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承诺事项
党员承诺事项(精选5篇)
党员承诺事项 篇1结合岗位实际,我向党组织郑重承诺:
1.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和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科技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2.贯彻落实兵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局党组中心工作,增强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强化宗旨意识,结合分管工作加强基层调研,努力为基层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力争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党员承诺事项 篇2蔡:
1.加强理论修养,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3.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4.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争当满意公仆。
李:
1.认真搞好学习,加强党性修养;
2.干好本职工作,全面完成任务;
3.搞好勤政廉政,从严要求自己。
李 :
1.认真学习,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刻苦工作,坚持原则,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3.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郑:
1.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局领导力推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
2.服从党组安排。尽职尽责抓好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为打造一支具有生机活力的党员队伍作出自己的努力;
3.注重个人修养。待人宽厚,处事严谨,勤奋工作,遵纪守法,崇尚道德,为政清廉。
戴:
1.努力学习,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服好务;
3.廉洁自律,从严要求自己;
4.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人民群众满意的公仆。
谢:
1.加强学习,注重实践,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同时,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2.勤勉务实,扎实工作,在本职岗位中争创一流成绩;
3.遵章守纪,廉洁自律,确保不发生违纪违法事件;
4.模范带头,发挥作用,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盛:
1.牢记方针,构建和谐;
2.热情服务,主动工作;
3.廉洁自律,争当先进。
覃: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党性修养;
2.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搞好本职工作;
3.遵法守法,恪尽职守;
4.廉洁自律,发扬党员模范先锋作用。
谭:
1.牢记方针,构建和谐;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廉洁自律,求真务实。
陈:
1.牢记方针,构建和谐;
2.依法依规,勤奋工作;
3.廉洁自律,争当楷模。
程:
1.立足本职,主动工作,
2.热情服务,勤政廉政。
高:
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我将对祖国、对人民做出如下承诺: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自己为民服务的本领。
2.努力工作,多做贡献,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
4.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模范遵守社会品德。
党员承诺事项 篇3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展示共产党员良好形象,本人立足岗位结合实际作出如下承诺:
一、勤于学习,增强素质。积极协助落实单位集中学习制度,争创学习型机关;坚持业余时间读书看报,及时掌握国家方针政策,提高理论水平,提升工作能力。
二、认真履责,服务大局。服务服从于全县大局和中心工作,确保政令畅通;讲究工作方法,创新抓好党务、组织、人事工作,增强队伍战斗力;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让群众广得实惠。
三、牢记宗旨,文明服务。主动履行党员八项义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热情接待来访办事人员;尽力帮扶包村点困难群众,努力为群众办好事。
四、严于律己,弘扬正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遵守廉政纪律,自觉拒腐防变;讲政治,维护班子团结,增强班子凝聚力;讲正气,公道正派,争当文明市民。
党员承诺事项 篇4我作为一名在一名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为党的人事人才服务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郑重向党组织承诺:
1、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平时做到多学习党内相关政策;力争每天晚上收看电视及报纸,时刻了解国家大事,关心时事新闻。
2、在人事人才服务事业上,应不断自我加压,完善自我,充实自我;永保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3、时刻不忘党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对前来办事的协作单位以及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力争做到微笑待客、热情待客。
4、在当前所从事的劳务派遣结算、劳务派遣业务技术指导等工作岗位上,耐心,细致努力工作。在业务上力争精益求精,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5、在业务工作中要以身作则,与同事团结协作,相互帮助,坦诚待人。凡事要认真细致,积极向身边同事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多交流,共同提高。
6、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格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承诺人:
年 日 月
党员承诺事项 篇5一、服务对象:辖区内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外地流入本辖区的流动党员,有入党意愿的干部群众。
二、服务项目:确保在流动到辖区内的所有党员都能就近找到党组织,确保缺少资源的基层党组织有活动场地。成为辖区内在职党员和在籍党员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教育和培训的基地。
(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受理党员办理接转组织关系;出具外调证明材料;接纳党外群众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帮助其落实培养、教育的基层党组织。
(二)党务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
提供各级有关领导讲话、可公开的党内文件资料查询;提供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及法律、法规等各类政策咨询。
(三)代理承办服务
对党员缴纳党费等提供受理服务;对流动党员、下岗党员等有特殊情况的党员提供档案临时代管服务;提供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材料的服务。
(四)接待信访服务
对党员反映的有关待遇、组织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党组织及负责人、党员有关问题的反映,服务中心认真登记后,按管理权限及时上报,并督促、协调解决,负责反馈给本人。
(五)党员群众创业服务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有创业愿望的党员群众提供培训、职业介绍、创业贷款、扶植等服务;调查摸底建立有创业意愿的党员群众档案库和用工信息库、信息公示栏。
(六)流动党员管理服务
配合流入、流出地党组织共同做好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走访慰问流动党员,或用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联系外出的流动党员,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等。
(七)为非公企业党组织提供服务
搭建非公企业党组织学习交流平台;做好非公企业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
(八) 党员志愿者服务
组织党员志愿者到社区报到,根据社区情况及群众需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九)首问责任制度
1、党员到服务中心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党员服务中心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服务范围的及时报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2、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十)求助热线服务
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求助要求予以帮助;协调有关单位和组织解决党员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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