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局创建诚信单位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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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行业宗旨,深入开展创建诚信单位活动,2004年1月被省消费者协会确定为“诚信单位”。我局的主要做法和成绩是: 一、领导重视,精心规划。局党委、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确立为党政一把手工程,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全责。为了使创建活动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坚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企业“创一流”工作,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把创建活动列为全局双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共同负责,党政工团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坚持工作目标和任务一起制定和下达;坚持考核检查奖惩同步运作;坚持风险责任共同承担;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同时并举。 二、建立规范,强化考核。我局先后建立了职业道德规范、岗位责任规范、形象标准规范、营业厅服务行为规范、文明服务规范用语等。并建立了规范达标验收办法、双文明无事故考核验收办法、文明单位考核办法等考核机制,实行廉政行风建设包保责任等包保机制,对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好人好事,大力宣传表彰;对行业不正之风和不诚信行为,发现一件处理一件。 三、深化承诺,丰富载体。自2001年以来,我局已连续4年坚持向社会做出服务承诺,并制定了违诺的处罚办法和群众举报程序,这对增强干部职工文明服务、规范服务、主动服务意识,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为了使承诺制持之以恒地保持生机和活力,我们探索了一套承诺服务与企业生产经营有机结合的机制和方法,使承诺制纳入了企业日常管理,成为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承诺的落实,我们加大了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的力度,从硬件设施上,为安全供电优质服务提供了保证。在各次保重大政治活动供电工作中,我局发扬”高度负责、科学决策、严细管理、志在一流”的精神,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细的管理,最实的措施,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受到了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通报嘉奖和表彰。 同时,每年我们都要根据群众反映用电方面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为社会办实事好事的内容,并坚持”年初公布,年中检查,年底总结,接受监督”的原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建立了客户服务中心,只要客户打一个电话,就可办理电费查询、收费项目及标准咨询、用电故障报修、服务质量投诉等用电业务、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贴近和方便客户。 四、拓宽渠道,争取监督。为了促进行风建设和创建诚信单位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局主动走访市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纠风办、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汇报工作,争取领导和监督。为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请了58名社会各界人士为供电服务行风监督员,建立起了三级行风监督网,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为了加大监督力度,主动申请参加行风评议活动,每年都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请进来,对我局的行风建设和创建诚信单位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考评。几年来,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考评组,深入到我局各个供电所、变电站、营业厅、乃至企业、农民家中实地检查。通过检查考评,对我局行风建设和创建诚信单位工作的评价是”领导重视,认识明确,服务规范,管理严格,工作扎实,社会认可,群众满意”。 几年来,在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局在诚信单位创建活动中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果,职工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在社会上树立起供电行业的文明形象,为玉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推荐]电力局创建诚信单位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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