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汛期防洪工作预案
一、组织机构
每年汛期到来之前(5月10日),乡防汛指挥部都要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同和抗洪抢险应急队伍。
㈠指挥部组成人员:
1.指挥长:党委副书记、乡长
2.常务副指挥长:党、政府分管水利领导
3.副指挥长:人武部部长
4.成员:乡直各部门负责人、各村村主任、上坪供电所、警务站。
㈡职能办公室
1.党政办:××
2.防汛办(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㈢抗洪抢险应急队伍
抗洪抢险上坪乡总负责:人武部部长
1.上半区分队25人,其中上坪村基干民兵10人;龙共村、九龙村基干民兵各7人;卫生院1人;甲圣村、共裕村各5人,队长由上坪村民兵营长当任,副队长由九龙村、龙共村民兵营长当任。
2.下半区分队40人,其中乡干部17人、卫生院1人,大进村、铜盘村、联合村、合群村基干民兵各5人,荆坪村2人,队长由乡人武部干事当任,第一副队长管光永,副队长4人,由大进村、铜盘村、联合村、合群村的民兵营长当任。
二、暴雨洪水报告
在汛期,防汛办会同党政办编排24小时值班,注重了解上坪雨量站雨情和市气象预报,市防汛办雨情,气象通报,及时与相关的村和部门进行传达,了解和报告工作,特别要做好暴雨和特大暴雨的雨情上传下达工作。
㈠党政办
1.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2.及时传达上级雨量雨情通知。
3.及时向领导报告各村雨情和水情,为领导是否起动预案提供第一资料。 ㈡防汛办
1.及时了解雨情、水情和雨情、水情发展情况。
2.保持与上坪雨量站、市气象部门、防汛办的联系。
3.将上级政府及部门已明确雨情、水情传达到相关的部门和村。
三、当上坪雨量达到50mm时。
㈠党政办
1.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2.及时了解各村雨情、水情变化情况。
3.及时向主要领导和乡防汛指挥、副指挥报告当时全乡各村汛情和上级防汛气象等部门意见。建议主要领导和防汛指挥部起动防洪预案。
㈡防汛指挥部
1.指挥长、副指挥长应召集全体指挥部成员,讨论抗洪抢险方案,讨论启动应急队伍等级。
2.及时与各村保持联系。
3.调集交通工具和抢险物质。
4.通知抢险队伍做好抢险准备,并保持良好的联络。
5.与上级防汛机构保持联系。
㈢各职能单位和有关部门 1.通讯部门
派出强有力的人手,保护通讯设备良好运行,确保全乡通讯畅通。
2.农业水利部门
⑴要与党政办、防汛指挥部保持联系,协助乡党政办做好水情、雨情气象等业务预测、分析,特别注重水库和重点水利工程的防汛情况,及时向决策领导提供预测意见。
⑵根据防汛指挥部或主要领导的指示,向上级防汛机构报告洪水危害情况。
⑶准备抢险救灾。
3.国土所
及时与重点地质灾害村了解地质情况,要求重点地质灾害区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和安全值班和巡查工作,必要时应动员防范区内的群众转移。
4.社会事务办
⑴根据防汛指挥部或主要领导的指示,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灾情。
⑵积极筹集抢险物质。
5.各村要加强巡查,重点巡查易滑坡的民房、学校和河边民房低畦民房。
6.公安、供电、财政等部门,根据各自的执能配合防汛指挥部做好业务工作。共2页,当前第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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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当上坪雨量超过50mm并达到100 mm及以上时。
㈠防汛指挥部
1.紧急召集指挥部成员投入抗洪抢险指挥。
2.向各村通报雨情和洪水可能危及灾害,要求各村投入抗洪抢险工作。
3.启动抗洪救灾应急队伍,同时上半区的抢险分队在上坪乡政府设抢险指挥所,下半区的抢险分队在麻岭办事处设抢险指挥所。
4.通知各执能单位和部门投入抢险。
5.必要时向全乡人民发布抗洪抢险指令。
㈡各执能部门
1.党政办 ⑴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各村的雨情和灾情。
⑵根据设定的防洪区,通知转移防洪区的居民。
⑶保持与指挥部和各村、各抢险队伍联络。
⑷及时将上级和各村的情况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
⑸及时传达上级和防洪指挥部的抗洪抢险精神。
2.防汛办
⑴协同党政办收集各村的雨情和灾情。
⑵通知各水库管理单位,督促其做好防御工作,保证大坝安全。
⑶协助指挥部分析雨情和灾害的发展势态。
⑷及时向市防汛办报告上坪区域的洪灾和抗洪抢险情况。
3.国土所
⑴与防汛指挥部保持联系。
⑵及时了解全乡地质灾害趋势,并及时报告。
⑶根据乡汛期地质灾害方案,做好设定区居民搬迁和转移工作。
⑷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和灾民转移及安置情况。
4.社会事务办
⑴与防汛指挥部和党政办保持联系。
⑵及时深入各村了解灾情,对应解决吃、住等迫切问题及时向乡防汛指挥部和党政办报告汇总,并及时提出安置方案。
⑶及时统计灾情,向防汛指挥部报告。
⑷协助防汛指挥部搞好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
⑸根据防汛指挥部的安排、准确、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 5.农业水利部门
⑴及时了解各村受灾情况,组织技术干部深入灾区参加抗洪救灾。
⑵组织灾后农田生产自救,指导农业调整种植结构,协助联系种子种苗,做好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
⑶积极做好灾后动物防疫工作。
⑷指导灾区应急处理农田灌溉和生活生产供水。
⑸帮助各村及时做好水毁水利工作的修复和除险加固工作。
6.卫生院
⑴组织医疗队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病员安置和转移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⑵加强灾后疫情监控,防止疫情蔓延。
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病。
7.学区
与各学校取得联系,及时组织做好灾区学校的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8.供电所
及时抢修线路,及时恢复灾后正常供电。
9.公路养护站
⑴组织力量抢修永上公路、确保全乡统一安排救灾物质的运输。
⑵部署指导灾区交通道路的修复,尽快修复水毁路段。
10.警务站、邮电所、光电站、林业站、财政所等有关部门,应积极做好安定灾民,保证邮件和通信畅通,确保灾民有饭吃,有水喝,确保灾区安定。
㈢各村
1.加强值班,与防洪指挥部取得联系。
2.根据各村上报的《防洪预案》,及时通知和转移受灾民众。
3.积极组织抢险,与抗洪应急分队并肩作战,使灾民的损失降到最低。
4.组织灾后生产自救。
5.组织灾后统计,并上报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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