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个人宾馆转让合同
简易个人宾馆转让合同(精选5篇)
简易个人宾馆转让合同 篇1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位于_县金太阳旅店”永久性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_X 号的金太阳旅店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甲方签订的该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20_年 月日止,年租金为¥54000元。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按约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协助乙方交纳的水费、电费、光纤费等各项费用。
第三条 房屋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乙双方签署要合同全部归乙方所有、原房屋合同期满后,按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旅馆永久性转让的顶手费(转让费)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正;前述费用已包括甲方已交会的该房屋剩余租金、
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前款约定的顶手费(转让费)的支付方式为:乙方于20_年5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人民币拾万元正;于20_年12月1日前向甲方支付剩余顶手费(转让费)人民币贰万元正。
第五条该旅店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住宿。甲方承诺乙方可继续使用合同所涉旅店名称,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收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甲方入营业执照登记之旅店所欠一切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光纤费、员工工资以及税务涉及的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所得税等)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将该旅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旅店经营相关注册手续就变更办理至乙方名下;或注销以甲方名义办理的营业执照、等旅店经营相关注册手续,并重新以乙方名义办理。上述事项办理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六条 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旅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用乙方自理。
第七条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房屋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甲方转让经营权给乙方后,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事故、意外,法律相抵触的形为将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简易个人宾馆转让合同 篇2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见证方(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宾馆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建阳市市民主北路85号的新一嘉宾馆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建筑面积约为550平方米;转让后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宾馆的所有权人为丙方。丙方同意乙方与甲方签订宾馆转让合同,租期延长到20xx年10月22日止,月租以原丙方与甲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宾馆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将直接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按时交纳租金及该宾馆经营过程中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三、 宾馆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及经营权在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归乙方所有(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四、 本宾馆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预付转让费 万元,剩余部分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上述费用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未按期支付全额转让费,或者终止转让将视同乙方违约,乙方预付给甲方的转让费将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退还。
五、转让后宾馆所有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宾馆所欠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在取得丙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因国家征用拆迁饭店,有关补偿归乙方(相关内容参照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日期:
简易个人宾馆转让合同 篇3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宾馆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自有自营的位于 宾馆全套设备,证、照转让给乙方使用。
二、转让费一次性付清;合计: 元,大写(¥: 元)。 今收到现金宾馆转让费: 元。
三、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所有证件的过户变更手续,费用甲方自付。
四、上述转让费用包括装修、装饰、设备及一切手续(证、照),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宾馆的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由甲方协助办理过户(变更),经营范围为住宿,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宾馆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债权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甲方应保证此宾馆没有抵押和转让。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简易个人宾馆转让合同 篇4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见证方(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宾馆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建阳市市民主北路85号的新一嘉宾馆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建筑面积约为550平方米;转让后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宾馆的所有权人为丙方。丙方同意乙方与甲方签订宾馆转让合同,租期延长到20xx年10月22日止,月租以原丙方与甲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宾馆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将直接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按时交纳租金及该宾馆经营过程中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三、 宾馆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及经营权在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归乙方所有(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四、 本宾馆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预付转让费 万元,剩余部分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上述费用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未按期支付全额转让费,或者终止转让将视同乙方违约,乙方预付给甲方的转让费将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退还。
五、转让后宾馆所有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宾馆所欠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在取得丙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因国家征用拆迁饭店,有关补偿归乙方(相关内容参照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日期:
简易个人宾馆转让合同 篇5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丙方(出租房):
甲、乙、丙三方经好友协商,就位于 的 宾馆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一、 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所有位于 的 宾馆(面积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租赁合同 中的权利与义务。
二、 丙方与甲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五年,至 年 月 日到期,租金 元/年,租金每年交付一次。该租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 该宾馆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缴纳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应由甲方承担的水电费及其他的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押金归乙方所有。
四、 该宾馆现有装修、装饰、工具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合同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五、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 万元整,转让费包括甲方向丙方缴纳的押金及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装饰、装修费用及设备费用,甲方不得另行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宾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变更登记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接手经营宾馆( 年 月 日)前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
八、 乙方逾期未交付转让费,除甲方将宾馆交付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还需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5‰的违约金;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由于甲方或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如期交付宾馆,甲方或丙方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无法经营导致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国家政策拆迁、征用所给与的补偿,对经营利益损失的补偿归乙方所有,对房产本身的补偿归丙方所有。
十、甲方与丙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可与丙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及本合同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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