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中职学校绩效考核方案(精选18篇)
中职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篇1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x市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x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x年度绩效管理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情况,现制定x市—20xx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绩效考核办法。
一、中职学校达标建设总体目标
现有全市中职学校36所,已达标17所,未达标19所,达标率占47.2%。从x年下半年起,力争用两年时间,采取合并、转型、停办、共建等形式,整合一些校园面积和办学规模未达标的中职学校,经过资源整合、布局调整优化,到20xx年,全市中职学校从现有36所整合成具有较大办学规模的22所,校园校舍和教学实训设施设备硬件建设等基本达到部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二、中职学校达标建设对象目标
1.x市属校:现有公办中职学校5所(文教职专、商贸职专、艺术学校、盲校、聋校)未达标,民办中职学校4所(经济职校、榕西职校、国防职校、省防卫职校)未达标。
整合目标:异地新建1所、合并2所、停办或转型6所。
2.台江区:现有公办中职学校1所(外贸职专)未达标。
整合目标:整合并校。
3.仓山区:现有公办中职学校2所(跨洋职专、环保职专)未达标。
整合目标:合并后异地新建1所。
4.福清市:现有公办中职学校1所(福清高山职技校)未达标;民办中职学校3所(福清光明职高、西山职校、美佛儿职校)未达标。
整合目标:合并2所,停办或转型3所。
5.连江县:现有公办中职学校2所(连江职专、青芝成专)未达标。
整合目标:合并后异地新建1所。
6.高新区:现有公办中职学校1所(闽侯美术职校)未达标。
调整目标:异地新建1所。
三、中职学校达标建设主要考核指标
1.办学规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x人以上,且专业结构比较合理。
2.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1:25, 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专业课与公共课教师比为5:5左右。
3.校园面积。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60亩;生均不少于33平方米,各种场地设施基本满足学校办学需要。
4.校舍面积。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万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不少20平方米(不包含校外租赁建筑面积),各种建筑和设施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
5.实训条件。要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场所和设施设备,学校实训设施设备总值360万元以上,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
四、中职学校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步骤
1、工作部署(x年7月):市教育局制定下发《关于做好x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推进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校长会议,全面部署中职学校达标建设工作,明确建设任务目标,推进工作落实。
2、制定方案(x年9月):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制定上报本地区(学校)布局调整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制定《x市中职学校达标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并报送市效能办、市统计局。
3、启动实施(x年9月至12月):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按照各自《实施方案》对照考核评估指标,启动整合和建设工作。市教育局组织相关处室对民办校办学条件进行评估为布局调整做准备。
4、x年工作绩效评估(20xx年1月):组织评估x年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推进达标校建设工作绩效并报送市效能办、市统计局。
5、深度推进(20xx年2月至12月):市教育局跟踪督查落实。
6. 20xx年工作绩效评估(20xx年1月):组织评估20xx年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达标建设推进工作绩效并报送市效能办、市统计局。
7.达标建设收官(20xx年6月):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建设全部达标,并申报省教育厅评估。
8.全面评估(20xx年9月至12月):省市教育部门组织全面评估达标校建设。
x年下半年至20xx年上半年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中职学校达标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具体详见附表.
其他工作要求按照《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推进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榕教职成【x年】27号)执行。
中职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篇2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学校教师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和杠杆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不断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推动职业教育事业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过程公开,方法公平,结果公正,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易于操作,便于考核。
4.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把教师师德表现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力求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科学合理。
三、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实际,将我校工作岗位分为教学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类。
四、考核内容
1.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副书记、副校长、纪检员、各处室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的考核,采用百分制方式,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因岗位工作致通报批评的相应扣分。
2.对班主任的考核:以100分为基准分,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3.对身兼两个以上工作岗位的人员的考核,按不同岗位先进行考核,再按所兼各个岗位的平均分计算考核结果。
4.等级介定:优秀:95分以上;称职:70分至94.9分;基本称职:60分至69.9分;不称职:60分以下。
五、各类人员工作量的均衡办法
1.按照黔教机编(1993)119号文件,结合中等职业学校特点,以每个教师周课时数为10节,将各个岗位折合为基本课时,按照基本课时评出各个教职员工的绩效总分。
2.班主任每周节折合工作量4节。
3.各组织负责人工作量的折合:
(1)工会主席按中层正职待遇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2)团委书记妇委会主任按中层正职折合工作量。
(3)各学部主任按中层副职折合工作量,副主任按主任减0.2折合工作量。
(4)各组织的其他承担具体工作的人员减半折合工件量。
4.其他岗位人员按岗位职责衡定工作量。认真履行职责。综合考核达到良好以上为达到基本工作量。
5.衡定全校教师基本工作量后,所超课时按全学期满课时总量平均分值折算。
六、考核办法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5至9人的考核领导小组,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综合考核。绩效考核工作一般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2.采用按周记载、按学期考核进行,平时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考核分加权重进行量化。每位教职工以100分为基准分。以每学期考核结果增减,最后得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3.平时考核:由学校拟定符合工作特点的常规工作细则考核,主要考核考勤、工作过程等,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考核档案。
4.综合考核
(1)教职工个人总结、自评、述职(领导岗位)。
(2)考核组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分别按照《教学岗位考核评分表》、《管理岗位考核评分表》、《工勤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
(3)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组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审核评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4)将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由校长签字后在本校公示一周。
(5)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将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存入个人考核档案,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6)每学期结束前由学校考核组考核后报校长审核,公示之后报教育局批准执行。
七、考核结果
1.教职工岗位绩效工资分配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即得到全校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总分。提取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和突出贡献奖及其他自设项目津补贴后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总分,所得分值乘以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岗位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本校提取超课时津贴及奖金后)
教职工岗位绩效工资= ×个人岗位绩效考核得分
全校岗位绩效考核总分
2.班主任津贴标准
学生人数
等次
一(12%)
二(80%)
三(8%)
50人及以上
x元
160元
130元
30-49人
160元
120元
90元
29人以下
130元
90元
60元
3.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以上级行文文件为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倍数):
学生数
副校级
中层干部
(正职)
中层干部(副职)和团队干部
优秀
称职
优秀
称职
优秀
称职
x1人以上
2.1
1.9
1.9
1.7
1.7
1.6
1501-x0人
1.9
1.7
1.5
1.5
1.5
1.4
1001-1500人
1.7
1.5
1.3
1.3
1.3
1.2
501-1000人
1.5
1.3
1.2
1.2
1.2
1.1
4.各级各类人员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本校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0.6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兼几职的以最高职级考核定等,不重复计算。
八、 特殊情况的考核处理
1.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2.学校派出到异地管理顶岗实习学生的教师,根据工作实绩发放绩效工资。
3.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脱产学习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4.经医院确诊的癌症病、麻疯病、精神病的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该校平均标准发放(有检查收费收据及证明)。
5.经组织批准借用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6.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工伤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7.在职人员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一学期内病假超过15天(不含15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该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标准以天计扣。
8.在职人员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一学期内事假超过6天(不含6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该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标准以天计扣。
9.一个月内有一周旷工的,停发本月绩效工资,一年内旷工累计计算达一个月的,停发本年度绩效工资。
10.达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退休前执行绩效标准,退休后,从执行退休后的当月起按相应的退休生活补贴标准执行。
11.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工资继续发放。
12.受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的在职人员停发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停发离退休生活补贴。
13.不任现职亦未退休但保留正校级待遇的离任校级领导(校长、专职支部书记);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可以按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并享受每月100元津贴;不任现职亦未退休但保留副校级待遇的离任副校级领导(副校长、专职副支部书记),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可以按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标准发放。
14.一学期有下列工作情况的,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
(1)未经学校及区教育局同意批准脱产学习的;
(2)解除聘用合同的;
(3)不假外出的;
(4)无正当理由参与群访、集访、非访的。
(5)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6)参与黄、赌、毒,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7)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8)参加邪教宣传或活动未达到犯罪行为的。
(9)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达不到法律法规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60%、80%;降级、撤职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发放工资。
九、各类人员考勤量化标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经学校核定)3天扣1分、事假1次扣1分、旷工1次扣3分、迟到1次扣1分、早退1次扣2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假、丧假、产假、公假以及经学校同意的教育教学方面的学习考试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办公室的考勤汇总记载。
十、各类人员加、减分标准
(一)、加分标准:
1.“双师型”教师加分标准:取得相应的由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等级证的教师:初级工加5分;中级工加10分;高级工加15分;技师加20分;高级技师加30分,只在获证本学期加分,不重复加。
2.辅导学生参加区、市、省、国家级竞赛获等级奖,每人次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4(3、2)、6(5、4)、10(8、6)分。
3.教职工本人在《毕节教育》、《七星关教苑》、《毕节日报》、《毕节晚报》或有国内正规期刊号刊物上发表新闻、简讯报道学校的,每篇加1分,省级以上公开报刊每发表一篇加3分,国家级每篇加5分,专著必须是有正式出版并有“中国版本图书……”编号的,独著加50分,合著第一署名加30分,第二署名加20分。
4.学校组织或推荐的教职工个人竞赛类获学校、市、地、省、国家级获奖,每次加1、2、3、4、5分。以国家党政机关评选颁布发奖证为准。
5.教职工个人主动承担学校教学研究课、公开课等一次。省级加10分,市级加6分,区级加3分,校内的加1分。
6.教育科研奖:教育科研获市一等的加5分,获市二等的加3分,获市三等的加2分。获地区教育科研获奖的个人,则在市奖励分基数上增加2分。
7.表彰加分:区级表彰的加5分,市级表彰的加10分,省级(国家部委)加20分,国家级加30分。
8.学校考核小组研究认为在工作中有贡献:加1—5分。
(二)减分标准
1.考核期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上级点名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级扣2分/次;区教育局级扣4分/次,区委区府级5分/次。受到书面通报批评的,按照以上各级别的2倍扣分。
2.考核期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党内外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的,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扣相关责任人考核总分的20%——50%。
3.因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工作失误、学校财产重大损失:1-10分。
4.因不负责任造成学生伤害事故:1-10分。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1-10分。
6.教师间发生矛盾经学校以上单位处理的:1-10分。
7.因教师过错同学生发生矛盾经学校以上单位处理的:1-10分。
8.校领导和教职工公认的其他重大事故或过失:1-10分。
9.凡对学校班主任等工作安排有拒绝接受者,扣除考核总分20分。
中职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篇3绩效薪酬与佣金
第一条 为鼓舞销售人员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绩效,积极拓展市场,促进公司产品的营销,维护公司的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用公平、公正、合理的方式来评估考核公司业务部的工作绩效及绩效工资,以提倡竞争、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第三条 本方案的实施对象为公司业务部业务代表、业务经理、兼职业务人员。
第四条 底薪+绩效工资+午餐补助+通讯补助+全勤奖,绩效工资拟定标准 依职位不同为500—1000元,绩效工资按季度计算,完成绩效考核方案达标后全额发放,超额完 成后累计叠加,未达标者只发放底薪,未产生业务者只发放基本生活费用,连续2季度无业务发 生者不再担任业务人员,由公司另行安排岗位。业务人员具体增加和扣减方法在公司例会上予以讨 论后确定。
第五条 兼职业务人员项目佣金=(合同总金额-软硬件采购合同价-施工费-运杂费-客情费用 -质保押金)×30%,以上标准佣金是以净利润为30%额度计算,其它净利润额度计算佣金方法为累计叠加或递减,如净利润为20%则佣金=(合同总金额-软硬件采购合同价-施工费-运杂费-客情费用-质保 押金)×20%,净利润为40%则佣金=(合同总金额-软硬件采购合同价-施工费-运杂费-客 情费用-质保押金)×40%。
全职业务人员佣金=上述计算方法算出的佣金—全职业务人员当月工资收入.
业务部年终奖金的考核细则:
奖励目的:
鼓励业务部员工认真工作,稳定人心,长期合作,把自身的经济收入、个人发展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相结合。
奖励办法:
1、完成全年销售任务计划后奖金总额:当年总销售额的5%。例如,当年完成总销售100万元,则总奖金额度为1,000,000元 × 3% =50,000元。
2、奖金发放对象:正式应聘、应聘手续齐全、长期工作的业务部员工
3、个人奖金的计算方法:当年个人工资总数 / 当年全员工资总额 × 奖金总额 = 个人当年应得奖金
鉴于员工进入公司时间的长短不同,为鼓励员工长期稳定的工作,对于连续工作超过3个月的,奖金按照上列算式计算;不足3个月的,每少1个月,递减10%。
公司有权根据个人表现,在以上计算方法所的个人应得奖金数额的基础上,进行上下20%幅度以内的调整。调整后的总奖金额度,仍不得超过当年总销售额的5%。
4、期间的计算:个人工作期间和总销售额期间,均以当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 日止。
5、奖金的发放时间:次年1月1日以后开始核算,春节前10天左右发放。
中职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篇4为规范财务人员的业务流程和行为,加强业务技能,保证集团财务部各级员工发挥其主动积极性,强化服务意识,促进公司财务工作规范化,提高财务人员的竞 争力,员工实现自我价值,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顺利实现公司整体目标,特制定财务部绩效考核方案。
财务部绩效考核方案包括财务部、财务中心等财务部门的绩效考核方案,以及财务总监、财务科长、财务人员、主办会计、出纳、资产管理人员等财务部各级员工的绩效考核方案,为企业财务部制定绩效考核方案提供了可借鉴的实例,是企业绩效考核管理人员的必备文件。
一、绩效考核对象:
公司财务部经理、主管及工作人员
二、绩效考核时间:
每月1号之前,内控组对财务部经理、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交总经理审核,由总经理审核后交人力部根据相应数值计算工资后交财务发放相应数额工资。
三、绩效考核内容:
1、硬性指标:每月部门费用的控制情况;部门员工的工作失职、失误;部门单据、文档的管理;
2、软性指标:其他部门和供应商满意度
四、绩效考核方法:
被考核人员每月考核后所得平均总分值的百分比比率对应其当月绩效工资:
如某员工工资为1000元,(岗位工资为800元+绩效工资为200元),而其当月绩效考核分值为80分,因而其当月工资为:800+200×80%=960元
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20%
被考核人员每月考核后所得分值换算为百分比对应其当月绩效工资同步百分比:
(一)、硬性指标考核方法为:
1、部门费用控制:对部门产生的费用(预算、分配、实际费用)进行全方位的控制,若本部门预算费用分配与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致且在财务预算范围内节省部分按比例奖励给部门。
若其他相关部门产生费用不在其部门费用预算范围内(且无特殊批示的)每超出一个百分点10元
2、若达不到公司规定的工作、指标等任务则扣除应得分值之百分比率相应分值。
3、各项指标达到要求后且超出规定范围加10分。
(二)、软性指标考核方法:
1、其他部门满意度(投诉超出每月3起)扣40分。
2、供应商满意度(由于工作态度遭投诉每月3起以上)扣10分。
3、若达不到相应指标则扣除应得分值之百分比率相应分值。
4、各项考核指标达到要求后且超出规定范围加5分。
中职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篇5根据卫生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要求,为充分调动护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护理质量和护理管理水平,探索医院分配制度改革,推进护理人员绩效分配向临床一线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同工同酬,更好地促进护理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经讨论完善以下绩效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金分配原则
1、护理部提出指导性意见,大科统一操作。
2、护理人员绩效分配向临床一线倾向,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原则。
3、护理人员绩效分配应体现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四个维度。
4、科护士长根据护理部指导意见,结合本片区实际,制定本大科考核指导方案。
5、各护理单元制定本单元绩效分配方案;科护士长根据分配方案进行核查;再经护理部认可后交财务处执行。
6、医院在职护士与聘用护士同条件享受绩效分配。
7、各护理单元绩效分配方案总体构成:本方案所显示系数占70%;工作量占20%;工作质量占10%。
二、绩效考核方案
1、院龄、学历、岗位职称系数:
院龄、学历、职称体现护士工作经验和能力,岗位体现护士的工作能力,反映能承担的工作数量和质量,按院龄、学历、岗位设置奖金系数,各大科统一协调。
(1)护士取得执业护士资格结束轮转定科后,进入临床系数为1;
(2)进入科室后,本科生加系数0.03,大专生加系数0.02,中专生加系数0.01;
(3)院龄6-10年护士基本系数+0.03;院龄11-15年护士基本系数+0.08;院龄16年以上护士基本系数+0.15;
临床科室设4个岗级:
护士长: 1.4-1.6;
总责护士:1.2-1.4;
轮班护士:1.0;
非轮班护士:接触治疗、处理医嘱1.0;不接触者0.9
(4)职称:护师+0.01;主管护师+0.02;副主任护师+0.03;
(5)专科护士:在本专业领域并发挥作用+0.01;
(6)各病区质控护士、带教组长、安全员另加权系数0.01;
(7)中途中断护理工作(停职),中断前的工龄不累计;
2、夜班:
夜班体现护士的工作辛苦与风险,小夜班、大夜班加权系数各0.01-0.02(不同年资护士值夜班,加权系数不同,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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