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防火责任书
商铺防火责任书(精选5篇)
商铺防火责任书 篇1为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古城景区各商铺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管理规定》,按照"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各商铺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各商铺内部的消防设施要完好有效。
3.各商铺内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且在仓库、厨房范围内严禁吸烟。
4.禁止各商铺违章装修及违章作业,如果需要进行装修、修缮、改造时,需报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并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消防设施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且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变商铺的原配消防设备或者不影响原配设备的功能及使用。
5.商铺内部员工要懂得掌握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具有使用消防设备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6.相互配合,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保证措施
1.各商铺业户必须严格的服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实。并建立本商户防火责任人为领导,商户员工参与的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消防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定及条款。
2.各商铺消防小组成员必须参加消防主管部门定期举行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及其相关培训演习。
3.营业户所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商铺内严禁存放煤气、汽油、酒精、雷管、炸药等易爆危险品。
4.经营业户要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隐患记录,严禁私拉乱用电源、电线,要安全使用相关电器。
5.不得改变商铺的原配消防设备,经营业户新增的消防设备须与原配设备相匹配,不能影响原配设备的功能及使用。
6.发生火灾时,有责任保护现场,服从现场的统一指挥管理,协助灭火,组织安全疏散,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和X有限公司调查火灾原因。
三、责任
对于某些经营业户不重视防火工作、组织管理混乱、存在重大火线隐患的商铺,发展有限公司有权发出“火线隐患真该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商铺,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有权停电、停水、责令其再次停业整改,并向其主管单位及消防局通报。凡是违反责任书规定,工作失职、防范不利造成火灾事故的,由责任方负责,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责任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双方负责人如有变动,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甲方:
乙方:
防火负责人:
签字:
电话:
年月日
防火负责人:
签字:
电话:
年月日
商铺防火责任书 篇2根据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安机关的要求,为保证及做好商铺消防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商定,特签订本责任书,由乙方遵守执行。
一、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或存放在商铺内,商铺内严禁违章使用电器和酒精炉,液化气,禁止乱拉、乱接电线。
二、应按照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加强对雇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三、不得在商铺内乱堆、乱放杂物,废弃物要及时清理。
四、对违反以上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消防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租赁期间,如果乙方因忽视安全防火措施或者其他原因而人为地发生事故所造成租屋损害、破坏,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同时乙方负全部
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自责任书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责任人):
地址:
二0*年五月十九日
商铺防火责任书 篇3商铺消防安全责任书为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我公司紫金花小区商铺经营商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各商铺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各经营商户必须配备齐全消防设备,消防设备须有明显标识,灭火器完好率必须100%且放置在明显位置。
3.各经营商户必须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达到100%的普及培训率。
4.必须严格的按照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关于火灾隐患检查要求整改,整改必须是无条件的,达到100%的完成率。
5.相互配合,确保不发生各类火灾事故。
二、保证措施
1.经营商户必须严格的按照物业管理单位关于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实。经营商户须对员工消防知识培训,使员工能不断的增加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对初发火灾的自扑自救能力。
2.经营商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不许占用公共走廊,不许挪动消防设施,严禁室内烟火。
3.经营商户所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商铺内严禁存放煤气、汽油、酒精、雷管、炸药等易爆危险品。
4.经营商户要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隐患记录,严禁私拉乱用电源,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等。
5.经营商户对商铺的电源要人走断电,人走关灯,对热水器、电脑等设备要人走断电,商户不准私拉电源,严防电器设备老化引发火灾。
6.不得改变商铺的原配消防设备,经营商户新增的消防设备须与原配设备相匹配,不能影响原配设备的功能及使用。
三、责任
凡是违反责任书规定,消防、安全失职、防范不利造成火灾事故的,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全部损失;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本责任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负责人如有变动,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甲方:武威强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商铺经营户)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商铺编号: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商户经营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资料留存,有条件建立租户信息档案)
商铺防火责任书 篇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以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为了切实做好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顾客生命及市场财产安全,特签订此责任书。
第一条消防安全是市场生存发展的头等大事,为了提高全体员工及商户的安全意识,重视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甲乙双方应严肃认真履行自己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市场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第二条 由甲方安防部、商管部主管人员及乙方商户负责人参加,组建市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条 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安防人员及全体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并熟练掌握消防设备器材的操作和使用。
第四条甲方负责健全市场消防安全制度,设置消防安全防范标志,完善市场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乙方负责商铺装修应采用防火材料,并按消防要求每户配备一具ABC型4公斤干粉手提式灭火器,放置于商铺明显易取的位置。
第五条 严禁以任何理由在防火卷帘下摆放商品,严禁遮挡消防栓,严禁随意挪用、损坏、拆除和使用市场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并坚决禁止使用明火,或超负荷用电设施进行取暖做饭,
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市场,如若不听劝阻,甲方安防人员有权对其物品进行扣留处理。
第八条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市场的消防管理规定,配合甲方经常检查和维护市场内的消防设施,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未经甲方物业部门书面许可不得在商场内随意安装用电设备、乱拉乱接电线,并严禁使用老化电线,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九条 乙方如进行电路改动,必须提前向甲方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条市场营业时间结束后,乙方人员必须关闭其商铺内所有电器电源,并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严禁在商铺内留宿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制定的应急疏散方案的实施并参与甲方组织的各种消防安全活动。
第十二条 双方必须积极配合上级消防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按期整改。
第十三条 本责任书期限与租赁合同期相同,租赁合同期满后自然解除。
第十四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商铺防火责任书 篇5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践行科学发展观,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__镇人民政府与各村(社区)、学校签订责任状如下:
一、目标任务
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得超过辖区有林面积的0.3‰,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无人员死亡事故发生。森林火灾在12小时以内扑灭率达到95%以上。
二、责任要求
1、各村(社区)、学校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书记、村长、校长负责制,其他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2、各学校每星期开设一堂森林防火课,组织学生学习防火知识,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杜绝学生玩火失火。
3、各村(社区)与组、农户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落实到每一座山头。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年终组织考核评比,严格奖惩兑现。
4、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11月份至12月份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
村主要领导坐阵带班,按规定报告火灾情,不得迟报、瞒报。
5、重点防火期实行林区野外生产用火许可制度。四级高火险天气持续一周,县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所有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6、重点林区村配备2名专职护林员,坚持每天鸣锣示警3次以上,加强巡查,管死野外用火,鸣锣示警员名单报镇防火办备案。
7、各村(社区)要按照规定建立30人以上的扑火突击队伍,扑火队员名单报镇防火指挥部备案。
三、奖惩措施
1、镇党委、政府派出定点督办组,对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2、镇党委、政府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乡镇综合考核百分制计分范围,在重点防火期结束后,镇人民政府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3、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按照市纪委《关于对违反森林防火纪律实行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与办、县政府办《关于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的规定》以及《__镇关于做好20__-20__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奖惩通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责任状执行期为20__年11月1日—20__年4月30日,不受责任人变动的影响。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镇、村各执一份。 __镇人民政府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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