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工作计划
根据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人大工作任务,现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XX年度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 月
1、起草市人大常委会XX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安排。
2、做好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归类整理工作,确定督办重点。
3、制订下发《XX年度张家港市人大代表小组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意见》。
4、组织在张家港的苏州市人大代表出席苏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5、召开主任会议:研究市人大常委会XX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安排;研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副调研员、党组成员的分工;听取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准备工作情况汇报。
6、举行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1)审议决定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委、办、局主要负责人)任命事项;
(2)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正、副秘书长,办公室正、副主任,研究室主任任命事项;
(3)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XX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安排。
7、举行颁发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任命书仪式。
8、做好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和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资料整理归档总结工作。
二 月
1、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打算的汇报;讨论和修改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和制度;研究和部署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准备工作。
2、做好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工作。
3、开展《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
4、开展《体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
5、开展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情况的调查。
三 月
1、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2、开展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情况的调查。
3、开展邮政工作情况的调查。
4、制定下发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意见,部署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建立人大代表工作室、“代表接待选民日”、为人大代表配备义务法律顾问等工作。
5、组织各镇人大正副主席、人大秘书业务培训。召开镇人大主席会议,交流XX年度人大工作计划。
6、召开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汇报;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体育法》情况的汇报。
四 月
1、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邮政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和部署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准备工作。
2、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
3、开展《统计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
4、开展公共交通发展情况的调查。
5、指导各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6、指导全市各镇办事处、党委村建立人大代表工作室。试点开展市人大 “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
7、常委会集体学习,邀请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讲座。
五 月
1、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交通发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准备工作情况汇报。
2、开展市人大常委会集体专题课题的调研(专题待定)。
3、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查。
4、开展防汛排涝工作视察。
5、指导各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6、开展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
7、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所在代表小组的代表。
8、召开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的汇报;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统计法》情况的汇报。
六 月
1、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汇报;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听取市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和部署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准备工作。
2、开展国务院《道路运输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
3、开展我市农村“三大合作”机制建立情况的调查。
4、指导各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
七 月
1、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三大合作”机制建立情况的汇报;听取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准备工作情况汇报。
2、开展住房保障机制建立情况的调查。
3、视察市政府重点社会事业项目进展情况。
4、举行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XX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道路运输条例》情况的汇报。
5、做好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的总结工作。
6、常委会集体学习,邀请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讲座。
八 月
1、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住房保障机制建立情况的汇报;研究和部署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准备工作。
2、开展《气象法》及《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
3、开展三个“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调查。
4、开展《张家港市“xx”普法工作规划》实施情况的调查。
九 月
1、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张家港市“xx”普法工作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听取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准备工作情况汇报。
2、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调查。
3、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旁听市人民法院庭审。
4、举行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气象法》及《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情况的汇报;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三个“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汇报。
十 月
1、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和部署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准备工作。
2、开展外事工作情况的调查。
3、开展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调查。
4、开展《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
5、召开人大主席会议,交流各镇人大工作。
6、常委会集体学习,邀请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讲座。
十一月
1、视察市政府重点社会事业项目实施情况。
2、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外事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3、开展代表建议答复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
4、开展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调查。
5、举行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律师法》情况的汇报;
(3)作出关于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
十二月
1、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2、举行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结情况的汇报;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社会事业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
3、做好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筹备工作。
XX年
一 月
1、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XX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XX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讨论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听取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2、举行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XX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XX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3)听取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汇报;
(4)审议通过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3、做好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4、做好市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先进事迹、代表建议办理和重点社会事业项目实施情况的宣传工作。
5、组织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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