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整治为官不为心得体会
今年以来,中组部发文要求认真学习贯彻xx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并把为官不严、为官不实、为官不为等问题,纳入专项整治内容集中治理。为此,各地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针对“为官不为”等问题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好部分领导干部不会为、不想为、不敢为、乱作为等问题。
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为官不为”等问题专项整治,无疑切中时弊,为进一步营造崇尚实干、大抓落实的良好氛围提供了有力抓手。同时,也应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应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着力于“严”和“实”,因此需要统筹结合、有序推进。
一是坚持专项整改与强化导向相结合。客观地讲,在当前制度建设越来越完备、责任追究越来越严厉的情况下,有的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严不实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既有自身作风的问题,也有导向不明的因素。因此,要在抓好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十分注重树立正面的导向。要处理怠政者,形成警示。通过专项整治,对存在“为官不为”等问题的领导干部列出“负面清单”、亮起“警示红灯”,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明显的实施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形成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应。要重用有为者,树立导向。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为干部主持公道,对那些在工作上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能干成事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切实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就要有为”的用人导向。要宽容失误者,鼓励创新。对待一些干部在改革过程中或先行先试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要区别对待,旗帜鲜明地鼓励、支持和保护勇于开拓创新的行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改革精神和进取意识。
二是坚持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题中应有之义。开展“为官不为”等问题专项整治,其直接目的在于严格管理,最终目的在于教育提醒干部。只有严格要求才能发现和指出干部存在的问题,帮助其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防微杜渐,使其少犯或不犯错误。这种严宽相济的原则应贯穿于“为官不为”等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首先,调查了解要实事求是。对反映有问题的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有依有据和民主集中,严格把握条件,客观公正核定事实,该约谈的约谈,该澄清的澄清,为干部主持公道,还干部清白。组织约谈要及时深刻。要本着关心爱护干部、对干部负责的态度,不怕得罪人、不怕担责任,发现干部的缺点错误,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劝其改正,达到“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的效果。组织处理要公正严明。即使是对违犯党纪党规的干部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适度惩罚,也是为了防微杜渐,预防干部犯大错误、犯难以挽回的错误,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三是坚持自查自纠与开门整改相结合。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各地各单位应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将整治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坚持聚焦问题。对照工作方案要求,聚焦本地本单位在专题教育中查找的“不严不实”问题特别是“为官不为”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项梳理具体表现,确定整改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要坚持标本兼治。抓住典型问题、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查找个性问题,既整治当前突出问题,又着眼抓细抓长抓常,集中向“为官不为”问题开刀。要坚持舆论引导。敞开大门解决“为官不为”突出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渠道,接受群众对“为官不为”现象的举报和提供线索。发挥舆论的引导带动作用,大力宣传积极作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的人和事,形成良好的舆论引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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