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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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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精选14篇)

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篇1

  一、成立食品安全监督小组

  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层层抓落实。

  组长:黎吉法

  副组长:李启宏、林志夫、蔡文策、吉承惠

  小组成员:关万平、张进、唐其、施致锋、张勇灿、李美洁、李馥丽

  二、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1、利用学校博客网站、黑板报、走字屏出示安全通告,宣传食品安全教育的重要性,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2、利用星期一升旗仪式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国旗下讲话。

  3、邀请有关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4、各班级出一期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墙报,开展一次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或班队活动。

  5、各班主任根据计划上好每学期5次的食品安全专题课,并组织学生观看食品安全影片及阅读《食品安全教育读本》。

  三、消除校内外食品安全隐患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要求食堂负责人严把进货渠道关,每天做好采购记录,并预留样本做到采购有据可查,严禁购进农药残留及腐烂变质的瓜菜;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要求食堂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所有餐具、用具每天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清洗、消毒,以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证,上班时要穿着清洁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同时要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每天由学校食品安全小组安排专人对食堂食品及卫生进行检查;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校内小卖部的监管

  校内取得营业执照小卖部应办理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明确进货渠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发现经营“三无”食品及对学生出售烟、酒等行为,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给予责令整改及处罚;对校内无照经营销售食品的小卖部,暂扣了“三无”食品,并对其要求停业。

  3、加强校外摊点治理

  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紧密配合工作,借助执法部门的力量取缔和整治校外无证经营的摊点。同时学校少先队大队部通过检查,约束和教育学生不得到无证经营的摊点购买零食。

  四、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学校对校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做了各种应急预案,并专门成立应急预案机构,力争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按应急预案做到从容应对。

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篇2

  一、宣传周活动主题

  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二、宣传周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1日-17日。

  三、内容

  (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在6月11日举办宣传周启动仪式,并结合业务主管部门工作安排,有序安排宣传周活动内容。

  通过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咨询讲座、现场服务、发放资料、在线访谈、启动重大专项、专场新闻发布等形式,系统展示过去一年取得的工作进展及未来的目标规划,积极开展针对食品从业人员、监管队伍的培训指导和解疑释惑,细致梳理、积极回应、主动发布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

  1.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6周年主题纪念活动。

  2.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年”相关活动。

  3.启动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专项检查。开展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和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工作的检查。

  4.组织消费者、媒体记者参观食品工业企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等。

  5.举办“食品安全标准日”系列活动,组织专家面向广大公众系统介绍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营养等知识,集中开展食品安全热点解读、科普培训和消费指导。

  6.动员各级科协组织、所属相关学会在宣传周期间深入社区、高校、企业、公共场所等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性食品安全科普活动。

  7.通过产品展示、举办科普展览、专家咨询、印发食品安全相关宣传资料和消费指导等多种形式直接向消费者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8.根据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开展其他宣传活动。

  (二)由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动员、指导本领域食品企业组织开展。要发动食品企业在宣传周期间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主题活动;督促大中型食品企业要组织至少一次集中活动。

  四、工作要求

  食品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离不开食品行业道德诚信素质的提升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师、各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宣传周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构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的外部约束机制;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诚信文化建设,大力宣传诚实守信典型,为维护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为迎接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师、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重要意义,提早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丰硕成果;要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形成规模、声势;要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统筹利用好宣传教育资源,统一安排好活动时段、节奏;同时要同步部署防踩踏和消防等安全措施,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强化活动效果。要坚持广度和深度相结合,既要扩大活动覆盖面,利用各种载体,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宣传报道手段,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专题、手机有信息”的全覆盖格局;又要推动重心下移,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使活动进团场、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人员密集场所,做到社会广为知晓、员工深受教育。

  (三)创新活动形式。按照群众喜闻乐见、针对关注热点、契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原则,认真筹划活动内容和形式。要注意改进宣传方式,通过报道参与者体会等形式,充分彰显活动成果。

  (四)完善长效机制。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常态化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宣传先进单位,为传播食品安全诚信文化挖掘资源。要结合开展宣传周活动,掌握先进食品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探索引导社会参与的手段,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科学化监管。

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篇3

  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龙门镇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负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龙门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使全镇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龙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管站,由王火丁、陈志军、吴青松、方斗枢、黄其良、张蒲喜、喻为勤、周琪、黄向荣等同志组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火丁同志任组长(站长),镇人大主席陈志军同志、卫生院业务专干黄向荣同志任副组长(站长),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为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乡村医师为协管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由吴青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重点工作

  通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卫生院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责,针对“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进一步完善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综合监督,督促辖区内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做好群体用餐的食品安全协管和群体用餐的报告、备案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等名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

  2.进一步加强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治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3.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4.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无QS标志、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严肃查处药品批发出租出借证照、代开发票,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超方式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制度,在药品零售店设立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

  5.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消费、药品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

  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馆(摊点)。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抓好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的监管,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大药品抽验力度,严防假劣药品进入使用环节。

  (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1.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讲团,分赴全镇开展宣讲活动,深入到农村、社区、建筑工地等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二是借助“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平台,在村委会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的协助下,在全镇范围内向每个行政村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农村版)和宣传画,以提高农民科学种植养殖水平和健康饮食用药素质。

  三是充分利用农村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广播电视网,采取固定时段插播科学种植养殖和科学饮食、用药知识,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橱窗建设。

  2.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

  一是向全镇每所中小学校赠送《食品安全科普读本》(学生版)等宣传教育材料,并开展中小学食品药品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二是开展科学饮食、用药知识进课堂试点,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习惯。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每所中小学举办1—2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讲座。

  3.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

  “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监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职业道德教育。

  4.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9月份组织全镇统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以“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平安和谐龙门”为主题,面向全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保障经费,增加投入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资金投入力度,保证经费,用于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信息体系、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解决我镇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为办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提供经费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委会、镇直部门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帐;要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居)委会创建活动,主动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群体性聚餐备案制;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制定出诚信单位评定标准,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活动,同时要加强对示范村(居)委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餐饮、使用单位的指导规范,加大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督导落实,确保实效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要细化、量化各项工作目标,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把握工作进度;要强化督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月3日前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向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篇4

  一、整治工作目标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15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篇5

  食品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应当力争从源头上减少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食品生产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至少应当包含如下内容:

  1.明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构和职责。

  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构,指定主管领导和成员,明确机构职责、主管领导和成员的具体职责。

  2.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机制。

  根据本企业和所生产食品的特点,找到食品安全事故易出现的环节和关键控制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报告和处置机制。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收集原料采购原料贮存、投料等原料控制信息,生产过程、工具设备、产品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信息,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信息,仓储运输、交付控制信息,以及客户、消费者反馈、媒体报道等信息,发现异常时应当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必要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4.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程序并对应急演练工作做出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组织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出现不良反应的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必要时采取召回、销毁等减少危害后果的措施。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演练,保证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企业能够有条不紊地高效开展处置工作。

  5.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装备、经费等资源储备。

  为使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工作有效进行,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各项资源保障。

  一是要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构和人员的能力满足工作需要并具有权威性,保证其得到全面的信息、有效识别风险、监督防范措施的落实以及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二是要畅通信息网络,保证相关机构、人员的通信设备、计算机装备等能够适应信息收集、汇总、报告的需求;

  三是要保证宣传教育方面的投入,通过在关键场所张贴宣传材料、严格培训考核、开展应急演练等措施,使相关人员明确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如何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四是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及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织患者救治等工作提供人员保障和必要的物资、经费等。

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大报告提出的确保食品安全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重要文件计划精神,结合区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报告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和平的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着力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区,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严管重罚与弘扬诚信有机结合,加快“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食品的市场占有率,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1、区、街道、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2、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效显著,基层群众监管队伍健全,管理规范;连锁超市实现全覆盖,放心店覆盖率达村居食品安全实施方案以上,食品集中配送率达80%以上。

  3、食品安全信息收信、报送网络健全,信息发布统一、规范。食品安全宣传深入持久,宣传工作涉及到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基层领域。

  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计划、有部署,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5、实施农产品定期药残检测,蔬菜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鲜活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6、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市场准入,组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制度,食品质量抽检综合合格率达95%以上。

  7、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无注水肉、病畜肉上市,积极推进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8、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执行严格,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9、积极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辖区内学校食堂实施率达100%。

  10、小作坊(小加工厂)、小饮食店(小餐馆)、小超市(小食品店)、小卤菜店、小熟食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有保证。

  11、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辖区内不得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负面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

  12、食品安全事故投诉处理率达100%。

  13、食品安全消费满意度达8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切实提高食品质量安全。

  1、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分级监管,强化食品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严格实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审核,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3、逐步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顿和规范工作。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失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走整合、规范、特色、品牌发展之路,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保障居民消费健康安全。

  (二)加大市场巡查和抽检力度,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

  1、在流通领域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流通领域的巡查和日常检查,督导流通企业建立协议准入、经销商管理、索取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建立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加强食品的日常检查。

  2、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强化对散装食品、生鲜食品、清真食品的日常监管。

  3、逐步规范集贸市场的食品经营行为。改善市场的软硬件建设,提升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建立经营者的诚信档案。

  4、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积极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打击制假的违法行为。

  5、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日常监管,确保肉类市场安全有序。

  (三)加强食品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严把食品“入口关”。

  1、认真做好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评定工作。按照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组管理的要求,加强对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的分级监管。

  2、完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贷溯源制度,加强对餐饮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集体就餐提前申报备案制度,加强现场监管。加强日常巡查,规范巡查记录。

  3、强化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制订可行措施,强化对旅游景区、学校、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基地)、社区、市场创建活动。细化创建条件和标准,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制度,通过各类典型的示范和引导,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2、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快食品安全作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通过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五)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顺畅的信息渠道。

  1、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和发布渠道。加强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构建信息汇集和通报网络,尽快建成反应灵敏、快速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

  2、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分析能力,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的领导。结合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机制。对各社区要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各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自监管环节实行严格监管,着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监管职责。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创建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具有重大影响损失或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工作举措。做到食品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密切联系,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知识的普及。宣传部门要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要正面报道各部门、单位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果以及优质食品和优秀企业,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五、领导机构

  和平街道办事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亚楼 办事处主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车 敏 办事处副主任、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安全科,孟凡军兼任办公室任。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2月)

  学习创建标准,制订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项研究,形成有关决定和规定等。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

  按照实施方案,对照创建标准,分解任务,具体部署和组织实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4月)

  街道办事处委托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考评,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认真做好总结和迎检准备工作。

  (四)迎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验收(20xx年5月)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单位多、环节多,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严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实施,确保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顺利进行。

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篇7

  教学目标:

  通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使学生在购买食品时要进行选择和鉴别,使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教学重点:

  认识合理营养及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教学过程:

  (一) 谈话引入课题

  今天中午食堂为大家准备了哪些美味呢?爱吃吗?

  大家的回答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句古话:民以食为天。可见食品对我们生活和学习是至关重要的。

  能说说平时都喜欢吃些什么吗?

  大家喜欢吃的东西真是各式各样,那是不是所有的食品对我们人体都有好处呢?

  今天这节晨会课,老师想和大家一起走进食品王国,来学习一些关于食品安全的小知识。

  (二)视频引入垃圾食品

  瞧,这是什么?(辣条)好吃吗?

  这好吃的辣条背后藏着什么秘密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看了这段视频,谁有话要说?

  原来这美味的辣条背后藏着这么可怕的秘密。看来不是所有的食物都能吃的,有些食物虽然好吃,但对我们身体的危害是很大的。

  (三)介绍垃圾食品

  生活中,我们把像辣条这样对身体有害的食品称之为“垃圾食品”。

  你还知道哪些垃圾食品?

  老师也收集了一些关于垃圾食品的小知识,现在我们请杨晨宇帮我们介绍一下。

  平时喜欢吃这些东西吗?

  但是这些食品存在的安全隐患,真的让人不寒而栗啊。

  食品安全和我们的健康是息息相关的,联系实际,你打算以后怎么做?

  少吃零食 不吃油炸类食品 多吃瓜果蔬菜

  看来今天的晨会课,大家都收获不少啊。

  (四)介绍食品卫生习惯

  其实要想做到安全饮食,除了要选择正确的食品以外,,还应该注意些什么?

  单老师这边也有几条注意点,对照这些要求,你觉得那些地方需要改进?

  大家的决心可真大。老师相信你们一定会对号入座,真正做到健康饮食。

  通过今天的学习,大家对食品安全都有了一定的了解。让我们一起保食品安全,筑健康长城。

  最后老师想送给大家一句话:安全饮食,健康成长。

  让我们牢记这句誓言!

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篇8

  1、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2、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

  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及时报告原则

  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对发生的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3)处置与分析总结并重原则

  认真落实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对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在认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3、食品安全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地区(港澳台)、跨国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理的。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3)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食品安全事件。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消费者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食品安全事件。

  4、处置机构体系与职责

  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行政部、生产部、品管部、销售部负责人为成员。

  (1)行政部负责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与企业外部部门及时汇报,对外宣传。

  (2)生产部根据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其他部门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分析事故动态,搞好预测预防。

  (3)品管部收集相关信息,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

  (4)销售部负责安全事故中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处理、报告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

  (5)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应急处理建议和等。

  5、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件的报告及前期处置

  1)接到事件报告后,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组织企业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政府部门及日常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通报。

  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的单位及地点、事件的经过及相关背景情况、事件性质的初步判断、人员伤亡情况、财产受损情况、事件危害是否有扩展的可能、对事件单位的处置措施的建议等。

  (二)启动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接到事件报告后,除了立即向当地政府及日常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的同时,领导小组应召开事故处置会议,对事件进行评估,确定事件的等级。

  (三)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根据领导小组下达启动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的决定,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启动按规定职责开展工作。

  (四)实施应急处置。

  1)初查

  领导小组组长对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条件)及产品进行排查、分析,有无不合格或非食用原料(含添加剂);对可疑原辅材料、添加剂、半成品及产品立即抽样送质检机构检验;掌握原辅材料、添加剂供应商及产(成)品流向;可根据事态,暂停生产、销售,已售出的通知经销商产品暂时下柜;可根据情况,向领导小组上报简要信息。

  2)核查

  领导小组组长根据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进一步核查。

  (1)原辅材料、添加剂及产品检验合格:应严格检验或根据分析扩展检验参数再次检验。若仍未检出可疑物,继续配合相关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并将此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建议领导小组应急处置终止。

  (2)原辅材料、添加剂合格,产品检验不合格(有毒有害):进一步检查生产工艺每一环节,检查生产设备,检查操作人员及往来人员,生产用水,排查二次污染源。

  (3)原辅材料、添加剂、产品检验不合格(有毒有害):进一步追溯原辅材料来源或添加剂供应商;将产(成)品流向及时向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汇报,启动召回制度。

  3)应急处置终止

  应急处理全部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由领导小组下达事件应急处置结束的指令,同时向当地政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汇报处置报告。

  (五)应急处置预防措施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积极查找薄弱环节,采取对策,进行质量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加强原辅料、添加剂的进厂验收;工艺过程控制和终端产品的出厂检验;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后续跟踪和监管工作,消除事故发生的隐患,预防此类相同事件的再次发生。

  6、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拒不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2)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3)拒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的;

  4)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5)夸大突发事件预警等级及散布有碍应急处置信息的。

  7、应急演练

  每年应编制演练计划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如实记录演练过程。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通过有计划、分步骤的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积极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相结合,强化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全面促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

  二、活动主题

  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市人民食品安全意识。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

  (二)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知识。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促进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控能力的不断提高。

  (三)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科学、准确、全面报道国家、省、市食品安全形势和发生的各类事件;充分报道有关部门执法成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取得的成效。

  (四)宣传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和优质产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褒奖遵纪守法行为,曝光漠视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信任程度。

  (五)加强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渔药、兽药。

  (六)突出抓好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不断强化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主要形式

  市级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区)食安委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选择群众喜闻乐见和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在广大城乡普遍开展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三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

  1、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农村宣传活动。特别关注广大农村的食品安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图片、墙报、宣传资料以及“三下乡”等各种形式和途径,向广大农民宣传《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组织发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网、信息网建设的活动,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的状况。

  2、开展社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作为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对社区居民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居民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3、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媒介,在推广“四个一”宣传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开展“三优”宣传报道活动

  组织新闻媒体结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宣传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工作情况,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引导重点企业对生产的产品做出食品安全承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消费信心。

  (三)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利用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媒体,结合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蛋、奶、酒、饮料、方便食品、儿童食品等,通过开设宣传台、开辟媒体专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对公众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教育,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市场、商场、餐饮单位都要进行采取悬挂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

  (四)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市级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及各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要组织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学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充分认识食品产业发展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好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声势。注重发挥行业组织、食品企业、科研教育机构和消费者的参与作用,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及“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宣传活动的效果。

  三是突出重点。积极宣传我市食品行业的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维护我市食品行业信誉;强化社会监督,严惩不法犯罪行为,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实现全方位监管,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拓宽工作思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丰富工作内涵,树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先进典型,有选择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示范点创建活动。

  四是狠抓落实。市级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及各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和措施;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扎实开展好本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五是及时总结。市级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及各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要及时将本地本部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方案、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先进典型、宣传活动相关数据等报送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以便集中宣传。3月25日前报送本地本部门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方案;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送。

  六是检查评价。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将把各地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内容。

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篇10

  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94号]的要求,打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努力提高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定于6月13日至20日在全区开展以“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 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正确的饮食观念和食品安全观念,宣传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使广大群众了解食品安全知识,从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全社会知晓政府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决心和信心,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3日至6月20日。

  三、活动主题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四、活动口号

  (一)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二)食品安全,全民行动

  (三)食品安全,从我做起

  (四)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五)举报食品违法行为人人有责

  (六)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

  (八)依法诚信生产经营,自觉维护食品安全

  (九)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五、主要内容及活动安排

  (一)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在通过江宁电视台、《江宁新闻》和江宁区属官方网站等多种途径公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基础上,于6月13日上午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区政府高吉祥副区长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现场组织农业、林业、商务、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义务咨询服务活动,并发放科普读物和宣传材料。组织电视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现场采访食品相关企业代表和监管执法人员和消费者。(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区广播电视台)

  (二)发布公益广告

  在江宁电视台播放食品安全滚动字幕,在天印广场电子显示屏播放食品安全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住建局、区广播电视台)

  (三)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

  在江宁新闻和各食品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博客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报道中央及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活动情况等。区农业局、林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和各街道、园区食安办分别负责提供1篇宣传稿,于6月13日前发至区食安办邮箱。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稿的审校和江宁新闻等媒体报道有关协调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食安办、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街道、开发园区食安办)

  (四)制作食品安全宣传系列电视报道

  利用江宁电视台的《江宁新闻》栏目,制作食品安全宣传系列电视报道。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提供素材和联系拍摄,江宁电视台负责策划、拍摄和制作。利用一周时间在《江宁新闻》栏目内开辟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系列专题报道,反映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为民饮食保驾护航中所做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效。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面和参与度,真正做到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具体安排如下:6月13日报道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6月14日报道区农、林部门食品种植养殖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5日报道区商务局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6日报道区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7日报道区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6月18日报道区卫生局餐饮消费监管工作及取得的成效。(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电视台、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五)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各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主动配合好宣传周活动的开展。①农业、林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分别部署安排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单位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标语内容见前面活动口号)、设立展板等多种形式在单位内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②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讲座,对食品从业人员和食品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质量管理和一线操作人员,分层次、分类别地进行培训宣传,着力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③在全区中小学开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在中小学生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真正使食品安全做到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林业局负责种、养殖环节单位,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区工商局负责流通企业,区卫生局负责餐饮企业,区建工局负责建筑工地,区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区城管局负责协调户外横幅悬挂地点的落实。)

  2.各街道、开发园区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组织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举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科普知识,将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引向深入。(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园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六)设立公众参与热线

  发挥“12345”等政府服务平台、各监管部门和各街道(园区)食安办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食安办、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涉及面广、参与单位多,各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参与积极,宣传声势浩大。

  2、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各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以这次宣传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形成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企业积极响应,群众踊跃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同时,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健全长效机制。

  3、统筹兼顾、密切配合。各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按照统一部署,对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的同时,还要注重搞好部门联动,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宣传声势。各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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