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协议书
法律顾问协议书(精选3篇)
法律顾问协议书 篇1甲方:
乙方:法律服务律师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方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律师团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团队负责,专人联系”,律师团以一个团队承担本计划中的法律服务,保证任何一个企业案件,都有两个以上律师提供服务,使企业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法律服务。
第二条、服务目标:以事先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通过参与甲方经营管理决策,努力将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工作职责
1、为企业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同时逐步健全企业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协议期限内免费)
2、通过解答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解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法律问题;(协议期限内免费)
3、对企业的内部治理机构进行研究,帮助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寻找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运作,并依法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协议期限内免费)
4、对企业劳动合同及员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协议期限内免费)
5、当企业可能面临纠纷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或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协议期限内免费)
6、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除律师事务所基本受理费XX元外,费用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7、法律顾问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甲方及时予以报销,诉讼、非诉讼活动中法院、工商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所收取的法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将企业设置专人负责与律师团联系。
第五条、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的课题研究,为课题研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服务期限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
第七条、违约条款
甲方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双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律师: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 篇2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根据甲方对律师业务专长的要求或者对律师的指名要求,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
第二条: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任务: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受甲方委托具体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业务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和法律依据,供甲方决策时参考;应甲方要求,对重大法律问题提供书面“法律顾问意见书”;
2、对甲方起草或拟订的合同、协议、章程及管理性规定、办法,从法律上进行审查修改;应甲方要求,对重要合同、协议、章程规定提供书面“法律顾问审查修改意见书”;
3、草拟甲方对内对外业务(事务)活动中的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4、参与处理涉及甲方重大利益的非诉讼纠纷;
5、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及调解活动;
6、代理甲方进行诉讼外催讨欠款代理;
7、对甲方拟与合作的伙伴进行资金、信誉、履约能力调查;
8、参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书;
9、接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0、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
11、协助甲方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第四条:法律顾问的职责及义务:
1、律师对甲方要诚实,应及时说明案情,让甲方及时了解案情进展情况;
2、律师应及时回甲方单位的电话;
3、律师对甲方的代理事项要投入,尽力提出可行的最理想方案供甲方决策参考,力争实现顾问单位合法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
4、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同时担任顾问单位对方的代理人;
5、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甲方工作人员的隐私;
6、乙方统一接受甲方的委托,与甲方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律师本人不得私自接受甲方委托,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收受甲方的财物;
7、律师不允许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更不允许接受顾问单位相对人的财物。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缴纳聘金,每年元,于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经常保持联系,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第七条:乙方因甲方业务需要外出,差旅费、补助费、调查取证费等,由甲方负担,其标准可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也可由双方约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八条:本协议有效期年,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解除协议通知后30日内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即自行解除。协议到期后,若双方均不提出异议,该合同效力自动顺延一年。
第九条:乙方有偿优先、优惠为甲方单位职工及其家属提供刑事辩护,民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等各种诉讼代理活动。
第十条:双方特别约定的条款: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进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顾问律师:
联系方式:
协议签订时间:X年XX月XX日
法律顾问协议书 篇3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厅四层
联系电话:0591-83588283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规定,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指派注册律师担任甲方的顾问律师,具体办理本协议项下的法律事务。
律师联系方式:。乙方可根据需要指派其他律师参与办理上述法律事务,甲方应予配合。
第二条、法律顾问应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通过专业工作积极指导和促进甲方生产经营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甲方法律管理水平,积极防范法律纠纷的发生,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一)解答甲方经营管理业务、劳资关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二)应甲方要求,审查甲方涉及法律事务方面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函件等),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最大限度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有关经营、劳资纠纷的协调解决和诉前谈判工作。
(四)应甲方要求,解答甲方员工的法律事务咨询。
(五)应甲方要求,指派律师赴甲方举办法律知识现场咨询答疑会。
(六)根据甲方需要收集提供有关法律资料。
(七)应甲方要求,为甲方主要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服务。
(八)协助甲方处理其他有关法律事务。
(九)应邀参与甲方投资或经营方面较大项目的谈判、签约工作。
(十)应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参加诉讼活动及非诉讼案件的调解、仲裁、听证等活动。
乙方提供本条第(一)至第(八)项服务,甲方不必另行办理委托手续,除按本协议书第八条支付法律顾问费用外,不再另付费用;第(九)项服务中,双方在标的额的百分之三以下,商定另付重大项目服务费;属本条第(十)项,须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交费,其收费标准不得高于顾问律师正常收费标准的70%,金额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乙方对因执行顾问工作而获取的甲方相关的经营信息、财务状况、技术资料、商业秘密等负严格保密义务,非经甲方授权或法定事由不得泄露与第三方。
第五条、为了使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提供法律帮助,甲方应向法律顾问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时应提前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有关的会议、谈判等。
第六条、经法律顾问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各类文件,甲方应将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签署的合同副本或影印件)及时送交法律顾问留存备查。
第七条、甲方应主动、及时向法律顾问通报涉及法律问题业务的有关情况,并可根据需要指定专人负责与法律顾问进行联系协调,协助法律顾问了解甲方有关情况。
第八条、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议,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XX元/年,并于本协议订立XX日内支付。
第九条、甲方应尽可能为法律顾问提供工作便利;应甲方要求,法律顾问到福州市区以外的地方进行项目谈判、调查、非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相关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合作期限(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暂定为一年。
第十一条、若本合同任何一方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均应提前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否则有关通知按照本合同载明联系地址发出,即视为已经完成送达;本合同空格处填写的一致内容系业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真实意思表示,与本合同其他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代表律师:0591-83513335杨律师
签订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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