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口病防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派驻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确保处置科学、管理规范、防控及时、责任明确、工作有序,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手足口病防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近期我区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呈上升态势。目前已进入手足口病等夏季传染病高发季节,防控形势严峻。及时、有效防控手足口病,既是各镇(街)、各部门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对执政能力的考验。各镇(街)、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领导上切实加强,措施上全面到位,确保不发生暴发疫情,不出现死亡病例。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抓好三个关键环节
一是切实抓好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对发现的手足口病病例和可疑病例要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按要求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开辟手足口病隔离观察病房,认真落实手足口病治疗措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将发现病例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局和病例所辖镇(街)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疫情搜索专班和巡回医疗队,明确疫情报告责任人,开展疫情排查,落实病例搜索制度,对发现的病例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每天坚持上门随访和医学观察,对失访病例要快速向市有关部门书面报告;学校、托幼机构要严格落实晨检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病例要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要落实消毒、清洗制度,指导儿童建立正确的生活卫生方式;镇(街)要牵头组织村(社区)干部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对辖区6岁以下儿童(包括流动儿童)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儿童健康档案,全面掌握儿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二是重点抓好疫情监测、预防控制和积极治疗工作。区卫生部门、教育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疫情搜索、疫情信息收集和整理,及时发现和报告病例。各镇(街)、各部门要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专栏、社区广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确保每个社区有一块健康教育宣传挂牌,确保每个家庭有一份宣传资料,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手足口病的可控、可防、可治,消除群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要广泛、深入宣传手足口病病人医药费用全额报销和救助措施的有关文件精神,让群众知晓,让病人家庭知晓,引导病人正确就医,积极治疗。
三是要加大对无证诊所、无证托幼机构和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根据镇(街)、社区掌握的辖区无证诊所资料和区卫生局提供的资料,由各镇(街)牵头,卫生、公安、城管配合,集中力量对无证诊所进行坚决打击和取缔。全区各爱卫成员单位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疾病预防控制结合起来,把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和加强政府公共管理结合起来,组织发动群众搞好个人卫生、家庭卫生以及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卫生,重点清除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车站、港口、集贸市场和居民生活区的垃圾,积极改善环境卫生面貌,增强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加强卫生防病工作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
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建立防控领导小组及各项工作组,全面发动,全力以赴,将人力、物力、财力充实和倾斜到防控手足口病工作一线,全面做好各项防控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抓落实。
二是要层层建立包保责任制。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作用,将各项防控措施、防控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切实强化学校、托幼机构的防控,切实加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流动人口集聚地的防控。对报告的每例手足口病病例,要严格建立干部、社区群干、社区卫生服务医务人员三位一体的包保责任制,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发现的手足口病病例要及时报告和救治。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区教育局负责学校、托幼机构的宣传,落实晨检,搞好卫生及消毒工作,督导发生2例以上(包括2例)手足口病,或1例重症病例,或1例死亡病例的学校、托幼机构停课2至3周;区民政局牵头对全区无证托幼机构的集中整治;区卫生局牵头对全区无证诊所的集中打击和取缔,同时是防治、监测、治疗、宣传的主体;区工商分局负责对辖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进行防病知识宣传,是取缔无证经营的执法主体;区住建局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农民工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区公安分局负责对辖区流动人口、外来人口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协助街道和部门的执法和取缔工作,维持社会稳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辖区用工单位、市场流动人口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各镇(街)对本辖区的防控工作负主责,要主动协调各方力量做好本辖区的防控工作,区政府办要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协调各部门和街道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积极配合,主动补位,形成我区防控工作的合力。
四是严格实行督察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区政府将组建督导组,不定期对各镇(街)、各部门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凡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的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涉及具体事项的各个环节、各个流程的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精神,采取倒查的方式,查清具体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坚决追究相关责任,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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