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自查自纠报告
20xx年,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市纪委的要求,不断加强我办机关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学习,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领导班子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全办一班人共同营造勤政廉洁、奋发向上的工作环境,制定完善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责任目标和各项,确保了党风廉政建工作的落实。现将我办第一季度来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为了更好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总书记“两个务必”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办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依据通知要求我办党组认真制定四项措施,从源头上加强了党风廉政教育,强化了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使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
一是抓好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第二轮修志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我办机关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载体。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党内监督“两个条例”、“八项”规定及其他有关文件,开展“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职业道德和艰苦奋斗教育;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借鉴各种活动方式,开展警示学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政策法规,延伸到每个机关干部家庭,全方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为了更好地发挥正面引导的典型的示范效应,我办机关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单位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纳入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始终坚持周五政治学习制度雷打不动。4月份,我办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强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月,围绕权力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座谈会,提高了机关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的自觉意识,保持了市志办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20xx年,,为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在20xx年的基础上建立了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年鉴编纂包干制度、下基层调研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责任及目标范围,分管党建领导对全办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主管副主任长对分管业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并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作了具体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为我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到了监督和约束作用。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位党组成员都把自己坚持党性、端正党风、维护党纪特别是保持廉洁以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汇报内容。在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时,我们定期让中层科室负责人参加,广泛征求意见,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监督,保证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凡属机关重大事项如人事任免、重大财务开支等事先经过党组集体研究再作决定。行政责任追究制的实行,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全体同志的日常行为规范,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做到坚持党风廉政学习三保证制度:一是保证了学习时间。4月17日、4月28日、5月13日利用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时间共集中学习3次。办领导成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学习;二是保证了学习内容。不仅完整地学习了指定的学习内容,而且还购买了反腐倡廉相关的学习资料,做到人手一份,在业余时间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学习;三是保证了较好的学习效果。在系统学习基础上,每个同志在认识上都得到了提高,还写出了学习心得。按照办党支部要求,我们还以“转作风、强责任、优服务、促规范”为专题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是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加大对修志工作运行的监督力度。我办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第二轮修志工作运行的监督力度,坚持反腐败抓源头,紧贴修志工作实际,加强对修志工作的监督制约。针对修志工作从机制、制度上采取分权、量权、制权的综合措施。用分权制约来杜绝个人说了算,用“阳光作业”来防止“暗箱操作”,用正面的“规矩”和反面的“禁令”来制约行使权力过程中的随意性。同时还要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科室每季度都要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把对责任制的检查同干部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年度考核中要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因工作抓得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层层追究严肃处理领导干部的相关责任。
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执行情况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政策性强,业务要求高,在20xx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研究部署修志工作,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查,自觉做到以身作则,廉洁从政,始终践行省、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一是单位的各项重大事项工作。严格按照《机关干部廉洁自律八条规定》增强反腐败斗争意识,将反腐败工作变为自觉行动,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之中,时刻绷紧这根弦,防微杜渐,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我办领导班子一贯注意工作方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班子成员意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从不搞一言堂。规定党组成员缺席一半以上,不召开党组会,特殊情况,确需召开的,必需用电话征求缺席成员的意见,争得同意而形成的决议才能有效。尤其在涉及人事、财务、购物等敏感问题上,由分管领导和相关同志提出意见,班子召开扩大会集体研究决定。坚决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对单位人员的职务调整、岗位安排等,都是在群众推荐基础上,经过组织考察,由负责政工、人事的同志提出初步意见,经集体研究后报组织部门审批,没有违反组织程序进行。
二是建立完善办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政务公开,以制度约束每个党员干部的工作行为。我们制订了各项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和机关各项制度,领导班子定期例会,各业务科室每周一向分管领导工作汇报例会等。会上大家都能客观反映工作情况及个人想法,特别是涉及到科室业务等一些敏感问题,均能充分发表个人的观点意见,供领导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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