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局经管站2022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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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农业局经管站XX年工作总结
我站XX年的各项工作,在县农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经过全站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认真搞好农民负担监测工作
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们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之一,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努力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工作,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平稳推进,全县没有发生因违反农民负担政策而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了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全面落实了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免收杂费等政策规定。今年,我县根据中央的部署,在继续免征农业税及附加的基础上,全部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杂费,全县仅此一项就减轻农民负担1750余万元,再加上向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贫困女童课本费和住宿费等430余万元,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共计减轻农民负担2180余万元,农民人均减负48.4元(学生人均减负290元/年),农民负担得到进一步减轻。
(二)切实加强了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防止村组借“一事一议”名义增加农民负担。今年5月,安排各乡镇开展了XX年度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情况的调查,基本摸清了我县XX年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找准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搞好今后工作提供了依据。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各地的筹资筹劳工作基本做到了以下三点:一是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没有出现强行筹资筹劳的现象;二是严格坚持了一事一议原则,没有把筹资筹劳变成固定的收费项目;三是普遍推行了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筹资筹劳项目和筹资筹劳标准等由群众会议讨论决定,公开资金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做到了资金专款专用。
(三)认真搞好农民负担监测工作,准确掌握农民负担现状。为了准确掌握农民负担动态变化情况,根据重庆市农办的安排,从XX年开始,我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民负担监测县。我们在下路镇、龙沙镇选定农民负担监测村6个、监测农户30户。认真开展农民负担监测培训,按时完成了半年和全年调查上报。
(四)落实有关制度,确保减负工作收到实效。XX年,我们配合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认真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和医疗乱收费、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中的乱收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收费等专项治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在我县农村全面推行;各涉农价格和收费单位普遍设立了公示牌(栏),乡镇建立了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站;各地除订阅党报党刊外,无强行订阅报刊的现象,切实减轻了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负担。
(五)组织开展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督促扶持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资金落实到位。今年,配合县财政局搞好种粮农户的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全县兑付补助资金345万元。8月,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我县XX年免征农业税以来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自查,督促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认真调解处理土地承包纠纷
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减免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重要性日益显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也越来越多。为了维护好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利用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提高广大干群的政策水平,增强学法、守法自觉性。
(二)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文书格式的通知》(渝府农〔XX〕26 号),对《重庆市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三)指导各乡镇加强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今年共协助南宾、三河、西沱、沙子、中益等乡镇调查处理农户土地承包纠纷6件(次),指导各乡镇调解处理土地承包纠纷130多起,做到了承包纠纷出现一件就调解处理一件。全年共提供政策咨询服务150多人次,维护了广大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
三、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近几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政府高度重视,县级有关部门全力指导,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较快,成效显著。据统计,到今年底,全县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11个(包括烤烟生产合作社231个),其中XX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2个,全县累计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7个(其中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5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村基层专业经济协会12个。XX年登记注册29个),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1.33万户,带动农户4.5万户,分别占全县农户总数的10.3%、34.9%,全面完成了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起草制定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今年,代县委县政府起草制定了《关于XX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石柱委发〔XX〕16号)和《XX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任务和考核办法》(石柱府办发〔XX〕84号)等指导性文件,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
(二)狠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建设工作。为搞好XX年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评选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XX年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石农发〔XX〕101号)。在各乡镇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对推荐申报的23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了评审,共初步评选出大歇乡双坝长毛兔专业合作社等14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XX年县级示范建设的拟建单位,待县政府审定后即可开展示范建设工作。目前由于补助资金尚未落实,县级示范建设工作未能全面完成。另外,通过积极争取,今年我县已申报农业部XX年年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个,市农业局批准我县XX年市级试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个,市供销总社批准示范专业合作社2个,各级示范(试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三)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验收评价工作。为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验收评价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XX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验收评价工作的通知》(石农发〔XX〕117号)。今年共收到验收评价申请21个。依照评价办法,组织对符合验收评价基本条件的14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了实地验收。通过听汇报、查资料、民意抽查等办法进行量化评价,达到合格等次的有大歇乡双坝长毛兔专业合作社等9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待县政府审定后即可兑现补助资金。
(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理论知识培训。利用县委组织部举办的“农村支部书记培训班”、“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理论骨干培训班”和农业局举办的“农业知识更新工程培训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知识与实务”培训,共培训人员140多人次。
(五)深入实际,加大了指导工作力度。深入龙沙、大歇、枫木等乡镇检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帮助合作组织完善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大歇乡双坝村制订XX年~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四、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一)利用各种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政策宣传,加强了农村财务公开工作指导,指导乡村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行为。
(二)根据农业部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各乡镇开展了村级债务债权摸底清查工作。通过摸底清查,基本掌握了我县村级债权债务现状,按时完成了全县村级债权债务的摸底清查和分村录入上报工作。
五、认真开展农业和农经统计,按时完成农产品成本核算和市场价格调查报送工作
农业、农经统计和农产品成本核算、农业价格调查工作是农村经营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基本任务是为各级党政机关研究制定有关农村政策,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提供决策依据。我们历来十分重视农业、农经统计和农产品成本核算、农业价格调查工作,坚持按照调查统计规程要求,开展调查统计培训,加强调查统计工作的指导,保证调查统计质量,按时完成各项调查统计任务。
(一)制定印发了《关于布置XX年农业和农经统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县今年的农业和农经统计工作任务,提出了做好当年统计工作,确保统计质量的具体要求。
(二)按时完成了今年大小春农作物实产等农业统计定报的调查统计上报。全年共完成调查统计上报各种农业统计定报7期。据农经年报统计,XX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91.02万亩,比上年增长3.7%,产量24.98万吨,比上年减少8.0%。
(三)按时完成了全年四个季度农户家庭经营收支预测上报和大小春4种农作物
我站XX年的各项工作,在县农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经过全站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认真搞好农民负担监测工作
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们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之一,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努力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工作,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平稳推进,全县没有发生因违反农民负担政策而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了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全面落实了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免收杂费等政策规定。今年,我县根据中央的部署,在继续免征农业税及附加的基础上,全部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杂费,全县仅此一项就减轻农民负担1750余万元,再加上向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贫困女童课本费和住宿费等430余万元,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共计减轻农民负担2180余万元,农民人均减负48.4元(学生人均减负290元/年),农民负担得到进一步减轻。
(二)切实加强了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防止村组借“一事一议”名义增加农民负担。今年5月,安排各乡镇开展了XX年度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情况的调查,基本摸清了我县XX年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找准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搞好今后工作提供了依据。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各地的筹资筹劳工作基本做到了以下三点:一是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没有出现强行筹资筹劳的现象;二是严格坚持了一事一议原则,没有把筹资筹劳变成固定的收费项目;三是普遍推行了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筹资筹劳项目和筹资筹劳标准等由群众会议讨论决定,公开资金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做到了资金专款专用。
(三)认真搞好农民负担监测工作,准确掌握农民负担现状。为了准确掌握农民负担动态变化情况,根据重庆市农办的安排,从XX年开始,我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民负担监测县。我们在下路镇、龙沙镇选定农民负担监测村6个、监测农户30户。认真开展农民负担监测培训,按时完成了半年和全年调查上报。
(四)落实有关制度,确保减负工作收到实效。XX年,我们配合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认真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和医疗乱收费、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中的乱收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收费等专项治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在我县农村全面推行;各涉农价格和收费单位普遍设立了公示牌(栏),乡镇建立了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站;各地除订阅党报党刊外,无强行订阅报刊的现象,切实减轻了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负担。
(五)组织开展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督促扶持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资金落实到位。今年,配合县财政局搞好种粮农户的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全县兑付补助资金345万元。8月,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我县XX年免征农业税以来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自查,督促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认真调解处理土地承包纠纷
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减免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重要性日益显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也越来越多。为了维护好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利用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提高广大干群的政策水平,增强学法、守法自觉性。
(二)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文书格式的通知》(渝府农〔XX〕26 号),对《重庆市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三)指导各乡镇加强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今年共协助南宾、三河、西沱、沙子、中益等乡镇调查处理农户土地承包纠纷6件(次),指导各乡镇调解处理土地承包纠纷130多起,做到了承包纠纷出现一件就调解处理一件。全年共提供政策咨询服务150多人次,维护了广大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
三、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近几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政府高度重视,县级有关部门全力指导,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较快,成效显著。据统计,到今年底,全县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11个(包括烤烟生产合作社231个),其中XX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2个,全县累计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7个(其中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5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村基层专业经济协会12个。XX年登记注册29个),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1.33万户,带动农户4.5万户,分别占全县农户总数的10.3%、34.9%,全面完成了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起草制定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今年,代县委县政府起草制定了《关于XX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石柱委发〔XX〕16号)和《XX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任务和考核办法》(石柱府办发〔XX〕84号)等指导性文件,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
(二)狠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建设工作。为搞好XX年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评选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XX年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石农发〔XX〕101号)。在各乡镇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对推荐申报的23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了评审,共初步评选出大歇乡双坝长毛兔专业合作社等14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XX年县级示范建设的拟建单位,待县政府审定后即可开展示范建设工作。目前由于补助资金尚未落实,县级示范建设工作未能全面完成。另外,通过积极争取,今年我县已申报农业部XX年年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个,市农业局批准我县XX年市级试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个,市供销总社批准示范专业合作社2个,各级示范(试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三)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验收评价工作。为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验收评价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XX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验收评价工作的通知》(石农发〔XX〕117号)。今年共收到验收评价申请21个。依照评价办法,组织对符合验收评价基本条件的14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了实地验收。通过听汇报、查资料、民意抽查等办法进行量化评价,达到合格等次的有大歇乡双坝长毛兔专业合作社等9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待县政府审定后即可兑现补助资金。
(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理论知识培训。利用县委组织部举办的“农村支部书记培训班”、“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理论骨干培训班”和农业局举办的“农业知识更新工程培训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知识与实务”培训,共培训人员140多人次。
(五)深入实际,加大了指导工作力度。深入龙沙、大歇、枫木等乡镇检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帮助合作组织完善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大歇乡双坝村制订XX年~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四、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一)利用各种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政策宣传,加强了农村财务公开工作指导,指导乡村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行为。
(二)根据农业部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各乡镇开展了村级债务债权摸底清查工作。通过摸底清查,基本掌握了我县村级债权债务现状,按时完成了全县村级债权债务的摸底清查和分村录入上报工作。
五、认真开展农业和农经统计,按时完成农产品成本核算和市场价格调查报送工作
农业、农经统计和农产品成本核算、农业价格调查工作是农村经营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基本任务是为各级党政机关研究制定有关农村政策,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提供决策依据。我们历来十分重视农业、农经统计和农产品成本核算、农业价格调查工作,坚持按照调查统计规程要求,开展调查统计培训,加强调查统计工作的指导,保证调查统计质量,按时完成各项调查统计任务。
(一)制定印发了《关于布置XX年农业和农经统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县今年的农业和农经统计工作任务,提出了做好当年统计工作,确保统计质量的具体要求。
(二)按时完成了今年大小春农作物实产等农业统计定报的调查统计上报。全年共完成调查统计上报各种农业统计定报7期。据农经年报统计,XX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91.02万亩,比上年增长3.7%,产量24.98万吨,比上年减少8.0%。
(三)按时完成了全年四个季度农户家庭经营收支预测上报和大小春4种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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