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租赁合同
闲置土地租赁合同(精选15篇)
闲置土地租赁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为了保护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出租________________给乙方使用。
二、租地界址:从租用地的西面至东面按实际需要计算。
三、乙方租用期限、金额及支付办法。
1、乙方租用期限定十年,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用该地的金额:在租用期内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壹年总金额____________元。
3、付款办法:乙方每年在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当年租地款。如超期不交清租地款,则扣罚______%滞纳金。超过______个月仍不交清当年的租地款,本协议自行终止。
四、甲方权责:
1、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要将乙方租用地的界址范围处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2、若国家要在该地搞建设或开发,土地赔偿属甲方所有,本协议终止。
3、甲方因建设需要终止协议时,甲方对乙方不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五、乙方权责:
乙方在租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若国家征收,在承包地建设的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等设施赔偿属乙方所有,本协议同时终止。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如国家对该租用土地以及厂房出售的货物、产品收取各种税款,一切由乙方负担。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在不损害甲方利益及保证该协议条款切实履行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转让他人承包经营。承包期满乙方有意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八、该地租用期满,乙方要在一个月内自行处理租地范围内的一切设施,把地交给甲方。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闲置土地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_________高速公路水泥预制构件建设需要,__________________需临时租用甲方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土地权属、位置、面积
甲方将属于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山前大道以北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该土地地名为塘口,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大道北侧(_________高速公路第八协议段项目经理部钢筋加工棚前约50米),(具体位置以测量放样的坐标为准)。土地面积约为4亩。
二、租赁期限
根据双方约定租赁期限暂定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超过2年按月支付。
三、租金支付约定
经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内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租赁单价为:____________每年每亩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4亩年总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一次性支付两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租金给甲方。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平整场地、修理便道临建所需的机械由乙方自己提供,挂名为甲方。
2、甲方应保证并帮助乙方协调用电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方与电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机械设备车辆进出便道应由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包括便道扩宽及沿线所需的土石方)。甲方保证此道路在租用期间畅通。
4、乙方承租本宗土地用途:____________建设期:____________主要进行预制构件建设、圆管涵钢筋加工、圆管涵加工设备建设、蒸汽养护设备建设、成品存放区、少数活动板房的搭建、小龙门吊搭建;生产期:____________主要生产预制构件(包括圆管涵、盖板涵、U型边沟等)、加工钢筋构件、堆放物品(包括机械、材料等)。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的使用权,终止协议。
5、乙方租用期间,乙方自主生产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人员不得干预。如该土地所在地社员对乙方的建设、生产经营等进行干扰,甲方须协同土地权属单位进行制止及调解。
6、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7、协议期满后,属于乙方的财产,甲方不得扣押、强行占有,乙方有权处理该场地内属于自己的动产与不动产,若乙方建设的不动产甲方需要,可以按建设期市场价折旧给甲方,但须双方同意。
8、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清走,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9、乙方只负责支付甲方土地租赁金(注:____________土地租赁金已含复绿复垦费)。乙方有权拒绝支付除租金以外的一切费用。
10、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1、甲方租用给乙方的土地,租金里包含了该土地上的青苗及一切附着物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再行支付其他费用,该土地上复绿、复耕工作由甲方完成,与乙方无关。
五、协议的变更、终止和延续
1、在租赁期间内,若需变更协议或补充约定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在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该变更协议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本协议。
3、若乙方须延长租赁时间,超过2年按月支付,每月月初支付。4亩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签订协议后租赁期限内,不得再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包括堆放物品,否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2、乙方中途退租,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并有权无偿处理该宗土地内的动产与不动产,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七、其他
1、土地使用范围以乙方测量绘制的平面坐标图为准,谷歌卫星图为参考。
2、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3、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逐页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闲置土地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充离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调剂农村产业结构,增进农村经济发展,甲方受户等承包农户的委托自愿将承包土地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措施》、《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干法律法网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用处
出租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不得挪作非农建设。
二、土地出租面积及方位
土地面积以林业局勾划的面积(或按实际丈量的面积)为准,甲、乙双方认可的面积共亩,其中:田亩,地亩。座落在万州区镇(乡、街道)村
组,小班号为、号,其中:号小班号面积亩,号小班号亩,号小班号亩,
号小班号亩;四周边界: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具体方位详见土地平面图)。
三、土地租赁期限
土地租期为年,从二○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附属物补偿履行谁投资谁享受,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赁遵守的原则
(一)、双方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涉或讹诈胁迫等手段逼迫租赁。
(二)、租赁期满土地复耕。由于租赁可能导致土地耕种条件受损的,乙方应当参照复耕所需费用(10672元/亩)缴纳复耕保证金。复耕保证金由万州区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区农业局农经站)代为收取,履行专户管理。租赁期限届满,未造成耕种条件侵害或者乙方已经自行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复耕保证金应当如数返还。乙方未自行复耕的,按规定收取土地复耕费。复耕保证金可以抵作土地复耕费。
(三)、土地租赁后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关系不变;乙方只有利用权。乙方在租用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土地自行转让给第三者。
(四)、租赁的土地不得转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处,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租赁土地上的水利设施、道路等公益事业由乙方掩护和维修,并保证水系和道路的畅通。
五、土地租金及结算
1、土地流转租金:
(1)租金:每亩每年按大春(稻谷)公斤,小春(小麦)公斤盘算实物量;价格按当地市场中等价(或按当年国家最低掩护价格)盘算土地租金或直接以每亩___元现金支付。
(2)收益分成:乙方在甲方柑桔盛产期大批上市收获(收购)后,乙方一是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的补贴政策每年225元支付给甲方,二是按照收入利润总额的开,将%的利润支付给甲方。
2、租金支付措施及时间:乙方每年分二次以支付现金的方法补给农民。采用先交后租措施,大春在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小春在每年7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小班面积亩土地已实行退耕还林,由乙方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贴,由于国家对退耕还林的补贴采用直补农户的措施,农户直接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贴应冲减乙方的租金。
六、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租赁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盘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民。
七、双方的权利责任
1、在租用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领域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须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容许。甲方经上级批准,需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设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支撑,甲方根据实际占用量协商调减租地面积,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剂土地租金。
2、甲方农户在政策规定领域内,经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内新建农用生活用房,经乙方容许后,建房所占土地面积,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农户必须酌情补偿乙方的丧失(协商)。
3、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购物、施工等。同等条件下,乙方普通用工应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间,其用电、取水、排水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候遇。
5、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容许,人畜不得进入租界,造成丧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八、在租地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固定建筑用地到合同期满后由乙方按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负责复耕(标准见前面四条二款)。
九、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干政策。
十、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土地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甲方终止合同,赔偿乙方投资开发的全部费用;若乙方终止合同,投资的建设设施、设备在该土地上的一切,一律归甲方所有,同时负责土地的复耕。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租金。
(1)若乙方到期不支付租金给甲方,超期由乙方按租金额年息5%支付利息,直到付清全部租金。
(2)乙方交纳租金超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甲方将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丧失。
(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丧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丧失由甲方赔偿。
十一、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租用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二、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续租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
(1)退耕还林的土地租赁按退耕还林政策处理,林权证归甲方所有。
(2)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干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拍卖或抵偿部分复耕费,差额部分由乙方用现金找补给甲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定,乙方就要交纳复耕保证金。交了复耕保证金才由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约定的时间交出租赁土地,本合同才正式生效。以前凡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一律破除。
甲方:代表:身份证
乙方:代表:身份证
村委会: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闲置土地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俞慧萍 (以下简称乙方)
为更好搞活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位于 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
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 所属土地约亩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租地界址 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作苗圃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 20 年,从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该土地面积为 亩;年租金为/亩 ,合同期总租金为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壹 月叁拾日前交纳给甲方。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策划。
3、租赁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4、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5、在租赁期内,若政府需征用该土地,因征用产生的土地费补偿费归甲方所有,但的乙方苗木移植、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见证方:
盖 章: 盖 章: 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 日
闲置土地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星子县华林镇华林村黄垅林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九江市龙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以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同意出租本合同项下的闲臵荒山、荒地,并以获得政府的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土地概况
转让使用土地坐落于。星子县华林镇华林村黄垅林场,该宗土地名称为 。该宗土地主要系荒山闲地,转让土地的四至范围以乙方现场查勘边线为准,面积约 亩(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详见附页)。转让土地范围甲方应准确确定权属、界线到组到户。
第二条 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为: 年。
第三条 转让用途
乙方租甲方该宗土地设立生产基地,主要建设九江市信和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第四条 转让价格
1、转让价格:荒山闲地基价为每亩每年 元。按国家指导价格为准、荒山闲地及旱土、转让及山塘价格以后每五年调整一次,调整方式在基价上以,五年后的GDP为准按GDP增减来调整价格计算。
2、支付方式:以上转让金每5年支付一次,在转让合同鉴定之日起柒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1、付款方式:荒山闲地及旱土、水田租金每五年一次性付清。
2、付款时间: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柒个工作日,由甲方搞好分配方案(组内户主会议签字纪要为附件),并报星子县华林镇华林村黄垅林场,由乙方按照甲方方案提供的发放明细,一次性发放,同时交付土地给乙方。每五年的第一年为付款时间,具体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以后依次类推。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按合同规定收取转让价款的权利。
2、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据国土部门测绘所确定的四至范围将租赁土地全部交付给乙方
3、 转让期内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企业周边矛盾,不得影响乙方正常施工和生产经营,甲方村民不得已任何理由强揽工程及强行参工参运。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在转让土地范围内依法办厂、建房、植树、修路、取水、取土等权利。
2、乙方有自主生产经营、安排员工、安排运输、安排工程建设队伍的权利。
3、乙方在转让期内,如遇特殊情况,本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有转租转让或办其他企业的权利。
第七条 续约、解约、终止合同
1、转让期满三个月前甲方通知乙方,转让期满在转让同等的价格上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转让期内,甲方无权解除合同,乙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其他规定
1、转让期内若遇国家征收,租赁范围内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其它构建物以及设备、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2、财产处理
转让期满后,乙方投入的机械设备、电力设施等动产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搬出;乙方在转让土地内所建的房屋等不动产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守信,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特别规定
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权利、义务在合同生效后由新设立的公司(名称为九江市信和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组长(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表(签字):
户主(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闲置土地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的土地___________亩,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__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协议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协议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
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协议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__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_月_日,承包费为每亩__元,每年共计__元(大写:__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协议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协议,应当在终止前__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协议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协议,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__%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协议,必须按时交清协议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__%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协议,除了协议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__%。
六、争议解决办法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其他
1、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协议。
2、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___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闲置土地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湘潭县锦石乡碧泉村碧龙村民小组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湖南碧泉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以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同意出租本合同项下的
闲臵荒山,并以获得政府的行政许可。乙方系湘潭县锦石乡人民政府引进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所开发的项目符合国家环保及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土地概况
转让使用土地坐落于湘潭县锦石乡碧泉村村民小组。该宗土地名称为 。该宗土地主要系荒山闲地,转让土地的四至范围以乙方现场查勘边线为准,面积约 亩(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转让土地范围甲方应准确确定权属、界线到组到户。
第二条 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为年。
第三条 转让用途
乙方转让甲方该宗土地设立生产基地,主要建设碧泉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
第四条 转让价格
1、转让价格:荒山闲地基价为每亩每年300元,水田基价每亩每年800斤∕亩。按国家指导价格为准、荒山闲地及旱土、转让及山塘价格以后每五年调整一次,调整方式在基价上增加15%。山塘按200元/亩价格计算。
2、支付方式:以上转让金每5年支付一次,在转让合同鉴定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闲置土地租赁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村的土地_______________亩承包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用于种养及生态农业开发。
二、租赁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每亩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每年总租金为______________元整,按年支付。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先付款后用地。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租用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其他补偿归乙方)。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租赁土地周边的自然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山石、水源、沟渠等)有使用的权利,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进行合理利用和调整(包括对道路的硬化,但租期满后如甲方有要求乙方需负责复耕)。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可以就租赁土地对外合作。但如对土地进行再转租,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六、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协议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2、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1、因一方违约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八、其他约定
1、协议期满时,若甲方继续出租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请求社区居委会、镇政府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社区居委会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闲置土地租赁合同 篇9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约共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期限为20年,即自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止。
第三条 乙方可将出租土地上面建设房产作经商、居住和普通货物仓储等用途,但不能用作化学危险品仓储或有特殊气味造成影响周边居住人员身体健康的货物仓储。
乙方将出租土地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土地用途的报批手续。
租期满后,乙方在承租土地所有建筑物归甲方所有,如甲方不愿意接收则由乙方负责清理,恢复土地原貌。
第四条乙方保证在承租土地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乙方建设项目的设计图纸提供1套给甲方,甲方协助乙方申办报建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五条 土地租金按月计算,每月租金人民币--元(大写:×仟元
正)。按年支付租金,第一年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交清,以后每年第一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的租金。合同期内,前10年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租金数额进行变更,从第十一年(含第十一年)甲方有权按市场价格适当增加租金。
第六条 双方签定合同且乙方交清第一年的租金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土地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土地,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 甲方收取租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八条租赁期间,垃圾费、污水处理费或如遇到城市体制改革需要征收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按规定时间向甲方缴费;土地价格使用税费由乙方向甲方缴费,甲方代向税务部门缴纳。
第九条 乙方使用的水、电装表计量按月交费,如果乙方不按规定时间交费,甲方有权进行督促,有权停止水、电供应。
第十条甲方应保证土地及其缴纳建筑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土地及地面建筑物并保证土地及建筑物外部、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十一条 乙方在使用出租土地过程中,如出租土地受到侵害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二条 乙方在使用出租土地时,要严格遵守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承担土地使用期间(包括建设期)和经营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土地时;合同解除时,如果政府补偿属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和赔偿金部分,甲方按面积比例和使用年限比例计算赔付给乙方。
(三)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
第十四条 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叁个月;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承租土地用途的;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
第十五条 因下列情形,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甲方迟延交付出租土地壹个月以上;
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及时迁离承租土地,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承租土地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叁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迁离承租土地,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承租土地的,甲方可没收租赁保证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配套服务,包括水供应等。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且违约方还要支付违约金1.2万元给守约方。
第十九条 乙方承诺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它与甲方达成的涉及所租土地的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十条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违约,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
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崇左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壹份,有关部门执壹份。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年 月 日 登记人(签章):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闲置土地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转租方):
丙方(承租方):
丙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需租赁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经甲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土地范围、面积
位于 市×××路 号(附图),面积按土管部门勘定的为准。
第二条 租赁土地用途
丙方开设汽车销售中心。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的租金为3万元/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为 万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一周内,支付当年租赁费的一半给乙方, 个月后的第一周内支付当年另一半租金。这二个付款日为以后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条 续租
合同期满后,该土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
国家征用该土地时,合同终止。各自损失自行承担。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乙、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
2.甲、乙方不能保证丙方行使该租赁土地使用权时,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且超过半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丙方不承租该土地,赔偿乙方损失 万元;
2.乙方不将该土地出租给丙方,赔偿丙方损失 万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违约的,除赔偿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该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后提供给甲、乙方的基建清单为准)外,另再赔偿丙方损失 万元。
第九条 其他
1.该租赁土地的审批手续由甲、乙方负责,丙方给予配合;
2.租赁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土地用途;
3.租赁期内丙方不得将租赁土地抵押给他人。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闲置土地租赁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双方就农村土地租赁事宜,为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及权利义务,特订定本意向书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 等地(该地位于 东 西 南 北)的承包经营权、面积合计(大写) 叁佰伍拾(350.00) 亩的土地,以 租赁方式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
二、流转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交付流转土地,乙方应在合同到期日前归还土地。
三、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流转价款按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150.00_元,共 450000 元(大写:四万五千元整)。 。
四、乙方应在签订本意向书后3日内,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壹万(10000.00)元。
五、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应确保在 天内办妥租赁地块相关手续,即应使租赁地块的性质符合国家法律对农村土地租赁的规定。
六、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即不得将上述土地租赁给第三人,否则需赔偿乙方一年租金。
七、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并完成租赁地块的租赁手续后,乙方不得放弃该地块的租赁,否则需赔偿甲方一年租金。
八、本意向书已确定之内容将作为日后签订的正式土地租赁合同的条款,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违反方需赔偿守约方一年的租金作为经济损失。
- 1 - 共2页
九、在完成租赁地块的租赁手续后10天内,双方应签订正式土地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规定办理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手续。
十、如因政府或政策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本意向书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应在前述因素发生之日起30日内将所收定金归还乙方。
十一、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 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 _
电话(手机):___ 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 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___ 电话(手机):___ 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 2 -共2页
闲置土地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东大河村东侧河滩地_____亩。每亩_____元。共计_____元,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时间为_____年。即自20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止。
三、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交一年的租赁费,以后每年按此日期交款。
四、土地上杨树棵,每棵_____元,共计_____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五、土地上的鸭棚间,每间_____元,共计_____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六、土地租赁期间,乙方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八、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土地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十、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签约日期
闲置土地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充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调剂农村产业结构,增进农村经济发展,甲方农户自愿将承包土地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措施》、《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干法律法网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用处
出租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不得挪作非农建设。
二、土地出租面积及方位
土地面积按实际丈量的面积为准,甲、乙双方认可的面积共 亩,座落在 村。四周边界: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三、土地租赁期限
土地租期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附属物补偿履行谁投资谁享受,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赁遵守的原则
(一)、双方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涉或讹诈胁迫等手段逼迫租赁。
(二)、租赁期满土地复耕。由于租赁可能导致土地耕种条件受损的,乙方应当参照复耕所需费用(120xx元/亩)缴纳复耕保证金。租赁期限届满,未造成耕种条件侵害或者乙方已经自行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复耕保证金应当如数返还。乙方未自行复耕的,按规定收取土地复耕费。复耕保证金可以抵作土地复耕费。
(三)、土地租赁后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关系不变;乙方只有利用权。乙方在租用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土地自行转让给第三者。
(四)、租赁的土地不得转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处,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租赁土地上的水利设施、道路等公益事业由乙方掩护和维修,并保证水系和道路的畅通。
五、土地租金及结算
租金支付措施及时间:乙方每年 月份以支付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采用先交后租措施。
六、双方的权利责任
1、在租用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领域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须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容许。甲方经上级批准,需征收、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设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支撑,甲方根据实际占用量协商调减租地面积,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剂土地租金。
2、甲方农户在政策规定领域内,经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内新建农用生活用房,经乙方容许后,建房所占土地面积,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农户必须酌情补偿乙方的丧失(协商)。
3、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购物、施工等。同等条件下,乙方普通用工应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间,其用电、取水、排水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候遇。
5、乙方在生产施工或运输时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及生活,对由于乙方生产施工或运输不当造成的损坏,损失由乙方赔偿。同时,甲方在不影响自身生产及生活的前提下,应提供给乙方施工运输方便。
七、在租地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生产经营用地到合同期满后由乙方按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负责复耕。
八、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干政策。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土地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甲方终止合同,赔偿乙方投资开发的全部费用;若乙方终止合同,投资的建设设施、设备在该土地上的一切,一律归甲方所有,同时负责土地的复耕。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租金。(1)若乙方到期不支付租金给甲方,超期由乙方按租金额年息5%支付利息,直到付清全部租金;(2)乙方交纳租金超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甲方将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丧失;(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丧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丧失由甲方赔偿。
十、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租用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一、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续租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1)退耕还林的土地租赁按退耕还林政策处理。(2)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干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拍卖或抵偿部分复耕费,差额部分由乙方用现金找补给甲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四、本合同一经甲乙双方协议决定,乙方就要交纳复耕保证金(120xx元/亩)。交了复耕保证金才由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约定的时间交出租赁土地,本合同才正式生效。以前凡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一律破除。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闲置土地租赁合同 篇1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市_____号的________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_________元,由乙方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情况(略)
闲置土地租赁合同 篇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关于“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国有土地祖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乙方只享有出租土地的使用权,出租土地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及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出租范围。
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为:____平方米(土地级别_______级),住宅用地为:_______平方米(土地级别:_______级),商业用地为:_______平方米(土地级别:_______级),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公益事业用地面积为: _______平方米,其他土地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出租年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收取标准随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调整而调整。调整后乙方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新标准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
第五条 在现行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调整前,土地使用权租金缴纳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一)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釜,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商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住宅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工业用地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应缴纳元人民币。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乙方应于每年的 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
(二)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商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住宅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 _______元人民币,工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应缴纳_______元人民币。自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_日起,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和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分两次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每次缴纳的款额为当年应缴租金的50%。
第六条 乙方应按时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逾期缴纳的,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___的滞纳金。乙方连续拖欠租金达_______个月内,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 土地使用权,乙方付清所欠租金。
第七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应支付的费用汇人甲方银行账户内。
银行名称: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_____。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书面签收。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乙方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和用途使用土地。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和现使甩条件的,应经甲方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标准。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乙方依照规定申请九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或出租许可证手续。
第十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有偿使用年限内经甲方同意,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
乙方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给第三人的,承租王地使用权仍由乙方持有、乙方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他项权利。
乙方转让土地时租赁合同可同时转让,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第三人,承租土地使用权由第三人取得,租赁合同经向甲方登记更名后继续有效。
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随之抵押,但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价值只能按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值及租期估价,抵押权实现时土地 租赁合同同时转让。
在出租年限内,土地出让的,乙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租赁土地在办理出让手续后,终止租赁关系。租赁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十一条 甲方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的,应对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
承租土地使用权届满,乙方可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予批准。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承租土地使用权由甲方依法 无偿收回。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未经甲方同意转让、转租或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依法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并同时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乙方继续使用土地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甲方申请续期办理。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后方可使用土地。
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期满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本合同或一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已办理的土地登记手续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对该土 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在两个月内没有处置完毕的,甲方有权拍卖。
拍卖所得除支付拍卖、评估等中介费用外,发还给乙方。不能拍卖或者拍卖不利于土地的继续出租转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拆除。在甲方要求拆除时间届满乙方不拆 除的,甲方有权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 在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土地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愿申请仲裁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采用中文书写,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第十六条 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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