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十星标准”
1、制度星。每名干部“一联三”,联系1名基层党员、1户困难群众、1名留守儿童,每周联系或走访不少于一次。
2、平台星。每名干部认真记写《民情日记》,干部有岗位牌、有明晰职责,党员上班时间佩戴党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干部挂牌上岗。
3、能力星。敢作为、勇担当,自觉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年度内自主处理1个以上具体问题。
4、民意星。对群众感情深厚,本人无群众投诉的问题。
5、作风星。讲实话、办实事,言必信、行必果,带头落实“八项规定”,每月有10天以上时间深入基层或服务对象中,撰写1篇以上调研报告。
6、效能星。工作效率高,雷厉风行,个人负责的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无拖拉推诿现象,无领导反复催促现象。
7、承诺星。年初向单位全体干部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办实事、解难题2件以上,并积极践诺,按期兑现承诺。
8、实绩星。在“项目落实年”和扶贫开发等重点工作中业绩突出;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受到单位主要领导或上级表彰(正式文件或领导讲话材料)。
9、清正星。为人公道正派,办事公开公正,工作中无徇私枉法、厚亲肥友、亲此薄彼等问题。
10、廉洁星。遵纪守法守规,无不廉洁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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