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责任保证书
交通安全责任保证书
发包人(全称):
为明确 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的交通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能安全顺利进行,我公司向贵集团承诺:
我公司对工程责任范围内的交通安全工作及可能出现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我公司将积极组织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培训、通过板报、墙报、张贴标语等形 式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的交通安全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我公司的 车辆设备司驾人员及交通安全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积极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我公司要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责任人,项目经 理或建造师为第一责任人,做好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建立交通安全岗位责任 制,并在施工区、生活区及办公区安设交通导向及限速标志,确保施工区、生活 区及办公区的交通安全。
我公司将在生产区、生活区及办公区设专职交通安全员,全面负责该区域的 交通引导、疏解及交通安全。
我公司保证杜绝违法行车、不文明驾驶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本单位所 属车辆及司驾人员文明行车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与本单位驾驶员签订安全行 车责任状。
我公司接受贵集团按照国家、辽宁省和本溪市有关规定对我公司交通安全的 监督和检查,贵司有权对我公司在施工期间所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及屡次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坚决予以清除施工现场。
我公司将于分包商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并承担分包商的交通安全连带责任。
本保证书作为《 合同》的附件,经我公司代表签并 盖公章后,于签字日期当天生效。
保证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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