他开户银行扣款清偿。
2.负责监督、监管借款人按计划用款,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并协助监督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到期前不出现破产、解散、分立、兼并、租赁、转让、承包等恶意抽逃贷款资金的行为;
3.负责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质押物和权利凭证;
4.负责监督、监管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建设项目的执行情况。
5.负责监督、监管乙方在委托贷款到期前六十天,能够形成真实、有效的固定资产。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由受托贷款银行与借款人完成固定资产抵押贷款;
6.负责代扣、代缴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应缴税款。
九、所有与本协议有关内容的文件需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合同公证或律师见证。
十、违约责任:乙方所提供项目说明和财务报表数据有虚报、隐瞒、造假的情况或在甲方到达后,不能按照约定的银行工作流程办理业务属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此次融资中的经济损失;甲方如不按用款计划进款属甲方违约,甲方自愿承担此次融资的经济损失。
十一、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商定的委托事项内容由受托银行留存壹份备案。如有不到之处双方再协商补充条款,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版意向书 篇5《东南亚交流合作意向书》
中国广西柳州师范学校创建于1940年,曾被中国教育部命名为“中国中等师范学校名校”(1999年)。多年以来,我校一直致力于推动华语(汉语)教育事业发展,弘扬中华文化。我校于20__年起启动“对外汉语”研究项目,20__年起开始建立海外教学实践基地。为进一步推动华*教育,我校愿与东南亚各国华语教学机构或有志于华*教育的各界人士开展合作。
一、合作各方
甲方:柳州师范学校(Liuzhou Normal School),地址:中国广西柳州市鹧鸪江路8号(Zhegujiang road 8,Liuzhou ,Guangxi,China.);邮政编码 545002;校长:陈-耘(Ch*nYun)。
乙方:_____
二、合作项目
1、选派华语教师。甲方遵照乙方提出之条件选派合格的华语教师,到乙方指定的地点、机构,按照乙方规定的方式从事华*教育。
2、培训华语教师。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建立华语教师培训基地,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标准、期限,培训已有一定教学经验的华语教师。
3、培养华语教师。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建立华语教师培养基地,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标准、期限,为乙方培养合格的华语教师。
4、HSK考试辅导。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建立中国汉语(华语)水平考试(HSK)辅导站,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标准、期限,对乙方学员进行考前辅导,帮助其通过考试、获取证书。
5、 华语强化训练。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建立中国汉语(华语)教学站,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标准、期限,对乙方学员(年龄、华语基础不限)进行汉语口语强化训练,使其能说标准、流利的汉语。
6、 华*教育研究。甲方根据乙方提出之需求,组织研究人员,以合作研究或委托研究的方式,为乙方研制开发华语(或双语、三语)教材(含课外读物、练习册、课件、录音带等)、网站。
7、 中华文化体验。甲方根据乙方提出之需求,在中国境内组织“中华文化体验”活动,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期限,安排乙方学生(年龄、华语基础不限)观摩中国汉语教育,体验民族风情,并对其进行中华书画、武术、针灸短期训练。
三、步骤与程序
1、 合作方将拟开展合作的项目及基本设想书面表述成意向性文件,以传真或邮递方式送达甲方。同时,用Email与甲方联系,索取相关资料,并约定进一步商谈的地点或形式。
联系人:刘-芳(办公电话:86 772 209 0053),
王-钱(办公电话:86 772 209 0001);
传真:86 772 275 2729;
邮寄地址:中国广西柳州市鹧鸪江路8号(邮政编码 545002);
Email:
2、 签定《合作意向书》。甲乙双方根据会谈的初步成果签定《合作意向书》或《合作会谈备忘录》,书面约定双方拟开展合作的项目、合作起止的时间、双方的责任及权益等事项。
3、 启动合作项目。甲乙双方根据《合作意向书》(或《合作会谈备忘录》)所达成的初步协议开展项目调研、设计,形成合作方案,并草拟合作协议。
4、 签定《合作协议》。甲乙双方交流各自的调研结果,交换各自草拟的合作协议文本,通过谈判,形成一致意见,在双方律师的指导下,正式签署《合作协议》。
5、 正式展开合作。甲乙双方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正式展开合作。
出版意向书 篇6甲方: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
2.乙方依法享有文字作品《_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
3.甲方有意采用文字作品拍摄电影片,乙方表示同意。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拟就文字作品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
2.基于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片;
3.(甲乙双方还可就文字作品表现在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光碟、录像带、磁带、网络产品及其他视听载体上的制作权进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应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决定是否采用文字作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若本条规定的期限届满,甲方未就是否采用文字作品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视为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
第三条 若甲方决定采用文字作品,甲方应于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与乙方另行签署书面的《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甲方使用文字作品的相关事项以该合同为准。
第四条 甲方应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____元。若甲方决定采用文字作品并与乙方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此款项自动转为甲方使用文字作品应向乙方支付的酬金。若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此款项;若甲乙双方最终未能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除因乙方拒绝与甲方签署该合同外,甲方亦无权要求乙方退还此款项,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本条规定的款项,且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乙方有权通过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意向书。
第五条 若截至本意向书签署之日,乙方未曾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若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或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视为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甲方应于作出决定之日或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在本意向书生效期限内,甲方有权依据其可能获得的乙方授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相关的制作或筹备活动;但这些活动不应当包括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的实质行使,也不得损害乙方的其他合法权益,否则,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在本意向书生效期限内,乙方不得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
第九条 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意向书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
第十条 甲方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意向书,且其履行本意向书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第十一条 乙方保证:
1.乙方为文字作品的惟一著作权人,其有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2.乙方从未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
3.在本意向书生效期限内,乙方不会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
4.文字作品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5.在本意向书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文字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若在本意向书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意向书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意向书。
第十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意向书:
1.乙方违反其在本意向书第十一条中所作保证或乙方在本意向书第十一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2.乙方拒绝与甲方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
3.乙方未按本意向书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意向书:
1.甲方未按照本意向书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支付;
2.本意向书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届满,甲方未通知乙方是否采用文字作品;
3.本意向书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仍未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乙方拒绝与甲方签署该合同的除外;
4.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甲方在本意向书第十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意向书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意向书;
2.甲方或乙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的规定终止本意向书;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除本意向书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意向书。
第十八条 甲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四条的规定解除本意向书,或者未出现本意向书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乙方单方解除本意向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其依据本意向书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项。
第十九条 乙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五条的规定解除本意向书,或者未出现本意向书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单方解除本意向书,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本意向书第四条规定的款项的,乙方无须向甲方归还此款项,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意向书第四条规定
的款项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意向书第四条规定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书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意向书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一条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意向书进行更改。
第二十二条 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意向书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三条 在本意向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本意向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五条 本意向书文本由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意向书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二十六条 本意向书附件(若有)为本意向书的组成部分;本意向书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八条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意向书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意向书专用章、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本意向书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本合同同样适用于电视剧。
出版意向书 篇7收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有关股权收购的事宜达成以下意向书:
一、收购目标公司概况
1、昆山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12月31日,住所地昆山开发区,注册资本为20xx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气体发动机发电机组的研制、生产、销售。
2、目标公司依法拥有位于昆山路南侧、高鼎路东侧的国有土地3333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
二、收购条件
双方一致确认甲方收购的目的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厂房与土地。在满足如下条件时甲方愿意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
乙方在目标公司所在地于20xx年 月 日前建成 平方米的钢结构厂房
三、尽职调查
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等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对此,乙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并促使目标公司亦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
四、股权转让协议
在达到收购条件之日起7日内甲方与乙方签定正式的股权转让
协议。
五、收购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收购价格以收购条件所述之厂房面积为依据(最终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按每平方米 元确定,暂定交易价格为 元。
六、收购款的支付
在双方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后3日内,甲方将收购款600万元支付至双方共管的帐户。乙方与目标公司即向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余款的支付按股权转让协议确定的付款方式履行。
七、本协议终止
1、协商终止:本协议签署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得终止
2、违约终止:本协议签署后,一方发生违约情形,另一方可依本协议规定单方终止本协议。
八、保密
本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从本协议双方所获得的全部信息均属保密资料,双方同意,不将保密资料用于非为履行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目的。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版意向书 篇8甲方: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
2.乙方依法享有文字作品《_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
3.甲方有意采用文字作品拍摄电影片,乙方表示同意。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拟就文字作品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
2.基于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片;
3.(甲乙双方还可就文字作品表现在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光碟、录像带、磁带、网络产品及其他视听载体上的制作权进行约定)。
第二条甲方应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决定是否采用文字作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若本条规定的期限届满,甲方未就是否采用文字作品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视为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
第三条若甲方决定采用文字作品,甲方应于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与乙方另行签署书面的《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甲方使用文字作品的相关事项以该合同为准。
第四条甲方应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____元。若甲方决定采用文字作品并与乙方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此款项自动转为甲方使用文字作品应向乙方支付的酬金。若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此款项;若甲乙双方最终未能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除因乙方拒绝与甲方签署该合同外,甲方亦无权要求乙方退还此款项,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本条规定的款项,且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乙方有权通过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意向书。
第五条若截至本意向书签署之日,乙方未曾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若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或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视为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甲方应于作出决定之日或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在本意向书生效期限内,甲方有权依据其可能获得的乙方授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相关的制作或筹备活动;但这些活动不应当包括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的实质行使,也不得损害乙方的其他合法权益,否则,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在本意向书生效期限内,乙方不得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
第九条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意向书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
第十条甲方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意向书,且其履行本意向书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第十一条乙方保证:
1.乙方为文字作品的惟一著作权人,其有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2.乙方从未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
3.在本意向书生效期限内,乙方不会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
4.文字作品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5.在本意向书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文字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二条若在本意向书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意向书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意向书。
第十四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意向书:
1.乙方违反其在本意向书第十一条中所作保证或乙方在本意向书第十一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2.乙方拒绝与甲方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
3.乙方未按本意向书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第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意向书:
1.甲方未按照本意向书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支付;
2.本意向书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届满,甲方未通知乙方是否采用文字作品;
3.本意向书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仍未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乙方拒绝与甲方签署该合同的除外;
4.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甲方在本意向书第十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第十六条本意向书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意向书;
2.甲方或乙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的规定终止本意向书;
第十七条除本意向书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意向书。
第十八条甲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四条的规定解除本意向书,或者未出现本意向书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乙方单方解除本意向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其依据本意向书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项。
第十九条乙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五条的规定解除本意向书,或者未出现本意向书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单方解除本意向书,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本意向书第四条规定的款项的,乙方无须向甲方归还此款项,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意向书第四条规定
的款项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意向书第四条规定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书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意向书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一条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意向书进行更改。
第二十二条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意向书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三条在本意向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意向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五条本意向书文本由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意向书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二十六条本意向书附件(若有)为本意向书的组成部分;本意向书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八条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意向书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意向书专用章、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意向书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版意向书 篇9合同编号:
甲方(影视单位):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文字作品著作权人):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证件号码:
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影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文字作品《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甲方有意采用文字作品拍摄影视剧,乙方表示同意。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本意向书,以兹共同遵守。
名词定义:本意向书所称“期权”,系指被许可方以支付一定对价所取得的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决定是否采用约定文字作品的选择权。在该期间内,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本人不得行使本意向书第七条项下的权利,更不得将上述权利授予任何第三人。
第一条 首个期权
1.1.乙方特此授予甲方一个不可撤销的、为期_________个月的期权(自本意向书签署时起算)。
1.2.甲方同意为此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项应当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
1.3.假如期权得以行使,为首个期权支付的款额可从付给乙方的购买价格中予以扣减。
第二条 续展权
2.1.甲方享有先后两次通过下列方式,每次按_____个月期限(即“续展期间”)的延长期权的权利。
2.2.作为行使首次续展的对价,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该款项应当于续展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
2.3.作为行使第二次续展的对价,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该款项应当于续展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
2.4.甲方应于当期期权期间届满5日前,把续展期权的意思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该通知到达乙方时,期权的续展即发生效力。
第三条 独家许可
在上述期限内,甲方享有使用作品的排他的、独家的选择权。在上述期限内,乙方不得将本意向书第七条所规定的权利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使用,而且乙方本人也不得行使。
第四条 期权续展费的独立性
如果期权得以行使,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续展期权的全部费用(即“续展费”)不得从应付给乙方的许可使用费中予以扣除。
第五条 许可使用费的预先约定
5.1如果甲方行使期权,双方同意作品的许可使用费为人民币_____元。具体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及其他条款由拟签署的文字作品许可使用合同另行约定。
5.2.本意向书第一条、第二条所约定的期限届满前,甲方未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表示采用该作品的,甲方的选择权终止,其向乙方支付的金额不予退还。
5.3.甲方未向乙方按期支付约定金额的,本意向书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与第三人接洽的权利
6.1.在期权的有效期间和续展期内(如果办理了续展的话),甲方享有与第三人进行接洽、就项目进行磋商并针对本意向书项下的作品的开发订立意向书的权利。在甲方行使期权并支付期权对价的前提下,乙方特此授予甲方下列全球范围的排他的权利:
6.1.1通过媒介和设备进行开发、制作、利用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院线发行、非院线发行、互联网发行、电视(包括但不限于免费的、付费的、有线的以及卫星传输)、音像带和DVD、以及基于任何一切目前所知或者日后开发的媒介和技术所进行的复制或传播。
6.1.2将作者姓名、肖像、声音和生平用于影音制作和其他项目以及立足于作品的其他材料,将其用于广告、宣传和推广。在行使这些权利过程中,甲方就作品的修改、编辑、剪切、重新编排或者更改作品方面享有不受限制的自决权。
第七条 拟使用作品权利的范围
7.1.在本意向书第一条确定的期限内,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受让乙方对文字作品享有的下列权利:
7.1.1根据文字作品(当作品的形式表现为影视剧剧本时)拍摄影视剧;
7.1.2.将作品改编成影视剧剧本(当作品的形式表现为小说、报告文学等其他形式时),根据改编而成的剧本拍摄影视剧;
7.2.以上权利应一并行使。在甲、乙双方最终订立的《文字作品许可使用合同》中,甲方仅要求部分受让上述权利并经乙方同意的,合同成立。但甲方收取的、许可合同中未包含的那部分权利所涉及的金额,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
第八条 甲方的缔约义务
本意向书期限内,一旦甲方决定采用作品用于本议定书第七条所定用途,甲方即负有于_____日内与乙方订立《文字作品许可使用合同》的义务。
第九条 原始稿件的返还及复制件的删除、销毁
9.1若乙方提交的是原始手稿,甲方应妥善保管。本意向书期限届满,甲方未行使优先缔结作品许可使用合同权利的,或者甲方在期满前明确表示放弃该项权利的,应将上述稿件在_____日内返还给乙方。
9.2.若乙方提交的是复制件(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件、誊写本、摘录本、微缩照片、文稿诵读录音、文稿电子版等)、网络邮件等等,在符合前款所列情形时,甲方应将上述材料予以返还,无法返还的应当加以全部删除或销毁。
第十条 义务转让的限制
除本意向书约定情形外,非经对方书面同意,当事人不得将基于本意向书所负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一方擅自将其所负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该转让行为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
第十一条 权利担保
对本意向书项下的作品的权属情况,乙方作出如下担保:
11.1.截至本意向书签署之时,乙方对作品享有完全的、合法的著作权。
11.2.对于本意向书第三条所约定之权利,乙方从未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人行使,乙方本人亦未行使。而且,在本意向书的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不实施上述行为;
11.3.乙方从未就作品著作权(无论全部或一部)设定质押,且迄今为止作品之上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而且,在本意向书的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不实施上述行为。
11.4.作品不存在任何著作权的纷争,作品的内容亦未侵害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
11.5.在本意向书的期限内,若因作品引发来自任何第三人的追索,从而给甲方带来任何不便或损失,乙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11.6在本意向书的期限内,若发生继承或者合并、分立等事由,依法由变更后的当事人享受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 收回
如果甲方已经行使期权但在行使期权之后的五年内并未开始影音制作的主要拍摄工作,则(原授予给甲方的)权利由作品著作权人收回。
第十三条 使用已进入公有领域的材料的权利
在任何情况下,本意向书的签订不得使甲方或甲方权利义务的受让人就使用公有领域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作品中所包含的已进入公有领域的材料)的权利方面处于比本意向书签署前更为不利的地位。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意向书的顺利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意向书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4.2.乙方违反本意向书第三条规定情形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意向书;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依法予以赔偿。
14.3.乙方违反本意向书第十一条所规定的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损失及其他违约责任。甲方与第三人的接洽,包括签署合约(如租用外景地、聘用演员等)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4.4. 乙方将未经公开发表的作品透露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乙方、乙方工作人员或乙方聘用或委托的其他人员的原因致使该作品被不合理地散布、传播、复制或者被第三人剽窃的,甲方可以选择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乙方单独承担或与其他侵权行为人一道承担侵权责任。
14.5.对乙方提交的原始稿件,甲方未予妥善保管,导致该稿件全部或部分遗失、玷污、损毁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15.1.本意向书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意向书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意向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5.2.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意向书,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保密义务
16.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意向书以及与本意向书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意向书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在签约过程中知悉或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另一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
16.2.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意向书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6.3.在本意向书终止之后,甲乙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意向书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意向书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16.4.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7.1.如果本意向书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意向书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7.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意向书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7.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意向书。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意向书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意向书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意向书或暂时延迟本意向书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7.4.本意向书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意向书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意向书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八条 通知与送达
18.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书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意向书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意向书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18.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三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9.1. 本意向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9.2.凡因本意向书引起的或与本意向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19.2.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_______(地点)的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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