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变更委托书
车辆变更委托书(精选3篇)
车辆变更委托书 篇1南昌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为机动车的业务,代理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止。
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代理单位经办人签字:
签署日期:月 日
注:
1、被委托人指机动车所有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代理单位指经公安车管部门备案、有代理资质的汽车销售商或中介代理机构。
2、被委托人或经办人应核实有关的委托人情况,保证该委托书的真实性,并亲自提交本委托书。
3、委托人、被委托人和代理单位的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授权委托书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车辆变更委托书 篇2_____________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 办理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型号/号牌号码)的业务,代理 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 ____日止;
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注:
1、本委托书由代理人提交,代理人应保证委托书的真实性,并核实有关的委托人情况。
2、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3、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除外。
车辆变更委托书 篇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白家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 (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 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为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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