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及青年工作管理标准条例
前 言
本标准由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团委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供电公司团委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审查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委托公司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及青年工作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共青团工作及青年工作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供电公司共青团管理工作和青年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x省电力公司党委关于加强青年工作的意见》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市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3 管理职能
3.1.1 公司团委是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综合管理组织,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和上级各级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3.1.2 负责对公司团组织和青年工作的领导。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思想政治工作
4.1.1 有计划地对团员青年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纪律、法制等教育,帮助青年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1.2 对团员青年进行党、团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团组织靠拢。
4.1.3 帮助团员青年学习掌握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全面提高素质;解决团员青年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做好后进青年的帮教工作。
4.2 组织工作
4.2.1 抓好团委自身建设,坚持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4.2.2 加强与地方团组织的联系,围绕公司的中心积极开展工作;做好团干部的培训、学习和青年干部的管理工作。
4.2.3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团组织建设和青年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4.2.4 按期召开团员代表大会,向团员通报团青工作。
4.2.5 做好团组织档案管理工作。
4.2.6 做好团员青年“推优荐才”工作。
4.3 特色活动
4.3.1 围绕企业安全、文明、效益、全面实施青年文明工程和青年人才工程,突出抓好创新创收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突击队、青年安全文明监督岗、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专业标兵、服务明星等活动,整体联动,形成规模,形成特色。
4.3.2 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好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
4.4 日常工作
做好团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按时填报有关统计报表;及时办理团员证,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5 检查与考核
5.1 每年对团支部进行一次检查考核,每年“五四”青年节期间对优秀团支部和团员进行表彰,对各团支部工作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和评比。
5.2 按通用考核管理标准的规定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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