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精选5篇)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篇1莫言说:“时光实在是令人感到恐慌,日子像流水一样一天天滑了过去。”浮生只如白驹过隙,转瞬间欢笑已然湮灭成尘。这跌宕逼仄的人生路啊,总是不遂人愿。你看,天边的流云缓缓而逝。“青春是本太仓促的书。”是啊,仓促,我还没来得及构思好如何书写,可它已经草草收尾。时光是掌间的沙,你越是想握得越紧,它就流的越快,你只能看着它逝去,却无能为力。这世间最压抑的词便是“无奈”。当我们垂垂老去的时候,我们也才知道有些东西,失去了,再也不会回来。
都说红颜弹指老,可是弹指老的岂止是红颜呢?就算是同一个人,在同样的地点,在不同的时间里,心境也是不一样的吧。就像李易安也曾写下“风住尘香花已尽”,那些馥郁纷繁的花,那些微暖和煦的风,那些迤逦缱绻的景致,那些氤氲往事都如那一缕花香,掠过鼻尖,悄然逝去,湮灭在这九万丈的红尘紫陌里。如今这双溪载不动许多愁的小舟,也不似当年那西亭日暮时穿梭在藕花深处的小船了。这时的李易安已韶华已逝,孑然一身。
苏轼在被贬去岭南时,写下了千古名句“此心安处是吾乡”。莫言说,他与故乡的关系是鱼与水的关系,是土地与禾苗的关系。那么我呢?那个曾经被舅舅们哄着,晚上一定要听“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故事的女孩;那个拿着爷爷写的“疏影斜横水清浅”,念得磕磕绊绊的女孩;那个喜欢在阡陌纵横的田间,玩得一身泥回来的女孩。现在,只停留在了烟波浩渺的记忆里了,被时光打磨的像是隔了层毛玻璃,看不太真切。现在的这个女孩变得开始越来越沉默,不习惯与人打交道,把自己关在小房间里,才感到自由,有时读读几行字,写写几个字,便消磨了一个下午,或是一天。生活对我来说就像一汪古井里的水,乏善可陈,只有偶尔奋力扔下几块石子,才悄悄然的荡开几丝涟漪。平淡的生活,只有经历过大起大落,被命运世俗绊了脚的人才期待。可我想要的并不是这些。
毕夏普说,掌握失去这门艺术并不难;很多东西似乎本来就是会失去的,失去了便不是灾难。可是我只不过是想找回当初的那份让我甘之如饴的回忆。
我喜欢在所有我喜欢的东西前加上一个前缀——“我的”,仿佛是对全世界的人宣告这个东西的所有权是我的。我的故乡,那个普普通通的江南小村,青瓦红砖,屋檐高高翘起,如一只只青色的鸾凤,。只是几年未见,却早已物是人非。各家门口的红色对联在风雨里呆久了,便都染上了岁月厚重的斑驳,渐渐褪了颜色;那几个儿时的玩伴,见了面也不再多话,只是浅浅的打个招呼便形如陌路一般绕开了。回想以前,最爱的便是在天气渐冷的时候,和他们一起,偷偷从别人家的地里挖出番薯,埋在火堆里,烤熟了吃。那种软糯泛甜的味道,不是任何山珍海味可以比拟的;或是在春夏的时候,吃着从山边拔来的野菜,吃的满嘴都是绿色的汁液;又或是惬意得躺在河边,让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罅隙,暖暖地扑在眼皮上,嘴里嚼着茅草白而微甜的根。就像莫言在书中说的“我们像传说中的神农一样,几乎尝遍了田野里的百草百虫。”现在,那份回忆和味道只限于记忆中了。曾经跟我玩的最合得来的小七,如今已经到了那个永远有八个时差的城市。想来,我们相隔的不只是距离,还有我们之间无法跨越的空间和时间,永远错开。
莫言说:“每年麦收的季节,是我记忆中十分愉快的季节。”多年以前的,也是那个秋天,大人们忙着收割最后的稻子,我们便在金黄的麦垛边玩起捉迷藏,日薄西山,尽量把自己的身体缩得更小一些,似是要把自己融进这墙影尘土里,成为大地的一部分。
有几个孩童在身边打闹,似是在玩捉迷藏,玩久了,又提议去干些别的什么事,便欢笑着跑开了。炊烟袅袅升起,被风吹破了,淡淡的吹至我眼前,迷了眼,似是看到了当年的自己。纳兰容若说“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我没有浅淡书墨被泼香茗,但是我也会感叹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走在时光的路上,每个人都是彼此的过客,当岁月的涌流冲乱了记忆,未来催促我们告别,但身上的每个线索都与故乡割舍不断。每晚的午夜梦回,孤独的天秤总是偏向故乡的那一端,任何一个躲雨的屋檐都不会像故乡那般温暖。故乡像是一座围城,只有当踏上去往他乡的路途时,才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回去。回去那个拥有无数美好记忆的故乡。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篇2作为诺贝尔奖获得者,莫言受到了极大的关注。但他的作品,却并非人人都愿去探索。读罢《红高粱家族》,我才发现其文字中蕴藏着的永恒的生命魅力。
小说讲述的故事并不特别,不过是“我”的爷爷——一个土匪,还有奶奶与高密东北乡的乡亲们抗日的斗争。奇怪的是,它却深深地打动了我。
或许是那数次出现对红高粱的描写,奠定了基调,赋予小说鲜明的特色吧。火红的挺拔的高粱,“不似后来杂种高粱的软弱”,象征着高密东北乡的坚韧不屈。几乎全乡被日军屠杀,是怎样的惨状啊,可偏偏人们还要抗争,他们生命在燃烧着,红红的火光映出心中的壮烈,与土地上无际的红高粱一起染红了整个世界。
一切的矛盾纠缠,也已经被火焰烧灼。土匪、共产党、国民党、百姓,面对穷凶极恶的日军,即使前一秒仍在你死我活地拼杀,此刻却毫不犹豫同仇敌忾。战火纷飞的年代里,每个生命都是粗砺的,有棱角,却也能被烧融锻造在一起。
或许,这壮阔斑斓的画卷,只有此时才能产生。成麻子本是典型的“顺民”,对时局漠不关心,对统治者奴颜媚骨,这种人生,只能充当黑暗的背景。可一次因惧怕而向日军出卖了乡邻,断送十几条人命后,他加入了八路军,终日英勇杀敌。在立大功后他披着狗皮上吊了,“从后面看是狗,从前面看是人”。原来,这样不起眼甚至被鄙夷的人,只要良知不泯,人性仍存,也能让生命活出独特的色彩!
小说至高明之处,在其写出了跨越时间的沧桑感。插叙、倒叙将故事打得支离破碎,“爷爷”“奶奶”“父亲”的称呼贯穿全文,主人当时却仍是青年,孩子。种种倒错、荒诞,让人体味出尽管光阴之易逝,可不变的,是笔下的一个个绝美的生命,不失悲壮,却又人性璀璨。
高粱红了,便是成熟。人的青春在抗争中流逝了,可又有什么要紧?在抗争中,人蜕变成真正的大写的“人”。今日的我们,能否从那粗砺壮阔的画卷中,领悟到生命的真谛呢?!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篇3我说不出《红高粱家族》是怎样一部书,就像我说不出它带给我的是怎样一种震撼。
我不能对莫言天马行空的想象、极具张力的表达、陌生化的处理和完全超越时空局限的叙述所构造出的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有太多理论上的评述,实际上我也不能不懂装懂,高深的文学理论自有渊博者去研讨。我也不想评价这部书到底歌颂了什么贬斥了什么,我只想说余占螯你真是个混蛋。
你才几岁你就怎么就敢杀掉那个与你母亲不清不楚的花和尚,你怎么就敢跟素昧平生的新娘子在高粱地里野合,哪怕你们再是眉来眼去撩的你心中野火难平。你怎么就敢只身潜入单家大院杀了有麻风病的单家掌柜就为了他娶了你爱的女人,事后还居然公然入主单家酒坊。你到底吃了几个胆子就敢把花脖子这帮传奇土匪一网打尽。而你杀人放火抢来的女人,你当初有多么爱她,后来你居然跟她的丫鬟好上而不惜闹的分居还理直气壮。你又怎么敢凭着几杆土枪土炮就带人打日本人全副武装的汽车,你难道不知道凶多吉少九死一生?你这个混蛋你怎么拗起来什么都不管不顾就为了一时痛快,就为了讨你的债报你的仇吗。你这个野蛮霸道不讲理的流氓,可我怎 么就那么喜欢你呢。
余占螯就你就是武二郎就是鲁智深,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没酒没肉没气顺。你不懂什么民族大义。对,你抗日,可你了解战争的实质吗。就像莫言说你:你一辈子都没弄清人与政治、人与社会、人与战争的关系,虽然你在战争的巨轮上飞速旋转着,虽然你的人性的光芒总是冲破冰冷的铁甲放射出来。但事实上,你的人生即使是能在某一瞬间放射出璀璨的光芒,这光芒也是寒冷的、弯曲的,掺杂着某种深刻的兽性因素。
兽就兽吧,或许人本就是兽,只是文明程度高了,懂得了礼貌规矩,定出了三从四德,办个比赛黑幕横行,为些利益勾心斗角。我就在想,你怎么活得那么痛快!是因为那个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高密东北乡吗,是因为那高密辉煌、凄婉可人、爱情激荡、红成洸洋血海的红高粱吗。莫言说的真对,你们杀人越货,你们精忠报国,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子孙在进步的同时,真切感受到种的退化。
余占螯你看看这些现代人,行色匆匆畏畏缩缩,八面玲珑处处小心,欺上瞒下奉承阿谀,勾心斗角乐此不疲。他们是比你懂的多,会讲好几种外语会解好多次的方程,出席各个重要场合,上报上广播上电视,可他们谁有你活得自在快活!我不管你几分对几分错,起码你是个活生生的人。你质朴、粗野、狂热、果决、自私、放纵、蛮不讲理,却让我觉得平易、鲜活、痛快。你展现出的是剥离了精巧外壳的原始粗粝的生命之美,你的蓬勃生命力让我感到惭愧又震撼。可是现代生活的巨轮太强大,把一切可能的生命的呐喊都裹挟其中碾压殆尽。于是莫言把你带给了我们,还带给了我们生产出你的那个魔幻又现实的高密东北乡,还有无边无际汪洋恣肆的红高粱和血一般红稠的高粱酒。那么有生之年,一定要捧一碗高粱酒,最好能踏上高密东北乡的土地,好好祭奠一下你,还为我们自己那现已难寻的鲜活的生命。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篇4暑假,舅公向我推荐了这本《红高粱家族》,我一拿到手就有目不转睛地看起来。看着看着,我马上就入迷了,这就像看电视剧似的,有的时候让人大笑,有的时候催人泪下。
《红高粱家族》是著名作家莫言的长篇作品,小说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
“我”奶奶戴凤莲,别看她是个柔弱的女子,当初倔强又有主见的她为了婚姻和爹断绝关系;她还是抗日英雄,不仅仅要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奔赴抗战前线,而且最终献身于抗日战争中。当奶奶为潜伏在河堤坝的游击队员们送大饼时,不幸遭遇敌人的袭击,光荣牺牲在高梁地里。
我爷爷余占鳌是一个非常爷们又非常粗旷的男子汉,他在开篇一出场就表现出了土匪头子兼抗日英雄的双重身份。余占鳌不愿意受制于任何一方势力,对于各种政治势力及地方势力的拉拢,他一概拒绝,独立人格非常强。在国共纷争的大背景下,看到日本人疯狂屠杀百姓,余占鳌奋起反抗。他自发地组建了一支抗日队伍并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的汽车队。他带领着一支七零八落的小队伍,却实实在在地伏击了日本。余占鳌从一个地道的土匪成为抗日英雄。余占鳌领导的农民队伍,没有经过先进革命思想的洗礼,也没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他们抗日,是因为看到了日军对中国人民的疯狂屠杀,看到了罗汉大爷的惨死等生发出一种复仇心理,也是为了生存自由的一种强烈的生命意识。
我发现书中的每个英雄人物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坚持不懈,屡败屡战。这可不是英雄特有的品质,战争才需的精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
就说我学轮滑吧,妈妈给我报了一个轮滑班,我拥有了一双轮滑鞋,迫不及待地就把它穿上了,教练又给我“全副武装”:戴上护肘、护手、护膝和头盔。我扶着栏杆“一瘸一拐”地走到空阔的大广场。刚抬起左脚,没想到,身子一晃,摔倒在用水磨石铺成的地上,只听见“砰”的一声——我摔个“狗啃泥”,“好疼呀!”我一边说着,一边用手轻轻地揉着疼痛的地方。当时,我真像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孩,坐在地上等人搀扶。这时,教练走过来对我说:“没关系,慢慢练。”他先教我“站”,我两脚成“八”字形,两腿稍稍蹲下,两手前伸,保持平衡。他看我能站稳了,就教我“走”。教练说:“走的时候,保持站的姿势不变,然后,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再把另一只脚放到这只脚前面……”顺带给我示范了一遍。听了教练的话,我更加努力地练了起来。
没走几步“哎哟!”我又摔了一跤。这次,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就不起来了,妈妈来拉我,我懊恼地说:“学轮滑总摔,反正学不会,还不如不学呢!”妈妈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万事开头难,人家不是滑地好好的吗?如果所有人都像你这样。那会怎么样呢?不要灰心啊!”我在练习的过程中,也不知摔了多少回,但我并不灰心,渐渐地我滑得越来越好,连教练都夸我了。我心里美滋滋的,一不小心,我又险些摔倒。我站稳后笑了起来,妈妈也在欣慰地笑了。
现在我已经学会了。一回想起第一次摔倒的情景,就忍不住暗暗笑出声来,我想:“功夫不负有心人啊!胜利果然属于最坚忍的人。”
是啊,如果大家不知道坚强勇敢地面对生活,那么便会一事无成,无法生存下去。难道吃饭噎着了,就再也不吃了吗?我要向抗战英雄们学习,胜利永远属于最坚忍的人!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篇5高密东北乡的红高粱怎样变成了香气馥郁,饮后又蜂蜜一样甘饴回味,醉后不损伤脑细胞的高粱酒?这神奇而伟大的高粱酒在土匪如毛的土地上怎样将结帮拉伙、拉驴绑票、坏事干尽、好事做绝的草莽恶霸变成了这片黑土地上的热血英雄?这高粱酒是怎样自由不屈的英雄酒?
让我们一起去品这碗自由不屈的英雄酒!
自由不屈的英雄地陈酿自由不屈的英雄酒!
高密东北乡是一块不安生的土地,不安生的土地上生活着一群不安生的人。在这里,积善行德往往不得好死,杀人放火反而发财升官。就是这样一块不安生的土地却是异常的肥沃,她经受墨水河的滋润,墨水河波涛滚滚不停,黑土地自由无尽的吮吸;太阳火红的照耀,黑土地贪婪地汲取。土地不知足地汲取天地精华与日月光辉,将能量聚集在自己的躯体里,使自己的面庞发黑,身躯发黑,心脏发黑,成了一片肥沃的黑土地。
这是一块自由不屈的土地,水淹不坏,风吹不散,日军的铁蹄踏不破,她不是吞声忍气的屈服,而是一如既往的坚挺,同生活在这里的汉子们共同地战斗着,她从不向谁屈服,从不向谁称臣,她永远都是高密东北乡一片自由不屈的土地。
肥沃的黑土地上生长着高傲不羁的红高粱,它们享受黑土地的哺育,根深不怕旱、杆高不怕涝、强壮风吹不倒,成了这片土地上最有优势的物种,也成了高密东北乡汉子们生存的依赖。他们世世代代种植高粱,吃高粱米,喝高粱酒,他们勤劳能干,他们是一群像高粱一样结实的汉子。
每到八月的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红高粱扎根黑土地得日月精华,受雨露滋润,颗粒丰满,楚楚动人。
这片黑土地上勤劳的汉子每年都能收获饱满而充足的高粱米,他们把高粱米磨粉做面,陈酿造酒,面做拤饼,酒来畅饮!
饱食日月精华,享受天地灵气的高粱米,经过这群勤劳汉子世世代代传承手艺的酿造,就变成了香气馥郁,甘饴回味的高粱酒。这酒和醉人的酒不一样,这是不安生的高粱酒。
这土地和这酒把这群汉子滋养的不安生了,他们打破千年王法,他们藐视县官老爷,庄稼汉子扔了锄头便能舞枪弄棒,他们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上演了一幕幕的英雄悲喜剧。
这酒是高粱酒,这是自由不屈的黑土地陈酿的自由不屈的酒!
这酒是高粱酒,这是英雄的黑土地陈酿的英雄的酒!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相关文章: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上一篇:鲁西西的童话节读后感
下一篇:非常女生读后感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