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绿化养护合同
甲方:
乙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互相配合按甲方要求完成养护管理工作并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绿化养护委托管理项目
2.合同期限
2.1养护委托期限自 起至 止。合同到期若甲方对养护区域验收满意可以再续合同。
2.2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养护移交验收合格结清所有款项后失效。
3.委托管理范围及内容
3.1委托管理 公共区域及住户私家花园的绿化养护管理(详见附件)。
1)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管理总面积约 平方米。
2) 住户私家花园面积约 平方米。
3) 每季草花更换量暂定为 平方米。
4) 园区一期至七期公共区域景观改造。
5) 防台防汛时期的附加措施。
6) 园区一期至七期公共区域树木习性标示牌
3.2委托管理内容
公共区域:
1) 乙方负责树木、地被、草坪和摆饰盆栽、花坛的养护,防治病虫害和草害的修剪整形施肥等绿化养护工作。
2)乙方负责草花之更换及盆栽的管理及日常养护。
3)乙方须为公共区域建立养护管理档案(包括树木草坪种类、习性、数量或面积、现况等)。
4)乙方分 年完成指定的所有景观改造,甲方负责苗木成本,乙方施工期间的如需增添工作人员的其工资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改造完成后须对各景点进行日常的维护和清洁。
6)乙方须派专人负责园区外围杂草修剪及园区内侧红外线周界报警区域的修剪,确保园区报警系统正常运作。
7)乙方须对园区排水沟内的落叶、枯叶、垃圾等有计划的进行清理,确保水沟的畅通。
私家花园:
1) 乙方须为每户私家花园建立养护管理档案(包括草坪面积、树木种类等)。
2) 绿篱、灌木、草坪的日常修剪及养护。
3) 落叶清理。
4) 病虫害防治视虫害发生情况而定。
5) 施肥、浇水、清理住户自行负责。
6) 乙方在进入私家花园前,须通知物业前台与住户进行确认后方可进入。
7) 乙方在进行施作前须对该户私家花园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住户确认后方可施作。
8) 乙方须对私家花园排水沟内的落叶、枯叶、垃圾等有计划的进行清理,确保水沟的畅通。
4.委托管理要求
4.1乙方必须遵守汤臣高尔夫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2按植物生长需要定期施肥。乔灌木根据养护要求进行修剪,球类和绿篱灌木根 据要求进行修剪整形。草坪按要求定期进行轧剪,定期施肥以保持绿色效果。
4.3乙方应对指定的盆栽草花要按季节进行更换草花,保持草花种植与观赏效果。
4.4乙方要及时对绿化区域内绿地、人行道上的野草进行清除。
4.5乙方承担养护管理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植物正常生长的责任。
4.6乙方应根据季节的变化合理安排检查、养护工作,并建立健全养护管理档案。
4.7乙方应做好涉及环境绿化内容的检查、评选等协调组织工作。
4.8乙方管理期满时应将养护管理的所有资料及绿地中的各类植物完好地移交甲方。
4.9乙方必须配置并经甲方确认并具有实践经验的养护管理队伍。若甲方对操作人员的管理不满可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4.10根据上海市园林管理局1998年制定的《上海市园林绿化园艺养管标准》实施养 护管理,同时根据绿化养护工作需要,参照上海市园林管理局编制的沪建(91) 第363号《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园林植 物栽植技术规程》、《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和《大树移植技术规程》作为实 施依据。主要包括: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1)群落结构合理,整体观赏效果好;
2)植物生长良好,季相分明;
3)花卉布置精细完美;
4)草坪生长茂盛,无杂草;
5)行道树生长健旺,有防护措施。
4.11本养护项目的质量考核标准为优良级。养护过程中,乙方除严格进行自检外,应接受甲方的质量抽查和监督。对不符合验收规范部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整改,并承担返工整改的费用。
5.乙方职责
5.1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 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5.2主要养护手段内容为:
5.2.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生长特点,质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5.2.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及要求,每年施肥不得 少于3 次,对于草花、盆栽、观叶植物、草坪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做到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证各类植物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5.2.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等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5.2.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质树林骨架清 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养分集中(特别是强修后,更应注意)。
5.2.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 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5.2.6抗旱、抗台、排涝:旱季及新种植的植物要及时进行喷灌,防止植物因脱水 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5.2.7苗木补缺:对死亡苗木进行清除,并在原有位置补栽新的植株,对缺空处进行补种。
5.2.8绑正、扶正、培土:台风、梅雨季节之前,以防为主,对固定绑扎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加固,遇连续下雨或暴风雨等灾害性天气应强加巡视检查,如发生树木倒伏影响交通或景观的,应突击抢修,在暴风雨过后全面检查,树木歪斜的,应扶正、加固,并对其根部培土。
5.2.9清卫、保洁:对各类绿地、绿带、树穴、花坛必须达到全日保洁,及时清理 残花、枯枝、枯叶等,做到整洁美观。对于绿化废弃垃圾要及时清理出园区不得堆放(垃圾处置费用由乙方自理)。
5.3 乙方在养护期间,必须加强日常监督工作,防止人为因素破坏。
6.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6.1乔灌木树冠完整、生长旺盛、无病虫枝、无明显枯枝、死叉、无害虫的虫孵、 活虫、无明显介壳虫危害,在正常情况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叶上无虫 粪、虫网、灰尘等。
6.2绿篱要保持很好的长势和整齐美观的形象,控制高度适宜、徒长枝控制在10厘 米以下,无破损部分和缺株现象。
6.3地被植物要求长势茂盛、无杂草、无明显残叶枯花等。
6.4草坪高度控制平坦整齐,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残缺和积水,做到适时施肥、 定时修剪及补植等工作。
6.5造型植物应保质优美形态、生长旺盛、无明显残缺,徒长枝控制在10厘米以 下。
6.6绿化景观效果显著,无植物倒状,植物病虫害防治及时,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
7.考核验收
7.1考核验收以《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为依据,最终以甲方的认可为准。
7.2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如非因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造成树木、观叶植物和草花等死亡或生长不良而影响景观的,必须立即调换并承担调换的所有费用。
8.材料的供应和设备的添置等
8.1养护管理使用水、电由甲方提供,乙方应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8.2养护管理所需消耗材料及设备,如肥料、药剂、指定的草花、盆栽观叶植物、 草籽;车辆;水泵;电缆;园林专用机械等由乙方自行添置(详见设备清单),费用乙方自理。乙方使用的消耗材料,须经甲方的确认后方可使用。
8.3 设备只限在本园区内使用,若需借出须经甲方同意。
8.4 若发现任何设备、设施损坏应及时修理,确保它们的正常运行,不得影响园区内的正常工作。
8.5养护期间甲方提供乙方用于存放养护设备及材料的放置间。
9.甲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提供日常养护电源、水源及通行道路。
9.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2.1乙方须为员工配置统一的制服。
9.2.2乙方在本园区内经营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业务,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并向甲方提交此项目总金额 %的服务费。
9.2.3非繁忙季节(冬季)乙方驻场人员须达到 人以上,确保日常养护工作的正常进行;繁忙季节(春季、夏季、秋季)则须保证驻场人数达到 人。以上驻场人员安排包括驻场项目经理1名,管理人员2名,其余为施作人员。
9.2.4基本养护时间:园区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 18:30,其他施作时间不得有噪音产生,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次月人员排班表、养护工作计划及上月的养护工作总结,每日工作完毕后提交当日未完成的养护工作事项,一周结束前提交下周私家花园养护工作计划。
9.2.5乙方进入私家花园施作应遵守相关规定,若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住户投诉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2.6养护工作要求草坪覆盖度不得少于95%,应控制病虫害,草坪色泽正常,生长良好,无杂草。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植物,凡经栽植成活一年以上的其保活率均应达到98%。
9.2.7在合同期内,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将合同清单中的苗木移动或移出,如需移动应双方协商认可并作移动书面协议后方可移动。
9.2.8乙方应在养护进场前,熟悉现场环境,做好各项养护准备工作。
9.2.9乙方必须做好养护质量、进度控制。
9.2.10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按批准的养护管理方案组织养护,养护期满后按甲 方要求做好移交工作。
9.2.11养护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有关法规条例,积 极采取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以及大树意外伤人 事故。乙方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当所造成事故的完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9.2.12绿地区域因其他施工引起的损坏或修补,由甲方向施工方或项目方提供修复费 用或材料。
9.2.13乙方在养护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园区的相关管理条例。
9.2.14甲方所指定的景观设计乙方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具体的费用及设计方案,并以市场价代为购入苗木等。
9.2.15 乙方辞退员工须当天通知甲方,此人将不得再进入本园区,以便甲方对入园人员进行管理。
10.委托养护管理费用及付款方式
10.1委托养护管理费
10.1.1经双方协商一期至七期的公共区域及一期至七期住户私家花园绿化养护费用为 ¥ 元/月(大写: ),即¥ _元/年 (大写: );
10.2付款方式
10.2.1乙方应于每月 日之前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在次月
日前支付发票金额的全部款项( 元/月)。
10.2.2甲方应停止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养护费即人民币 元,待乙方养护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资料,经双方验收合格并签收后,在 天内支付(如合同续签,则续签后 天内付清余款)。
11.违约责任
11.1因乙方原因而影响到园区住户生活安全及养护区内的设施损坏或遗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若此类事件发生3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向乙方收取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乙方因上述原因承担违约金及赔偿责任的,甲方可在应支付的养护管理费中予以扣除,乙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11.2因乙方养护不善造成委托管理范围内的苗木死亡,则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引 起的一切损失。
11.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执行绿化养护管理,甲方有权予以指出并发文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在期限内未能整改达致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并要求乙方继续限期整改;或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合同年总价 %的违约金。
11.4若乙方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树木加固等),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强台风、地震等)使树木、花卉及草坪受损,造成经济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11.5非乙方施工或操作引起绿地损坏,由甲方落实修复经费,乙方进行修复。
11.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此项目负责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11.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予其他公司,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12.纠纷解决方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3.其他事项
13.1为加强现场联系,甲方派 负责联系工作,乙方派 负责联系工作。若双方联系人员有变动应及时发文通知对方。
13.2 如甲方不再承担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13.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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