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妇联关于农村妇女维权状况调查报告
近期灌云县南岗乡妇联开展了农村女性权利保护现状调查工作,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入户调查、座谈了解等形式,对南岗乡农村妇女人身权利保护现状有了进一步了解,调研结果表明,随着农村妇女维权政策法规的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妇联工作的重视支持以及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大力宣传和普及,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也得到一定的遏制。但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维护妇女权益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一、存在的问题
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组织的关心和领导下,南岗乡妇联在保障妇女人身权益方面采取了各种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在保障妇女人身权益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妇女人身权利保障有待于加强。近三年来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5、117、116,远远高于103-107的正常范围值。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实质上是剥夺了女孩出生的权利,严重侵犯妇女最基本的生存权,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家庭暴力问题时有出现。 从我们接访的情况来看,家庭暴力占了妇女维权问题的50%。在农村,重男轻女、歧视妇女的封建思想比较严重,由于一部分人法制意识淡薄,认为打老婆、孩子不违法,家庭暴力成为了农村女性人身权利受侵害的主要问题。虽然我们接访的家庭暴力案件不多,但通过本次调查我们了解到,实际情况并不乐观。许多妇女认为遭遇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问题,加上妇女在经济上还没有完全独立,需要依靠丈夫生活,只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有的人抱着“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辈子”想法,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虽然遭受不平等待遇,但是还是会选择沉默。有些人怕事情张扬出去,闹大了反而很丢人,对自己的名声更不利。
另外,由于外出打工等原因,夫妻间长时期分居两地,感情上缺乏沟通,导致心理疏离和冷漠,家庭冷暴力呈上升态势,不少男人有婚外情,故意不回家,对妇女采取不管不顾、冷淡、疏远、经济制裁等方式进行精神折磨,面对这种的冷暴力,农村妇女几乎很少有人能想到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农村老年妇女生存状况有待关注。与城乡老年妇女大部分有养老保险金相比,农村老年妇女大多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上需要依靠子女,因此在家庭里没有什么地位,有的还会遭受子女谩骂,甚至被虐待。特别是多子女家庭,这样的现象更严重。很少有农村老年妇女主动去做过健康体检;虽然她们也能认识到身体健康问题是她们生活中最大的困难,但她们很少有进行体育锻炼的意识。她们大都和儿女生活在一起,做做家务,伺候孙辈,偶尔看看电视,便是她们全部的生活。由于子女忙于工作等,很少与她们沟通,有什么事她们主要还是和老伴聊,而丧偶的农村老年妇女由于世俗原因再婚率很低,心理需求易被忽视。
二、建议及对策
(一)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男女平等意识。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浓厚氛围。另外通过充实农民书屋法律书籍、举办法制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寓法于戏的形式,推进广大妇女学法用法。以有限的资源创造最大的社会收益。
(二)加强家庭成员素质建设,从根本上预防“家暴”发生。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争创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努力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建立平等、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从根本上预防家庭暴力发生。宣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加强对妇女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引导她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教育妇女发扬“四自精神”,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劳动技能,争取经济独立,真正实现男女平等。
(三)构筑维权网络体系,加强对妇女人身权利的保护。充分发挥妇女矛盾纠纷预警调处网络功能,以平安家庭创建为契机,通过每月例会制度,及时掌握各村矛盾纠纷家庭的情况,对每一个可能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发现情况及时化解矛盾。强化对家庭矛盾的调解、指导功能,发挥人民调解作用。针对一些受害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后请律师难、打官司难和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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