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会议讲话
民政会议讲话(精选5篇)
民政会议讲话 篇1一、关于x年民政工作
x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科学决策,全面落实和完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和一系列政策措施,实现了经济形势总体回升向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极大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都取得了重大进步。
x年,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以提高“三个群体”生活水平、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促进“三保”要求的落实;从解决中央关切、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出发,深化实化细化各项工作,各项民政工作都取得了显著进步,奠定了民政事业进一步发展的基础。x年,民政工作最显著的特点是服务了大局、惠及了民生、发展了自身;最突出的标志是惠及民生的政策措施大幅增加,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空前。
(一)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x年,我们继续推进农村低保的应保尽保,保障人数达到4700多万,月人均补助达到60元。城市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保障人数达到2340多万人,月人均补助达到160元。五保供养人数556万,年人均保障水平集中供养为2500多元、分散供养为1800多元。城乡医疗救助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全年救助6500万人次。临时救助制度正在建立健全,全年救助800多万人次。为城乡低保家庭、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城乡老党员发放了一次性节日生活补贴,惠及7400多万人。
(二)救灾应急工作取得实效。x年,我们继续完善救灾应急机制,全年救济受灾群众6553万人,紧急转移安置700多万人次,下拨中央救灾资金75亿元,调拨救灾帐篷4.46万顶。汶川地震灾区毁损农房恢复重建已完成了93.4%,切实加强了汶川地震灾区救灾捐赠资金使用管理,积极参与和落实对口支援任务。增设因灾遇难人员抚慰金项目,提高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规划建设了24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级和大部分市县都建立了储备库点,基本覆盖了全国所有多灾易灾地区。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在灾害监测评估中得到进一步应用,灾情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实现省市县各级全覆盖。推动全国“防灾减灾日”的设立并开展相关活动,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
(三)社会福利服务适度普惠有新的突破。x年,我们积极推进建立高龄生活补贴制度,全国大部分县(市)建立了这项制度,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公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在发展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结合的适度普惠养老服务上迈出了新步伐。制定实施了社会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儿童最低养育标准,“明天计划”、“重生行动”和脑瘫康复等助医项目取得明显效果。慈善事业蓬勃发展。
(四)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加有力。x年,我们大幅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着力推进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推动了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为4.4万老年残疾军人换发了康复器具。全面落实复员退伍军人政策,提高军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生活待遇和医疗保障标准。组织开展了系列爱国拥军和优秀复退军人、军休“三先”表彰活动。
(五)社会组织功能明显增强。x年,我们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自身建设有所加强,服务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功能作用有新的发挥。规范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和评估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不断深入。x年,我们大力推动了村委会组织法的修订,部署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12个省份村民委员会和16个省份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推进。推进为期3年的“难点村”专项治理工作。推广河南省“四议两公开”经验。开展城市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向“五个全覆盖”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拓宽。
(七)区划地名工作有序开展。x年,我们稳妥审核报批了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支持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联合有关部门指导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开展行政区划体制创新研究。完成了14条省际界线、1300多条县际界线年度联检,妥善处置边界纠纷,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启动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认真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超过80%的县城和超过50%的乡镇完成了县乡镇设标任务,四级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步伐加快。
(八)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x年,我们扎实推进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全年机构救助和街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0万人次;加强流浪乞讨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治理了扰乱公共秩序的有害乞讨行为。进一步推进了婚姻登记服务的规范化。拓展收养渠道,完善收养政策,开展“寻根回访”。对公墓建设进行了清理整顿,各地清明节祭扫活动秩序井然。
(九)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空前。x年,我们积极抓机遇、提方案、做规划、立项目,实现了项目和投资总量的重大突破,据初步统计,纳入29个省市各级建设规划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共有8000多个,规划投入资金高达700多亿元。全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试点已经展开,社会精神病院建设落实了国家投入资金。同时,民政各类“”规划安排的建设项目都在认真实施;综合减灾、社区服务、儿童福利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专项规划正在抓紧落实;“蓝天计划”、“霞光计划”、“县(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爱心护理”等工程进展顺利。
(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进。x年,我们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工作人才已纳入国家人才发展总体格局,在163个地区和260个单位展开试点。健全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组织了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近1.1万人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大力培育发展了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开展了民政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及灾害信息员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都有新的进展。
(十一)民政科技工作显著加强。召开第二次民政科技大会和首次技能人才大会,发布了《全国民政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民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出台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科技工作的决定》。成立了首批8个部级重点实验室。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启动了40项标准基础项目研究,完成了56项标准基础研究成果评审验收,组织了65项国家标准和35项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审批发布了49项国家标准和17项行业标准。
(十二)福利彩票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x年,我们贯彻《彩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方针,年发行达到750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240亿元。对福彩公益金、发行费加强管理、严格规程,确保了资金安全。
x年,紧密结合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民政部与广东、福建、深圳等省市人民政府签署实施了合作共建协议。深入开展了以加强救灾救助和优抚安置资金监管为主线的反腐倡廉工作,以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专项治理为重点的民政行风建设,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的民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民政事业“”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政策法规、财务审计、国际合作、人事教育、新闻宣传、群众信访、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疆各级民政部门在“7.5”事件善后处理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有些通过我们的积极努力是可以克服和解决的,例如,需要加大社会动员和办事公开透明问题,民政公共服务机构重建设、轻管理问题,民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不顺和机制不活、相对滞后问题,一些地区抢抓机遇和化危为机的意识不强问题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大力度、想方设法解决。
二、关于x年民政工作
x年是实施“”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之年,各方面任务十分繁重。做好x年民政工作,对于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于基本民生的保障改善,对于民政事业的长远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
x年民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讲大局,就是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心任务来安排和推进工作,进一步发挥民政在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中的应有作用。惠民生,就是要把解决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始终作为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归宿,进一步提高各类民政对象的保障水平,适度扩大民政服务的覆盖范围,使民政对象和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促改革,就是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办法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推进民政重点难点工作上有新突破,在创新民政工作体制机制上有新进展。重管理,就是要树立现代管理和服务理念,切实加强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民政工作的质量、水平和效率。强服务,就是要着眼于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愈趋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大力提高民政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这五个方面的根本点是切实履责,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进一步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
x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以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为基本思路,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着力拓展民政公共服务,着力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着力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加强民政能力建设,科学规划民政发展蓝图,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按照上述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x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进一步提高“三个群体”的生活保障水平。x年,要着重从四个方面抓好抓实:
一是进一步加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力度。要完善低保标准动态管理机制,科学确定、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加大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社会救助工作力度;要强化分类施保措施,增加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等特困低保家庭的生活补助;进一步落实应保尽保,优化程序,健全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机制,加快建设全国联网的低保信息系统,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城乡医疗救助要尽快取消病种限制和起付线,扩大救助范围,简化救助手续。要健全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政府投入,拓宽资金渠道。要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切实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救灾应急水平。要推动建立中央和地方救灾资金分担机制,完善救灾补助项目和救灾补助标准;落实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规范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健全救灾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参与作用;继续推进减灾宣传和社区减灾工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中受灾群众的救助;提高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立覆盖全国的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网络。探索建立救灾保险制度。
三是进一步落实和提高优抚安置对象待遇。要落实和完善优抚安置政策,继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加快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进度,全面推行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着力解决复退军人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提高各类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和军供站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能力。
四是进一步提高以孤老、孤儿和孤残为重点的特殊群体福利水平。要改善城市“三无”老人、孤残人员的生活。尽快落实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县级财政预算,按标确保;供养资金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和康复、技能培训、成年后就业工作,规范家庭寄养,推进孤儿和贫困家庭儿童手术康复。
(二)以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为目标,积极拓展民政公共服务。x年,要重点推进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完善适度普惠的老年福利政策和养老服务体系。要以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为支撑,以巩固居家养老、扩大社区支持、提升机构服务水平为着力点,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抓好规划试点。积极推动建立高龄老人生活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加快示范性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完善和落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政策,实行养老机构准入制度,提高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
二是积极拓展困境儿童的福利服务。要加强与社会力量合作,逐步扩大儿童福利保障服务覆盖范围,制定各类困境儿童的福利政策,有条件的地区要对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贴,儿童福利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为社会困境儿童提供辅导和服务。大力拓展收养渠道,着力推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继续推进“寻根回访”。
三是不断深化和拓展城乡社区服务。要继续实施“”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加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在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服务的基础上,着力发展城中村、新建小区、困难群众相对集中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小区等社区服务,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尽快融入城镇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促进新居民与原居民的和谐相处。
四是继续加强和改进地名、婚姻、殡葬等公共服务。要全面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进一步拓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实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完成年度试点工作任务。结合纪念《婚姻法》颁布60周年,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加强涉台婚姻登记管理与服务,推动海峡两岸婚姻工作交流。要探索建立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由政府为辖区居民的基本殡葬服务埋单,逐步形成基本殡葬服务政府供给、选择性殡葬服务市场调节的服务格局。引导和支持新推行火化地区实行以奖代罚办法。
(三)以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健全社会管理体制为努力方向,大力推进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x年,要持续推进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要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配套完善相关法规。加大村务公开督查力度,完成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任务。继续推广河南省“四议两公开”和“三有一化”的成功经验。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确保部分省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加强和改进城市居委会建设,做好部分省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城市社区民主听证会、评议会、协商议事会制度。
二是着力形成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巩固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自身建设。要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政策法规,发挥社会组织改革创新观察点作用,探索试行行业协会、基层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新办法。要推动形成社会组织自主发展、自主运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切实增强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和民政事业全面发展。x年,要着重推进以下三方面的改革创新:
一是继续加大重点难点工作改革力度。要推广广东等地扶持退役士兵就业经验,探索以经济补偿、扶持就业、重点安置、城乡一体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新制度。要稳步推进行政区划改革,着力解决城镇化进程中行政区划方面的突出问题,探索减少行政区划层级和改革城市内部行政区划体制的新路子,重点支持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深入进行殡葬改革,完善依法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继续探索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作用”的机制。
二是进一步推进民政体制机制创新。要进一步创新民政工作社会参与机制,推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形成公共财政资助社会组织发展的新机制。创新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慈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社会捐赠管理协调机制,提高社会捐赠和善款善物使用的社会参与度、透明度和公信度。完善社区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完善民政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引入竞争机制,形成公益目标明确、资金投入多元、监管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运转协调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创新工作方法,逐步将评先表彰转变为标准化管理。
三是鼓励支持有条件地区先行先试。各级民政部门尤其是部、省两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分类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大胆试验,积极创造民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新经验、新办法、新模式。已经出台或即将出台国家区域发展规划地区民政部门,要以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为契机,加快民政工作改革创新步伐;已经签订部省(市)合作共建协议和备忘录的地区,要推动合作事宜的落实,完善合作共建机制。各级民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批以改革创新为特色的民政工作综合观察点和单项业务观察点,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探索新路、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五)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保证,提升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实力。x年要着力从五个方面提升能力:
一是继续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已纳入国家或当地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要加快建设、按期完成;要完善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式,适当引入市场化、社会化运行机制,提高服务效能。要抓住中央继续保持投资适度增长、加大民生投入的机遇,争取一批新的建设项目,重点是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区服务和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等服务设施建设。做好全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境外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工作。支持农村地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是认真破解基层薄弱和经费短缺的难题。要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抓住用好机遇,积极努力争取,使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得到加强;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的新途径。整合基层管理和服务资源,建立跨部门的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和综合服务机制。建设以农村敬老院为依托的农村福利服务综合平台。
三是继续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和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积极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抓紧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抓紧编制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启动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及社会工作人才服务新农村建设、服务边远贫困地区和边疆民族地区计划;在民政事业单位中开发社会工作岗位、配置社会工作人才、落实相关待遇;培育发展民办社工机构,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服务机构、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实践。加大民政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实施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扩大鉴定范围和鉴定等级;加快培养养老护理、灾害信息、假肢、殡葬等领域亟需的民政技能人才。
四是进一步加大民政科技和标准化信息化工作力度。要按照民政科技中长期规划要求,加快推进现代科技在灾害应急管理中的应用,提高减灾救灾的科技含量;继续进行康复辅具、殡葬、地名、老年福祉科技的研究和成果的推广应用;继续推进各类民政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加强民政信息资源和信息系统的综合应用。加快研究制定社会急需、民政急用标准,健全民政标准化体系,加大民政标准执行力度。
五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大力推进民政系统行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大民政重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确保民政干部廉洁自律,确保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以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要求,做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x年,要着力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收尾工作。要抓紧落实国家和地方“”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努力完成各个专项规划项目,确保工程质量。对于尚未启动的“”民政事业专项规划,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抓紧做好基础性工作,尽快启动实施。要对“”民政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深化认识、积累经验,为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奠定基础。
二是研究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要加强对“”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趋势研究和定位分析,在科学分析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立“”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基本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做好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力争将民政工作的重要指标、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纳入国家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与民政专项规划的配套,在编制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同时,注重研究制定民政业务专项规划;加强全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与地方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衔接,使地方规划既符合当地实际,又与全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协调;加强两个五年规划的有效对接,对“”期间确因各方面原因难以按期完成的任务,要争取纳入“”规划继续实施。要扩大“”规划编制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多方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使规划编制的过程成为凝聚民智、反映民意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三、关于全面加强民政法制工作
今年的民政工作会议与民政法制工作会议合并召开,专门强调民政法制工作,主要是为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全面加强民政法制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充分认识民政法制工作的现状和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民政法制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在依法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保障民政事业健康稳步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民政部门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已达98件,其中直接规范各项民政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就有88件。通过制定和实施民政法律法规,我们实现了临时救济向法定救助的转变,实现了五保对象由集体供养向国家保障的转变,实现了流浪乞讨人员由强制收容向救助管理的转变,实现了婚姻登记由行政管理向公共服务的转变,建立和完善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大幅度提高了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福利保障水平。通过制定实施民政法律法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组织发展、行政区划管理以及殡葬、收养登记等工作更加规范,进一步夯实了社会建设与管理的基础,促进了社会和谐。通过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民政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更加自觉,民政工作有法可依、民政干部依法行政局面初步形成。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民政事业的发展思路日益明确,工作布局日趋合理,政府投入不断加大,法律法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所有这些都为民政事业的大发展、大作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形势发展和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化,涉及民政主要业务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对滞后,与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不完全适应的矛盾日益突显,反映在民政法制工作上,也存在着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执法水平不高,对法制工作重视不够等现象。
实践证明,无论是民政工作的协调动员机制、民政对象的科学核查机制、保障标准的制定调整机制,还是社会管理与服务的运行机制、民政工作的科学决策机制、民政行政行为约束监督机制,核心都是法制。当前,推进民政法制建设势在必行,机遇前所未有,困难依然存在。一方面,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国家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立法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民政部门及时推动将大量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经济社会还在发生深刻变化,处于各种矛盾多发时期,依法调整利益关系难度很大,加上民政法律法规确定的利益主体大都是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制约因素多,协调任务重,法制工作的推进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不断开创民政法制工作新局面,从根本上保障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是对各级民政部门的重大考验。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看到民政法制建设基础良好、机遇难得,又要看到民政法制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从而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毫不动摇地推进民政法制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认真落实民政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
新时期民政法制工作,要紧紧围绕民政工作中心任务,以推动民政立法进程为重点,以提高民政执法水平为核心,以创新民政法制监督机制为手段,以健全民政法制机构队伍为保障,全面提高民政法制工作水平。从现在起,力争用20xx年左右时间,建立比较完整的民政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程序正当、监督有效的民政执法体制,形成普通法律和专业法律相结合的民政系统普法格局,打造机构健全、素质过硬、运转有序、保障有力的民政法制队伍。
要积极推动民政立法进程。十一届人大会任期内一类立法项目49件,其中由民政部负责组织起草的就有5件,国务院在本届任期计划审议的行政法规由民政部负责组织起草的就有11件。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决定权在全国人大或国务院,但是,我们要通过积极努力地工作,将基础良好、群众期待、社会关注、领导重视的立法项目,作为立法的重点,推动立法的进程。要通过起草制定《社会救助法》、《慈善事业法》,《志愿服务法》及《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社会工作者条例》等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空白。要认真梳理实践经验,推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革命烈士褒扬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使之更加符合当前形势和发展需要。要完善民政法律法规制度的衔接配套工作,形成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衔接配套的体系,发挥各个层级制度性文件的作用。有立法权的地方要不等不靠,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优势,对短期内在全国范围很难形成统一法律法规的项目,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尽量出台地方性的法规和政策,既解决现实工作需要,也为国家层面的立法创造条件、积累经验。
要努力提高民政执法水平。执法不仅仅是指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还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指导、行政征收等众多环节和内容,因此,民政部门履职的过程就是执法的过程。民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各项要求,正确理解各项民政工作的法律属性,掌握相应类别执法行为的特点和要求,把民政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落到实处。
民政执法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大都以行政给付和行政指导为主,因此,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依法行政与工作创新的关系。要准确把握立法本意和依法行政要求,勇于突破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旧体制、旧制度的束缚,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在创新中不断完善。二是处理好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关系。要始终牢记民政执法的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基础,促进国家长治久安。为此,民政的每一项具体执法行为,都要努力实现这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民政工作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尤其与困难群众、特殊群体息息相关,必须充分考虑工作和对象的特殊性,以民为本,实事求是,自觉尊重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多做宣传解释工作,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前提下,做到文明执法。
要切实做好复议应诉工作。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逐年上升,涉及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多个业务领域。从案件结果看,复议维持和胜诉占多数,但复议撤销和败诉也时有发生。这既说明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同时也对民政执法工作、应诉工作提出了挑战和考验。复议和诉讼是法律赋予群众的行政救济途径,是一种焦点集中、抗辩直接、程序复杂、他方裁判的法定形式。能否依法处理好这些案件,既关系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关系民政部门的形象声誉,各级民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于被诉案件,要坚决克服“厌诉”心理,积极应对复议和应诉,自觉履行复议决定和诉讼判决。作为复议机关,要认真审查复议材料和证据,客观公正地作出复议决定,努力做到受案必审,审案必结,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要加强案例分析,以案析法,以案学法,以案用法,发挥案例的普遍警示作用,避免同类问题在各地重复出现。
要不断加强普法培训工作。今年是国家“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年,也是“六五”普法启动年。各地要对“五五”普法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已经完成的目标要总结经验和规律,正在进行和即将进行的工作要抓紧时间推进,对薄弱环节要进行查遗补缺,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要着手安排“六五”普法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目标到位、规划到位、措施到位。要着眼培养民政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专业能力,加大民政法制培训力度。坚持横向联合、综向延伸、上下联动、梯级覆盖,从全局上将学法用法纳入民政系统公务员培训规划。各级领导班子要带头学法,将法制讲座作为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形式,形成制度,定期安排。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法计划,把法律知识专题培训作为初任公务员和初任领导岗位培训的必备内容,并认真组织考试考核。要加强各业务领域的法制培训,将重点业务法律法规培训与一般法律常识培训结合起来,丰富形式,常抓不懈。
(三)切实加强对民政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摆上工作位置。民政法制建设,是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证。通过民政法制建设对民政工作中一系列重大问题予以明确规定,是对民政工作前进方向、基本准则和行为依据的根本确立,抓民政法制建设,就是抓住了根本、抓住了全局、抓住了主动。这既是多年民政工作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对民政法制工作的认识,善于用法律制度推进工作,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要坚持业务工作推进与法制建设跟进相结合,做到像注重业务工作那样注重法制建设,像规划部署业务工作那样规划部署法制工作,像考核评价业务工作那样考核评价法制工作,真正把民政法制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省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本级法制机构建设,抓紧落实法制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要切实发挥法制机构的作用,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要有法制机构参与,重要文件要由法制机构审核把关,重点执法环节要由法制机构实施监督。地方各级民政部门都应当有专人负责法制工作。
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民政法制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系统上下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依法行政是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职责。各级民政部门都要坚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不断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各级民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本机关法制建设的政治责任,承担起本机关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要统筹协调,把握本级民政法制建设的重点和任务,解决法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民政部机关是民政法制建设主要推动者。要以推动立法和指导执法为重点,对近年来的立法规划和立法项目进行清理,本着填补空白、满足急需、衔接配套的整体立法工作思路,通过科学立项、集中调研、课题研究、会议论证、联合起草等途径,加大协调力度,加快工作节奏,为民政法律法规尽早出台创造条件;要通过会议、文件、培训、案例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指导地方执法工作,不断提高全系统执法水平。地方民政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法规规章,做好法律法规的衔接配套工作。特别是要重点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梳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责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民政法制机构和民政业务部门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民政法制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民政事业发展需要法制,民政法制建设需要专门人才。加快民政法制建设进程,需要既通晓法律法规、又熟悉民政业务的复合型人才。要积极营造适合法制人才成长的氛围,为法制干部提供提升学历层次的学习机会和熟悉民政业务的实践机会。要高度重视民政法制人才的选拔和任用。一方面,要注重把政治强、业务精、干劲足的优秀干部放到法制工作的岗位,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切实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另一方面,要注重从法制工作岗位上选拔优秀干部进入领导班子或者更高层次的管理岗位,让法制人才脱颖而出,发挥更大作用。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下功夫培养一批适应民政法制工作需要的专业人才,为加快民政法制建设步伐提供有力支撑。
同志们,今年民政事业发展的机遇很多,任务很重,需要我们积极主动地拓展工作,同心同德地顽强拼搏。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完成今年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民政事业“”规划的各项目标,创造优异的成绩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我们应有贡献!
民政会议讲话 篇2这次全国民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时期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经验,研究部署“”时期的民政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国民政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慰问,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政事业加快发展。特别是近些年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集中力量办了一批得民心、顺民意的大事实事,民政事业取得了突破性的重大成就,在保障基本民生、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
一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制度。通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制度,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了基本保障
二是建立灾害救助制度。完善国家应急和救灾体系,制定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规,把救灾工作纳入科学化、法制化轨道。
三是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对一般流浪乞讨人员实行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对流浪未成年人采取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等措施,给予妥善安置,有效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
四是建立孤儿国家保障制度。实施城乡孤儿养育、教育、医疗、康复、住房以及成年后的就业等福利政策,使这个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能够生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在祖国大家庭里健康成长。
五是建立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实行政府扶持就业、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和伤残人员国家供养等多种方式结合、城乡一体的安置政策,充分体现了国家和全社会对退役军人的尊重和优待。
我们要充分肯定民政事业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贡献。同时也要认识到,新形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民政事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的发展,我国社会结构、社会形态和利益格局深刻变革,人们的社会心理、行为方式和利益诉求明显改变,对生活有了更高期待,对获得公平的机会、实现全面发展有了更迫切的愿望。相比之下,我国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公共管理服务还不能满足人们的期待和愿望。这就要求我们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准确把握社会发展的趋势,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民政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快民政事业改革和发展。
二、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体制
全面加强民政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构建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激发社会活力。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整合资源,构建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家庭和群众、职能有机统一的管理服务体制。
(一)发展基层民主,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要保障人民群众充分享有宪法规定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各项权利。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研究制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镇社区、参与城镇基层民主管理的办法。依法规范乡镇、街道政府组织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关系。政府行政工作要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行使自治权利创造有利条件。
要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规范健康发展。简化登记程序,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政府部门要与社会组织脱钩。要把规范发展社会组织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政府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通过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适当的方式交给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区等基层组织承担,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行业管理、监督、约束和职业道德建设作用,把政府依法监管与行业自律很好结合起来,更有成效地解决当前生产和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
(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效能。社区是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重要载体。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城乡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制由条块分割的单位体制向属地化、社会化的社区体制转型,这是一项重大变革。
要依托城乡社区,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是按照属地原则,建立面向社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社会管理服务体制。二是建立为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提供公共管理服务的综合性平台。这个平台是政府各部门管理服务的接口,承担人口登记、职业介绍、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居家养老、儿童托管、社会治安、房屋租赁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各部门提出要求、标准和规范,具体工作委托社区承担。要充分发挥社区平台的功能和作用,避免政府各部门在基层分别设立机构或窗口、派驻人员、各自为政。
(三)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保障。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促进社会公平,是人民政府的职责。要着力完善制度、提高保障水平,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加强社会救助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落实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搞好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扶贫开发的衔接。加快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因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逐步拓展社会福利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四)发展社会互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社会互助和慈善事业是人们自愿参与、奉献爱心的高尚活动,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事业广泛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对于弘扬传统美德、提升国民道德水平、促进社会成员团结友爱具有重要意义。
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发展社会互助团体和组织,鼓励企业、团体、家庭及个人开展社会互助和慈善活动。完善并落实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税收减免政策。简化成立公益性基金组织和慈善机构的审批程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基金组织、慈善机构和其他社会团体举办医院、学校等公益事业。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探索建立公民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健全社会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要规范管理,引导社会互助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新形势下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任务更加繁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把各项政策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切实把民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并把民政方面的政策制定、工作部署和检查落实作为检验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民政工作的新格局。
(二)加大财政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力度。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民政事业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新增财政投入要优先用于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和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方面。福利彩票公益金要重点支持和优先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三)加强民政服务能力建设。要把民政经费投入的重点放到基层,提高直接面向群众的民政服务水平。各级民政部门和全体民政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要对群众有爱心,有感情,带着爱心和感情去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改善民生。
(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进一步放宽准入,充分运用财政税收等多种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民政事业,扩大民政服务。适合社会办、社会有积极性办的,就优先让社会办。“保基本”的民政服务,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解决。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程序,不断提高民政服务规范化水平。
同志们,民政事业关系民生,责任重大。让我们在以为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行动的最高标准,恪尽职守,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民政会议讲话 篇3同志们:
这次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x年全省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总结x年民政工作,研究部署x年民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一、认真履职尽责,x年全市民政工作跃上新台阶
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着力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通过坚持高起点定位,坚持高质量运作,自觉创先争优,不断攻坚克难,积极打造工作品牌,全市民政事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卓有成效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在发挥推进社会建设骨干作用上做出了新的成绩。
1、社会救助面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水平大幅度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对象xx万人,同比增长近10%。根据动态管理要求,全市共清查出各类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多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了月人均xx元(城市)和年人均nxx元(农村)。在全市率先组建了社会救助执法监察大队,工作质效很好。通过推行社会救助大厅运营模式,基本实现了社会救助责任由模糊到清晰、监管由松散到严谨的转变。绝大多数县(市区)实现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结算。社会救助实现了生活、医疗、住房、取暖全覆盖,国家省下拨低保补助、取暖补贴、临时补助、一次性困难补助。
2、社区建设管理平台进一步夯实。结合达标社区、精品社区建设,全市建成xx平方米以上达标社区xx个,占全市社区总数的.农村社区建设启动率达到了70%。全市以居民小组为基础划分xx个网络单元,进一步加强了工作人员配备,实现了社区管理全覆盖。
3、慈善工作和救灾救济工作更加高效有序。全市慈善捐款额达xx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年项目救助支出xx万元,救助xx万人,有效提升了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全市面对局部自然灾害多发、连发的情况,先后派出九次工作组深入基层核查灾情,紧急下拨应急救灾资金。并通过积极主动工作,争取上级灾害补助资金xx万元,全年总计获国家、省救灾救助资金达xx万元,占全省的.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救灾工作机制,开展了系列化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组织开展了村级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全面加强了救灾物资储备的基础建设,有效提升了全市防灾减灾能力。
4、社会福利事业的调节功能全面优化。制定并出台了系列有关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法规。市本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建筑面积达xx平方米,可容纳多名失能、半失能老人入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城市社区达到70%以上。民办养老机构已发展所,入住老人xx名。全市争取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资金多万元。全市xx名散居孤儿全部享受到基本生活补贴。
5、优抚安置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三年来共帮助xx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了住房困难,其中x年为重点优抚对象新建房屋xx户、维修房屋xx户。同时,将xx名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纳入优抚对象管理范围。在全市建立了“一站式”即时结算医疗服务平台,重点优抚对象住院报销比例均超过了90%。各县(市、区)围绕“安烈工程”,高质量地完成了xx处烈士纪念设施的改扩建工作,对座散葬烈士墓实行了统一集中管理。结合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改革工作,全面推开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工作,培训退役士兵xx人,申请对象培训率达到了100%。安置年度退役士兵xx名,安置率96%。军休安置和服务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各地结合纪念“八一”建军节,双拥共建活动搞得有声有色。
6、社会事务服务管理进一步科学规范。建成了市县两级婚姻登记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了与全省全国联网。结合开展殡葬服务行业收费行为治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行风建设,特别是殡葬惠民政策实现了市、县全覆盖,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殡葬难题。加大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市县两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受到了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社会组织管理更加有序。结合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工作,在社会组织中积极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建立了社会组织基础数据和人才储备库,制定出台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性文件。全市开展登记社会组织家,其中社团家,民非家。区划地名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完成了我市外边联检任务和我市10个县(市区)的界限联检任务。落实了签订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协议工作。完善了地名数据库录入工作。落实和基本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编纂工作任务。
7、民政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市县民政系统坚持狠抓了“为民服务、争先创优”活动,全力推进了党风和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党建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始终保持了竞相进取的良好风貌。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党的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都进入先进行列。在全市政府综合部门行风建设评比工作中,市民政局被评为第二名。重点优抚对象住房解困优质工程经验和建立城市社会救助服务大厅经验在全省推广;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慈善募捐、民政宣传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受到了国家、省民政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新挑战,全市民政系统在工作、队伍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差距:一是有的县低保匹配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二是有的县在资金管理上还不够严密。三是有的干部职工政治和业务素质不高,不能完全胜任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的需要。对上述问题,我们力争用最短的时间逐步加以解决。
二、坚持务实创新,着力推动x年民政事业提高到新水平
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民政事业“”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全市民政工作总的要求是,要以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强化队伍和作风建设为保证,重点工作实现整体突破,特色项目打造不同亮点,常规业务全面大上水平,用新的作为和新的成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全市民政工作进入全省民政系统先进行列。让党委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
(一)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综合管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及时、准确和更加规范,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稳定可靠的制度性保障,进而更加注重人民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要全面落实落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工作。低保入保率达到100%,实现应保尽保,应保即保。要完善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制度。资助低保人员参合、参保、参险到位率100%。全面规范城市社会救助服务大厅管理模式,通过完善工作职能,强化基础建设。要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全面改革城乡低保管理体制,实行公开受理、两级审核、集中公示和审批发放的新机制。要大力推进“一站式”医疗救助及时结算。实行“一站式”服务的县(市、区)达到100%。要加快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年底前建成以收入信息核对低保网上审批、社会救助大厅远程对接监控为基点的社会救助综合管理网络平台。覆盖全市并全部投入运行。要组织开展城市低保听证制度试点,使全市低保管理进一步规范化。要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绩效考评,强化社会救助执法监察,实现监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要进一步完善低保资金管理办法。防止挤占、挪用、滞留等问题的发生。
(二)要着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提档升级,全面加强和不断创新社会管理。通过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在健全社会管理格局中发挥强基功能,激发基层社会管理的活力。全市城市社区达标率要达到76%以上,农村社区建设启动率要达到75%,有15%以上的社区达到示范社区标准。要下大力气改善社区服务设施基础条件。当前,我市的社区服务设施无论在总量,还是功能发挥上,与社会服务需求的旺盛增长极不协调。因此,要制定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具体落实措施,加快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今年,全市80%街道社区建成服务站(18个)。要进一步配齐配强社区工作人员。全市有75%以上的社区实现配备5-7名工作人员的目标。力争30%以上的县(市区)专职社区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达到社平工资水平。要加大社区建设资金投入。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社区经费凡是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的,要马上着手解决;纳入财政预算的,要保证经费逐年增加,并及时拨付到位;按要求为社区工作者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鼓励社区创办经济实体和提供有偿服务的办法筹集经费。要着力完善社区管理服务职能。各地要围绕认真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分发挥社区职能作用,结合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社区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进一步解决制约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和村级民主监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完善与人口大规模流动、利益多元化、思想文化多元化相适应的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指导,研究制定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逐步理顺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各方面关系;努力解决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要进一步深化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切实形成“以社区网格为服务单元、以群众自治为组织形式、以多元参与为核心内容”的服务管理机制。要认真做好第四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努力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要紧紧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契机,在建设达标社区的基础上,提高示范社区的数量和质量。特别是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抓好新农村示范村的社区建设工作,将这些典型打造成新农村的“精品社区”。要在加快推进社工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要加强组织保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和编制部门支持,在民政部门内设专业社会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机构,争取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社工队伍加快发展。要按照“依托社区、立足民政、面向社会”的思路,在强化社工培训,完善社工政策、开发社工岗位、发展社工机构上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制定我市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具体实施办法,选出适当项目搞好试点,推进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今年每个县(市区)都要从实际出发,抓好民政从业人员专业社工知识的培训。
(三)要大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在优化社会利益分配中充分发挥好调节功能。不断健全扶老救孤体系,使福利政策受惠范围逐步由特殊群体向全社会拓展,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迈进。要持续快速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抓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数量与改扩建质量,确保达到标准。要继续抓好社会福利各项政策落实。同时要制定好相应的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好“民办公助”扶持政策,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区养老行业。落实养老服务体系机构税费减免政策,要确保对民营养老机构资金支持到位。要制定实施《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规范》。要组织争创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模范(市)单位。以国家和省《关于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为依据,综合实施“敬老爱老助老工程”,推进居家、社会、机构养老服务互相衔和共同发展。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并做好各项优待政策落实的执法检查,以保证其健康发展。要认真抓好养老服务员队伍培训工作。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20%。全面建立基层儿童福利保障“三级”组织网络。在全市三分之一以上社区建立“儿童之家”。抓好救助站和福利企业管理及安全防范工作。全市各救助站要定人、定车,对各主要街道、乡镇、居民小区(村屯)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适时监控,及时依法救助。福利彩票发行总量要比去年增长20%,总额达到2.6亿元。
(四)坚持多元化发展途径,全面提升救灾救济和慈善救助综合效能。救灾补助项目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具有特色的救灾抗灾机制,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筑起一个堡垒。围绕完善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联动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要进一步抓好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建设两处以上应急避难场所。每个县(市区)都要建成两个以上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要加强灾情核查和评估,切实做好当年受灾群众应急救助、破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要广泛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局面。要通过抓好村级灾害信息员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实现全市灾害信息培训全覆盖。要积极做好对上救灾物资争取工作。积极推广和应用符合我市实际的防灾减灾新技术新手段,增加减灾工作的科技含量。要加大慈善工作宣传力度,弘扬慈善文化,打造慈善。要结合协调制定发展全市慈善事业政策法规,引导和激励越来越多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加入慈善事业行列。要抓好完善以慈善超市和捐助站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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