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施工劳务合同样本
装饰施工劳务合同样本(精选5篇)
装饰施工劳务合同样本 篇1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分包范围:
二、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2、发生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2.1非乙方负责的分项工程或无正当理由的干扰影响乙方施工,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工期顺延。
2.2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工期顺延,乙方在变更单中一并提出延期意见,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
2.3因乙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2.4因不可抗力,包括阴雨、大风等影响施工,工期顺延,由乙方书面提请甲方代表签字认可。
三、项目负责人责任
1.工程发包人委派的负责人入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单人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 .
四、工程质量标准
1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本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3、图纸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年日。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套数:_1_套。
五、双方一般职责
1、安全职责
1.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成员进行安全教育。
1.3 承分包单位安全责任的划分以本合同附件一约定为准。
2、甲方职责
2.1配合乙方处理施工现场和相关单位的关系,因乙方原因或乙方利益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2负责按合同规定付款并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并在甲方提交材料供应后,经确认,为其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
2.3 在乙方开工前,监督乙方每周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并在每期安全例会的会议纪要上签字。并对乙方提出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
2.4根据工程要求,及时配合乙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中间及竣工的相关验收。
2.5甲方随时跟踪检查,并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及施工质量等,并有对乙方的处罚权。
2.6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的材料送交当地质检部门进行检测,如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乙方承担检测费及一切损失,工期不顺延。如合格检测费归甲方,工期应相应顺延。
2、乙方责任
2.1会同甲方开工前与有关部门联系水、电线路开通及开工前期事项安排等,乙方的用水用电由乙方装表,乙方按表计实耗量按当地收费标准向甲方交费。
2.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
2.3工程竣工交付前,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内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费用负责修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设备管线、绿化环境等不受损害。
2.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并符合有关规定,做到工完场清,遵守场内规章制度,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而产生的罚款。
2.6甲方书面通知提出的质量、安全问题,乙方代表或指定人应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或确认,逾期无答复,甲方有权强制停工。
2.7乙方对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及现场的构件、机具、设备的安全负责,费用自理,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机损事故,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8在甲方的配合下主办工程中间及竣工的相关验收、工程款的催收及结算工作。并在接到图纸后2天内,向承包人提交由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的供应计划;
2.9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为确保施工人员安全,由甲方代为办理保险,保险费用在乙方工程结算款里予以扣除)。
2.10每周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并编制会议纪要提交甲方管理员处。
2.11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项目经理的工作,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
五、质量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进度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如进度因故有变,乙方除提出改进、补救措施外,应书面提请甲方代表或指定人签字认可。
2、施工过程中若甲方对质量提出异议,乙方应积极整改,若发生分歧,任何一方均有权委托质检部门复查、检测,该结论为最终依据。如检测不合格,乙方必须自承费用返工维修,工期不顺延,质检费归乙方。如合格,由此发生的质检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发生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3、施工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若属乙方责任,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损失,工期不顺延。
注:结算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量为准
七、合同价款支付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1、合同价款支付:
1.1甲方将工程款汇入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帐号,一般情况工程款不以现金支付,特殊情况需现金支付由甲方代表签字确认,以乙方财务部出具的正式收据为凭。
1.2付款进度:
付款进度按工程进度与甲方现场项目负责人协商付款,付款原则:支付工程款为已完工程量的70%。工程全部施工完毕且甲方验收合格后3日内付至合同总造价的95%,剩余5%为质保金。
八、保修
1、质保金为工程总价的5%,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后一年。
2、保修期间,乙方接到修理通知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勘察、处理。如乙方不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甲方自行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3、保修期满后15天内,甲方应将剩余质保金退付乙方。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天的违约金。
2、质量、安全发生事故或工程验收不合格,除乙方妥善解决外,甲方对乙方按合同总价5%的处罚。
3、质量及安全检查不合格,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人民币500元/次的处罚;
十二、其他
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可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2、本合同所涉之法人、经办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首笔工程预付款后生效,至构件交付完毕帐清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施工劳务合同样本 篇2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地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
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前,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含设计变更)。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原材料的卸车及整齐堆放;
2、施工工棚的搭设;
3、施工现场由于乙方造成的责任乙方进行清理;
4、现场施工材料必要的倒运;
5、铝合金窗制作安装、内外墙乳胶漆;
6、在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不在出现零工;
7、合同中未约定,但施工中必须要做的工作;
8、施工中使用的全部材料包工包料;
四、分包工程期限20xx年10月1日开工,20xx年7月30日竣工。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每年收麦、中秋、春节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拨付工程款,平时工人借支生活费。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支95%,余5%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上级单位对工程进行检查,甲方在提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必须按照规范规定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施工,甲方并不增加费用。如乙方未按照规范规定进行施工,甲方有权代替乙方进行施工,所花费的费用按照实际花费费用的1.2倍,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五、安全事故处理:
1、出现安全事故,双方共同配合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费用分担:
(1),5000元以内,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2),5000元(含)以上至30000元以内,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费用。
(3),30000元(含)以上,甲方承担70%的费用,乙方承担30%的费用。
(4),以上费用包括医疗,善后以及外部罚款等。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提供食堂,乙方生活费自理。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由乙方提供。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工程中全部铝合金窗制作安装按160元/㎡、内墙乳胶漆14元/㎡、外墙乳胶漆16元/㎡(包工包料)。其他项目另定。
二、零工每工日为80元。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全部工具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施工现场其他施工班组必要的使用垂直运输机械。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在正常施工的前提下,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三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四、乙方必须服从业主及甲方的工期管理,按照甲方的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进行施工,并承担业主的工期、质量罚款。
五、如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的施工进度明显慢于正常施工进度或者施工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甲方有权接触解除合同,乙方在此之前完成的工程量,经核定后,按照核定总价的80%进行支付。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按以下第(2)项解决:(1)向工程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滕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工程款付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装饰施工劳务合同样本 篇3发包单位:
劳务承包单位: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石桥市中心医院内装饰工程(第八标段)
2、施工地点:大石桥市中心医院15层—17层(第八标段)
3、施工内容:根据施工图纸所设计( )所有内容
4、施工标准:按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定为:合格
5、开、竣工日期:自 20xx 年7 月 20 日起至 20xx 年 11 月 20 日止。
第二条 发包方的责任范围
1、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或者必要的施工说明书;
2、提供现场施工人员所需要的施工用水、用电和施工场地、临时后勤设施消防器具。
3、按合同规定提供装饰材料及辅料。
4、做好施工交底,并用书面材料安排好技术、安全、质量。
5、做好内外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6、建立技术、质量、工期控制保证体系,协调好劳务关系。
第三条 劳务承包单位的责任范围
1、组织和调配好施工人员,听从指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2、施工中要合理用料、杜绝浪费、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清洁,材料堆放整洁,有序合理。
3、准确提供施工所用材料计划,做到材料不积、不压。
4、劳务人员严禁违章操作,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5、主动办理暂住证、上岗证,费用自理。
6、接受有关部门的质量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返工
1、劳务承包方应做到质量自检,发现问题自行改正。
2、发包方负责分项专检,按专检要求改正与返工,并做好记录,所有责任责任方自负。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工程专职人员对质量验收,并填报记录。
2、竣工前公司组织验收,对不合格品,劳务方要无偿给予整改,并加倍赔偿造成的材料损失。
第六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
元。
2、价款调整:
项目增加,数量变更价款超出本合同项目范围时。 1、本工程在所介定范围内,达到质量标准要求与工期条件下总劳务费:人民币
第七条 劳务费的支付
按工程进度每半月支付一次,不超过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后支付80%,春节前付到95%,留5%做为质量维修金,一年后付清。
第八条 工程保修
1、竣工验收后维修以保修期内所有维修费、人工费均是劳务方负责。
2、没有维修能力者,按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中一次扣回。
3、材料损失根据责任范围可分摊。
4、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后起计算,一般不超过12个月,返回驻地付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对下列事宜劳务方属违约责任:
(1)没有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任务。
(2)工程未完,擅自撤离。
(3)其它违约。
2、违约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扣减部分劳务费。
3、对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应本着平等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其它约定
如有纠纷,可在工程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发包方代表: 劳务方代表:
年月日:
装饰施工劳务合同样本 篇4委托方: (简称甲方)
受托方: (简称乙方)
甲方将 项目防水工程交给乙方负责施工,为了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双方密切配合,在保证双方平等特制定如下写作合同,以便日后共同遵守。
一、 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
1、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事先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向乙方进行质量和技术交底。乙方应按照甲方或建设方交底的要求,按照有关防水施工方案以及国家有关防水规范进行施工,做到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必要时需加班加点。
2、如果乙方施工严重失误造成误工、停工、返工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材料及辅料损失,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负责,乙方应协作处理。
3、因质检造成不合格的一次罚款20xx元,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对发现问题乙方没有组织人员及时补救或补救后仍有问题的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赔偿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因乙方施工在保修期内出现渗漏,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处理所用材料及人工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在施工期间不能喝酒、打牌,甲方在施工期间若发现乙方喝酒、打牌每发现一例处300元罚款。
6、乙方如达不到进度和质量要求,失信者或中途退场,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有权将乙方清出场地并拒绝支付所有人工费用。
二、 安全责任和文明施工
1、乙方进场不准闹事,不准酒后施工,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穿软底平跟鞋,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3、乙方施工人员不听从安排,如有安全罚款由乙方自负,其罚款金额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4、由于乙方施工人员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而发生的乙方人员或他方人员伤亡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但不承担任何费用。
5、费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伤亡,应按照施工现场方或事故处理管理方的处理决定办理。
三、 承包人工费及付款方式
1、承包方式为单包人工费(包工、包质量、包进度),外墙卷材防水人工费单层 元/㎡。附加层按 元/㎡计算。屋面防水人工费 元/㎡。地下室底板人工费 元/㎡。卫生间防水为 元/㎡。主材和辅材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只负责施工。(结算方式:以实际施工面积决算)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所需要的材料用量施工,如因乙方不负责造成材料浪费,乱堆乱放,甲方按浪费材料总价值的两倍对乙方处以罚款,该罚款从乙方人工工资中扣除。(SBS搭接损耗13%以内,液化气0.9元/㎡)。
3、材料进场时由甲方人员负责提供材料堆放场地,乙方人员负责卸材料。
4、付款方式:乙方进场施工人员,三天后按工程进度预支工人生活费及管理费。施工完成后经检查合格,关水(48小时)无渗漏、无侵湿等质量问题待下一道工序开始施工,防水层即合格过关,若有问题下一道工序不能施工,要求乙方整改修补。关水合格后,在7天之内支付85%合格部位防水施工费用。以上各项施工面积按现场双方收方签字计算,甲方给付乙方85%人工费后,剩余部分在年终内付清,若验收不合格的应在扣除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后,甲方再将剩余人工费支付给乙方(按85%支付),甲方若不按时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对其他未施工板块停工或采取其他措施,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5、此款项全部现金支付,乙方只需出具收条即可,此价格是人工费,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国家规定应缴纳的款项。双方款项必须办理签字手续。
6、若因建设方因素造成停工、停建由甲方负责,不影响支付工人的人工费,在 年 月 日前完成的工程量,甲方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扣除并保留5%保修金(两年后支付)后支付给乙方所有施工费用。
四、 其他
1、事宜或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再做协商,必须书面说明。
2、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机构或法院裁定。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和乙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合同约定条款完成双方结清账款后合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手印)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装饰施工劳务合同样本 篇5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分包等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该劳务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华润凤凰城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及二期C区绿化工程的养护。
第二条、工程劳务施工承包范围:
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的劳务施工及竣工后一年的绿化养护和二期C区绿化工程竣工后的一年绿化养护。本工程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所有绿化种植及养护工程的施工人工费。含:土表300mm人工平整土方、绿化植物进场后的人工卸货和场地内短途运输、人工挖树坑、栽植(乔灌木、绿篱、花卉、绿地等)、竣工前的养护等一切费用。
第三条、合同价格:
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程量。
1. 华润凤凰城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施工按:绿地面积(面积按现场实际种植面积为准)每平方米 壹拾陆元 计算。
2. 本工程竣工后一年养护期和凤凰城二期C区一年期养护为总价包干,符合质量要求后按总价 壹拾陆万 元计。
3.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宿舍居住,宿舍内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施工用的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承担、大型机械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内工期、质量、安全
1.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自总承包单位外脚手架落地后180天竣工验收。乙方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施工总工期计划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不得延误工期,如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按每天人民币1000元处罚并补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和费用赔偿。
2.乙方施工时应严格按照绿化工程施工规范和操作要求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返工、苗木死亡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交底,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付款方法: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施工场地,使之具备施工条件。
2. 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源接驳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乙方进场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3. 向乙方提供施工人员宿舍,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组织本工程相关图纸会审,审核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及实施计划,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 负责现场施工综合管理,监督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
6. 在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的情况下,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并在乙方整改完毕提出报告后进行审核和批准复工。整改时间仍记载工期内。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严格按照现行的各项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承担因乙方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因素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2. 本工程严禁再次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第双方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 现场施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 争议
进场施工后,按每人每月支付不少于1000元生活费; 春节前,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 工程全部竣工通过验收后,支付至有效合同价款的80%; 竣工决算后余款在本年度春节前付清。
1.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和解或调解、和解不成的,双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a.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b.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收;
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 发生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因乙方原因超过五个工作日仍未完成计划内工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甲方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进场施工。
3.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对甲方造成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应协商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因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 甲方根据合同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 除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工程即告终止。
2.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委托代理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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