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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租赁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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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租赁合同范文(精选14篇)

物业租赁合同范文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区 ______街____ 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____市政府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名称、地址、面积

  大厦是由甲方兴建坐落____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号的_______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____层_______ 型 _______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_______ 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 甲方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 租金及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_____ 年。甲方须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误;

  (5)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7)图纸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10)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 管理费

  1.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1)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2)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3)水费保证金;

  (4)电费保证金;

  (5)电话费保证金。

  甲方有全权决定以上(2)至(5)项保证金的金额及增收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的保证金项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证金时,定金将自动转为乙方应缴保证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金的差额。

  3.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 不得分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 装修及改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保险,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 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保护该物业

  1.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 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人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 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赔偿损失

  1.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

  1.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缴付(不论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其他本合同项下乙方应缴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

  甲方有权重新占有该物业或其部分及单方面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将不影响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甲方并可从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因上述情况所受的所有损失及开支。

  2.如发生上述情况的(1)或(2),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及市政设施如水、电、煤气等,直至上述情况完全纠正为止。

  3.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交还该物业

  1.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3.甲方可全权处理按上述规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将其依法变卖,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将余额退还乙方。甲方并不因本条而有任何责任将有关物品进行变卖。乙方不得对甲方变卖物品所得款项提出异议。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 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三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税费

  甲、乙双方应按政府规定支付各自所应承担的登记费、印花税及/或其他费用及税项。乙方还应负责租期内其他一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及税项。

  第二十三条 通知

  1.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给乙方,应以甲方有记录的乙方最后的通讯地址为乙方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给甲方的通知,必须以甲方实际收到通知方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申请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为法定文字,本合同书写与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一份给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租赁合同范文 篇2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

  鉴于

  1、甲方合法享有出租本合同租赁标的的权利。

  2、乙方为中标方,具有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资格,拟租用本合同的租赁标的,并已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的现有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信守。

  第一条 租赁标的的基本概况

  1、租赁标的: 惠州市惠城区龙丰科肚龙丰市场二楼整层物业

  2、租赁标的的面积:租赁标的的建筑面积为 6000 平方米。

  3、租赁标的使用及装修情况: 外墙已装修,房内为原租方撤离后的原状。

  4、租赁标的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租赁标的的使用、整改及维修

  1、本合同项下租赁标的仅作 经营以超市为主或服装、衣、帽、鞋等行业 用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不允许经营酒店或与酒店业务接近和一楼市场以肉、菜为主的行业。

  2、乙方应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使用租赁标的,不得改作它用。所产生的振动、噪音、气味、烟雾或者其他污染,须符合我国及本地相关法律、法规。

  3、租赁标的交付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按实际情况要求对租赁标的进行整改及装修。甲方给予乙方 6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从 之日起计算)。室内外装修费用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要求须安装两条扶手电梯,市场内部改造按要求加装空调,整改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装修前,应向甲方提交规范的装修施工图,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施工。甲方应于收到装修施工图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乙方在装修完成后的 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装修的竣工图作为备案。

  4、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破坏租赁标的的主体结构。乙方在装修时如需拆除原始的内墙或增加内墙,须符合有关建筑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将租赁标的保持现状,不得擅自拆除。

  5、乙方装修前须为乙方聘请的装修人员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对乙方装修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一切责任。

  6、乙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帮助,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7、本合同终止时,租赁标的内的可移动物品(指办公用品、桌椅)归乙方所有,乙方可以自行取走。乙方装修的租赁标的内不可移动的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天花板、门窗、地板、空调、上下水管、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照明系统的电线及桥架)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

  8、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装修施工图表示同意的,乙方仍需履行因改建、内部装修、用途变更引致的相关连带事项(如消防、环保、卫生等)应及时向有关机构申报审核的义务,审核及验收结果须报甲方备案。

  9、乙方可将租赁标的对外部分分租,但不能将超过租赁面积50%的物业分租给单个次承租人。对外分租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分租项目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分租期不能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出租期限,乙方签订分租合同后须送壹份给甲方备案。

  10、租赁标的配套设施(如屋顶、墙壁、楼梯、入口等)的安全检查、日常维护与修缮由乙方自费负责。

  11、乙方承租后,需取得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合格证,并经甲方审验,方可进行经营。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20 年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租赁标的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月 日收回。

  第四条 租赁标的的租金、履约保证金、其他费用的计算及支付办法 1、租金:

  (1)将惠州市惠城区龙丰科肚龙丰市场二楼物业整体出租,前二年每月租金单价为公开竞价中标价 元/M2˙月,即月租金额为人民币 元。

  (2)月租金从第三年开始每 2 年递增 5 %,具体月租金即

  2、租金交纳的起始时间:租金从 年 月 日开始计收。

  3、租金的支付办法:乙方必须于每月 10 日前以银行转账或存款的方式一次性把当月租金付入甲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

  户 名:惠州市投资建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惠州分行

  帐 号:108 999 5160 1000 5675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的千分之 2 的滞纳金。

  乙方支付的租金中,其中 0 %作为甲方的物业管理费, 100 %作为甲方的租金收益。

  4、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办法: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乙方应当缴纳首年月租金的叁倍人民币 元)作为租赁合同履行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乙方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应在乙方返还租赁标的并结清所有费用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的退还给乙方。

  5、其他费用的交纳:

  (1)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应收的相关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自行向相关管理单位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自行交纳。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 乙 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负责施工。

  (4)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标的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或其他设备的费用等)均由乙方交纳。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等。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取滞纳金。

  (3)检查租赁标的及配套设施的各项安全。

  (4)租赁期满无条件收回该租赁标的的使用权。

  (5)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标的。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2)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将租赁标的抵押或转让给第三人,应保证不因该抵押而影响到乙方对租赁标的的使用。

  (3)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标的。

  (2)经甲方同意,在不影响租赁标的结构安全与美观的情况下,对租赁标

  的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如乙方擅自变动,甲方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4)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不得从事违法的经营活动。

  (2)及时足额支付租金。

  (3)按合同约定用途及租赁标的的性质合理使用租赁标的。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标的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第三方向乙方就租赁标的主张权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5)不得在租赁房屋内生产、堆放、转运、销售国家与法律规定的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

  (6)严格遵守政府与法律所有规定及条例。备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环境等设施及设备的正常安全工作,并承担因乙方过失所造成事故的法律后果。

  (7)按时缴纳水、电、卫生、治安、消防、绿化、环保、配套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费等费用。

  (8)承担租期内租赁标的的维修、维护的义务。

  (9)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协商变更:甲乙双方可以以补充合同的形式对本合同所约定的事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宜重新约定,补充合同不得违反竞价公告和本租赁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赁期间,因客观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提前 1 一方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若未能得到同意,申请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依然有效。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标的:

  (1)擅自将租赁标的整体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利用租赁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对租赁标的的实际使用功能与乙方在投标时经营方案中明确的使用功能不一致的;

  (4)将租赁标的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5)乙方故意损坏租赁标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导致租赁标的遭受破坏的;

  (7)逾期 3 10 日内仍未交纳的;

  (8)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九种情形下,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时,本合同得以解除。

  4、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租赁标的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标的危及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或健康的(由具有鉴定资格的第三方鉴定),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在上述两种情形下,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甲方时,本合同得以解除。

  5、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即时终止:

  ①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任一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须提供相关的证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③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④因一方违约对方通知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和请求赔偿的权利。

  (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起 30 搬离并交还租赁标的给甲方,同时结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交还的租赁标的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状态。如乙方逾期未搬走,甲方将不退还乙方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封存租赁标的及租赁标的内所留物品。如乙方交还的租赁标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状态,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以弥补损失。

  (4)乙方拒绝交还和腾退租赁标的给甲方时,甲方经送达限期腾退的通知后可限水、限电,直至接管租赁标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出现重大违约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时,违约方应对受损害方给予相应赔偿。

  2、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于期满前解除的,甲方须对乙方做出如下赔偿:

  (1)甲方须退还已收的尚未履行期间的租金。

  (2)甲方须退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并对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

  3、因乙方的违约致使本合同于期满前解除的,乙方应在 30 租金及相关费用,搬离并交还租赁标的,并须对甲方做出如下赔偿:

  (1)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2)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标的时,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2、在租赁期间,如因执行公、检、法机关的有效法律文书或上级行政指令、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因城市建设的需要被拆迁、改造、征地等非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得到全部、部分履行或提前终止的,甲方对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租赁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或重新制定出租方案。如乙方有意续租,则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以内与甲方重新协商并签订续租合同。如在租赁期满之日仍未签订续租合同,则本合同自然届满。在租赁期满前,甲方有权对

  外发布招租信息(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以内,甲方有权带领意向承租方实地查看租赁标的)。

  2、租赁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对租赁标的保持现状移交给甲方,不得擅自拆除租赁标的的任何配套设施及装修,否则,视乙方违约。

  3、甲方自本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天内将租赁标的业交付给乙方。

  4、合同的组成:

  (1)本合同;

  (2)惠州市惠城区龙丰科肚龙丰市场二楼整层物业租赁公告。

  5、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惠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备案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物业租赁合同范文 篇3

  合同各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市位置(以下简称该房屋);目前甲方已经取得该房屋的土地证(证书编号:)、规划证(证书编号:)。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商业用途(土地证和房产证如本合同附件)。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合法转租人)与乙方建立房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向乙方保证该房屋未设定任何抵押,不存在任何担保和债务纠纷。

  1.2该房屋实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共一层;(该房屋的土地宗地红线图和房屋平面图/租用院落的平面图如本合同附件)。根据乙方要求,由乙方在二楼加建阁层,阁层实际建筑面积待加建后确定。

  1.3如果因房屋用途原因或未办理产权证导致乙方无法办理酒店经营等相关证照和营业手续的,甲方承诺负责办理该房屋用途变更手续或尽快办理产权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此延误的租期免费顺延,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1.4该房屋的公用或租用位置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水电煤等现有配套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1.5乙方租赁该房屋合法经营使用。

  二、交房和租赁期限

  2.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租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免租期3个月,自20__年月日至年月日。

  2.2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将全部租赁房屋交给乙方,并由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局部交房或交房存在主体结构安全或市政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的均不视为完全交房,房屋交接确认书不作为完全交房依据;交房日自完全交房开始计算)。如果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和租赁期间也相应调整。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并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于产权问题、房屋抵押、担保或债务纠纷应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2.3乙方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装修改造事宜;自交房日开始,房屋内的设施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2.4租赁期限届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甲方对外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3.1甲、乙双方约定,自年__月__日起,第一年租金为万元,扣除免租期,实际须交租金为万元(大写:)。第二、第三年租金不变;以后租期内房租每两年递增%,第四、第五年年租金为万元;第六、第七年年租金为万元、第八、第九年年租金为万元,第十年租金为万元。

  3.2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以任何理由调整租金;

  3.3乙方有第一续租权,合同期满后如不续租可拆除设施自行处理,不可拆除设施予以保留。无偿归甲方所有。如甲方要求乙方必须恢复原状的,乙方应予配合。

  3.4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于交房后10日内付清。以后租金按每半年一交,于每年1月5日前、7月5日前付清。

  四、配套设施及相关约定

  4.1公用配套设施:

  4.1.1水:甲方为乙方提供自来水进水管接口到租赁物内乙方指定位置,进水管管径DN100;甲方满足乙方每月吨用水额度;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用水性质为商业用途,并给乙方安装独立的水表进行计量(如是总表分户的,相关损耗按用水量分摊)。如现状与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4.1.2电:甲方保证乙方经营用电,安装独立电表计量、商业用电性质的三相电给乙方独立使用;

  4.1.3排污:甲方为乙方提供4#化粪池且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以及在有效期限内的排污证或相关文件。如现状与前述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以上水、电、气等公用配套设施如果超过上述约定容量标准还不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自行增容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

  4.14甲方负责协调与其房屋固定后院停车场的相关问题

  4.2其他相关约定

  4.2.1消防:甲方出租的房屋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并为乙方提供一次消防:

  (1)原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如验收意见书中需整改的部分意见,由甲方负责整改,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2)两路消防供水(管径DN100),或满足消防要求的消防水池;

  (3)不少于2个消防疏散通道,且满足消防要求;

  (4)与其他建筑物的消防间距满足消防要求;

  (5)如乙方租用房屋为建筑物部分或局部,甲方保证乙方的消防系统是独立控制的;如必须与原消防系统相结合的,甲方必须提供满足消防规范要求的技术接口及消防水池/箱。

  (6)如果现状与前述5条不符的,甲方承诺在交房后30天内完成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7)如果因为甲方没有满足上述要求,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此外,乙方可根据消防要求另行安装消防设备,设置消防通道;如需并入甲方原消防系统的,甲方必须同意并入,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2.2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装空调(可使用分体式空调,可在外墙悬挂空调室外机)。

  4.2.3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安装及维护水泵、水箱、水池、锅炉等设施设备。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放置上述设施设备的具体位置如下:

  (1)锅炉安放位置:

  (2)生活冷热水箱安放位置:

  (3)水泵房位置:

  (4)水池位置:

  4.2.4甲方租赁给乙方范围内的场地院落供乙方免费使用。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车辆被盗抢、损毁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责停车场的管理。

  4.2.5乙方租赁房屋及场地院落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包括房产证中注明及未注明的所有建筑)由乙方免费使用,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在场地院落或建筑物内外搭建辅助用房,无需向甲方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4.2.6乙方租赁区域建筑物和场地院落所有的广告发布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可自行决定在乙方大堂门口位置、弄堂通道任意位置、房屋楼顶任意位置、乙方租赁房屋外墙区域任意位置发布广告,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乙方供他人使用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收取相关费用。

  4.2.7乙方装修施工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消防管、给水管、上层排水通过下层排出、外立面窗等问题,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予以解决。如甲方不能提供上层作为管道排气通风用的情况下,甲方承诺协调相关单位允许乙方将上述管道排至相应的管井内,或允许乙方在外墙开通风口及排气管道出至外墙。

  4.2.8在乙方酒店装修和经营期间,涉及与周边居民或租户或相关单位矛盾的,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协调周边关系,协助乙方工作顺利进行。

  4.2.9承租期间,又由于房屋管理不善设备老化,或以其他任何原因发生的火灾和意外损失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由于火灾和意外损失引发发的第三方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4.3与配套设施及相关约定有关的费用承担:

  4.3.1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费等与酒店经营相关的费用。

  4.3.2在乙方租用房屋范围内且由乙方独立使用之设备设施的维护及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另有特别约定除外)。

  4.3.3房屋租赁期间与房产及土地有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出租税费、房屋及土地增值税,房屋安全年度检验费等)和房屋保险费等由甲方负责。

  4.3.4第4.3.1条、第4.3.2条及第4.1条和第4.2条内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发生的与第4条内容相关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用配套设施如水、电、气的维护费、改造费和增容费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与水、电、气(煤气或天然气)、排污等市政配套设施相关的历史欠费,甲方应于交房前跟相关部门结清;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也有权直接从需支付的房租等费用中扣除。

  4.4在合同中约定由甲方协调相关单位或由甲方办理的项目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从而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同意相应延长免租期。

  4.5甲方负责协调其他业主关于楼梯间的改造及楼梯门口招牌的制作位置的相关问题。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及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有自然损坏或正常使用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柒日内进行维修并于贰拾日内修复。逾期不维修不修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从房租中直接扣除。因此影响乙方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5.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出租房屋。因乙方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如甲方出租房屋有安全隐患或者经房屋鉴定专业机构鉴定不能满足乙方改造为酒店使用的,乙方可以根据自身使用要求对租用房屋进行加固和改造,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该房屋定期进行检查、养护时,应提前叁拾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避免对乙方使用该房屋造成影响。

  5.4甲方为保证乙方对该租赁房屋建筑装饰的设计和装饰工作顺利进行,同意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与乙方工程相关的建筑物图纸和相关资料文件,如果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文件导致乙方工期延误的,甲方同意免租期顺延,如果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同意赔偿。

  5.5乙方办理消防、环保、工商等相关营业手续时,甲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返还该房屋。

  6.2乙方返还房屋应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其间乙方所做的装修无需复原,返还时,应相互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乙方装修所添置的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处置权。

  七、转租、抵押和转让

  7.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转租部分房屋或场地院落;同意乙方将该房屋全部转租给乙方的关联方(指与乙方有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的公司);如乙方要求变更承租主体为该关联方的,甲方同意配合办理与该关联方的相关租赁手续。但乙方对合同的正常履行负有监督责任,并对租金的给付负有连带担保责任。

  7.2如果乙方在租用房屋所在地已经有或将要设立下属子公司的,本合同承租主体应当根据乙方要求变更为该下属子公司,甲方开具发票及收取租金都以该子公司为准。

  7.3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应当至少提前30日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保证抵押权人认可本合同内容且继续履行,不影响乙方的承租权。

  7.4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处置该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5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该房屋发生转让、所有权关系变更,甲方保证本合同仍然有效并继续履行。

  八、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1.1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被政府主管部门及权威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乙方认为无法继续经营的。

  8.1.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

  8.2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但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装修残值(含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费用,装修、用品购置、设备和配套设施等费用摊销年限按8年计算)及乙方的经营损失(按前一年审计报表所列的所得税前经营利润计算,若前一年经营亏损则按0计算)。

  8.2.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依法被政府提前征收或收回的;

  8.2.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8.2.3出现上述两情况时,乙方放弃承租人相应的被拆迁、被安置权益,相关权益归甲方所有。

  8.3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月租金的贰倍支付违约金;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补偿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8.3.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

  8.3.2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瑕疵等情况,乙方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

  8.3.3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主体结构安全隐患或缺陷,影响乙方使用的;

  8.3.4乙方迟延支付租金,乙方自第二次收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超过90天仍未付款的。

  8.4乙方有权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但乙方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

  8.5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的上述情况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收回或退还房屋;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若一方必须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或退还房屋的,违约方应按提前收回或退还天数租金的贰倍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如不足弥补给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还应予以赔偿。甲、乙双方需就违约事宜中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另行签订终止协议并实际履行。该终止协议实际履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并执行。

  九、违约责任

  9.1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或者存在其他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等情况的,在乙方进行装修改造之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违约金;在乙方进行装修改造之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包括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等所有费用)和相当于本合同首年租金30%的违约金。

  9.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每逾期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金0.05%的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金(乙方有权从日后的租金中扣除),乙方也有权按照8.3条约定解除合同。

  9.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9.4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交接房屋或者履行合同承诺的,经乙方书面通知30天内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权暂停支付房屋租金。如果给乙方造成费用或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从房屋租金中扣抵。情况严重的,乙方可以依据8.3.2条解除本合同,甲方除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9.5乙方须确保租赁房屋用于合法经营。如出现违法经营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

  十、财产保险

  10.1乙方负责办理自行装修及添置的设施设备用品等财产保险并承担费用;甲方负责办理房屋物业及公用设施、设备的保险并承担费用。

  10.2保险事故发生后,甲乙双方自行向各自投保之保险公司索赔,双方互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如事故系一方过错导致的,则过错方应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十一、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部分条款的争议或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履行。

  11.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的30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并承担相关费用;本合同经备案登记后,凡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部门办理终止备案登记手续。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4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对合同条款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确认无误,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11.5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1.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住址邮编:住址邮编:

  日期地点:日期地点:

物业租赁合同范文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本市浦东新区上南路3855号(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房屋类型为 ,结构为 。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房地产权证 ;证书编号: 。

  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3)甲方按照该房屋的现状向乙方出租,乙方经实地视察已充分了解,确认该房屋的结构,面积以及附属设施,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全部现状均无异议,认可该房屋符合乙方的承租要求,并在签署租赁合同前向乙方出具确认文件。

  二. 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若租赁用途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规定的用途不一致,由乙方负责办理与租赁用途相符合的一切证照和许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责任,后果及风险。对此,甲方应积极配合,但不承担费用和责任。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币) 元。月租金总计为( 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该房屋租金叁年内不变。自第肆年起,双方商定对租金进行递增,今后每三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6%,初始递增基准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天。

  4—2 甲乙双方约定,从租赁合同规定的起租日起五个月为装修期。在此期间租金为人民币0.03元/平米/天。

  4—3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足额支付一个月的租房押金和三个月的租金。同时一次性付清装修期的租金。

  4—4 乙方支付租金每三个月为一期,每期使用租赁房屋前拾天为付款基准日,乙方应全额支付甲方下一期租金,以此类推,甲方出具相应票据。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支付滞纳金。若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天的,视作乙方根本性违约。

  五.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赁保证金为一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元。

  5—2 房租押金作为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终止时,待乙方付清租赁期间应付的各种全部费用,按期完整的交还租赁房屋后,并在乙方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甲方将押金不计息退还。 5—3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费用和治安,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按时缴清,同时将已缴付的付款凭证送甲方确认。

  六.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负责对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的改建装修和日常修缮维护,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作好租赁物业的安全,消防,环保,治安,卫生,财产保险等各项工作。在签署租赁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业的治安,消防及安全生产经营等责任书。

  6—3 租赁期间,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独立承担所产生的经济和民事法律责任。

  七.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拾五天内返还该房屋,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一元/平方米/天向甲方支付占用费。

  7—2 乙方逾期撤场所滞留物品,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有权将租赁物业和所有物品收回处理,由此产生的物品纠纷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7—3 租期届满后,乙方撤离时不得损坏房屋原有结构和设施,不得拆除依附与房屋上的固定性装修设施。乙方应将装修使用后的房屋无条件归还甲方,甲方不向乙方作任何补偿。

  八. 转租和转让

  8—1 租赁期间,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租赁物业整体转租给第三方,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租赁用途,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或其他经济活动,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民事法律责任。

  8—2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转让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业,乙方的押金作为违约金不在退还。

  (一) 乙方在租赁期间,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利用所承租的物业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

  (二) 乙方对租赁物业改建装修,搭建增扩,事先未向甲方备案的。

  (三) 乙方不遵守租赁合同规定,超过30天仍未足额交付租金和其他费用的。

  9—2 在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形,政府规划,市政建设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即告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3 在租赁期间,如租赁物业遇到动拆迁情况,拆迁费应归甲方所有(其中装修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乙方可在装修补偿方面和甲方一起参与谈判。

  十. 违约责任

  10—1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租赁保证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租赁保证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交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首笔付款后即刻生效。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1—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供房产顾问机构备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签约日期签约地点

物业租赁合同范文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就物业的有关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

  1、甲方同意将座落于 的一部分出租给乙方,作水疗沐足使用。

  2、租赁物业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一楼出租面积约 平方米,二楼出租面积约 平方米,三楼出租面积约 平方米,四楼出租面积约 平方米。

  3、乙方对该出租物业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按现状承租。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1、一楼租金每平方米 元,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 元; 二至四楼租金每平方米 元,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 元; 以上每月租金总额为 元,每月物业管理费总额为 元。

  2、租金每5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10%。具体租金如下:

  3、乙方应在每月5号前支付当月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以现金方式支付。

  4、以上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均不含税,租赁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费用

  1、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缴交上月水电费。甲方协助乙方到镇供水、电部门开设独立的水表和电表;水、电费由乙方按水、电表使用度数准时到供水、电局缴交;在未开设独立用水、电户之前,乙方所用的水、电费按照读表数由乙方向甲方交纳,甲方在收取水、电费的同时需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

  2、甲方按乙方的实际需求提供足够的配电给乙方使用,即提供 千瓦的电力变压器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租赁物内的一切电器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和费用。

  3、甲方免费提供负一楼给乙方作停车场使用,租赁的物业和设备及免费提供使用的停车场由乙方负责清洁、保养、维修、管理及门前三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等于3个月租金即 元作为定金,并预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用电保证金。

  2、以上定金和用电保证金共计 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给甲方。定金和用电保证金在租赁期满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 广告位约定

  租赁物的外立面广告位的分配如下:(待定)

  第七条 房屋装修

  1、乙方装修房屋,装修工程设计资料、施工图纸及工程发包和装修公司的资质等相关资料必须提交甲方审批和备案。

  2、装修不得影响建筑物主体结构安全。因装修而造成的任何损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合同期满后,房屋装修及其他不能移动的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房屋维护和维修

  1、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及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但租赁物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建筑结构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

  2、租赁期内,乙方应当谨慎检查房屋安全状况,发现建筑结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 房屋使用

  1、乙方必须领取营业执照,不得无照经营;必须守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乙方办理经营证照需甲方协助的,甲方给予协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乙方员工工资表给甲方备案。乙方需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所有员工的人生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不得设定租赁权抵押。

  4、乙方租赁使用房屋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务、风险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 物业管理

  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大厦物业管理处有关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管理,配合管理处的工作,做好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清洁卫生等工作,否则须由乙方负完全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消防安全

  1、乙方负责安装租赁房屋室内消防设施,并负责办理消防验收。

  2、乙方必须配齐消防器材,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签订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书》,确保消防安全。

  3、如租赁房屋范围内失火或消防设施不合格,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保险条款

  1、在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按照租赁物的建筑成本价值足额购买租赁物主体的火种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2、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自己装修投资购建的设施设备和财物的保险,受益人为乙方。

  3、乙方如未足额购买上述保险,由此造成的甲方、乙方或第三人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及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2、租赁期内,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战争造成的损失,或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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