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合同协议书
干股合同协议书(精选3篇)
干股合同协议书 篇1甲方:x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股份:指x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按每股人民币元计,共计股。
1.2.虚拟股:指x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3.分红:指x公司年终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可分配的利润。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虚拟股股。
2.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的税后利润计算每股的利润;
2.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数乘以每股利润。
3.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3.1.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的50%支付给乙方;
3.2.乙方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3.乙方可得分红的其他部分暂存甲方账户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计,按照下列规定支付或处理:
a.本合同期满时,甲、乙双方均同意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在合同期满后的三年内,由甲方按每年x分之一的额度支付给乙方。
b.本合同期满时,甲方要求续约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的一半由甲方在合同期满后的五年内按均支付;可得分红的另一半归属甲方。
c.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归属甲方,乙方无权再提取。
4.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5.合同期限。
5.1.本合同期限为年,于年月日开始,并于年月日届满;
5.2.合同期限的续展:
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6.合同终止。
6.1.合同终止:
a.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b.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随之终止。
6.2.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7.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8.违约。
8.1如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第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第7条之规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9.争议的解决。
9.1.友好协商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9.2.仲裁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10.其他规定。
10.1.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合同修改
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10.3.合同文本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10.4.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履行本合同不影响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干股合同协议书 篇2甲方:…教授、…教授(××大学××学院现聘)
乙方: (公司)
第一条 合作宗旨和目的:为了促进高科技生物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高技术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上市工作,现甲方和乙方充分利用其科技优势、投资优势、融资优势和品牌优势,共同进行涉及良种牛的胚胎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共同成立生物技术研究所。
第二条 拟成立研究所的基本情况为:
(一)研究所名称:
(二)组织形式:企业法人
(三)注册资金:××万元
(四)注册地:××市××路××大厦××楼
(五)法定代表人:
(六)职能和经营范围:为××公司进行配套的×××牛和其他良种牛进行胚胎技术开发推广应用。
第三条 甲方出资条 件及享有的权益条 件约定如下:
(一)甲方勿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的投入。
(二)甲方以其专有的技术投入研究所,如系专利或专利技术则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三)乙方同意甲方技术折成研究所股份××%,即乙方拥有研究所的××%的股权。
(四)甲方投入的技术必须达到以下条 件:1 2 3 。
(五)如甲方的技术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则甲方需为研究所工作满三年以上才可以拥有本条 第三款规定的完全股权,否则,依年份的长短计算,即甲方在研究所工作第一年为实现股权拥有率比例为研究所总股权的1/3,第二,第三年依此类推,末满一年以实际月份计算。
(六)甲方每工作满一年,于该年的会计年度束的最后两天可以依据其拥有的××%的股份权享有研究所的利润分成,如不参加研究工作或拒绝参加工作则不能参与分成。
第四条 乙方以现金××万元出资,占有研究所××%的股份。如果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 (五)项规定,乙方拥有甲方依约减少的股份。乙方××万元注册资金于××××年××月××日到位。
第五条 甲方根据勤勉原则以其拥有的技术为研究所工作。甲方到研究所工作的基本要求为:
(一)组织胚胎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以便能够适应甲方经营生产的需要:
(二)组织乙方为研究所招聘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技术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相关技术(3年内完成);
(三)甲方在经营生产中需积极配合乙方;
(四)甲方拥有的技术描写为:1 2 3 。
第六条 乙方拟将乙方公司上市,如乙方公司能够上市,乙方也同意将公司股份的lO%送给甲方参股的研究所;如乙方公司未能申请上市,乙方也同意依前述比例赠送股份给研究所;甲方根据其在研究所持有股权比例享有相关权利。
乙方将本条 规定lO%的公司股权赠送给研究所,需甲方达到以下条 件,否则,乙方无需承担上述义务:
(一)甲方必须为研究所工作满3年,实现乙方拥有总股权的5%,满6年后,实现拥有总股权的10%。
(二)甲方由乙方聘任为研究所的主任,副主任由乙方委托,主任缺位工作时,由副主任行使主任之职。前述工作的年限以聘书为准。聘任的工作为本协议第一条 规定之内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研究所租用乙方的场地为工作场地,乙方以市场价格为准收取租金。
第八条 乙方负责研究所的成立注册事宜。研究所最迟不得迟于××××年××月××日注册成立。
第九条 研究所为营利性机构。甲乙双方对研究所的分红根据《公司法》的舍计制度执行。
第十条 研究所的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双方共同聘任。乙方有责任要求其委派的会计每月出一份研究所的会计报表供甲方查阅。
第十一条 当本协议第六条 规定和条 件满足之后,乙方必须依法对研究所进行分红和依法享有相关的股东权益(以整体的研究所作为股东)。
第十二条 研究所股份的转让需股东全体同意。乙方不能在五年内要求退股或转让研究所的股份。
第十三条 甲方不能以其技术干股要求研究所或乙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乙方强制收购。
第十四条 甲方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和进行其他同业竞争:
(一)不得利用其技术和其他机构进行合作或进行盈利性的工作;
(二)甲方不得免费为其他盈利性机构进行相关技术性工作。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守约方lO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纠纷的解决途径:出现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在××市各级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协议于××××年××月××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干股合同协议书 篇3甲方:乙方:
鉴于:一、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增强责任感,以拓展市场,发展业务,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以让渡部分干股(分红权)的方式作为对乙方的激励措施;
二、乙方经甲方聘请,愿意担任甲方名誉董事,愿意与甲方订立本协议;
三、甲、乙方双方确认本协议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同意认真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
据上,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资恪守:一、乙方为甲方聘用的名誉董事,乙方的待遇及职权如下:(一)乙方为甲方名誉董事,基本工资为:,不享受其他补贴。(二)甲方同意让渡干股给乙方,即甲方可让渡其依法所享有的公司分红权给乙方。乙方的干股比例为%,即乙方可以获得公司年度之净利润的%。乙方的权限仅限于此,其作为干股持有人并非公司法意义的股东,不享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不承担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义务。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干股(分红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等。(三)乙方的职权、职责得由公司另行规定。二、乙方必需在一个年度内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如确实是因为自身原因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责任。否则不享有本协议约定之干股(分红权)。(一)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或公司所制定颁布的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损害公司利益的或者构成违纪、违法或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乙方不享有本协议约定之干股(分红权):1、未在任职范围内行使权利,滥用职权;2、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3、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4、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5、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或者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6、侵占公司财产;7、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8、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泄露属于公司的商业机密或者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同意,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机密信息;9、未经股东会在知情情况下批准,以公司资产为自己或者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债务担保;10、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二)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三)乙方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三、本协议所约定之干股(分红权)以公司章程规定之年度决算日(每年的12月31日)为准,在协议期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结算盈利与分红。
四、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双方均无异议,可以另行订立新的协议。
六、关于劳动关系的声明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仅代表双方的合作关系,并不代表甲方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
七、如不是乙方的原因造成该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仍按该协议的约定给予乙方实际履行期间的分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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