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工作计划
1、继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推进岐江河综合整治工程,开展镇区污染较重(劣于ⅳ类)河涌整治和前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推动镇区按规划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加快城区、火炬区、小榄、三乡、坦洲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抓紧各污水处理系统的配套污水管网和泵站工程建设,改革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稳定达标排放,防止禁养区畜禽养殖回潮;对已关闭的采石场点和矿山进行复绿工作,对禁止设立饮食店的河段防止饮食店(摊档)回潮;小榄水道、鸡鸦水道、磨刀门水道水质要满足相应环境功能目标要求,岐江河水质稳定在ⅳ类标准;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点污染源持续稳定全面达标排放;新建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理,对提出的限期治理和关、停、并、转项目要严格执行;严禁在规划区域外新建电镀、纺织印染、制革、化工、建材、冶炼、造纸、发酵等重污染行业企业;树立循环经济的理念,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强技术指导,优化产业结构。
2、力争通过生态示范区国家验收。
巩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成果,完善验收材料,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和宣传工作,迎接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
3、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针对我市电镀、线路板、印染、化工污染企业较多的状况,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要提高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认识,突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体现企业化、市场化运营的发展方向,建立并完善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污染防治;推进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工作,对固体废物的经营许可、处置设施建设、跨行政区域转移、专用车辆运输、设置标志等要作具体规定,对危险废物要作特别规定;建立剧毒危险化学品收集中转仓,加强剧毒危险化学品的收缴、处置工作;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固体废物产生量,提高资源重复利用率。
4、加大对医疗废物的监管力度。
积极推动全市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基地的建设,确保年内建成投入运行。在6月16日前要制定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保证医疗垃圾均经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监督有关单位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储存、包装、运输等过程的安全管理。
5、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的准备工作。
按计划,国家环保总局年内将对我市进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复查。要严格对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要求,针对未达标项目,找出工作差距,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做好复查的准备工作。
6、实施清洁生产审计试点。
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的要求,引导企业树立清洁生产的观念,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计试点,培育一批清洁生产的示范企业,提倡区域性清洁生产和行业性清洁生产,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审批、验收、排污收费等方面的环境管理工作,要求企业从生产工艺上节约资源、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推动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控制。
7、严格环境执法,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
要巩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成果,逐步开展非重点工业企业治理,扩大全面达标工作的覆盖面;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要在环境保护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工作中,树立用法律手段提高环保执法权威的理念,依法实施排污申报登记,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措施,加强建设项目现场监察,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探索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新思路,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环境监察内部机构建设,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争取通过国家验收组的验收。
8、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全面启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跟踪系统项目立项、招投标、采购、开发进程,做好与市政府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衔接。积极推动镇区环境监测业务,完善我市应急环境监测、水质自动监测站、大气自动监测站设备以及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设施,保证各监测设备运行顺畅。同时,统筹安排局机关新办公场地和新监测大楼的硬件设施建设,改善我局办公环境。
9、继续抓好行风建设。
要继续深化改革,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严格内部管理,简化办事程序,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各种形式,加强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一人一建议'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质量,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10、加大环保宣教力度。
自觉将环保宣教工作融入全市性大型活动中,建立环保宣教基地,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提高环保部门的知名度。
市环保工作计划相关文章:
市环保工作计划
上一篇:2022年12月单位工作总结范文
下一篇:考察城市商业形态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