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酒店合同
租酒店合同(通用3篇)
租酒店合同 篇1出租商:
地 址:
承租人:
联系电话:
本商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
一、酒店将位于酒店内大堂二楼的商场(约90平方米)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壹年,从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3月17日止,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调费和电费。
二、经营范围:
古今字书、四大名绣、宜兴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宝、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书装裱及各种工艺美术品
三、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经营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触,若违反,酒店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酒店有义务保障租户的经营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诺以下各项:
1、租户需于每月18日前将当月租金和其他应付费用一次性付给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将收取3%的滞纳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结算,则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额5%的手续费。
3、营业时间在早上7:00至晚上12:00之间。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装酒店分机电话,酒店则按电信局标准收费。
5、租户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酒店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6、承租人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酒店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酒店。
8、租户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广播、电视机、收音机)。
9、租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
10、租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11、该承租范围不得分租或转租。
12、如非因酒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财物损坏或损失,概由租户自行承担。
五、酒店向租户承诺以下各项:
1、酒店为酒店大楼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提供承租范围内持续电力服务。
2、租户每月可在本酒店购买饭票解决员工的膳食问题,饭票价格按每日10元/人执行。
3、酒店可提供制服洗涤服务给租户,收费按酒店对外价格的七折执行。
六、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承租人应付给酒店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租户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酒店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违约责任:
承租人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酒店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从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八、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租户所负责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酒店或租户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九、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续约权,但租户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酒店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
2、租户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20xx年3月17日即终止,届时租户必须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届时将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租,并需赔偿酒店一切有关损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酒店合同 篇2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
一、出租房屋情况
1、甲方自愿将位于 市 区 路 号的楼房一
2、乙方实际向甲方租赁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包括 楼(含地下室)[约 ㎡] 。另外主楼附带地下停车场一处,约[1189.1(㎡)];室外场地一处组成(租赁范围以合同附件平面图勾画为准)。该房屋的地形位臵图和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水、强电、弱电、气、消防等现有配套设施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 收依据。
4、甲方作为该房屋的唯一合法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合同关系。甲方应保证其对本合同所涉之租赁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享有所有权及合法处分权;保证该房屋等不存在抵押、查封及共有人等第三人权益,并不被第三人合法追索。
5、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可用于餐饮住宿等商业用途,水电暖及消防等各项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完善,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乙方能够办理相关证照和营业手续,甲方应予配合。如因房屋本身的原因及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和营业手续,如迟延办理,则因此延误的租期免费顺延,并按已支付租金的5‰按日支付违约金;如最终根本无法办理,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在30日内确认不能办理的,按已付租金的10%赔偿乙方的损失。在60日内确认不能办理的,按已付租金的20%赔偿乙方的损失。以此计算方法依次类推。
二、房屋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1、该房屋租赁期自 20xx年 月 日(起租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共计伍年(5年)。
2、本合同双方协商的租期为伍(5)年,如甲方在租赁
三、租金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乙方以ⅹⅹ公司的名义经营,无租金,乙方支付甲方设备配臵费用柒拾万元整(¥70万)。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以任何理由另行改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纳,合同继续履行。
2、租赁房屋采取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 万元( 万元)。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预约银行账户,乙方将租金直接交于甲方或存至此账户均视为已履行交纳租金义务,并视为甲方已收到。账户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租金,如因此导致乙方无法交款,则乙方以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等方式催告后即视为乙方已履行合同义务,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账户变更未及时通知乙方而发生资金损失,视为甲方已收到,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3、乙方不按时交纳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当期应支付房屋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30日仍未交纳房屋租金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如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双方结清费用,乙方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时当年三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费用
1、房屋租赁期间,与房产及土地有关的税、费等由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费用。
2、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房屋正常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约定如下:
2.1该建筑物交付时水、电、天然气配套情况为:
水:甲方免费为乙方安装独立的自来水供应系统及独立
电:乙方用电的装接容量为 800 KVA,甲方要保证乙方供电容量需要,如需要增容由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甲方为乙方安装满足整体项目使用的供电系统及线路(电器及照明设备乙方自供)并安装独立的电表单独计量,电费由乙方承担,电费价格按照供电部门实际收取的价格确定。 天然气:甲方根据乙方的使用要求安装独立的天然气供应系统单独计量,负责天然气开户的各项手续及费用,并保证租期内的正常使用,天然气使用费由乙方承担,价格按照天然气公司实际收取的费用确定。
2.2 排污:甲方负责办理排污和环保手续,承担相关费用,并提供满足乙方使用量的化粪池。
2.3消防: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租赁的所有建筑物的消防系统满
2.4暖气:甲方承担该房屋原有的暖气安装费用,其他增设、改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安装及费用。
2.5空调:乙方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装。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维护和维修
1.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有损坏或故障时(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日内进行维修并于3日内修复(出现较大的问题另行协商),逾期不维修、不修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按逾期一天支付已付房屋租金的5‰作为损失赔偿。
1.2 租赁范围内的除房屋主体结构之外的附属设施、门窗、水电、装修、墙面、楼梯、电梯等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由甲方免费负责维修,超过保修期的由乙方自行维修。
1.3 以上所说的房屋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框架,非乙方改装的柱、梁、墙体等。
1.4 因乙方装修、改造等原因对该租赁房屋主体结构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承担修复及相关责任。
1.5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定期、例行的检查、养护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特殊情况下不受此约定限制。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避免对乙方使用该房屋造成影响。如有影响适用第1.1条之约定。
1.6 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和改扩建等,但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等。为保证乙方对该租赁房屋建筑装饰的设计和改建工作顺利进行,同意向乙方提供与乙方工程相关的建筑物图纸(含水、电、消防施工图)。乙方应在工程改造完成后将改建图纸交甲方存档。由甲方负责办理消防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乙方应给予配合。对因乙方超标排放污水、烟尘、噪音而引起的罚款、整改费用以及乙方经营相关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1.7乙方根据经营的需要可在租赁房屋附属的室外场地上,修建必须的配套附属建筑,但不得损坏建筑物和造成安全隐患。所建建筑物乙方无偿使用,租赁期满后物权归甲方所有。
1.8该房屋广告位约定:乙方租赁该房屋后,可自行决定在乙方所承租的建筑物场地发布广告,但不得损坏房屋整体结构。
1.9如因租赁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原因产生安全问题导致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租赁范围内的非房屋本身及配套设施原因产生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20xx年租期届满及续签的合同的租期届满,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 日内返还该房屋。如逾期返还,每逾期一天,按原日均租金标准的3倍交纳房屋使用费,并按当年房租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返还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乙方装饰装修及改扩建等所添臵的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部分及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处臵权。已形成附合的部分,如租期届满或乙方违约原因解除
七、转租、转让和交换
1、甲方同意乙方将承租房屋整体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使用,甲方不予干涉。需要甲方开具的手续、证明等甲方应予以配合。
2、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或因资不抵债、银行等抵押需要处理该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屋出售的时间,价格及付款方式等相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故意提高条件,乙方在与他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甲方侵害了乙方此项权利,应支付乙方已付房租总额的20%作为损失赔偿。
八、材料变更及其工程费用差价的处理
1、根据设计图纸中甲、乙双方各自负责应该完成的工程施工内容如下:
1.1、甲方应负责部分:
1.1.1、土建工程部分:设计图纸中的所有结构、建筑工程。
1.1.2、安装工程部分:
1.1.2.1、整十九层主楼(包括地下室)设计图纸中除去空调系统、太阳能供水系统、精装修电部分以及不锈钢护栏以工程外的所有安装工程内容,卫生间的洁具部分乙方负责采购,甲方给予乙方原洁具费用补偿。
1.1.2.2、三层大厅、三层附属楼设计图纸中除去,消防喷
1.1.2.3、内、外装饰工程部分;甲方负责设计图纸内的室内、外墙面,楼、地面及台阶抹灰以及块料镶贴墙、地面和外墙“真石漆”、“乳胶漆”的施工。
1.2乙方应负责部分:
1.2.1、设计图纸中的玻璃幕墙、大厅外门和除本合同第“八”项条款中规定应由甲方完成的工程内容外的工程施工。
1.2.2、本工程宾馆内、外部精装修工程均由乙方自行设计并施工。
2、工程施工中设计做法及材料变更及其工程费用差价的处理;
2.1、门窗的变更:
“本设计”全部内门及部分外门、窗按乙方设计的精装修图纸由乙方自行组织施工。工程费用由甲方按“原设计”工程造价部分负担费用,增加的工程差价部分由乙方承担。
2.2:“本设计”所有室内、外镶贴块料(瓷砖及石材)施工项目按乙方设计的精装修图纸由乙方自行组织施工。工程费用由甲方按“原设计”工程造价部分负担费用,增加的材
2.3:精装修用电器(灯具、开关、插座)、卫生洁具等由乙方自行组织施工。因材料档次的提高与“原设计”产生的材料差价由乙方承担,甲方负担原基础费用。
2.4:外墙“真石漆”部分:主楼外墙“真石漆”由甲方施工并承担100(元/㎡)造价费用。但是对100(元/㎡)超出部分甲方承担2/3,乙方承担1/3的造价费用。二层门头房和三层附属楼西外墙“真石漆”工程费用则在“原设计”为外墙瓷砖的工程造价基础上找差价,其工程差价由乙方承担。 以上“1-4”条内容的项目更改,乙方应将变更设计以文件的形式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备案、备查,并以此做为找补工程差价的依据。
3、经核算最后确认的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可在交纳房屋租金时予以折抵扣除。
九、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本期租金中未履行部分的相应租金。
1.1不可抗力:因自然外力等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毁、灭失的。
1.2政策性拆迁:租赁期间如遇房屋拆迁,甲方同意乙方参与与拆迁人的拆迁补偿谈判,乙方有权获得拆迁人给予的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残值(含二次装潢)和经营损失的补偿,甲、乙、拆迁人三方未达成书面一致的前提下,甲方不单方面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承诺对属于乙方的拆迁补偿款项全部归乙方,甲方不做任何截留。
十、综合条款
1、租赁期间,甲方应对乙方所使用的与甲方有关联或受甲方控制的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等)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障,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以此限制乙方的正常经营;应乙方要求,积极有效地解决本村村民与乙方之间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如甲方未尽上述义务,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年的房屋租金作为损失赔偿,该款可在乙方交纳租金时折抵扣除。
2、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违约的各种情形下的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承担,除适用各该条款约定外,同时适用第六条第2项之约定,即甲方除应承担单项情形下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外,还应赔偿乙方所投入的装饰装修及改扩建等费用。
3、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至少提前30日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抵押权人认可及履行本租赁合同内容。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对合同条款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6、甲、乙双方就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应先通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酒店合同 篇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乙方租赁经营管理甲方向开发商所购买之物业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情形: 甲方新建的物业座落于鄂尔多斯铜川汽车博览园内(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米。(最终面积以鄂尔多斯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核定的产权面积为准)。
第二条 租赁内容及条件
1、 甲方将新建的该物业出租给乙方,租赁期间内乙方对该物业拥有占有、管理、使用和收益等相关权利,并以乙方的名义对外经营。
2、 在租赁期内,甲方承诺其拥有物业因经营而产生的任何事宜将通过乙方交涉,自愿放弃除处分权以外的任何权利。
3、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按该物业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与开发商办理物业交接手续。乙方接收该物业视同甲方从开发商接收该物业,也视同该物业从甲方交付乙方,乙方接受该物业后应报告甲方知悉。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 甲方承诺该物业的租赁期限20xx年,
2、 乙方承诺该物业的租赁期限自甲方付清全部房款,甲方或开发商将该物业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3、该物业交付时间为年日。
第四条:物业的运营和收益模式
1、该物业由乙方统一管理和经营。
2、甲方的年度租金计算:
(1)该租金为甲方的税后净收益。
(2)甲方的年度租金计算:前3年为总房价的7%,中间4年为总房价的8%,后3年为总房价的9%(本总房价不含维修基金、契税、开户费、办证费等)。
(3)该物业租金的支付方式为:
①第一年按年支付,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②第二至三年按月支付,支付金额每月__________元 ;
③第四至七年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_元。
④第八至十年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_元。(支付日为每月1日)
(4)合同期内所有经营收益为税后收入,收益所得的税税收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依时收取第四条规定的税后租金。
2、 租赁期内,甲方可享受酒店VIP卡客户优惠权(具体以甲方所持有的酒店VIP卡使用说明为准)。
3、租赁期内,甲方可享受每月1天的酒店免费入住权,但不可累计。
(二) 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该物业租赁给乙方。
2、保证其拥有物业的权属完整合法、法律手续齐全,是该物业的合法所有人。
3、甲方在乙方租赁期限内转让、赠与该物业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产权转移,保证将已设立租赁事项向受让人及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在与受让方的合同中以明确的条款约定:受让方必须在乙方租赁期限内继续履行本合同条款,且作为本合同甲方所有义务的承受者,受让方享有甲方应有的权利。而因转让、赠与该物业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产权转移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则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相应承担方承担并支付。
4、甲方对委托的物业设定抵押等担保时,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将相关担保协议复印件提交一份给乙留存,并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否则乙方有权拒付本合同约定之经营收益而勿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除非乙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外,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6、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租赁、管理、经营甲方的物业。
2、甲方同意乙方应获得有关该物业经营管理所属收益。
3、乙方有权排除任何乙方认为不正当的干涉与防碍,甲方需对此配合与支持。
4、经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有权进行相关结构的改造,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拟在租赁期满十年内转让该物业予第三者时,乙方在相同条件下有优先租买权。
6、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 乙方的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在租赁期内,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七条 物业的资产重置及交还租赁期届满时,乙方将该物业交还甲方,但因乙方经营管理该物业添置的设施归乙方所有,其他设施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保证恪守履行本合同之约定,否则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履行应尽义务,则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及商誉损失等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未履行应尽义务,则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租赁期内,若逾期3月乙方未向甲方支付租金,除应付甲方的租金外,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甲方年度租金的0.5‰为违约金,违约金从违约之日起第二天开始计算。逾期6个月或每年度逾期累计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本合同在有效期内,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之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本委托物业购房款8%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签署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因国家政策法规导致该物业不具备乙方经营条件时。
3、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4、经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情况。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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