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统计法》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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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并于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新《统计法》,自觉遵守新《统计法》,使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使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而为新《统计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按照国家及省州统一部署,我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推进“《统计法》宣传月”活动,不仅使新法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广泛宣传,并且对下一步推进全县统计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现将我县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县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收到上级文件通知后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以“红统字〔xx〕34号”行文成立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亲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统计法规检查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宣传月”各项活动。由于组织有力,使整个活动得以顺利高效开展。
(二)克服困难,保证投入。
为使“宣传月”活动有条不紊、扎实有效推进,结合实际制定了《××县统计法宣传月活动工作计划》,并从极为紧张的工作经费中挤出xx0元经费,用于保障“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其中:
1、印制宣传单50000份,投入经费13000元;
2、制作宣传布标四幅,投入经费1000元;
3、召开座谈会经费3500元;
4、印制考试试卷、奖金投入经费2500元。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为突出“学习贯彻新《统计法》,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保障数据真实可信”的宣传主题,我县按照“五个一”要求组织开展以下宣传活动:
1、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月,与司法部门联手进行上街宣传活动,于xx年12月4日在县城中心街道进行新《统计法》宣传活动,共散发《统计法》知识宣传单四类4000余份。
2、于xx年12月8日召开《统计法》颁布26周年暨第二次修订纪念座谈会,邀请州局、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司法局等部门领导及统计前辈、退休老干部共23人参与,广泛听取、征求意见,共谋推进依法统计。县广电局对座谈会作了新闻报道播出。
3、于xx年12月期间,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利用有线电视播出“纪念《统计法》颁布26周年暨第二次修订”电视宣传讲话,进行全县范围内的宣传动员。播出周期为一个星期,每天两次共十四次。
4、充分利用统计年报工作会议,对各基层统计员进行新《统计法》宣传教育。其中:“农村住户调查统计年报会”进行宣传教育一次,第一范文网乡辅调员50人次;“农村经济综合统计年报会” 宣传教育一次,教育乡镇统计员13人次;全县各专业统计年报会宣传教育一次,教育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205人次,合计教育基层统计人员268人次。
5、在城乡范围内以制作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散发传单、黑板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的人民群众宣传动员。共悬挂标语4幅,散发传单6500份,张贴宣传画60余幅,出黑板报13期,宣传覆盖面到各乡镇政府驻地,利用赶集天,宣传教育群众8万余人次。
6、在全县举办一次新《统计法》知识问卷考试一次,参考人员为各乡镇、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统计工作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参与人员预计500人。目前此项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中。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法制宣传基础薄弱。我县为少数民族聚居国家重点扶持县,地形多为山地,各项基础薄弱,群众文化素质低,发展相对滞后。客观因素的制约,使得群众法制意识淡薄,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意识差,甚至出现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违纪现象。因此,对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作为一项长期阶段性基础工作来抓,制定长远普法规划,多渠道开展基层普法宣教工作,逐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我县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收到上级文件通知后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以“红统字〔xx〕34号”行文成立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亲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统计法规检查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宣传月”各项活动。由于组织有力,使整个活动得以顺利高效开展。
(二)克服困难,保证投入。
为使“宣传月”活动有条不紊、扎实有效推进,结合实际制定了《××县统计法宣传月活动工作计划》,并从极为紧张的工作经费中挤出xx0元经费,用于保障“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其中:
1、印制宣传单50000份,投入经费13000元;
2、制作宣传布标四幅,投入经费1000元;
3、召开座谈会经费3500元;
4、印制考试试卷、奖金投入经费2500元。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为突出“学习贯彻新《统计法》,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保障数据真实可信”的宣传主题,我县按照“五个一”要求组织开展以下宣传活动:
1、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月,与司法部门联手进行上街宣传活动,于xx年12月4日在县城中心街道进行新《统计法》宣传活动,共散发《统计法》知识宣传单四类4000余份。
2、于xx年12月8日召开《统计法》颁布26周年暨第二次修订纪念座谈会,邀请州局、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司法局等部门领导及统计前辈、退休老干部共23人参与,广泛听取、征求意见,共谋推进依法统计。县广电局对座谈会作了新闻报道播出。
3、于xx年12月期间,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利用有线电视播出“纪念《统计法》颁布26周年暨第二次修订”电视宣传讲话,进行全县范围内的宣传动员。播出周期为一个星期,每天两次共十四次。
4、充分利用统计年报工作会议,对各基层统计员进行新《统计法》宣传教育。其中:“农村住户调查统计年报会”进行宣传教育一次,第一范文网乡辅调员50人次;“农村经济综合统计年报会” 宣传教育一次,教育乡镇统计员13人次;全县各专业统计年报会宣传教育一次,教育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205人次,合计教育基层统计人员268人次。
5、在城乡范围内以制作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散发传单、黑板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的人民群众宣传动员。共悬挂标语4幅,散发传单6500份,张贴宣传画60余幅,出黑板报13期,宣传覆盖面到各乡镇政府驻地,利用赶集天,宣传教育群众8万余人次。
6、在全县举办一次新《统计法》知识问卷考试一次,参考人员为各乡镇、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统计工作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参与人员预计500人。目前此项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中。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法制宣传基础薄弱。我县为少数民族聚居国家重点扶持县,地形多为山地,各项基础薄弱,群众文化素质低,发展相对滞后。客观因素的制约,使得群众法制意识淡薄,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意识差,甚至出现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违纪现象。因此,对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作为一项长期阶段性基础工作来抓,制定长远普法规划,多渠道开展基层普法宣教工作,逐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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