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关于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
2022关于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精选5篇)
2022关于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 篇1各院部团总支: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缅怀在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伟大进程中壮烈牺牲的革命先烈,加强全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发扬“三平”精神,校团委决定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清明纪念活动。现将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缅怀先烈 发扬三平精神
二、活动时间
4月1日--4月xx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缅怀先烈活动
组织学生到当地烈士陵园、革命先烈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向革命先烈敬献花圈、默哀、宣誓、重温入团誓词的活动。
2、开展一次网上祭奠活动
广泛动员学生通过登陆专门的祭奠网站,通过网上祭祀先烈、网上献花、网上留言等文明祭奠形式。
3、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组织学生通过座谈、演讲等主题团日活动,以“我的清明节”为主题,交流大家对爱国、爱党的认识,探讨对人生的态度,增强学生加勤奋学习的动力。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
各院部团总支要充分利用清明节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有力契机,充分认识开展清明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各种祭奠活动,接受一次爱国主义教育。
2、突出主题
要注重引导广大学生,突出“文明缅怀先烈,发扬三平精神”的主题,宣扬革命先烈的光荣事迹和新时期河南人的“三平”精神。
3、确保安全
清明期间恰逢天气干燥,加上与双休日相连,集中祭奠场所人员众多,做好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倡导文明安全祭奠新理念
校团委
20xx年4月1日
2022关于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 篇2各市、自治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20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就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当地的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开展祭奠烈士、缅怀英烈活动,引导各族群众积极参与瞻仰烈士纪念设施、献花植树等纪念活动。纪念活动要坚持务实节俭,避免铺张浪费,注重实际效果。
二、各级宣传部门要集中一段时间,深入挖掘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烈士精神,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烈士事迹,大力弘扬烈士精神。各级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课外参观、主题教育以及组织老红军、老八路、老战士、老党员和烈士后人为青少年讲授烈士生平和英雄事迹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青少年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深入宣传《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8号)精神,在全社会营造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的浓厚氛围。要以清明节纪念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xx]23号)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3月29日
2022关于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 篇3各区县地病办、新区卫生局、盐务管理局,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
20xx年5月15日是我国第23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主题是“坚持科学补碘,建设健康中国”。现就搞好我市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卫计、盐务、教育、文广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治碘缺乏病日的宣传活动。
二、市卫计局、市盐务局、市疾控中心,市健康教育所联合王益区将于5月13日上午9:00在王益区黄堡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要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悬挂宣传横幅,人员按时到位。市疾控中心负责活动的宣传各项筹备工作。
三、各区县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辖区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安排。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影响、有重点、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对贫困地区、边远山区,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教育群众科学食用碘盐,自觉抵制原盐和非碘盐,保持良好的碘盐食用习惯。对育龄妇女、小学生、教师、基层卫生人员等不同人群,要深入开展核心信息和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科学补碘的全面认识。
四、各区县要以“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为契机,及时向同级政府汇报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防治成绩,确保持续消除碘缺乏病。
活动结束后,请各区县地病办,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20日前将总结报送市地病办。
附件1:20xx年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口号
附件2:20xx年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情况统计表
联 系 人:王红霞
联系电话:0919—3185571
铜川市地方病防治办公室 铜川市盐务管理局
20xx年5月9日
2022关于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 篇4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书香校园”建设,培养广大学生读好书、好读书的良好习惯,根据浙教技中心〔20xx〕22号文件及绍市教办发〔20xx〕21号文件精神, 经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嵊州市中小学读书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市小学三年级及以上中小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8至6月10日
三、征文要求
(一)征文活动以“阅读伴我成长”为主题。征文内容围绕主题,表达自己在阅读中所收获的情感体验和精神成长。内容可以包括阅读与成长的经历、阅读与理想的树立、阅读中的感悟和乐趣、阅读带来的变化与成长等。要求有真情实感。
(二)征文体裁不限,要求主题明确,内容健康,结构合理,文字准确;小学生征文控制在600字左右,中学生征文控制在1000字左右。
(三)征文第一部分为标题、作者姓名、所在县(市、区)学校名称及指导老师姓名等内容,第二部分是正文, 第三部分是指导老师对本文的点评。点评分三项内容:本文的亮点、积极意义和今后努力方向,点评字数**0字左右。未按规定格式或网络摘抄的征文将不予评审。
四、活动步骤及奖项设置
(一)各学校要广泛宣传、组织开展读书征文活动,推荐比例不高于收文数量的50%,各校择优的征文通过电子文稿上报。
(二)作品上传及评审推荐工作通过上传、上报时须填写读书征文推荐汇总表。
(三)各校于6月10日前将学生作品及征文活动汇总表的电子稿上交到局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市属学校直接上报,各乡镇(街道)由中心学校汇总后上报
(四)局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校上交的征文进行评审,按照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获奖的征文择优推荐参加绍兴市级评选。
2022关于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 篇5各乡镇(开发区)残联:
20xx年×月×日是全国“爱耳日”。根据市残联《关于开展第××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减少噪音,保护听力。
二、活动安排
1、3月2日上午,县残联与县卫生局联合组织有关专家上街开展咨询、义诊服务、发放防聋知识宣传资料等活动。
2、县残联按照和今年工作要求,
开展0-6周岁听力残疾儿童、7-17周岁经听力语言康复后并已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语前聋和18周岁以下语后聋需植入人工耳蜗的听力残疾人及需配用助听器的听力障碍者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
作,填写好20xx年省人工耳蜗项目的本人(监护人)自愿申请、意向书、资格审核等,于3月10日前报县残联康复办, 县残联于3月15日组织做好需植入人工耳蜗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并将符合条件者上报市残联进行初筛。
3、县残联组织惠耳听力康复服务中心为前几年康复工程活动中受赠助听器者,开展正确使用助听器宣传教育、免费测听听力、免费调试助听器等服务。
4、各乡镇(开发区)残联结合工作,组织乡镇卫生院开展“三进(进学校、进农村(社区)、进企业)活动对爱耳知识进行宣传教育。
5、通过德清电台、德清电视台和今日德清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并在乡镇、县城主要干道悬挂横幅进行广泛宣传。
三、宣传口号
——今年3月3日是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 ——减少噪声,保护听力; ——减少环境噪声,呵护听力健康; ——保护听力,健康用耳; ——健康环境,聆听和谐; ——保护环境,减少噪声; ——保护听力,从我做起;
——认真执行《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减少职业噪声危害;
——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生活环境; ——消除噪声,学会倾听,享受安静。
各乡镇残联要加强领导,围绕今年“爱耳日”宣传教育活
动主题,结合实际,采用多种方式,创新活动载体,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的良好氛围。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于3月6日前把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总结及相关图片等资料报送县残联。
×××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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