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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纪念活动方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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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纪念活动方案总结(精选5篇)

3.15消费者纪念活动方案总结 篇1

  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委员会):

  为宣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构建“消费满意在”环境,在经济“新常态”下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好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省工商局、省消协决定在全省范范围内开展20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将3·15系列活动作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重要工作来开展

  历年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通过开展3.15系列活动,积极推动消费环境的持续改善,切实维持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为促进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助力供给侧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和广泛开展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认真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拟将通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倾听消费者的声音、依靠消费者的力量,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消费维权制度健全和机制创新,更加有力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精心策划,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

  (一)开展12315“五进”活动。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消法》等法规知识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商场“五进”活动。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工青妇组织、行业协会、法律专家等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青少年、社区居民、农村人口等不同人群开展不同内容的宣传,通过消费教育大讲堂、消费体验、发放宣传教材等多种形式,以宣传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日常消费常识、典型案例等为主要内容,倡导“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促进释放消费潜力、助力供给侧改革。

  (二)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和商品抽查活动。“3.15”前后,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开展以日用消费品、妇女儿童用品、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以及新兴消费品等商品质量的监管检验,加大消费侵权安件的查办办度,继续加强旅游市场、农资市场、成品油市场等重点商品与服务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

  (三)开展“3.15”当天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条件,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广场咨询服务等活动。重点宣传中消协确定年主题“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涵义,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济诚信建设,为各行业倾听消费者呼声、了解消费者需求、创新消费供给提供有效途径。在城区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网络购物、品质消费、时尚消费等新消费领域的商品和服务咨询服务活动;在农村,可开展“放心农资消费进乡村”体察或宣传活动,听取农民消费者的意见和呼声,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送法、送消费知识进村镇,利用村镇集市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以及日用品消费知识,提高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开展有特色的消费教育引导。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开办专栏、专题节目,组织开展有特色、受欢迎的群众性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及部分消费者代表召开年主题座谈会。针对消费热点和难点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把维权工作前移到消费引导、消费警示、消费知识的普及上来,帮助群众提高自我维权水平,促进更新消费观念,倡导绿色、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理念,着力提振消费信心,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开展行业诚信创建活动。要积极开展“消费满意示范店”创建工作并通过对行业协会的走访、座谈形式,推动行业诚信创建,促进经营者树立“信用为本、诚信至上”的经营理念,更加重视质量、服务和信誉,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以实际行动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青睐,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精心安排部署。要协调好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紧密合作、通力配合,动员更多的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和志愿者参与相关活动。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地要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积极做好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和合作,利用大众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采取基层寻访、人物专访、在线访谈、专版专栏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增强正面宣传效果,做好“3·15”期间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增进消费维权工作社会知晓度,努力营造“消费满意在”协同共治的消费维权氛围。各地还可以联系各行业企业通过已有的电视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等宣传工具进行宣传。

  (三)加强值班值守。各地要加强值班制度,确保12315投诉渠道畅通,认真做好消费投诉举报工作,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广大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加强舆情研判,增强舆情分析的前瞻性和实效性,有效防范舆情风险,重大问题按程序及时上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全力做好3·15晚会现场转办的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

  (四)及时上报总结。各地要认真总结当地“3.15”活动情况,3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省消协办公室。

3.15消费者纪念活动方案总结 篇2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切实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的系列宣传纪念活动。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法律法规以及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为主要内容,推动新《消法》的贯彻落实,努力营造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促进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系列活动安排

  (一)联合举办纪念"3·15"大会

  1.活动形式:由省市工商局、消委会等相关部门联合在室内以会议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以电视专题片贯穿整个活动。

  2.活动时间及地点:201x年3月15日9:00-10:00,福建会堂国际厅。

  3.参加人员:省市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

  4.活动主要内容:

  (1)制作播放"让消费者更有力量"电视专题片。回顾20xx年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关注民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亮点。

  (2)宣传贯彻新《消法》,通过电视专题片宣传新《消法》的主要亮点。

  (3)发挥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成立省消委会家居装修装饰设计专业委员会,为其授牌,发布"家居装修装饰设计合同"使用范本。

  (4)启动绿色低碳消费。根据新《消法》第五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倡议消费者自觉选择绿色低碳消费、自觉保护自然环境。

  5.职责分工:

  (1)市消委会:对接省、市3·15现场宣传各项活动;提供20xx年全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亮点电视专题片材料、图片,配合省消委会组织专题片拍摄;邀请市质监局、物价局、卫生局、食药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参会。

  (2)办公室:负责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参会(请柬由市消委会负责);负责邀请协调省、市媒体,组织宣传报道。

  (3)人教处:负责落实60名工商人员着制服参加大会(消委会配合)。

  (二)以"让消费更有尊严"为主题,开展"12315社会开放日"系列活动

  1.时间及地点:201x年3月11日-12日。

  2.参加单位及人员: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办公室、监察室相关人员,鼓楼、台江、仓山、XX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主任。

  3.主要内容: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牵头组织开展两场开放日活动。

  (1)12315中心点活动,设在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邀请参加的对象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领导;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效能监督员;监管服务对象代表以及新闻媒体记者。

  (2)新闻媒体点活动,设在福州晚报社。邀请参加的对象为:消费者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学生、游客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

  4.职责分工:由12315指挥中心负责实施,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

  (三)召开系列座谈会

  1.召开大型服务企业消费维权座谈会。

  (1)时间及地点:201x年3月4日下午14:30,由市消委会组织在市工商局12楼会议室召开。

  (2)参加单位:电信、联通、移动等通讯运营商,山姆、家乐福、新华都、兴福兴、麦德龙、永辉、沃尔玛、苏宁、国美、喜盈门等超市,商场代表、百胜餐饮、格力电器、网龙公司等单位。

  (3)主要内容:一是新《消法》亮点宣传教育。解读宣传新《消法》在保护消费者集体利益等方面的维权新理念,在规范新领域解决新问题以及强化通讯行业、大型商场、超市经营者义务,建立诚信为本、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新理念。二是部署有关企业参与"3·15"纪念活动。

  (4)职责分工:座谈会由市消委会组织实施,12315指挥中心配合,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

  2.召开汽车行业协会座谈会。

  (1)时间及地点:201x年3月7日下午15:00,市汽车行业协会会议室。

  (2)参加单位及人员:汽车行业协会代表、市局12315指挥中心、XX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鼓山工商所、岳峰工商所、新店工商所相关工作人员。

  (3)主要内容:新《消法》多项重要修改涉及汽车消费,吸引了汽车经营者、消费者及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通过座谈、学习交流和行政指导,帮助行业、企业清理不符合新《消法》规定的行业规则和经营行为,提高企业自律。

  (4)职责分工:市局12315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配合办公室进行宣传报道。

  (四)其他活动安排

  各县(市)、区工商局、消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纪念活动。各县(市)、区工商局要围绕宣传贯彻新《消法》,突出重点、特色和优势,丰富"12315社会开放日"主题活动内容,打造活动的精品亮点。各级消委会要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结合12315工商开放日、消费维权"五进"等活动,创新"3?15"活动的形式,以宣传贯彻新《消法》为主题,深入企业、乡镇、校园、社区、景点等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工商局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以贯彻落实新《消法》、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以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契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做好各项工作。要及时向各级人大、政府领导汇报今年纪念"3·15"各项活动准备及开展情况,取得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加强协调,发挥作用。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工商部门、消委会要加强与司法、质监、卫生、药监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配合,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共同策划、共同组织,创新"3·15"活动的形式,丰富"3·15"活动内容。要通过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强化社会消费维权意识,唤起更多的人士加入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队伍中来。

  (三)加强宣传,提升影响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消费者关心关切的焦点问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手段,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正面宣传消费维权成果及国家惠民政策,力求在力度上有新增强,在宣传上有新突破。

  (四)加强值守,做好保障。3月14日、15日两天,12315指挥中心要确保人工接诉线路畅通,人工接诉时间延至22:00,特别是315晚会当天要延至晚会结束且相关接诉工作结束为止,竞争执法处、消委会、检查支队要配齐备勤人员,轮流值班,确保24

  小时通讯畅通,以备随时调遣,值班执勤时间延至12315晚会结束且所有投诉案件处理完毕为止。各县(市)、区工商局要按照市工商局的人员保障办法,在统一的时间段内加强值勤,充实执法力量,分管局领导要亲自在岗带班,共同做好与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电视台"315文艺晚会"的互动,快速、高效办理晚会转来的申诉举报案件,及时反馈申诉举报案件调解查处情况。

  (五)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各县(市)、区工商局、消委会要自行开展各类活动,并将活动方案于3月10日,活动小结、"3·15"活动统计表于3月17日通过oa网上报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和市消委会。

3.15消费者纪念活动方案总结 篇3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河南银监局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投诉受理情况快速调研的通知》(豫银监办【20__】142号)精神,我行认真开展了统计和调研工作,深入梳理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根据本行实际,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1、投诉情况

  我行作为新设立的新型地方金融机构,成立以来,坚持服务营销的战略,一贯注重维护客户利益,切实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提倡优质文明服务,切实解决客户疑难问题,坚决制止违法经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经过我行的认真梳理,未发现有客户投诉现象。一方面是业务单一,以基础的存、贷、汇为主,几乎免除了全部中间业务手续费,主动减费让利,得到了客户的赞扬。另一方面,我行不断加强优质文明服务,持续推进服务硬软件的提升,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坚持做到“急客户所急、让客户满意”。五年来,实现了“零投诉”的服务目标。

  2、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服务管理。为贯彻上级监管部门要求,配合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行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工作,一方面是健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诉处理领导小组,由行长亲自负责,督导全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协调各方事物,及时化解矛盾,引导业务合规开展,并制定了一整套的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尤其是重点明确了网点负责人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在工作的第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高效务实的措施,让客户满意。

  2)完善报告流程,保护客户权益。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我行从服务工作着手,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诉受理工作流程,建立了完整的流程图,并细致规划了处置程序和权限,尤其是针对客户投诉处理就行了细分,在权限范围内,要求网点第一时间处理得当,反馈有关信息,使消费者的权益在第一时间内得到保护。同时在网点公布了监督电话,由综合部门负责接收信息,确保客户反馈信息及时处置,并监督网点做好服务工作。

3.15消费者纪念活动方案总结 篇4

  为深入开展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运动日”宣传纪念活动,扎实推进“新消费运动”,进一步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xx县消保委精心谋划,精心准备、精心实施,从而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运动日”宣传纪念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扎实有效、成果明显。

  据统计:这次共举行宣传咨询活动2次、设点7个;发放宣传资料18670份;举办文艺演出1场;开办消费者教育讲座2场;组织新《消法》等知识竞赛2场;举办展览2场;制作图解新《消法》等宣传牌匾35块;广播电视上录用稿件3篇,在《新闻》报开辟特刊1期、发表文章25篇;县四套班子领导亲临“315”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视察指导。具体活动小结如下:

  一、开展“3.15”宣传月系列活动。

  今年,我们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3.15”宣传月系列活动,掀起学习贯彻落实新《消法》的热潮。

  一是开展新《消法》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一会二站”负责人进行新《消法》业务培训的同时,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新《消法》宣传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农村等活动,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新《消法》解读活动,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县消保委联合新闻报、晨报、移动公司开展“移动杯”新《消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广大市民踊跃参加;联合网监办开展对网络经营者的新《消法》知识的学习,营造和谐的网络购物环境。

  二是开展重点市场消费维权大检查活动。在“3.15”期间,县消保委联合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开展一次执法大检查,以净化xx市场环境。

  三是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大检查活动。农村是消费维权的薄弱环节,为此,我们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主要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农村商业网点执法大检查与红盾打假保春耕行动,以确保农村消费安全。

  二、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纪念活动。

  3月15日,县消保委组织常务委员单位及直属联络站在浙北大厦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运动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并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四套班子领导,亲临现场指导。主要开展以下六项活动:

  一是部门联动维权。我们联合县法院、县质监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贸粮局、物价局等常务委员单位,在浙北大厦广场设摊,现场为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消法》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3596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59件;现场调处消费者投诉53件;现场开展酒类、卷烟类、药品类、书类、消防器材类等真假商品识别演示;现场提供检测服务14件次;场面声势浩大,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二是广场授奖牌活动。在315活动现场,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向荣获湖州市第十届消信单位的代表授牌和参加新《消法》知识竞赛获奖人员颁发证书。通过广场授奖牌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诚信意识和市民学习新《消法》的积极性。

  三是企业助动服务。组织电信、移动、医院、供电、供水、天然气、xx大厦等30家经营服务单位及12家厂家售后服务单位,在活动现场直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各项咨询服务活动,活动期间,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1297人次;提供现场维修服务25件;上门服务12人次,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

  四是媒体推动造势。一是开辟一个专栏。3月15日,我们在《新闻》报开辟“3.15消费维权”特刊专栏,刊登了县消保委名誉主任、县政府领导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致辞,县消保委主任访谈录,新《消法》解读等内容,大力宣传新《消法》知识以及消费维权工作等内容。二是披露一批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披露xx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并发布了消费警示等。三是开展图解新《消法》等知识图片展示。县消保委、技监局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制作牌匾,展示有关消费维权知识及全县消费维权成果。

  五是义工互动服务。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真假蜂蜜、真假芝麻油、真假消防器材、真假节能灯等比对实验,通过比对实验,让大家现场了解掌握了一些简单的比对鉴别方法,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现场还组织消费维权义工进行法律咨询及家用电器等现场维修活动。

  六是上下互动呼应。各消保分会、工商所、乡镇联络站、行政村监督点、义工服务点等将针对当地的实际,在所在集镇、社区、行政村组织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开展“新消费运动日”宣传活动。

  一是县政府领导发表“新消费运动日”致辞。县政府领导、县消保委名誉主任在媒体上发表第六个“新消费运动日”活动的致辞。从而对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责任、生态的新消费理念,推进全社会共创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拉动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是县消保委联合县传媒集团组织全县商贸服务类经营单位开展“履行新消法、落实新责任”诚信自律承诺活动。22家商贸服务类经营单位在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新闻报、太湖晨报等新闻媒体上公开作出“履行新消法、落实新责任”诚信自律承诺,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奠定基础。

  三是演出文艺节目。县消保委结合实际情况及“新消费”理念,编排一组歌舞、小品、短剧等反映“新消费”理念的节目,经过浙北大厦业余文艺演出队精心排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运动日”现场进行演出,中间穿插有关新《消法》知识的有奖竞猜活动,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3.15消费者纪念活动方案总结 篇5

  为了深入开展20__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紧密围绕20__“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积极构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韶关市消委会联合韶关市工商局在“3.15”期间做了一系列宣传纪念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新《消法》及相关配套规章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配套规章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良好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召开“3.15”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在3月15日前,邀请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其他网络媒体等,召开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部门职能业务的“3.15”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强化消委会与工商部门在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有关公共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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