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乡村教师”事迹的感想
今年的八月,我感到最热的不是室外的骄阳,而是心中那些“最美乡村教师”的事迹。
这些“最美乡村教师”告诉我们,他们虽然辛苦和贫困,但他们知道自己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也因此他们比哪些锦衣玉食又天天抱怨的人幸福。使我又一次重温了马克思的幸福观:“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谋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它是为大家而献身;那么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
作为教师,在心灵中面对这些“最美乡村教师”有些惭愧。因为我并没有为教育、为学生付出那么多,而社会却给了我很多。真的是逆境更能展示和体现人生价值吗?
可是问题却存在着两个方面,我们改革开放30多年了,国家经过了多个教育改革发展规划。我们“最美乡村教师”竟然还在如此落后的环境下从事“太阳下最光辉的事业”。
在今天的中国“创造”出“最美乡村教师”事迹,这里面应该有当地政府的“功劳”,是他们在义务教育上没有尽到义务,是他们在渎职和失职。《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在“最美乡村教师”的事迹中,仅仅只是文字。
在“吏治”织成的“官网”中没有人去追究他们责任,而中央电视台的“最美乡村教师颁奖晚会”巧妙地将~~变成了~~(一时想不出既能反映事实又能表达心情的形容词)。又一次使我感受到在中国建设法治社会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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